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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

合同2.94W

網友的疑問:

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

我在現在的單位工作了近十個月了,自入職以來,單位未與員工簽定過勞動合同,而且常以各種理由要求員工加班,既無加班工資,也無補休。現在我已經提出了辭職申請,並已簽字。單位要求我做工作交接,並辦理離職手續。請問在未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是不是可以要求按勞動法提出索賠?

法律顧問的解答:

您好!

您與單位之間形成的是一種事實勞動關係,這在法律上不屬於規範的勞動關係,但我國現行政策將事實勞動關係納入勞動法的保護範疇的。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明確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與勞動者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係,即勞動者事實上已成爲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併爲其提供有償勞動,適用勞動法。”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2條也規定,“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後故意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具體到您的情況來看,單位沒有依法與您簽訂勞動合同,安排加班也沒有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進行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因此,你可以按照上述有關規定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在仲裁時應當注意提供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和安排加班的事實的有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