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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工作責任書

保險2.64W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責任書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責任書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分內應做的事,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應當承擔不利後果的文書。擬定責任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療保險工作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醫療保險工作責任書

  醫療保險工作責任書1

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強化醫保管理工作,規範醫保醫療行爲,更好地爲參保病人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確保醫保管理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結合我院醫保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增強責任心,嚴格執行工作程序,把各項任務落實到實處,診療過程中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全方位爲參保人員做好醫療服務。

2、嚴把參保人員入院審覈關,收住科室要認真填寫《寧陽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審覈單》,認真審查參保人員是否人、證相符,並出具門診病歷,對不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情況(因打架鬥毆、酗酒、自殺、吸毒及參與違法犯罪引發的醫療費用,不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由責任人自己負擔。因交通違章事故,醫療事故以及其他責任事故引發的醫療費用,應由事故責任者負擔),不予辦理醫保入院手續。已經辦理的,其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收住科室承擔。

3、嚴格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山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山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項目範圍》有關規定。參保人員住院期間確需使用《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和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時,一定要填寫《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費用項目審定表》(一聯交住院病人,一聯附入病歷中),向患者或家屬講明使用理由並簽字後方可使用。否則發生的費用由收住科室負擔。“目錄”外的藥品費用要控制在參保患者總藥費的內。

4、參保人員大型儀器設備檢查陽性率要達到上級規定要求。檢查陽性率≥xx,磁共振檢查陽性率≥xx,毫安xx光檢查陽性率≥xx,超檢查陽性率≥xx。

5、嚴格執行轉診轉院審批手續

參保病人因病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須由收住科室患者和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並填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審覈表》,經院醫保科審覈、分工院長同意簽字後報縣醫保處批准方可實施。轉往醫院必須爲醫保定點醫院。

6、嚴格特殊病種門診診療手續

對持有縣醫保處發給的《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病歷本》的患者,就診時相關專業批准的專(兼)職醫師要認真審驗參保人員的有關證件。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做到人與證、病與藥、藥與量相符,每次處方量一般控制在兩週內,並將每次就診時的病情、檢查治療,用藥等情況在《特殊病種門診病歷本》上做詳細記載,使用《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及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時,要向患者講明理由,由患者在《特殊病種門診病歷本上》簽字同意後方可使用。用藥及各種檢查治療一定使用特殊病種門診專用處方及檢查表格。

7、切實做好離休人員醫療管理服務工作。

認真履行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保障離休人員的醫療需求,規範醫療行爲,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嚴禁弄虛作假,索要藥品或重複檢查等現象發生。

8、做好異地參保人員醫療管理服務工作。

嚴格按照上級和醫院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選定我院爲定點醫院的.外地參保人員醫療管理服務工作,門診用藥、檢查、治療提供複試處方、檢查治療通知單,並將病情及治療情況詳細記載到門診病歷本上,住院及其他事宜按我縣及醫院各項管理規定嚴格執行。

9、嚴格執行各項政策規定和各項工作程序。認真書寫醫保病歷,不準塗改、僞造,現病史要準確詳細地描述(尤其是不列入參保範圍的病種)。各種檢查治療及用藥都開寫醫囑,臨時用藥要在病程記錄中講明用藥理由。出院帶藥只能帶與病情有關的繼續治療藥物,急性病不超過天量,慢性病最多不超過天量,中草藥不超過劑,並在病歷中記錄。否則其費用由收住科室負擔。

二、檢查落實

對以上責任目標,院醫保科將採取日常檢查與定期、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定期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結果作爲年終考覈依據之一,對違反上級及醫院醫保規定的科室責任人及指定醫師,要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服務質量特別優良的科室,醫院予以表彰。

院領導簽字:

負責人簽字:

  醫療保險工作責任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如東縣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考覈管理暫行辦法》及《如東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雙甸鎮中心衛生院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目標責任書,由醫院與各臨牀醫師簽定。

1、醫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及時、真實完整記錄病情檢查、診斷處置、診療項目、用藥等詳細內容,規範書寫門診病歷、住院病案及各項檢查化驗單據,做到病歷、處方、醫囑、藥品、診療項目等一致。

2、醫務人員應認真對就診者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住院病人醫保病歷、身份證複印件必須附在住院病歷內。按疾病診療常規,嚴格掌握入、出院標準,嚴格執行轉診制度,轉診手續齊全。

3、醫務人員應嚴格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的原則爲離休傷殘人員醫治。不爲離休傷殘人員冒名就診、搭車開藥提供方便。不得爲離休傷殘人員長時間門診觀察輸液,門診觀察輸液必須在本院,超過3天必須辦理入院手續。住院檢查用藥必須符合“三合理”原則,不得小病大養,無明確指徵長期給藥。

4、務人員對參保人員因外傷或外傷後二次手術和工傷、醫療事故在入院時、應作自費處理,並詳細如實記錄外傷患者事發原因、時間、地點。不得與患者串通、虛構事實、僞造篡改病歷。

5、參保人員因惡性腫瘤晚期、中風癱瘓而行動不便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醫保中心覈准,方可爲其辦理家庭病牀,家庭病牀每期時間不超過2個月,牀日費不超過80元,辦理家庭病牀不得收取牀位費,診療當日可收取相關醫療費用。家庭病牀必須建立病案。

6、醫務人員應認真執行藥品限量有關規定,處方一般不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量,慢性病等最長不超過30天量;每張處方不超過5種藥,同類藥不超過2種;中藥煎劑,常見病3-5劑,慢性病不超過15劑。爲參保人員診療時必須堅持合理用藥原則,應首選療效確切的基本藥品,逐級使用抗感染藥物,不得超常劑量或超療程給藥、不得同抗菌譜藥物重複使用及其它不合理用藥的情況。參保人員出院不得帶大輸液,只可開具與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有關的口服藥物。

7、門診處方平均額100元/號,住院人均費用5200元/人次,但不得以總量和定額指標爲由推諉、拒收病人,延誤治療或提前讓病人出院、分解住院。應通過努力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積極控制醫療服務費用。

8、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在醫保檢查中查處違規行爲進行經濟處罰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承擔。在年終考覈中,對造成醫保扣分、醫院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予以醫院實際經濟損失的30%予以處罰,按比例分擔。對弄虛作假,嚴重違規,多次違反醫保管理協議的當事人,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予以停崗培訓、轉崗、解聘等處理。

9、責任書一式兩份,醫院與臨牀醫生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院長:

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