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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及醫保費繳納

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

廣東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及醫保費繳納

一、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

(一) 服務項目類

1.掛號費、門診診金費(含普通門診診金費、急診診金費和專家門診診金費)、院外會診費(院內會診不收費)、各種特診費、病歷工本費、各項資料等;

2.出診費、巡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加班費、自請特別護士、家庭醫療保健服務、家庭病房牀位費、優質優價費等特需醫療服務(如:點名手術、點時手術、點名會診、點名檢查、點名檢查、點名護理、特殊病房費等)

(二) 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如:重瞼術、隆乳術、斜視矯正術、矯治口吃、治療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脫髮、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潔齒、鑲牙、牙列正畸術、色斑牙治療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的一切費用;

3.種種健康體檢,如婚前檢查、旅遊體檢、職業體檢、出境體檢等費用;

4.出國出境工作、探親、考察、進修、講學期間所發生的診療項目(含藥品)費用;

5.各種預防保健性診療項目(如:各種疫苗、預防接種、疾病普查普治、跟蹤隨防費等);

6.各種醫療諮詢、醫療鑑定(如:心理諮詢、健康諮詢、性諮詢、婚育諮詢、疾病預測費、醫療事故鑑定、精神病法醫學鑑定、各種驗傷和傷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鑑定以及孕婦做的胎兒性別鑑定、親子鑑定、遺傳達室基因鑑定等)。

7.屬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費用;

8.各種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費、使用日常生活和娛樂物品進行的康復性治療及其用品費用。

(三) 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人體信息診斷儀器等檢查、治療費用。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如:按摩器、輪椅、柺杖、各種家用檢測治療儀器、皮鋼背甲、腰圍、鋼頭頸、胃託、腎託、子宮託、疝氣帶、護膝帶、提睾帶、健腦器、藥枕、藥墊、熱敷袋、神功元氣袋等費用)。

4.省、市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四) 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燒傷病人皮膚移植除外)。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敵國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平衡醫學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心理治療、磁療等治療項目。

(五) 其他

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檢查、治療費、鑑定性病檢查、治療費,違反計劃生育的一切醫療費用)。

2.各種教學性、科研性和臨牀驗證性的診療項目費用。

3.住院期間加收的其它各類別保險費(如:安裝心臟起搏器等各種人造器官植入手術的保險費)、各種滯納金等。

4.違法犯罪或因個人過錯所承擔責任的醫療項目費用,如鬥毆、酗酒、自殺、性病、故意自傷、自殘、戒毒等。

5.由於交通事故(屬於他方責任)、醫療事故以及其他責任事故引發的`診療項目費用。

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

(一) 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層攝裝置(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X-刀)、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磁共振成像裝置(MRI)、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彩色多普勒儀、直線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的檢查、治療項目。屬檢查項目的自付30%、屬治療項目的自付20%。

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倉治療、射頻治療等項目自付20%。

3.安裝各種人造器官和體內置放材料(如: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人工喉、人工股骨頭、工人心臟瓣膜、血管支架等),個人自付50%。

4.省、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自付30%。

(二) 治療項目類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自付10%。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自付30%。

3.心臟搭橋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心支架成形術、引流術、心臟激光打孔、冠脈造影、心臟電生理射頻消融術、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以及各種介入治療項目自付20%。

(三) 新增加和新確定的診療項目收費標準,經省和市物價部門批准後,必須同時報經省勞動保障部門備案。未被確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新診療項目不予支付費用。

(四) 各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價格昂貴的醫療儀器與設備的檢查、治療項目和醫用材料的自付比例,但必須嚴格控制調整的幅度。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OOO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