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醫療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醫療5.44K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1、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是多少?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爲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爲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着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2.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如何確定?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爲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爲月繳費基數。

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低於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爲繳費基數;高於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3.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是多少?

國務院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分爲兩部分,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爲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範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4.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不繳或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應當認真履行繳費義務,不繳納或欠繳醫療保險費時,職工個人帳戶資金停止計入。個人帳戶的結餘資金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