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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出了車禍保險公司是不是會賠嘗

保險2.99W

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領取駕駛證需要達到法定年齡。如果未滿18歲隱瞞真實年齡領取了駕照,發生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應該賠償呢?根據一個案例向您分析此種情況,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未滿18歲出了車禍保險公司是不是會賠嘗

案情:原告曾先生起訴稱,2006年3月21日,他開車在成洛路一加油站處發生交通事故,被當地交警認定爲負全責。由於此前車輛已投保,曾先生於是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卻被對方拒絕。曾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12萬餘元。“他屬無證駕駛。”保險公司道出了自己的拒賠理由。保險公司稱,曾先生在領取駕駛證時,隱瞞了真實年齡,致使公安機關在他未滿18歲時就發給了他駕駛證。根據公安部的規定,原告在這樣的情況下駕車,應屬無證駕駛。同時,原告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沒如實告知他持有的駕駛證是在未滿18歲時通過更改年齡才獲得的。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所以,根據原被告簽訂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對無證駕駛的情況不承擔賠償責任。

此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原告是否屬於無證駕駛?保險公司是否應對此次交通事故進行賠償?龍泉驛區法院審理認爲,駕駛證是否有效,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此案中,原告的駕駛證是行政機關頒發的,並且在有效期內,應當是有效的,而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前,原告的駕照並沒有被吊銷或註銷。法院認爲,原告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所限定的拒賠條件是駕駛員“無有效駕駛證”,而在此案中,原告並不符合拒賠條件。而對於被告稱原告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說法,法院認爲,原告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已達到申領駕照的法定年齡,且經過年審合格,應有駕駛資質,對此事實的隱瞞並不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由此,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曾先生11萬餘元。

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曾先生11萬餘元。

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所以,根據原被告簽訂的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對無證駕駛的情況不承擔賠償責任。

此案中,原告的駕駛證是行政機關頒發的,並且在有效期內,應當是有效的,而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前,原告的駕照並沒有被吊銷或註銷。法院認爲,原告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中所限定的拒賠條件是駕駛員“無有效駕駛證”,而在此案中,原告並不符合拒賠條件。而對於被告稱原告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說法,法院認爲,原告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已達到申領駕照的法定年齡,且經過年審合格,應有駕駛資質,對此事實的隱瞞並不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率。爲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