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案例分析題1
2005年10月30日,某公司生產部發出通知,要求所有職工十一國慶期間加班,理由是黃金週產品銷路較好,節後給予補休。當馬某提出加班應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時,遭到了生產部經理的拒絕。十一國慶期間,馬某沒去加班。
10月8日,公司總經理即宣佈解除公司和馬某的勞動合同。在多次交涉無果的.情況下,10月15日,馬某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部門認為,馬某不服從管理,辱罵公司管理人員,其行為確屬違反勞動紀律,裁決維護某公司的處理決定。
馬某不服,10月28日,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受理後,要求該公司提供馬某違反勞動紀律的證據。然而,該公司拿不出馬某違反勞動紀律的具體證據。鑑於某公司舉不出證據,法院遂判決:撤消某公司解除馬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回答下列問題:
(1)節後給予補休,國慶節加班就可以不給付加班工資了嗎?為什麼?
(2)在國慶節7天假日裡加班,加班工資該如何支付?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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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勞動法關於產假的規定
導語:產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後一段時間內的特殊休假待遇。2014年我國產假規定,女職工若順產生育單胎,可享有98天的產假,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後休息83天。難產者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國家規定2016年產假多少天1、女職工生育享受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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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陪產假最新規定2016
男方陪產假有什麼規定?男人本身沒有產假,只有陪產假(護理假),晚育的是10天陪產假護理假主要針對的是男性員工,滿23週歲依法登記結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包括生育雙胞胎和多胞胎)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國家規定老婆生孩子,老公能享受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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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在中小企業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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