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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社會3.06W

三伏天正式到來,菏澤氣溫也進入了“燒烤模式”,高溫補貼的申領成爲公衆關注的焦點。記者採訪獲悉,高溫季節期間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領取不到高溫補貼可以通過一定途徑進行維權。

菏澤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多個室外行業領不到高溫補貼

記者採訪瞭解到,一些效益好的單位高溫補貼從6月份起已經正常發放,而且各種防暑福利也不錯,而一些私營企業、建築領域、快遞行業、外賣等室外作業人員並沒有相應的高溫補貼。

“從來沒聽說過高溫補貼。”在牡丹區一建築工地,這裏工人們的回答幾乎都是一致的“我們都是勞務工人,和包工頭約定的口頭薪資,除了出苦力的工資外,什麼保險等福利是從來沒有的,更不要說高溫補貼了。”

同樣的情況發生在快遞行業,快遞員每天不管風吹雨打、嚴寒酷暑,都必須把快件準時送到客戶手中,但是發放高溫補貼的物流公司寥寥無幾。一名快遞員告訴記者,他們經常在烈日下進行戶外工作,應該是符合條件拿高溫補貼的,但是並沒有這項福利。

根據我國《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但齊魯晚報記者採訪獲悉,許多戶外工作者,尤其是私企的工作人員並沒有拿到這部分錢,卻要忍受着熱浪,堅守在一線作業。

“高溫補貼一般是職工和企業簽訂正式合同,規定才起效果。”菏澤市人社局勞動關係科負責人告訴記者,建築行業等職工流動性大的單位,高溫補貼發放執行起來相對比較麻煩。

“綠豆湯”不能衝抵高溫補貼

按照規定,菏澤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爲: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亦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

經濟效益較好、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每年可按4個月發放;支付能力一般的企業可只發放8月、9月兩個月防暑降溫費。根據相關規定,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企業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發放高溫補貼,可以向人社部門反映,或撥打勞動保障政策諮詢電話12333,以及職工維權熱線12351。如果投訴人所在單位有工會組織的話,總工會也將全力配合跟蹤事件進展。

標籤:菏澤 發放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