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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社保2.52W

關注1、參保單位及職工有關業務

長春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繳費業務

參保單位按覈定繳費基數繳納2016年社會保險費,辦理人員增加、減少及根據實際情況辦理個人賬戶清算;已預繳的參保單位進行社會保險費結算,先到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大廳40-57號窗口打印繳費徵集單,然後到三樓財務窗口進行實收分配;網上申報繳費工資的參保單位,應及時將《2016年度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申報表》送至40-57號窗口。

根據《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6]25號)規定,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2%階段性降至1.5%,其中,單位繳費費率爲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爲0.5%。新費率從2016年5月1日起執行,期限爲兩年。

綠園區、雙陽區、九臺區的參保單位分別在綠園分局、雙陽分局、九臺社保局辦理以上業務。

待遇覈定

(1)參保單位完成正常繳費後,按新退休審批流程(見長社保[2016]1號文)申辦2016年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覈定業務。

(2)2016年企業病故退休人員喪葬撫卹金結算業務待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後另行通知。

(3)2016年符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在原單位辦理完失業保險繳費後,儘快辦理失業金申領手續。

參保單位職工養老、失業待遇覈定業務在社會保險待遇審覈服務大廳(九臺區的參保單位職工養老、失業待遇覈定在九臺社保局)辦理。

關注2、個體參保人員有關業務

正常繳費

2016年長春市、雙陽區、九臺區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分別爲5087元、3617元、3201元,個體參保人員可按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80%、100%、110%、120%爲基數繳納2016年養老保險費(見下表):

其中:選擇110%和120%兩個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高按100%基數的標準核發。

繳費檔次不變的個體參保人員,持社會保險卡直接在吉林銀行網點完成繳費;繳費檔次變更的,繳費前需先到社保局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窗口辦理變更後到吉林銀行繳費。

1-6月實現再就業的業務辦理

爲避免業務集中,辦事人員等候時間過長,社保局將採取分流方式爲上半年實現再就業的個體參保人員辦理繳費轉出業務。再就業人員需持身份證、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按表中對應時間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窗口辦理。

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的繳費辦理

(1)有檔案的個體參保人員:

在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前一個月,到存檔部門申請檔案轉移,並按《退休申報通知單》規定日期到社保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大廳(以下簡稱:企退申報大廳)辦理退休申報。在接到退休審批合格通知後,如不變更繳費檔次,可直接持社會保險卡在吉林銀行網點繳納退休前的養老保險費;如變更繳費檔次,需先持身份證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窗口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後,再到吉林銀行繳納退休前養老保險費。繳費不足15年人員須持身份證、退休資格審覈表(複印件)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窗口辦理一次性繳費業務。

(2)無檔案的個體參保人員:

在達到享受養老待遇(年齡)前一個月到企退申報大廳申報退休。辦理完退休申報手續後,如不變更繳費檔次,可直接持社會保險卡在吉林銀行網點繳納退休前的養老保險費;如變更繳費檔次,需先持身份證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窗口辦理繳費檔次變更手續後,再到吉林銀行繳納退休前養老保險費。繳費不足15年人員須持身份證到個體分局二樓22-33號窗口辦理一次性繳費業務。

1-6月份個體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覈定

爲避免業務過度集中,對1-6月已經人社局審批通過,且已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體退休人員,市社保局將以分批發送短信的方式通知其辦理養老金覈定相關手續。

請符合前述條件的個體退休人員注意查收市社保局的短信,及時憑短信和身份證到企退申報大廳辦理《吉林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資格審覈表》和《吉林省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覈定表》簽字確認等相關手續。如本人有特殊情況,需由他人代簽的,需持退休人員及代辦人身份證複印件(需印在同一張a4紙的版面上)辦理。

雙陽區、九臺區的個體參保人員分別在雙陽分局、九臺社保局辦理相關社保業務。

關注3、業務經辦地點

1、社會保險申報繳費大廳:民康路1012號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樓東側2樓

2、社會保險待遇審覈服務大廳:民康路1012號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樓東側3樓

3、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申報大廳:民康路1012號長春市社會保險局辦公樓東側1樓

4、長春市社會保險局個體分局: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