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政範文 > 通知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通知

通知8.41K

本報訊昨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了《關於按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徵繳社會保險費和計發社會保險待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記者聯繫採訪了多個市縣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他們均表示,按往年慣例將從7月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最新通知

《通知》稱,省統計局已將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各市縣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公佈,各市縣單位應嚴格按照我省社會保險政策的有關規定,徵繳各項社會保險費和計發各項社會保險待遇。《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各市縣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其中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8406元,月平均工資爲4867元。2015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我省職工2016度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直接相關。

我省現行社保政策規定,職工實際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覈定五項社保繳費基數。實際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其中基本養老保險,報同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後,可按實際工資繳費,但2016年度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0%。

我省各市縣將從7月起調整社保相關繳費基數,城鎮從業人員五項社保最高繳費基數爲14601元(4867×300%),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920.2元(4867×60%),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靈活就業人員月繳納政策,靈活就業人員2016年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應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間,即參保人員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間自願選擇一個繳費基數繳費,繳費費率爲20%,繳費金額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間;基本醫療的繳費基數爲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爲4867元,繳費費率爲6%,繳費金額爲292.02元。同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最低需要繳費876.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