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勞動保障

勞動仲裁但公司總部在外地怎麼辦?

我於2005年9月進入我公司(國企)河北辦事處,當時的勞動合同簽了一年,但在勞動合同上又規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個月,雙方如不想續簽合同應提出書面通知,沒有提出通知,該合同到期之日自動續簽相同的時間”。我部門在今年4月初換了領導,在國企裏一朝天子一朝臣,新領導上任不久就開始了行動,我和同事在4月20日收到口頭通知,以崗位調整,我們原來的崗位被取消,要我們整理交接手續,在4月30日整理完畢。但在最後交接時我向新來的領導索要我的離職通知書。我現在想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尋求幫助,但是聽一些人說,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不願受理外地的案件(我所在的公司總部在外地,我任職的地方只是個辦事處而已)。我現在也不知該如何是好。希望兄弟姐妹能給出建議 。

勞動仲裁但公司總部在外地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