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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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滿8年,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何補償?

我2003年8月進入本公司,3個月試用期過後第一次籤合同是三年;
2006年8月第二次籤合同兩年;
2008年8月第三次籤合同三年,即今年8月份即將到期

我現在能夠預料到此次到期時,公司不與我續簽合同的可能性非常大,我想請問,若屆時公司不和我續簽,我能否獲得哪些賠償?

備註:我聽說連續兩次籤合同則可視同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是這樣的嗎?若是,在賠償方面有無區別對待呢?

工作滿8年,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何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