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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怎麼算??我什麼時候可以休息年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根據這一規定,你應當享受年休假共6.64天才對。

年假怎麼算??我什麼時候可以休息年假??

計算你的年休假方法如下: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5天=你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對補充提問的回答

我以上回答的法律是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和2008年9月18日施行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第六條的規定爲依據的,而你是08年10月份入職的`,你入職的時間都是在這兩個法律生效後,所以,應當按照這兩個法律的規定執行,原文如下: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爲: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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