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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正後工資低於試用期工資?

轉正後工資低於試用期工資?
我於2009年8月10日到現在公司上班,簽訂5年的合同,合同規定工資爲4500元,試用期6個月,但到了試用期時間,公司沒有通知我轉正,到了3月8日公司通知我轉正,但工資調整爲3800,理由是:1、面試初期我的工資比現在我們部門的其他人員訂得高,2、我不能完全勝任工作,3、我的`能力比不上同部門同事的能力,但調整後的工資還是比一部分同事高,4、公司希望我能夠留下來。
這樣我肯定不願意上班,我可以要求公司賠償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