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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年終獎的6個陷阱!


小心年終獎的6個陷阱!

如果發在這六個區間

很可能掉進多發少得的陷阱

又到了一年一度發放年終獎的時候,知道拿年終獎最痛苦的事嗎?不是你的獎金比別人少,而是你的獎金比別人多,但領到的錢比別人少。

這不是說笑話,因爲年終獎在計算應該適用的稅率時會出現一個臨界點,只要超過臨界點,不管超過多少所對應的稅率就會發生變化。今年9月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相比去年,這些臨界點發生了變化。

發年終獎有個臨界點

“對於年終獎的發放,很多企業沒有充分重視員工的實際利益,往往出現‘多發少得’的情況。”杭州聯信稅務師事務所高級會計師錢曉輝舉了個去年的例子:某單位給員工發放年終獎,其中一個員工是24000元,另一個是25000元,按照舊的個稅法來算前者繳稅2375元,後者卻要繳3625元的稅, “這樣算下來,後者的年終獎名義上比前者高出1000元,但要多繳稅1250元,到頭來實際拿到手的錢比前者少了250元。”

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爲兩人個稅所對應的稅率發生了變化。按照國家稅法的相關規定,僱員年終獎適用於哪一級的稅率是根據年終獎除以12個月的商來確定的。按照舊稅法,24000元除以12剛好是2000,從屬10%的稅率,而25000元除以12已經超出2000,對應的是15%的稅率。

但隨着金額的增加,增加稅額和增加的獎金之間的差會越來越小,直到兩個剛好相抵。之後又重新回到獎金增加的幅度大於納稅額提高的幅度的狀態,即多發獎金稅後也能多得。

“這就相當於年終獎的一個陷阱,在一個區間內多發獎金反倒是得不償失的。”錢曉輝說。

新個稅“設”的6個陷阱

按照錢曉輝的測算,舊稅法因爲有9級稅率,產生了8個年終獎“陷阱”,最低一個臨界點是6000元(見表一)。

今年9月新個稅法實施後,稅率由9級縮減爲7級,最低一個臨界點變爲18000元(見表二),“陷阱”也相應縮減爲6個,也即6個獎金區間,分別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以最高的一個區間爲例,如果年終獎是960000元,應交稅330495元。如果年終獎是960001元,應交稅將會達到418495.5元,兩者相差88000.5元。在這個區間裏直到年終獎增加到1120000元,纔會剛好出現多發年終獎實際也會多得的情況。

錢曉輝說,這些恆定的區間是針對年終獎發放當月員工工薪達到3500元時的`情況,如果員工工薪沒有達到3500元,計算時要先拿出一部分年終獎補足當月工薪,然後再算應交個稅。比如年終獎爲24100元,當月工薪爲3400元,計算時先用年終獎的100元補足工薪,按年終獎24000元徵稅。

合理安排年終獎 可使員工多得利

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意識到發放年終獎時存在多發少得的情況,開始合理安排年終獎增加員工的淨收入,“除了企業刻意扣牢臨界點發獎金外,無論企業和個人都有一些方法來規避這些陷阱,比如企業做好工資和年終獎之間的調節。”錢曉輝說。

以年收入12萬元的公司職員爲例。按照原來每月發放工資5000元,年終獎發放60000元,全年收入應交稅11995元。如果方案調整爲每月發放工資6000元,年終獎發放48000元,應交稅能降到6435元,員工淨收入將增加5560元。

錢曉輝說,這種操作的原則是工資和年終獎哪塊適用的稅率高就相應減少哪塊的收入,像原方案60000元年終獎的稅率是20%,工資的稅率才3%,所以可以考慮減少年終獎,增加工資。

至於個人,假如年終獎的金額剛好落在了上文所述的6個區間裏,也有補救措施,比如把超出的部分捐出去。這一方案企業也可以採用,或者將多餘的部分當做其他福利發給員工,減少因交稅引發的損失。

另外,由於新個稅法擴大了個稅每檔的級距,使得今年的年終獎少交稅已經成爲既定事實。按年終獎12000元計算,去年應交稅1175元,今年只需要交360元,少交稅815元。


標籤:年終獎 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