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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準則中應交稅費會計覈算大全

在新會計準則中,將“應交稅金”、“其他應繳款”科目取消,換成“應交稅費”科目。應交稅費覈算如下:

新準則中應交稅費會計覈算大全

(一)本科目覈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企業不需要預計應交數所交納的稅金,如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不在本科目覈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覈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覈算。

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應交增值稅

1.

企業採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應計入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企業交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稅計入材料採購成本,借記“材料採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2.出售不動產,計算應交的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營業稅)。

3.交納的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應交所得稅

1.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的所得稅,借記“所得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

2.交納的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應交土地增值稅

1.企業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一併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等科目覈算的,轉讓時應交的'土地增值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

2.交納的土地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土地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應交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

2.

交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借記本科目(應交房產稅、應交土地使用稅、應交車船使用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六)應交個人所得稅

1.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應代扣代交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2.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七)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

1.企業按規定計算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

2.交納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本科目(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交稅費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爲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