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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工傷待遇標準

2015工傷待遇標準

2015工傷待遇標準

爲保障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基本生活,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本市自2001年起,對因工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逐年進行了調整。

2015年北京市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調整標準是: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標準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調整爲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調整爲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此二項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3月底前將發放到位。生活護理費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再進行調整。

目前全市享受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卹金、護理費待遇人員共1.2萬人。三項待遇調整後,社保基金全年預計增加支出0.28億元左右。

小貼士: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程序

1、工傷保險待遇爲次月支付:有工傷職工待遇支付行爲 的企業,在每月5日前填報《北京市企業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月報表》並報送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經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與工傷職工數據庫覈對後,作爲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依據;

2、工傷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經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覈(其中:總額超過5萬元的需經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複審同意後,填入《支付月報表》報區、縣社保經辦機構,經審覈後予以撥付。

3、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企業報送的《支 付月報表》進行審覈彙總後,經區、縣財政局社保經辦部門審覈蓋章後,將彙總的《支付月報表》及軟盤一併報送市社保中心,經市社保中心審覈彙總後,填寫《支付月報表》,於20日前報送市財政局。

4、市財政局於當月30日前,將本市支付企業工傷職工的保險基金,撥付到市社保中心。

5、市社保中心於次月2日撥付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

6、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於次月10日前撥付到企業。企業應及時發放給工傷職工。

標籤:工傷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