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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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七年辭職與被辭職有什麼區別?

我從大學畢業開始,1999年在農業銀行武漢培訓學院總務處打工,先後在基建科,物業科(臨時工).99年10月1日,該單位學生宿舍改建成賓館, 我在總務處基建科拿工資,在賓館做維修工作.由於該賓館四位管理人員屬農業銀行正式在編人員,後來簽了終身合同的,仍屬農業武漢培訓學院總務處.至 2007年1月,做到了主管的位置,工資表是990元月薪.員工守則規定的每年工資按5%增長根本就沒有對現,而且一直到現在社保都沒有給我們買.

工作七年辭職與被辭職有什麼區別?

現在我對單位徹底失去了信心,準備辭職.我想請問一下關於社保是怎麼賠償的..一個是單位幫我們買,另一個是補償現金,按現行188元/月的標準.要單位進行賠償我應該進行哪些準備工作,蒐集哪方面的證據.

另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我被單位炒掉和我自動辭職是不是還有一個補償?請指教

標籤:辭職 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