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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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公司給辭職補貼嗎?

大家好!我的情況是這樣的:去年7月我和公司簽訂了試用期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結束後,公司與我簽訂了正式合同,是去年10月7號籤的',期限爲1年。今年(08年)6月我向公司提交了辭職報告。一個月後(7月)我離開了公司。請問,像我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公司給我一個月的工資作爲辭職補償嗎?

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公司給辭職補貼嗎?

標籤:辭職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