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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offer後,不去會有什麼後果?

許多小夥伴去參加面試後,公司願意錄用他們了,但是他們心裏對公司又不太中意,或者有其它更好的職位選擇最終導致不想去。這時候有些小夥伴就會擔心自己會被公司指責,從而影響自己的就業。那麼接受了offer之後不想去需不需要承擔責任呢?

接受offer後,不去會有什麼後果?

  通常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情況去做判斷:

  第一種:口頭回復

假如你在面試中口頭說明了自己願意接受公司的offer,會按照公司安排的時間準時來公司報道,那麼這個offer在法律上就已經產生效力了。

  第二種:郵件回覆

假如你在收到HR通過offer的郵件之後,主動給HR回覆了郵件,說明自己願意到加入公司之類的話,那這個offer在法律上也是已經產生效力了。

在符合以上兩種情況下,如果你因爲又接受了其他公司的offer,導致你最終不能夠準時入職,這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說到承擔違約責任,這裏就涉及到兩個問題:

  第一:HR對你的口頭接受offer有無舉證,是不是空口無憑,有沒有證據。

  第二:一般公司的offer上只會寫明工作的崗位、入職時間、薪資標準等等,但是一般都沒有約定入職的承諾期限和違約責任。

因此基於以上2點,即便你在接受offer之後又不去,一般的公司也不會去追究應聘者的違約責任的,畢竟追究責任成本也是很高的。

不管在實際中,很多公司都有強大的人才庫系統,如果接受了offer後又不去工作的求職者有可能會被企業列入失信黑名單,這是求職者要承擔的唯一風險。

當然,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如果你真的想好不去了,也要儘快的通知對方的HR,說明一下自己的想法和不去的理由,爭取得到對方的理解;選擇不迴應是一種不好的職業行爲。

標籤:offer 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