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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報告(彙編15篇)

在現在社會,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那麼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事故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故調查報告(彙編15篇)

事故調查報告1

安全大於天,隱患猛於虎,在人們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雖然人們生活質量顯著提高,但是發達的交通來帶了很多的安全隱患。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也常常會造成交通事故的出現,下面就爲大家推薦機動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希望給大家敲一個警鐘。

一.數據分析以及交通肇事案件的特點

數量有所下降,但事故發生數據仍然較大。

今年以來,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以保安全、保暢通爲目標,不斷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力度,上半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99282起,造成27270人死亡、11698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2%,其中,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5起,同比增加3起。

案件特點:

(一) 各月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保持下降。其中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大學聯考等社會關注重要節點時段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事故死亡人數同比降幅超過10%。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爲肇事導致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酒後駕駛肇事導致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國省道上發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數同比下降。

(二) 營運客車肇事導致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多。1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10起爲營運客車肇事導致,同比增加4起。其中7起因超速行駛導致,5起爲跨省客運車輛導致,部分肇事營運客車超員問題突出。如遼寧阜新“”一次死亡33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臥鋪客車自出站就超員;寧夏中衛“”一次死亡11人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客車停運期間擅自出車且超員121%。暴露出客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掛靠車輛失管失控,客運班線不合理,臥鋪客車安全隱患突出等問題。

(三)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呈現上升。主要是疲勞駕駛、超速行駛、違法停車導致的追尾事故。

(四) 農村地區小型汽車事故比例上升。因違法載人、超載等違法裝載、無證駕駛肇事導致的事故所佔比例均高於全國同類交通違法行爲肇事平均水平。

(五) 惡劣氣候條件下事故增多。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在陰雨雪霧天氣條件下,同比上升。

二.交通肇事案件的危害後果

交通肇事本質是對法益的侵害,宏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對社會

交通肇事犯罪的本質表現就是體現在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上,交通肇事犯罪從主觀上雖表現爲過失犯罪,但是對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交通肇事已成爲生命的頭號殺手,因此,其社會嚴重危害性無法掩蓋。首先,破壞了和諧的社會關係。交通肇事必然造成人員傷亡,從全國統計的數據來看,傷亡人數每年都佔多數,這些事必會造成對家庭和諧的破壞,如果這些得不到妥善處理,必然會導致不和諧的因素存在。其次,破壞了良好的交通管理秩序。交通事故的發生,必然會導致道路交通堵塞甚至癱瘓。以全國高速公路頻頻發生的汽車追尾事件來說,必然會導致交通道路癱瘓,影響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生命安全的威脅。再次,交通肇事案件對受害人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交通肇事案的發生,場面慘烈,目不忍睹,目擊者作證時不願回憶當時的場景,甚治對交通工具產生畏懼心理!

2、對家庭

交通肇事案件,嚴重威脅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給國家、社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致使這些家庭痛失親人或親人傷殘,給死者、傷者家庭造成巨大的悲痛。當從失去家人的悲痛中逐漸走出來的時候,不幸的事件又再次出現,失去親人的家庭破碎,勞動力缺失,經濟來源斷了,正常生活的日子也一去不復返,接下來可能面臨的問題越來越多,如孩子輟學、老人無依無靠等等,更談不上“幼有所學、老有所樂”,也許整個家庭就塌了,何談幸福?

3、對個人

交通肇事案件的發生,給家庭帶來災難的同時,對肇事者和受害者的個人發展也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比如“杭州飆車案”和其他大型肇事案件,對受害者必然會造成不好的影響。甚至會毀滅個人的大好前程,導致其人生的逆向發展。同時,對肇事者本身所造成的傷害也是無法言喻的,或許一個大好青年者把未來葬送在自己的手裏。所以,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家庭,對社會,其危害的結果是十分明顯的。

三.交通肇事案件頻發的原因探究

交通肇事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頻頻發生的案件讓我們有必要對其原因進行深刻探究。

(一)、客觀原因

1、出行高峯事故多。6月、8月、10月、11月是發生事故的高發月,這4個月發生交通事故主要發生的時段是11時至12時、14時至15時、18時至19時,同時星期五、星期天也是發生事故的高發期,主要原因是車輛出行率高,人、車、路的矛盾突出,相應地交通交叉點多,事故隱患多。同時,交通的失控帶來交通違法行爲相對增多的問題。因此,強化交通秩序,調整交通高峯,解決交通管理中失控時間,是控制事故的根本性措施。

(二)、主觀原因

1、機動車駕駛員。駕駛員駕駛技能的好壞、安全意識的強弱、應變能力的高低都直接影響着行車安全。其中,機動車駕駛員超速行駛、逆向行駛、未按規定讓行及其他影響安全的行爲是導致交通事故最嚴重的違法行爲。同時,機動車駕駛員酒後駕駛、違法佔道行駛、無證駕駛是引發交通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2、非機動車駕駛員。在我國多種交通方式並存,有自行車、電動車等,騎車人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也很大。國民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尤其是上下班高峯期,急於趕路,經常發生亂闖紅燈、搶行猛拐、騎車帶人等行爲,這不僅擾亂秩序,也威脅自身安全。

3、行人。行人交通是我國交通構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導致不走斑馬線、闖紅燈、翻越護欄、與機動車輛搶道,這與有關部門法律宣傳不到位有關,交管部門應當加大針對行人的交通安全預防工作,通過採取專人管理等方式引導行人安全通行,改善行人通行條件,引導行人養成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努力減少和消除行人事故隱患。

4、車輛作爲道路交通的主要工具和重要載體,其性能、質量、狀況等對交通安全影響極大。交通肇事案件的發生多是由存在安全隱患的“病車”上路行駛導致的,交管部門對機動車輛的管理不嚴格,駕駛員或車主不做定期檢查或維護,致使許多制動系統不良,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從而對交通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

5、道路是供車輛、行人交通活動的基礎設施,是道路交通的物質基礎之一,也是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道路寬度、線形、路面質量及交通設施等不同程度四、抑制交通事故頻發的應對對策

隨着經濟的發展,社會進步,在各個方面針對交通肇事案發的原因進行探究,制定與之對應的解決對策,大力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從高發到基本遏制到逐年下降的目標,真正使人、車、路協調發展,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步入良性循環的軌道。

1.交通安全教育

(1)、開設交通安全法規課。我國目前的交通安全教育,通常只是採用交通安全宣傳、舉辦駕駛人員學習班、交通民警到國小講課等形式,除此之外,主要是依靠車管單位進行經常性教育。在此基礎上,教育部門應當積極配合交通安全教育,努力實現“交通法規進課本”的目標,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質,從而在源頭上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

(2)、規範機動車駕駛學校。打擊當前駕校爲招攬生源惡意進行價格競爭,導致出現縮減學時、降低教學質量,個別駕校仍有無證執教的問題,被取消資質仍以各種名義暗中掛靠經營等行爲,從嚴懲治。

(3)、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車輛管理部門和交管部門應該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對駕駛員的思想教育,避免只罰不教、只罰不訓。教育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安全行駛。同時要加強對非機動車駕駛人員及行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公民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2.加強道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隨着車輛的不斷增多,道路設施是否完備對交通安全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必須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建設,以及配套設施,如路燈、交通燈、交通標誌、標線、隔離帶、過街天橋、地下通道、電子警察、測速裝置等。通過設施建設的完備,可以達到減少案件發生率,降低事件的發生可能性。

3.嚴格交通執法

對交通肇事案件,應該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嚴厲打擊違章駕駛、酒後駕駛、超速駕駛、無證駕駛、駕駛病車上路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加大對違章行爲的懲處力度;對構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行爲人,尤其是肇事逃逸的案件,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避免以罰代刑。

4.完善交通法律法規的設置

隨着中國法治國家的建設的不斷髮展,學要建立相應完備的交通法律法規體系,最近新頒佈的?道路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有效地減少了交通肇事案件的發生,同時也給交通案件的處理和審理帶來的諸多好處,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能夠幫助交通事故的減少,加大對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懲治,完善法律體系,達到威懾交通肇事犯罪的發生,有力的懲治犯罪的發生。同時也加強中國法治社會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中國法律法規體系。

通過對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和探究,我們對交通肇事案件的加深瞭解和深刻認識,希望交通事故案件的大量減少,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穩定社會,促進社會的和諧的發展。通過這些政策,達到降低案件發生率,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的治理和管理,促進道路交通的建設,完善道路交通的設施建設,爲我們的未來增添一份美好。

事故調查報告2

編號:

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 故 名 稱: XX廠“1.23”李X重傷事故

填表單位(蓋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廠

審覈人:

填表時間: 20xx年2月4日

一、企業詳細名稱:XX化工一廠 通訊地址:北京市房山區XX路X號 企業委託法人姓名:XXX

聯繫電話:010-XXXXXXXX郵編XXXXXXX

二、企業經濟類型:全民所有制 國民經濟行業:石油化工行業 隸屬關係:中央在京企業 直接管理部門:中國石化

三、事故發生時間:

四、事故地點:XX廠低壓車間分離乾燥區(Ⅲ區) 五、事故類別: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能力意識薄弱。

七、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九、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經濟損失:待計

十、事故經過: 低壓車間職工李X上第二個中班李X按規定對低壓裝置(Ⅲ)區進行正常工藝巡檢。23日0時5分,當從二樓離心機巡檢完,沿安全扶梯下樓後準備去B線乾燥機巡檢時,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組人員立即將李X送往醫院後轉至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經醫院確診爲右腿脛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壓車間操作工李X,在經常行走熟知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巡檢時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壓車間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對本單位現場作業環境危害因素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地點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電纜溝蓋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沒有安全警示標誌設置,使職工在上崗工作中應具備良好安全行爲準備不夠充分是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李X安全意識淡薄,處於經常行走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痹,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並在全廠通報批評。

(2)、事故當時車間值班人員趙XX以及事故當日(1月23日白天)車間值班人張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時上報,甚至在廠值班調度會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遲報,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分別扣除趙XX和張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3)、低壓車間領導班子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節前職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細,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事故,加大了事故處理的難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對低壓車間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罰:

①.扣除車間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②.扣除車間書記付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③.扣除車間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4)、根據經濟責任制考覈實行安全否決,扣除低壓車間1月份綜合獎金。

(5)、安全環保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對安全環保部1月份經濟責任制考覈實行安全否決,扣除安全環保部1月份綜合獎金。

(6)、副廠長溫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75%。

(7)、廠長馬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8)、黨委書記劉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覈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事故調查報告3

燃氣安全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泄漏、中毒、火災和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件。按燃氣事故的性質可分爲:燃氣泄漏事故、燃氣中毒事故、燃氣爆炸事故和燃氣火災事故等,而燃氣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則是一個極其嚴肅的問題,必須認真對待。真正查明事故原因,才能明確責任、吸取教訓,進而避免事故的重複發生。

燃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是:及時準確、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事故的具體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也就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職工羣衆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吸取事故教訓,避免同類事故重複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一、事故報告制度

依據《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作了詳細的報告規定:

(一)事故隱患報告

按照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並申請對單位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初步評估和分級。

對重大事故隱患,經確認後,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寫重大事故

隱患報告書,報送省級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並同時報送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隱患類別;②事故隱患等級;③影響範圍;④影響程度;⑤整改措施;⑥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⑦整改目標。

(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有關人員”應當在自救、互救的同時,第一時間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現場情況以及初步估計的事故原因報告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

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燃氣主管部門(市燃氣管理處)、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部門報告。

報告內容:發生事故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有無人員傷亡、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事故發生後,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事故發生地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和事故取證調查事故原因。

二、事故調查組組成

事故調查工作通過事故調查組完成。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牽頭,燃氣管理部門、公安消防和質量監督等部門參加。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知識和專長,並且與事故單位及有關人員沒有利害關係。

事故調查分級進行,因而事故調查組的組成也略有不同。

(1)輕傷、重傷燃氣事故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由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等有關人員以及本單位工會代表參加。

涉及到燃氣用戶家中發生安全事故時,由縣、區安全生產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公安消防和燃氣管理部門派人蔘加成立事故調查組。

(2)一般燃氣傷亡事故由事故發生縣、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3)重大燃氣傷亡事故由事故發生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4)特大燃氣傷亡事故由事故發生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事故調查組職責: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3)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 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所需採取措

施的建議;

(5)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成員應遵守的組織紀律:

(1)服從統一領導,對事故調查組負責;

(2)遵守紀律,保守祕密;

(3)不得擅自進行事故調查工作。

調查人員對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包庇事故責任者、藉機對事故責任者進行打擊報復、索賄的行爲,由行政監察機關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事故調查方法

事故調查組獨立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在事故調查過程中,一是有權向發生事故的有關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二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事故調查工作的客觀、公正。

調查分五個方面進行:

(1)現場調查:包括現場勘查、寫實、描述、實物取證等;

(2)技術鑑定:通過對現場物證、殘痕等進行技術研究、分析,必要時還要進行模擬實驗以確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對當事人的問詢和談話筆錄,瞭解當時工作狀態和事故發生的經過;

(4)屍體檢查,瞭解遇難者的死因,爲進一步查找事故直接原因提供依據;

(5)救護報告是事故現場的第一手資料,包括死亡人員的位置及狀態、設備和設施的狀態和破壞情況,爲現場勘查和分析打下基礎;

(6)管理方面的調查包括:

1、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對黨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管理”的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的執行情況;

2、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4、《作業規程》及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和實施情況;

5、對職工的培訓教育情況;

6、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7、歷年來的安全情況。

全面調查,爲事故原因的分析提供依據。

事故原因分析是調查事故的關鍵環節。事故原因確定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到事故處理。事故原因的確定是在調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篇三:20xx年12月份燃氣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報告

《20xx年12月份燃氣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報告》的數據主要來源於“中國燃氣安全網”,主要包括20xx年12月份燃氣安全事故的統計總表、根據燃氣事故的傷亡人數做出的統計圖、分析燃氣事故原因的統計圖以及針對燃氣安全事故做出的總結分析及安全建議。

1.20xx年12月份燃氣安全事故統計總表

2.安全事故傷亡人數統計圖

3.安全事故原因統計圖

4.總結分析及相關安全建議

(一)20xx年12月份燃氣安全事故統計總表

(二)安全事故傷亡人數統計圖

(三)安全事故原因統計圖

(四)總結分析及相關安全建議

由上述燃氣安全事故的統計情況分析可知,在統計數據範圍內全國20xx年12月份共發生燃氣事故36起,其中操作失誤引起的燃氣事故所佔的比例最高,高達36%,其次是燃氣設備問題,佔31%。此外,燃氣中毒事故也是頻頻發生,佔總事件數的14%。因爲這種種原因,短短的12月份就有9個人永遠的離我們而去,數十人還躺在醫院過公曆新年。燃氣本來就是爲了方便我們人類,提高我們的生活質量而產生的,現在卻變成了我們部分人的催命索。但是,上述種種事故的發生都是可以避免的,而針對上面的各類事故,我們也相應提出相關的建議以預防事故的發生。

1.操作失誤

操作失誤是燃氣事故原因中比例最高的一項,而針對這個問題,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普及燃氣安全知識,提高人們的燃氣使用安全意識。

1)社區和物業管理等相關部門要經常普及燃氣類的相關知識;提醒用戶們時刻提高警覺性,切勿再發生忘關掉閥門而又點燃明火的現象。

2)當燃氣設備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找專業人員進行處理。

3)學校應該進行燃氣安全教育。

4)燃氣公司、燃具公司要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

2.燃氣設備問題

應對措施:

1)改進生產工藝及設備。運用現代化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工藝,儘量降低用戶使用中的危險因素

2)適當的利用材料還有設備的特性,應要求廠家在產品出廠時附帶配件的型號等。

3)相關負責部門和燃具公司應對用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測。

4)定期更換燃氣設備。

3.燃氣中毒

應對措施:

1)安裝燃氣報警器。

2)社區、學校定期進行燃氣泄漏方面的安全教育。

事故調查報告4

一、企業名稱:沐川縣津玉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沐川縣鳳村鄉

二、企業類別:煤炭工業 企業性質:民營

三、直屬監管部門:沐川縣安監局

四、事故發生時間: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晚上20:00分

五、事故發生地點:123b6掘進磧頭

六、受傷情況:傷一人

七、事故經過

20xx年3月15日下午17:30,由代班組長巫良兄在更衣室組織123b6掘進工作面組員周其森、宋六君、王定軍、張開其、魏德宣、向國全、楊正軍7人召開了班前會。會上強調了安全注意事項及防範措施,明確了分工,由放炮員周其森、押運員王定軍負責到庫房領取炸材:其餘5人到磧頭作業,1

8:00分大家分別在調度室報道入井,19:10時到達123b6磧頭作業,首先由代班組長巫良兄檢查磧頭安全,然後佈置沉底板炮眼,19:40炮眼打完瓦斯檢查員李成榮檢查瓦斯,巫良兵派人設好警戒,放炮員周其森開始裝藥、聯線、放炮,於19:50放炮作業完畢,代班組長巫良兄進入磧頭清理危巖,其餘人員在後面負責監護頂板,在清理危巖過程中磧頭東邊上幫垮落一塊長0.8m、寬0.3m、厚度0.2m的塊砂砸傷楊正軍的腰椎。事故發生後,班組人員立即彙報調度室,並扶送傷員出井,安監科立即下井堪查現場,公司立即落實車輛將其送往峨眉山市中醫院治療。

八、事故發生原因

1、楊正軍安全意識差,班組長在處理安全過程中自己躲避位置不當,未認真履行監護頂板職責,導致頂板片幫傷人事故。

2、代班組長巫良兄未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清理危巖不徹底,不認真、不仔細。

3、現場安全管理監督不嚴格,巷道成形差,幫上留下傘檐,幫錨杆,錨網未及時跟緊磧頭。

九、事故責任劃分及處理

1、組長萬仕華負這次事故現場管理責任,按掘進班長目標責任書考覈扣安全低押金。

2、傷者楊正軍安全意識差,自己躲避位置不當,導致自己受傷按照相關規定罰款300元。

3、掘進副礦長曹幫森負管理責任,年終按目標責任考覈。

4、掘進隊長王潤全、魏世貴、徐金華年終按目標責任考覈。

5、安監科長王芝雲、通風技術員吳遠森2人,年終按目標責任考覈。

6、安全礦長徐施銀年終按目標責任考覈。

7、班組對這起事故負連帶責任,按照掘進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500元,並支付傷者一個月傷假工資。

8、瓦檢員李成榮現場監督不力,按照目標責任相關規定罰款100元。

十、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自我保護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2、加強頂板管理,嚴格使用前探樑,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清理危巖,活矸。

3、加強掘進工作面現場管理和工程質量管理,巷道成形必須符合作業規

程規定。嚴禁留下傘檐。

4、班組長加強施工地點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先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5、錨杆,錨網必須緊跟磧頭,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20xx.x.x

事故調查報告5

在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文化產業園二期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江北分院救治,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是集體所有制經營形式。

二、事故發生經過

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在文化產業園二期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我單位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救護車未到現場過程中工地車輛將傷者送至李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救治,在運送傷者途中及搶救過程中公司總經理親自多次到醫院探望並多次表示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傷者,但傷者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傷者及家屬進行妥善安置。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死亡一人。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李德輝違規操作,私自掛吊鉤,安全意識薄弱。

2.事故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無現場專職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李德輝及其配合隊友

李輝及其配合隊友在吊裝鋼筋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未能正確掛好吊鉤,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當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失職。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爲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瞭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範整改措施:

安全處立即組織召開了各班組相關人員的安全會,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明確責任,做到“三不違”、“三不傷害”、“塔吊十不弔”。

通過此次事故我們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範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

  20xx年7月11日

事故調查報告6

十堰鄖西縣鄖西興強金礦有限公司 “5·12”較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20xx年5月12日13時30分左右,位於十堰市鄖西縣香口鄉的鄖西興強金礦有限公司發生一起較大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34.66萬元。

事故發生後,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李鴻忠書記、王國生省長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全力開展應急救援,認真進行事故調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省安監局和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立即趕赴現場指導協調救援工作。 依據《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等有關規定,經省人民政府批准,5月14日,成立了由省安監局副局長楊愛東任組長,省安監局、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和十堰市人民政府有關負責同志等參加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十堰市鄖西縣鄖西興強金礦有限公司 “5·12”較大透水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同時,邀請省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並聘請有關專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專家論證,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事故單位和相關單位基本情況: 1.鄖西興強金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強金礦),位於十堰市鄖西縣香口鄉倉房村,原名鄂陝金礦,20xx年6月更名爲鄖西縣六鬥構家河金礦,爲陳興國獨資企業,年產礦石2萬噸,經營範圍爲黃金礦石開採、金礦產品加工、銷售。20xx年增資擴股,成立股份合作制企業,吸納毛軍朝、王建朝入股並簽訂了增資擴股協議。20xx年5月,變更爲鄖西興強金礦有限公司,股東爲陳興國、毛軍朝、王建朝。其中,陳興國佔有30%股份,毛軍朝、王建朝二人共同持有70%的股份。法人代表爲陳興國,毛軍朝任礦長,是該礦實際控制人,王建朝不參與管理。興強金礦現持有的採礦許可證證號爲C4200002009054120020170,有效期限至20xx年5月27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爲(鄂)FM安許證字(20xx)072130號,有效期限至20xx年12月13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編號爲:420322000002463。礦長毛軍朝未取得非煤礦山礦長安全資格證,分別委託常天峯負責對外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王蘇芳負責生產和安全工作。該礦現有職員16人

興強金礦採礦許可範圍由8個拐點座標圈定,拐點座標如下:1,3664940.12,37424402.34;2,3664650.11,37424300.34;3,3664196.11,37424272.34;4,3664148.11,37424282.34;5,3664148.11,37424852.35;6,3664361.11,37424904.35;7,3664634.11,37424920.35;8,3664920.12,37424686.34。該礦井開採深度+825m~+970m。20xx年12月,湖北省荊襄磷化學工業公司設計研究院爲興強金礦編制了《開採設計方案》,設計生產規模爲2.0萬噸/年。《開採設計方案》對主平硐(又稱1坑、881硐,井口實際標高爲+866m)以南200m、標高+840m~+880m範圍內賦存的礦體進行了開採設計,面積0.1023平方公里。經過多年開採,設計範圍內資源已回採結束。在未重新進行開採設計的情況下,其餘井下采掘作業點繼續沿AuI號礦脈向南延伸佈置,部分採掘區域已越過南部礦區邊界,並逐步臨近曾於1992年開採的YD13號老窯採空區。

2.河南省靈寶市陽平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陽平礦業),位於河南省三門峽靈寶市陽平街,20xx年6月7日成立,法人代表賀照民,營業執照編號爲411282100002876(1-1),有效期至20xx年11月2日;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爲豫FM安許證字﹝20xx)XMSG301Y),有效期至20xx年3月11日(事故發生時已過期)。陽平礦業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資質,資質證書編號爲A3074041128205-4/4。 20xx 年10月23日,陽平礦業設立鄖西項目部,任命宋學國爲該項目部經理,並在鄖西縣安監局進行了本區域安全生產許可外委施工備案。20xx年8月25日,興強金礦與陽平礦業鄖西項目部簽訂了《礦山開採合同》,由該項目部承包興強金礦的礦山採、掘工程施工,並簽訂了《安全生產合同書》。陽平礦業鄖西項目部經理宋學國,持有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證號13400029,有效期至20xx年1月15日。

3.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天神爆破),20xx年5月,民爆產品生產企業湖北天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牽頭組建十堰市天神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神民爆),並作爲天神民爆的控股股東。20xx年2月,天神實業通過收購重組十堰市內的爆破服務企業,成立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責任公司,是天神爆破的母公司。天神爆破位於十堰市茅箭區江蘇路8號,爆破作業許可證編號爲 4200001300016, 資質等級爲三級,從業範圍爲C級及以下爆破作業項目設計施工、安全監理,有效期至20xx年2月20日止。天神爆破在鄖西等縣成立了分公司,其各分公司共用天神爆破的資質。天神實業、天神民爆的法定代表人均爲楊軍,天神爆破的原法人代表爲冉惠祥,現實際負責人爲張玉武。

天神民爆鄖西分公司,位於鄖西縣城關鎮西安大道387號,負責人胡世詳。天神爆破鄖西分公司,位於鄖西縣城關鎮武漢路118-3號,20xx年4月7日組建,負責人段天周。營業執照註冊號爲420322000008757,有效期至20xx年2月20日止。經營範圍爲C級以下爆破作業項目設計、施工、安全監理。天神民爆鄖西分公司的管理人員在天神爆破鄖西分公司任職,負責日常爆破服務活動的管理。

二、事故發生經過、應急救援及善後處理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5月12日事故發生前,881平硐先後有12人入井,其中+890m掘進工作面3人:陽平礦業鑽眼工吳昌明、宋學交、朱榮府;+835m水倉4人:陽平礦業清碴工成良儉、楊俊和運輸工阮班勝、羅龍江;鄖西民爆爆破員3人:吳勝靖、馮廣飛、張兆;以及陽平礦業安全員何孝國和興強金礦生產負責人周鋼。

5月12日8時,吳昌明、宋學交、朱榮府3人入井,經主平硐到達+890m掘進工作面,接好風管開始鑽眼。鑽眼過程中,朱榮府開三輪車出井到民爆物品臨時倉庫領取炸藥,12時20分左右,鄖西民爆爆破員吳勝靖、馮廣飛(帶着炸藥)步行,爆破員張兆押運炸藥隨朱榮府的三輪車入井到達工作面,周鋼隨後出井。鑽眼工作結束後,吳昌明等人協助爆破員進行裝藥聯線並退至+866m主巷放炮點準備放炮,此時吳勝靖、馮廣飛2人先行出井,何效國在井內巡視後出井。12時50分左右,張兆實施放炮作業,隨即出井。吳昌明等人在放炮點等待約30分鐘後,朱榮府和宋學交朝井口方向行進至局部通風機處準備啓動風機吹散炮煙。風機尚未啓動,吳昌明突然發現有一股很大的水流從上面涌過來,並瞬間漲到自己的頸部,立即抓住巷道邊幫上的電纜線固定木樁,仰着頭躲避水流。約7、8分鐘後水流消退,吳昌明開始在附近尋找工友,並發現朱榮府在巷道邊的一個岔道里,且已受傷,便揹着朱榮府走向主平硐。約15時,吳昌明將朱榮府背出井口。宋學交因被水流推送至+866m平巷前面,經自救脫離險境,已在吳昌明2人之前出了井口。

水流沿+866主巷向下傾泄,在41#測量點沖垮2處密閉牆,灌入+865m採空區,從該採空區1處廢棄的巷道竄入+845m水平以下區域,快速淹沒了+845m水平以下所有巷道。

水流流向井底+835m水倉掘進工作面時,運輸工阮班勝正駕駛三輪車行至+848m水平,涌出的水流瞬間將三輪車淹沒,阮班勝抓住巷道邊幫上的電纜線,慢慢趟水走出淹水區並出井。在水倉掘進工作面等待裝碴的羅龍江、成良儉、楊俊等3人被水流封住出口,無法脫險。

2.事故報告情況 阮班勝出井後,立即向陽平礦業項目部經理宋學國報告。14時48分,宋學國到興強公司辦公室向公司分管生產的負責人王蘇芳彙報。王蘇芳立即趕赴現場,一邊安排將受傷的人員送往醫院,一邊指揮人員開啓井下潛水泵向井外排水施救。16時50分,王蘇芳向興強公司總負責人常天鋒電話彙報事故情況,並等待外部救援。17時30分,常天鋒向鄖西縣香口鄉人民政府報告事故。

3.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置情況 5月12日18時許,十堰市人民政府和鄖西縣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迅速啓動了事故搶險和公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調動全縣力量展開救援,迅速將3名受傷工人送醫急救,搜救失蹤的3名工人。

按照李鴻忠書記、王國生省長和許克振副省長的指示要求,省安監局領導率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救援,並協調有關方面緊急調集設備和專業人員支援。十堰市委、政府領導相繼趕赴現場組織指揮,調動當地公安、安監、水電、醫療等部門和礦山救護隊展開搶險救援。經過61小時不間斷搶險救援,最終在井下水倉掘進工作面附近找到3名被困的遇難者遺體。鄖西縣組織工作專班妥善處理了遇難者家屬安撫、補償等善後事宜。 4.事故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1)羅龍江,男,32歲,鄖西縣關防鄉包耳場村6組人,運渣工,死亡; (2)成良儉,男,54歲,鄖西縣關防鄉鍾坪村8組人,雜活工,死亡; (3)楊 俊,男,22歲,保康縣後坪鎮堰塘衝村3組人,運渣工,死亡; (4)宋學交,男,45歲,鄖西縣關防鄉包耳場村3組人,掘進(鑽眼)工,重傷; (5)朱榮府,男,35歲,鄖西縣關防鄉回龍村1組人,掘進(鑽眼)工,輕傷; (6)阮班勝,男,37歲,關防鄉關防鋪村8組人,運渣工,輕傷。 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34.66萬元。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興強金礦在881平硐長期存在越界開採,該平硐的+890m探礦巷道掘進工作面上部存在老窿積水,該巷道越界掘進至AuⅢ礦體老窿水下部,工作面與老窿水體間的岩層厚度0.95m左右,作業人員在水體下冒險頂水作業後,受自重和爆破震動影響,抗壓強度不足以抵抗老窿水體的壓力,導致岩層被壓穿,發生透水事故。透水後,水流沿+866主巷道向下傾泄,在該巷道41#測量點沖垮2處密閉牆,灌入+865m採空區,經該採空區廢棄的

巷道竄入+845m水平以下區域,並淹沒了+845m水平以下所有巷道,將正在+835m水倉清渣的工人淹沒,造成人員傷亡。

(二)管理原因 1.興強金礦安全管理混亂,存在大量違法違規行爲。一是礦山防治水不到位。企業防治水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形同虛設,無防治水綜合措施,沒有專用探放水設備,沒有調查覈實礦區範圍內的詳細情況。工作面掘進出現頂板淋水加大現象,沒有作爲透水預兆處理,繼續安排爆破施工。二是技術管理不到位。興強金礦和陽平礦業項目部均未明確技術總負責人,設置生產技術管理機構和人員。圖紙作假,圖實不符。施工不進行技術交底,工作盲目冒險作業。開採方式不規範,礦山20xx年開採設計範圍外的所有延伸工程項目和4個獨立生產系統都未進行安全設施設計,履行建設項目“三同時”手續。探礦掘進巷道和水倉施工無專項設計、無操作作業規程、無專項應急預案。三是安全投入不到位。+845M水平以下作業區域無第二安全出口,獨眼作業。井下存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阻燃風筒和非礦用局部通風機。未按照規定建設完善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礦長長期不在崗位,委派人員無非煤礦山安全資格證,實際控制人無任職文件,無相應資格證書。發包單位以包代管,承包單位對項目部不進行實際管理。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不落實。爆破作業不規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透水預兆識別能力差,對水害防治認識不足。五是長期違法越界開採。興強金礦超設計範圍開採,將延伸開拓巷道佈置在礦區範圍之外,並將巷道故意指向礦界外的金礦體,最終導致巷道與老窿水之間的岩層被壓穿發生透水事故。同時,該礦還在安全隱患尚未整改到位的情況下,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申報虛假整改材料,擅自組織探礦巷道和水倉施工等生產活動。

2.陽平礦業對興強金礦項目部安全管理缺失。陽平礦業對興強金礦採掘工程實行總承包,其項目部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無技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員工對透水預兆不能正確辨識和處置,冒險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負責人、安全員在發現掘進工作面淋水增大後,未採取探放水措施。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不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後,未及時向發包單位和鄖西縣安監局報告,仍然組織生產。

3.天神爆破鄖西分公司爆破作業不規範。該公司違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爲非法違法開採活動提供爆破服務;沒有按照《爆破作業安全技術規範》等規定和《爆破作業委託服務合同》約定,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爆破人員違反爆破作業規程,起爆後未進行“是否存在盲炮和其他安全隱患”的檢查,放棄了防止事故的把關環節,致使透水事故隱患發展爲較大事故。

4.相關部門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一是當地安監部門對礦山安全生產監管不到位。一方面,儘管當地安監部門對該礦山企業進行過多次執法檢查,排查出了一些隱患並要求企業整改,但對企業整改與否沒督辦到位。另一方面,沒有認真開展復工前的隱患整改工作,沒有嚴格執行復工審批程序,對企業的虛假申報不嚴格把關,甚至放任自流,讓企業鑽空子進行違規生產。二是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該礦越界開採監管不力。該礦長期越界開採,僅5號坑一個掘進探礦方向就越界迂迴掘進300多米,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從未制止。今年以來,鄖西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及其下屬管理所先後兩次聯合到該礦進行例行巡查,均在檢查表格中“是否存在越界開採行爲”的項目上填寫“否”,對該礦越界開採的違法行爲嚴重失察。以致該礦的非法越界開採活動沒有受到依法打擊,亂採亂挖最終引發事故。三是當地公安部門對爆破物品購買把關不嚴,對爆破公司監管不力。在該礦春節停產、未批准復工期間,批准給該礦供應3噸炸藥用於生產,客觀上使該礦的非法開採活動具備了爆破條件。對天神民爆和天神爆破公司生產作業活動監管不力,沒有監督企業嚴格執行爆破作業規程,制定爆破作業專項方案。

5.當地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當地縣、鄉政府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沒有始終堅守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尚未健全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組織領導、協調指導有關部門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上還存在薄弱環節,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力度不大。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鄖西興強金礦有限公司“5·12”較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建議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1.吳昌明,陽平礦業鄖西項目部掘進鑽眼工,+890m探礦巷道掘進工作面掘進班負責人,發現工作面出現透水預兆後,仍然組織班組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吳勝靖,天神爆破爆破員,+890m探礦巷道掘進工作面爆破組負責人,對爆破作業場所實施爆破後的現場安全檢查不足,違反《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操作規程,未履行規程規定的職責,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何介銀,陽平礦業鄖西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890m探礦巷道掘進工作面5月11日出現的透水預兆未採取果斷措施停止作業,對安全隱患處理不當,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撤銷其非煤礦山安全管理人員資格。

4.王蘇芳,興強金礦實際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沒有取得非煤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資格證,未採取有效措施保障作業環境安全,違章指揮採掘施工,違規生產、越界開採,重生產,輕安全,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毛軍朝,興強金礦投資人、控股股東、礦長,興強金礦防治水領導小組組長,沒有組織查明礦區範圍內及周邊存在的水害隱患,未組織制定防治水安全措施並有效落實;長期脫離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沒有實施“三同時”;安全投入不到位,沒有配備探放水設備,排水系統不完善,沒有按規定進行建設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對外包工程安全監管不力,以包代管,在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的情況下,沒有采取措施停止承包作業;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在礦區範圍外非法組織採、掘作業等,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自刑罰執行完畢的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由省安監部門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6.宋學國,陽平礦業鄖西項目部經理,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未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導致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透水預兆識別能力差,水害防治認識不足。在興強金礦對+890m探礦巷道沒有進行技術交底,以及沒有編制+890m探礦巷道施工設計、操作規程和專項應急預案的情況下,仍然違章指揮工人冒險作業,導致透水事故發生。並在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失效的情況下,仍然違法組織生產,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自刑罰執行完畢的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由省安監部門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7.陳興國,興強金礦投資人,法人代表。長期脫離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新建、改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沒有實施“三同時”;安全投入不到位,沒有配備探放水設備,排水系統不完善,沒有按規定建設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對外包工程安全監管不力,以包代管,在承包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的情況下,沒有采取措施停止承包作業;不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在礦區範圍外非法組織採、掘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自刑罰執行完畢的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由省安監部門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8.常天鋒,興強金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副組長,無視安全隱患的存在,填報“無安全隱患,符合開工條件”的虛假情況,使用合同公章代替行政公章,向監管部門申報復工復產;並向公安部門申請大量民爆物品,違規組織復工復產,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胡安生,原十堰市礦山救護隊下屬的“湖北省安科中心十堰分中心”總工程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安全評價師、註冊職業健康評價師,持有安全標準化評價員證書。20xx年,在礦山企業“三級標準化”達標創建活動中,假冒具有資質的公司,僞造文書,爲興強金礦出具虛假評價報告,致使該公司非法獲得三級標準化企業授牌,並作爲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的依據。20xx年3月,以個人名義與興強金礦簽署《安全技術服務協議》,並受聘作爲鄖西縣安監局派出的專家,到興強金礦進行復工前安全檢查,未認真履行排查重大安全隱患等職責。其出具虛假報告和履職不認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其行爲涉嫌犯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建議頒證機關依法吊銷其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的資質證書。

10.李仁山,男,中共黨員,中共鄖西縣香口鄉黨委宣傳委員,分管全鄉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興強金礦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督促整改不力,明知興強金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到位且上報資料不真實,在節後復工申請審批時違規簽署驗收意見,使興強金礦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的情況下復工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玩忽職守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視刑事責任追究情況,依法依規實施黨紀政紀處分。

11.李功德,男,中共黨員,鄖西縣安監局黨支部書記、副局長,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未認真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興強金礦長期違規無序開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不落實等問題監管查處不力;在明知該礦不具備復工條件的情況下,違規簽署復工復產審批意見,使興強金礦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的情況下復工並導致事故發生,其行爲涉嫌玩忽職守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視刑事責任追究情況,依法依規實施黨紀政紀處分。

(二)建議追究黨紀政紀責任人員 1.胡書華,男,中共黨員,鄖西縣香口鄉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協助鄉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鄉的安全生產工作。督促興強金礦隱患整改不到位,違規簽署興強金礦復工申請的驗收意見,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2.李正署,男,中共黨員,鄖西縣安監局礦山監管股股長。未認真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對非煤礦山企業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問題失察失管,對興強金礦長期違規無序開採、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不落實等問題監管查處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3.張卓,男,中共黨員,鄖西縣土門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未認真履行礦產資源開採日常監督管理職責,疏於巡視檢查,對興強金礦長期越界開採違法行爲失察失管,導致興強金礦在越界開採過程中發生事故,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4.王太雨,男,中共黨員,鄖西縣香口鄉鄉長,作爲該鄉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領導職責不到位,組織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對違規審查通過興強金礦復工驗收等問題失察,對本地連續發生較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5.張貴斌,男,中共黨員,鄖西縣安監局局長,負責安監局全面工作。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對分管領導和相關職能機構履職不到位的問題嚴重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6.餘吉軍,男,中共黨員,鄖西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負責人(主持工作),負責全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對天神爆破鄖西分公司監督管理不力,對該公司和興強金礦民爆物品使用審批把關不嚴,以致違規供應民爆物品,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7.胡君,男,中共預備黨員,鄖西縣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管理股股長。礦產資源動態監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對興強金礦越界開採違法行爲失察失管,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記過處分。

8.劉偉,男,中共黨員,鄖西縣香口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副縣級),主持鄉黨委全面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黨政同責”要求不到位,對有關機構和工作人員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問題失察,對本地連續發生較大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9.江本華,男,中共黨員,鄖西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分管礦山資源管理工作。對礦山資源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不力,對相關工作人員未認真履行礦產資源開採監管職責的問題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0.陳勁鬆,男,中共黨員,鄖西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分管全縣安全生產和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產領導職責不到位,對鄖西縣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和礦山資源管理中存在不到位的問題失察,組織指導非煤礦山企業復工驗收工作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1.程良民,男,中共黨員,十堰市安監局副局長,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到位,對鄖西縣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三)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人員 賀照民,陽平礦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由安監部門對其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四)建議行政處罰的單位 1.鄖西縣興強金礦有限公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企業法人和礦長等主要負責人長期離職脫崗,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建設項目不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違法越界開採;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落實,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和設備,未保障安全生產條件;安全培訓不到位,未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等安全生產知識,導致事故發生,違反《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議由省安監局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規定上限的罰款。

2.河南省靈寶市陽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對興強金礦項目部疏於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製度不健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到位,違章作業,導致事故發生,建議由安監部門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罰款,移交河南省安監局處理。

3.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責任公司。在礦山企業節後復工尚未批覆的情況下,違規爲礦山提供爆破服務;爆破作業不規範,未按照《爆破作業規程》和《爆破作業委託服務合同》對現場進行爆破安全管理,發現安全隱患未停止服務,導致事故發生,建議由省安監局依法給予罰款。

(五)其他處理建議 1.責成鄖西縣香口鄉人民政府向鄖西縣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2.責成鄖西縣人民政府向十堰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3.省政府領導約談十堰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五、事故防範措施建議 (一)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全省各地特別是十堰市要督促企業深刻汲取“5.12”事故教訓,督促企業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要嚴格按照《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的規定,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培訓,嚴禁“獨眼”掘進開採,完善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加快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標準化、信息化體系建設步伐。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制度,配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技術負責人。強化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的責任,認真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事故調查報告7

一、水上交通事故概況

20xx年,溫州甌江海事處轄區共受理海事案件3件,無人員傷亡,沉船3艘,直接經濟損失349.67萬元(估計)。與20xx年相比,事故件數下降了75%,下降100%,沉船艘數下降63%,直接經濟損失上升632%。事故四項指標呈現三降一升的態勢,轄區安全形勢相對穩定。

其中,運輸船舶到達一般以上等級上報的船舶水上交通事故2件,無人員傷亡,沉船2艘,直接經濟損失346.27萬元,與20xx年相比,事故件數下降了60%,下降100%,沉船艘數下降60%,直接經濟損失上升1302%,一般以上等級事故四項指標呈現三降一升的態勢。

二、水上交通事故特點

(一)沿海貨船事故多

轄區今年發生的3起事故中,與沿海貨船相關的事故就有2起,佔事故總數的67%。按事故船舶和沉船艘數統計,沿海貨船共發生事故2艘,沉船2艘,各佔事故船舶的67%。因此,要進一步加強對沿海貨船的管理。

(二)事故水域分佈

今年轄區港區水域、甌江干流、楠溪江水域各發生事故1起,各佔事故總件數的33%,水域分佈相對均勻。

(三)觸損事故多

全年共發生觸損事故2起,佔事故總數的67%;碰撞事故1件,佔事故總數的.33%。

(四)事故發生時間相對集中

按月份統計,8月份事故件數最多,共2件,佔全年事故件數的67%;10月份1件,佔全年事故件數的33%;其他月份無事故。

(五)等級以上的事故比率明顯增加

今年轄區發生的3起事故中,重大事故2起,佔事故總件數的67%,小事故1起,佔事故總件數的33%,等級以上的事故比率與以往相比明顯增加。

三、水上交通事故分佈狀況(運輸船)

四、事故原因分析

從轄區今年發生的事故來看,主要是船員主觀方面失誤造成的,但也有部分事故的發生與轄區通航環境方面存在着缺陷有必須的關係。如果從“人、船舶、環境”等因素來看,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複雜和綜合的。但針對轄區20xx年度所發生的事故,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主觀原因

船員文化素質較低,駕駛技能差,安全意識淡薄,沒有樹立“我要安全”的安全觀,是事故發生的潛在因素。具體表現爲:

1、船員值班疏忽,沒有謹慎駕駛

船員值班疏忽和沒有謹慎駕駛,最容易造成事故,主要表現爲船舶航行中望疏忽,及發現船舶重要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而繼續冒險航行等。如8月4日,“浙溫貨0171”船與“永漁5906”船碰撞事故,主要原因就是“浙溫貨0171”船航行中,船員望疏忽,在碰撞前一向沒有發現對方船所導致的。8月23日,“靜濤16”觸礁沉沒事故,其觸礁的直接原因就是船長髮現舵機存在安全隱患後,沒有及時選取安全水域錨泊檢查,而繼續冒險航行所致的。

2、船員缺乏基本的航海技能、操作不當

船員缺乏基本航海技能,在實際操縱過程中,沒有根據船舶自身操作性能及周圍環境狀況等,及早採取防範措施,最終釀成事故。如10月24日“永港515”觸損溫州大橋橋墩事故,與船長在過通航孔前沒有使用良好船藝,結合船舶自身性能和當時水域狀況,提早調整船位有直接的關係。另如“靜濤16”觸礁沉沒事故,在船舶觸礁後,經檢查,發現僅首尖艙進水,船長在沒有決定船舶當時是否存在沉沒危險和灘塗陡峭狀況下,就採取全速衝灘,是導致船舶沉沒,損失擴大的原因。

3、橋樑業主安全意識淡薄

隨着溫州經濟的不斷髮展,轄區水域橋樑不當增多,個別橋樑業主存在安全意識淡薄,對橋涵標的維護存在疏忽,沒有保證橋涵標正常發光,給船舶及早辨別通航孔帶來必須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如“永港515”觸損溫州大橋橋墩事故,與大橋橋涵標沒有正常發光也有因果關係。

4、船公司沒有正確履行管理職責

船公司在船舶安全生產中負有特殊的作用,由於船公司管理的疏忽,往往是船舶交通事故的內在原因。如個別船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平時缺乏對船員的安全教育,在管理上存在必須程度的疏忽。轄區今年發生的事故,不同程度上與船公司管理不善密切相聯。

(二)客觀原因

航行中發生意外機器故障,是造成事故的客觀因素。如“靜濤16”觸礁沉沒事故,與“靜濤16”輪航行中船舶液壓舵柱塞油缸底座發生斷裂,導致舵機失控,存在必須的因果關係。

五、安全管理推薦和對策

針對我處轄區今年發生的事故統計和原因分析,爲今後更好地預防事故發生,我們認爲,要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從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出發,狠抓源頭管理,透過提高船員綜合素質、加強對船公司的監督和指導、加強執法力度等措施或方法,全面消除各種事故隱患,保障航道安全暢通,確保轄區安全形勢穩定,具體推薦如下:

(一)加強船員安全教育和操縱等技能訓練

船員的因素,是安全管理的關鍵因素,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從根本上減少事故的發生,提高船員的綜合素質是首要任務。目前由於船員法制觀念淡薄,安全意識差,缺乏基本的航海技能等,經常出現值班疏忽、冒險航行等違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現象。因此,加強船員法制安全教育和操縱等技能訓練工作仍是安全工作的重點資料。加強船員管理可從下列幾方面着手:

1、各航運公司要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專題分析會,使廣大船員深刻吸取事故的慘痛教訓,以提高船員遵紀守法和安全意識。要認真落實船員後續教育工作,教育活動每年不少於24小時,教育中要注重對船員的基本操作潛力和應急技能的培訓,以全面提高船員綜合素質。

2、在今後的船員培訓工作中,要注重對船員法律、法規和安全意識的教育,使船員及早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同時還要加強對船員應急駕駛技能的培訓。

3、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船公司開展船員後續教育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防止船公司搞形式或走過場。

4、嚴格執法,加大對事故職責船員或有違法行爲船員的處罰力度。

(二)繼續加強運砂船管理

今年轄區運砂船事故只佔事故船舶總數的17%,與往年相比,有了很大幅度的下降,同時,往年的死人事故基本有運砂船導致,今年轄區持續零死亡的良好勢態,與加大運砂船管理密切相關,因此,繼續加大運砂船管理尤其重要。管理中,要不斷總結和探索管理新方法,同時,還要做好下列工作:

1、船公司和船東在選取船員時要嚴格把關,在確保船員適任的同時,還要合理安排值班船員,保證船員得到充分的休息,防止疲勞值班等原因產生船員值班疏忽。

2、個性是要嚴格執行溫州海事局《關於要求小型船舶從業人員穿着救生衣的通知》文件,要求船員在航行、作業時穿着救生衣,以提升船員自我保護潛力。

3、船舶須途經複雜航段時,如施工水域和存在較大風浪水域等,駕駛員不要擅自冒險航行,個性是夜間,駕駛員首先應詳細瞭解航道狀況,以便提早採取防範措施,同時還要使用安全航速,謹慎駕駛。

4、海事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巡查力度,採用日常管理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打擊運砂船超載等違法行爲,對存在違法行爲的運砂船,要按照從嚴、從快的原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推薦砂石開採公司繼續實行對違法給予運砂船裝載,造成運砂船超載的挖砂船採取相應的措施。

5、要充分利用相關課題研究成果,透過“鏈網工程”,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齊抓共管,以船公司、砂石碼頭和開採公司等源頭管理爲重點,同時在運砂船運輸生產的其他各環節上,也予以嚴打和施壓,以全面杜絕運砂船違法、違章行爲。

(三)改善通航環境,帶給優質服務

轄區航道複雜,橋樑多,航道綜合治理措施沒有與港口航運業發展同步進行,加上個別業主單位對橋涵標維護存在疏忽,因此,轄區通航環境不容樂觀。爲此,就如何改善轄區通航環境,推薦如下:

1、港口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航道綜合規劃和治理,改善港口通航環境。

2、各業主單位要提高安全意識,嚴格按照“兩防”等要求,切實加強對橋區和施工水域助航標誌的設置和維護,確保助航標誌處於正常狀態。

3、在目前狀況下,相關部門或船舶代理單位應提高服務質量,應主動向外籍港船舶帶給諮詢服務。

4、各重點工程施工單位要切實加強現場管理,在重要時段要派人實施連續職守,同時,各單位要配置相關的宣傳器材,加強對過往船舶的宣傳和指揮。

5、做好巡查工作,對違章拋錨和挖砂船非法採砂等行爲,要進行嚴厲的打擊,進一步維護好轄區的通航環境。

(四)嚴格船舶機械設備的檢查和保養工作

航行中,因船舶機械等設備意外故障而引發的事故也屢見不鮮,嚴格按規定做好船舶機械設備的檢查和保養工作,是保證船舶安全航行的前提之一。因此廣大船員要引起高度重視,嚴格按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仔細做好對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和開航前檢查等工作,對發現的缺陷,應及時糾正,不得存在半點僥倖心理,確保船舶航行安全。

(五)加大對船公司行業管理

目前許多船公司以掛靠經營爲主,公司對船舶的實際營運狀況和船員配備狀況瞭解甚少,缺乏一套有針對性的管理辦法和措施,無法壓束船舶各種活動,帶來諸多不安全因素。推薦交通主管部門加強對船公司的行業管理,同時海事機構也要加強對船公司監督檢查,以幫忙公司完善各種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並全面予以落實,切實提高其管理水平。

事故調查報告8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20xx年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工作的通知》(交政法發[20xx]94號)要求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規定》(部令20xx年2號),結合我省交通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議考覈的意義和目標

行政執法評議考覈是評價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執法工作情況,檢驗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是否正確行使執法職權和全面履行法定義務的重要機制,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上啓下的關鍵環節,對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開展全系統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工作,全面系統地考查交通運輸各行業各地區行使行政執法職權、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通報不規範執法案例,端正執法人員執法理念,規範執法行爲,整頓執法作風,保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營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環境。

二、評議考覈的內容和標準

本次評議考覈以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爲重點內容,全面考評20xx年以來全省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辦理行政許可,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處理舉報投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控告申訴案件,以及開展執法監督和執法責任追究工作的情況。通過查閱20xx法治工作檔案、執法制度建設文件和執法案卷,按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規定》,對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行政執法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進行考評。

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基本標準是:行政執法主體合法;執法內容符合執法權限,適用執法依據適當;行政執法行爲公正、文明、規範;行政執法決定的內容合法、適當;行政執法程序合法、規範;法律文書規範、完備。

評議考覈實行百分制量化考覈,具體評分標準以《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工作督查評分表》明確的項目和內容爲準。各單位應結合行業和地區實際,細化項目、量化指標,制定具體的自查評分標準。

三、評議考覈組織形式

此次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工作採取行業及單位自評、廳重點抽查、部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省水運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省交通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分別組織本行業、本地區的自評工作。重點抽查工作由廳政策法規處組織實施,隨機確定部分基層行政執法單位,分組進行抽查。在行業自評、省廳重點抽查的基礎上,根據交通運輸部督導檢查具體安排,隨時做好迎接部督導檢查準備工作。

四、評議考覈工作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5月份)

各地、各單位要按此方案,結合行業、地區和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評議考覈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考覈項目,明確考覈範圍、程序、標準和組織方式、評分辦法、獎懲措施等,充分做好安排部署和動員工作,並於5月底前將評議考覈具體實施方案報廳政策法規處。

(二)自評工作階段(6月至9月)

廳屬各行業主管單位、各市州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本行業、本地區的自評工作,根據各自制定的評議考覈實施方案開展自評工作,將自評結果在本行業、本地區範圍內進行通報,對考評結果優秀的單位予以表揚,對考評結果不達標的單位提出整改要求,特別是對於出現《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規定》第十五條中不達標情況的要給予通報批評,限期進行整改。廳屬各行業主管單位、各市州交通運輸局要對本次評議考覈情況進行歸納、分析、彙總,肯定成績,找出問題,提出進一步推進評議考覈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自評報告報廳政策法規處。

(三)抽查工作階段(7月至10月)

廳將組成檢查組,結合各地、各單位自評情況,隨機選擇基層執法機構進行抽查。抽查內容主要包括自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推行情況,以及基層執法單位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情況主要包括健全組織機構、明確領導責任、落實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制定行政執法評議考覈的具體實施方案以及考覈工作的開展情況。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主要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舉報投訴案件的辦理情況,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及修訂情況,20xx年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法制宣傳教育的開展情況等。

抽查採取參與所在單位自評工作、走訪調查、抽查行政執法案卷和工作臺帳等方式,綜合測評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和評議考覈工作的開展情況,交流評議考覈工作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四)總結迎檢階段(7月至11月)。

抽查工作結束2周後,各檢查組向廳政策法規處提交本組評議考覈工作報告,廳政策法規處將根據抽查情況,總結我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工作,將本次評議考覈情況報交通運輸部,並在全系統內進行通報,及時推廣評議考覈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對評選爲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優秀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評議考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整改,做好迎接部督導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評議考覈的獎勵

廳屬各行業主管單位在自評的基礎上,從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成績突出、考評結果爲優秀的單位中,向省廳各推薦2個交通運輸部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優秀候選單位,省廳從中向交通運輸部考覈推薦執法評議考覈優秀單位。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向省廳推薦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優秀單位各10個,省水運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各推薦3個,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各推薦2個,省廳將根據自評和抽查情況,研究確定20xx年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優秀單位進行表彰。執法評議考覈推薦材料包括推薦表、執法評議考覈自評報告(附評分表)各一式兩份,於10月30日前報廳政策法規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部署。

執法評議考覈是開展執法監督的有效手段,是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制,規範執法行爲,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專人負責,認真開展自評工作,做好迎接省廳重點抽查和交通運輸部督導檢查工作,確保考評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突出重點,力求實效。

要以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實施情況爲重點,本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錯必糾、獎罰分明的原則,全面考覈行政執法工作,確保考評工作取得實效。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獎勵、整改、問責、糾錯等手段,提高評議考覈的實際效果,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優質服務。

(三)着眼長遠,完善機制。

要結合此次考評工作不斷創新考評辦法,實行日常考評、階段考評與考評相結合,常態考評、動態考評和實時考評相結合,逐步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覈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促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覈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事故調查報告9

一、學生自我安全意識淡薄。下水的學生在脫離監護人、學校監管的情況下獨自或結伴到水邊玩耍,在不習水性和不瞭解地形的情況下,爲了圖一時痛快倉促下水,成爲這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故發生前個週末也就是5月7日,學校多次在週會上強調:週末,學生不要到河中游泳、不要爬樹、不要學騎摩托車、不要玩電器,在河邊的學生必須由成年家長帶領才能下河游泳。像這種叮囑,學校幾乎每週都要強調幾次,特別是星期五早晨必定強調一次。但到了週末,學生就把老師的叮囑忘在腦後,把學校和家長的要求置若罔聞。

二、事故發生地點爲水庫,缺乏安全警示標誌,更沒有相關游泳安全的宣傳。根據現場勘查,石碌河新東區水庫可以說是一個開發方式的民間游泳戲水的好地方。每逢炎炎夏日,前去那裏游泳的人那是絡繹不絕的,在現場我們還看到許多家長帶着孩子來游泳。但是我們卻在那裏沒有發現一塊相關部門樹立的安全警示標誌,附近的抽水泵管理站也沒有相關宣傳游泳安全的教育內容。這一點說明我們的公共安全設施建設滯後,社會缺乏安全設施齊全、管理規範的公共遊泳場所。縣城石碌基本上沒有建造游泳池,學生就只能到河道、水溝、溪流、水庫游泳,而這些地方水下情況複雜,又缺乏護欄和警示標誌,因此極易造成安全事故。

三、家長對學生的監管不到位,形成監護真空。每到週末、假期,學生就像放飛的小鳥,一下子脫離了學校和老師能監護的範圍,而這些進城務工的家長沒有周末和假期,容易形成對學生監護的一個真空期。因此我們的家長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切實負起監管責任,要時時刻刻教育和提醒孩子不要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下私自外出游泳,不要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準到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悲劇已經發生,我們除了組織相關人員全力做好善後和調查處理工作,同時還要舉一反三,緊急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排查,嚴防各類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以上是,我校對20xx年5月9日倪德富同學不幸溺水身亡事故的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10

一、事故經過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半左右,在二廠圓錐破檢修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檢修工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嚴重受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圓鋼做成S型起吊鉤子,經過水冷卻,起吊部位爲圓錐破擋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約1.5T,其只有兩個Φ30mm的小孔可作爲起吊點,周邊只有5mm的間隙。

鋼絲繩無法插進,只能用鉤子作爲起吊工具,現場工作人員有:王xx(現場指揮)、馬xx、王xx(現場具體操作維修工),袁xx、孟xx(現場檢修輔助人員)。下午14:15,王xx、馬振海、王xx上到圓錐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裝準備,並開始起吊。王xx拉手拉葫蘆,馬振海、王xx穩着物件。

隨着物件慢慢升高,由於擋料斗圈已經磨損,在起吊過程當中物件不平衡,出現了一邊高一邊低的現象,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擋料斗圈高端已經超過了短頭上端約150mm,然後,王xx(站在王xx的右手邊)在高端觀察吊起物件與短頭上端距離,看是否可以插入已準備好的木板將物件墊穩,由於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間隙不好確定。

王xx將高端往下壓,由於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動過大,吊鉤變形,擋料斗圈滑落。將王xx左手除拇指外的四個手指擠斷,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向公司領導打電話彙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送王xx去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傷勢過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並聯系266醫院修院長做好手術準備,患者到達後做了檢查和妥善處理後,醫院建議轉北京積水潭醫院,馬上送王xx趕往北京,李華雲總經理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後由於醫院將手術安排在下半夜,李華雲總經理又及時聯繫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到6月9日上午8:00手術完成。

二、安全生產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在二選廠檢修圓錐時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據當事人輔助車間主任王xx所寫事故經過,事故受傷者王xx同馬振海協助王xx在起吊圓錐內1.5噸重的檔料斗圈時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將王xx四個手指剪斷。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上報叫車,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事故發生後趙xx、xx、於x、郝x坤到現場瞭解情況。還原現場情況同王xx所寫經過一樣,王xx站在靠近門口位置,馬振海在其左手邊,王xx在其右手邊位置,檔料斗圈起吊時,未水平吊起,馬xx這端低,王xx這端已經超過短頭上沿有150毫米,王xx拇指在上四個手指在下雙手往下壓,由於檔料斗圈外圓和短頭內圓只有5毫米間隙,在這麼小間隙、這種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檔料斗圈脫落時和短頭上沿接觸形成剪子,檔料斗圈脫落王xx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結果出現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人員在拉手拉葫蘆,沒有起到指揮作用和觀察協調作用。

2、對擋料斗圈磨損情況判斷不準,沒有充分考慮到起重過程的偏重問題,致使部件起吊後偏斜嚴重,爲了插托起木板而對吊裝物進行按壓晃動調平造成事故。

3、由於對起吊部件按壓晃動,瞬間產生巨大力量使製作的吊鉤變形而滑落。

4、檢修前沒有進行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xx爲新招職工,對大型設備檢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全程對檢修過程進行監控和指導。

7、在本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xx、生產部經理尚xx、技術部經理於xx、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xx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教訓

本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本次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舉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訓:

1、不管項目大小,都要有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保護措施。

2、在安全三級教育過程當中,一定要做好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的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過程當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經過檢驗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爲節約成本而簡化維修設施和安全設施。

6、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針對特種作業人員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上崗資格證,無證人員不予錄用或經培訓獲證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縣防疫站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滿48課時。培訓後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合格後,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低於8課時。

2、每次施工作業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保護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報領導批准後,傳達到每一個參與施工的人,所有人嚴格執行。每班工作必須進行班前班後會,要求參與施工的全體人員參加。

3、施工前要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做充分考察,對有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制定出相關的預案和規避辦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物資、工具按規定擺放,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防止緊急情況時阻礙人員撤離。起重工具的採購必須有安檢標誌、合格證。

5、施工過程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需對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護、監督和檢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個施工場所現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線道路、防護欄杆等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要準備急救醫藥箱,礦區內24小時常備車況完好的值班車輛1輛,以便緊急使用。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xx礦業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事故調查報告11

事故單位:

事故日期: 20xx年X月 XX 日 傷亡情況: 0死X重傷0輕傷

事故類別:機 械 傷 害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 廣州ABC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XX路X號

經濟類型:XXXX

隸屬關係: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代碼: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從業人員總數:XXX人 企業規模:XX

聯繫人:XXX 聯繫電話:XXXXXXXX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廣州ABC有限公司XXX廠房XX生產線XX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 20xx 年 X 月 XX 日 XX 時 XX 分 事故類別: XXXX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XXX天

事故原因:XXXXXXXXX

三、人員傷亡情況

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 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 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 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 事故的報告經過;

(6) 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 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況;

(8) 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爲報告書核心部分)

(一)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爲三類:

①物的原因。是指由於設備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爲物的不安全狀態。

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爲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

全行爲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爲。

(二)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設備及警報設備,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

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運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三)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爲事故的性質是一起XXXX事故。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爲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爲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爲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八、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找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九、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要具備以下性質:

1、針對性; 2、可操作性;3、普遍適用性; 4、時效性。

十、附件

1、受傷人員(當事人)、現場目擊人員、有關管理人員調查詢問筆錄

(調查詢問筆錄要求2名事故調查組成員對事故有關人員進行詢問,1人負責問話,另1人負責記錄。詢問過程要以一問一答的形式書面記錄,並要求被詢問人在詢問筆錄上簽名確認蓋指紋。)

2、受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及醫學證明資料

(員工入職基本資料、初次門診病歷、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3、事故現場照片、受傷人員及其受傷部位照片

4、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針對事故發生環節的有關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5、事故機械設備的技術鑑定資料

(如:特重設備定期檢驗資料,專業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

6、現場示意圖

(事故現場平面示意圖)

十一、調查組成員名單(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以下位置親筆簽名)

姓 名單位、職稱及職務

組 長: 副組長:組 員:

事故調查報告12

一、前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爲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着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於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互聯網爲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後因果展示給大家,並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於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鍊我們小組成員蒐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並且通過互聯網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瞭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爲;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後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着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並衝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雲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着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後,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餘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溼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後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後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餘個房間,將發生火災大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大樓的居民800餘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於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儀館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並在全區募捐首批240餘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後工作小組公佈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並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信息,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覈實客戶信息並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大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爲58名。其中男性爲22人,女性爲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大。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大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消息,目前膠州路餘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採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後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後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羣衆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爲;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爲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項目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羣衆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爲這樣有着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大老闆,其次是項目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幹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爲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纔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纔有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勝利,社會就是這麼現實,包工頭項目經理以最貪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衆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工傷事故調查報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13

20xx年9月12日(星期天)上午10點50分左右,**學校茶爐房發生一起失火事故,過火面積約11平方米,上午12時左右火被撲滅,未波及其他房屋建築,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00.00元。

一、學校概況

***學校位於**區**鎮**村,學校始建於1974年,佔地面積17000多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6000多平方米。學校現有教職員工97人,從學前班到高三共有29個教學班,在學生1571人。學校實行安全責任校長負責制,主管副校長主抓安全工作,下設學校安保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學校具體的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學校茶爐房位於校園內國小生操場邊,與學校食堂爲同一建築體(食堂於20xx年已停業),磚混結構,平房、預製樓板,茶爐房建築面約11平方米,安置一臺1000KG/小時的燃煤加熱常壓開水鍋爐,主要供住校學生的飲用水和生活用水,取水龍頭安裝在茶爐房隔壁的另一間房屋內,每日下午17:00---18:00時供水一次。茶爐房內除常壓開水鍋爐外,再無其他設備設施,作業人員由學校聘用的門衛管理員***兼職。

二、事故經過

9月12日(星期天)午10時左右,作業人員***將茶爐引燃,準備下午供住校學生用水,由於其本職工作主要是門衛管理,星期天

學校高二、高三年級全體學生又在補課,於是***引燃茶爐後,就將茶爐房鎖閉,回到了門衛室。10時50分左右,校園外當地的老鄉發現茶爐房窗戶冒出火苗,便及時跑到學校告知門衛管理員李**,李聞訊後就立即趕到茶爐房,打開房門實施澆水救火,在校老師***和保潔員餘**也聞訊隨即趕到,就地取用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共計使用了四瓶滅火器(兩瓶2KG :兩瓶4KG),但因茶爐房堆放的引火用的費舊木材,火勢較旺,未能將火撲滅,於此同時,家住學校附近的一位老師撥打了119火警電話,兩臺救火車於11點40分趕到學校,上午11時50分時左右火被撲滅。

三、事故損失

茶爐房着火時,恰逢星期天,除高二、高三年級的補課學生,正在上課外,茶爐房附近無其他學生和老師,參與初起救火只有門衛管理員李**、文**老師和保潔員餘**三人,因而,本次事故中無人員傷亡。

茶爐房爲磚混結構、預製樓板,除放在房內引火用的費舊木材被燒燬外,未波及到其他房屋建築,常壓開水鍋爐也完好無損,直接經濟損失,估值約100.00元。

四、事故原因

1、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兼職司爐工李**安全意識不夠,於9月2日上午將假暑期間學校維修課桌、凳子的一些費舊木材,做爲生爐引火材料,堆放在了茶爐房內引發的。9月12日上午,兼職司爐工李**爲了保證下午能按時供應熱水,上午10點左右用引火木材

點燃茶爐,由於燒水工作是李**的兼職工作,其主要的本職工作是門衛管理,因此茶爐點燃後,他就鎖閉了茶爐房,離開了燒茶爐的工作崗位,回到了門衛室,茶爐房內無人監管,可能是爐內火星迸出,將引火用的費舊木材點燃,未及時發生現失火苗頭,控制火勢,造成了火災。

2、學校人力資源匱乏,財力有限,是導致本次失火事故的另一原因。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身兼門衛管理員、住校男生管理員、報刊雜誌郵件收發員、茶爐房司爐工等數職。由於學校財力有限,無力聘用多人分擔他的工作,就形成了顧此失彼的局面。雖然學校有司爐工崗位管理職責規定,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但李**身兼數職,不能兼顧,當日茶爐點燃後,他爲了看護學校大門,就暫時離開燒茶爐的工作崗位,致使茶爐房內無人監管。

3、學校對後勤輔助人員,特別是聘用的臨時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夠,使得個別員工安全意識淡漠,是火災發生的另一個原因。本學期開學前,8月31日學校安保處會同總務後勤、校工會等部門,對校舍、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檢查,未發現安全隱患,當日也檢查了茶爐房,沒有發現裏邊堆放有引火的材料。在學校調查事故發生原因時,李**自述:是9月2日開學的第二天,纔將學校假暑期間維修課桌、凳子的費舊木材作爲引火材料,取了一些搬進茶爐房的。李**是本校聘用的臨時工,文化水平不高,學校忽視了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得兼職司爐工李**的安全意識不足,擅自將易燃物放在茶爐房內,埋下了安全隱患。

五、事故教訓和今後的防範措施

儘管本次失火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大,但也給學校的管理敲響了一個警鐘,學校要認真牢記本次事故教訓,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指導思想,加強學校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今後的防範措施如下:

1、進一步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各部門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真正把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措施、規程等落實到每個教研組、每個辦公室和每個後勤作業人員,形成有效預防事故的管理機制。

2、加大安全檢查的力度,定期對學校的各個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除重點部位要勤查外,對一些不起眼的部位也要定期、定時檢查。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堅持每個學期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安全常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防止類似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

***學校

20xx-9-14

事故調查報告14

一、職工信息

XXXX工程公司

受傷時間:20xx年11月28日

受傷地點:XXXX花園1#樓

受傷者基本情況:

姓名:XXXX

性別:男

出生時間:1963年07月23日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

籍貫:福建省石獅縣河山鎮落泉村2社10號

現住地址:XXXX縣六管區附近

崗位:砌磚工人

二、受傷過程

20xx年11月28日上午6:30點左右,我公司職工XXXX在XXXX花園1#樓上班時間在五樓下樓梯時不慎從樓梯上摔落,因XXXX本人強烈要求要到福州醫院治療,隨即送往福州市第二醫院治療,20xx年11月28日下午13:49分住院治療。初步診斷:L1椎體壓縮性骨折伴輕度滑脫,具體病情詳見住院病歷、診斷證明單等。

三、原因分析

事故發生後,施工現場項目部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原因體現出以下幾個因素:職工XXXX在下樓梯太急,加之本人的安全意識較底,所以照成了這次事故。

四、糾正預防

施工現場項目部的管理層召開了事故原因分析後,又立即組織召開了砌磚班及各班組相關人員的安全會,教育在施工現場施工的人員要提高安全意識,遵守項目部的各項制度,做到“三不違”、“三不傷害”,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通過此次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公司的管理工作,提高了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懇請貴局前往我單位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否爲工事故。

事故調查報告15

基本內容(以下僅供參考,內容豐富、完整即可!)

一、引言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類別、事故性質及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等事故基本情況概述;

二、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單位成立時間、註冊地址、所有制性質、隸屬關係、經營範圍、證照情況、勞動組織及工程(施工)情況等(礦山企業還應包括可採儲量、生產能力、開採方式、通風方式及主要災害等情況)。

三、事故發生、搶救及應急行動情況

(一)事故經過

事故發生過程、主要違章事實、事故後果等。

(二)事故報告、搶救、搜救及政府應急行動情況

四、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二)事故性質

五、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事故責任者的基本情況(姓名、職務、主管工作等)、責任認定事實、責任追究的法律依據及處理建議,並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

(二)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的;

(三)對事故單位的處罰建議。

六、整改措施和建議

主要從技術和管理等方面對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並對公司有關部門在制定制度、規程等方面提出建議。

七調查報告附件:

(一) 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傷亡人員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族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工種、工齡、本工種工齡、文化程度、職務職稱、傷害部位、傷害程度、安全培訓教育及個人資質情況(安全生產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等)。

2、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人身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 、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二)現場勘驗、技術鑑定以及物證、證人材料

1、現場調查記錄、事故現場的設備、作業環境狀況;

2、拍攝有關的痕跡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資料),繪製有關處所的示意圖(事故圖)等;

3、有資質的部門出具的技術鑑定結論和試驗報告;

4、與事故有關的物證、人證材料和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5、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6、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7、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及事故有關的情況。

(三)規章制度及組織體系

1、有關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設計工藝技術等資料;

2、事故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組織機構;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過去事故記錄和事故前的健康狀況。

(四)傷亡鑑定證明

1、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死亡證明或出院證明);

2、公安部門死亡通知書(或法醫鑑定書);

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傷殘鑑定證明);

4、善後處理協議與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