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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篇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醫療調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篇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

一、工作發展設想

1、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宣傳方面,爲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月補償的宣傳工作,做好門診登記工作。

2.參合農民看病確認身份後,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明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大處方的開藥,不濫收費用,並親自在賠償賬簿上簽名並按指紋,以防止欺詐性的資金索賠。

3、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和劣藥。毒品必須通過正規渠道。

4、堅持以病人爲中心的服務標準,嚴格執行新農合藥品目錄,合理規範用藥。

二、存在問題

對新優惠政策瞭解不夠,部分羣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不到位,少數羣衆不參與。今後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參加“家喻戶曉”的農民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不參加的要積極參加。

三、未來工作計劃

1加強對轄區內指定醫療機構門診患者處方和救助場景的入戶覈查。

2.在今後的工作中,審覈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報銷費用。

3.是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宣傳。

4、加強二次補償的宣傳,讓參保羣衆進一步瞭解新農合對羣衆的好處。

通過自查自糾,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予以糾正,進一步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審計,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2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xx區已實施了三年,對各個羣體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爲此,我們專門針對個體醫生進行了走訪調查。採用走訪的方式進行調查,主要是考慮到個體診所數量不多且時間較爲充裕,走訪調查更能有效地和個體醫生進行交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看法,並能有效的發現和分析問題。調查活動期間,我們走訪了xx鎮、油河集、趙橋鄉、xx鎮xx的十幾個個人診所,他們中最低開診時間爲十幾年,最高可達四十餘年,都親身經歷了新農合在地方鄉鎮實施的全過程,對這項政策有着自己最深切的體會。有的個體醫生也成經歷過老的農村合作醫療,在兩次的農合對比時,他們也說出了自己的疑慮。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實施對個體診所的影響主要體現在:

一:到個體診所看病拿藥的農民明顯減少,使得診所收入大大降低。當問起“您覺得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對前來就醫人員有着什麼樣的影響?”這個問題時,100%的個人診所醫生都表示,新農合的實施對他們有着很大的衝擊,收入基本可減少一半。由於到定點醫療醫院看病門診可報銷30%,住院可報銷70%,而到個體診所必須付100%的醫藥費,即使在醫院藥費藥價較高情況下,農民朋友們仍選擇在定點醫療醫院看病。但據個體診所醫生反映,由於鄉鎮醫院門診報銷比例較低,到診所看小病的數量並未有明顯的減少,只是患有長年病的病人不再光顧個人診所,這是導致診所收入減半的主要原因。同時,由於新農合的衝擊,個體診所的藥價也比先前有所降低。所以,病員減少和藥價降低是個體診所收入減少的原因所在。

二:對建立村衛生室,加入新農合,成爲定點醫療單位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認識。現階段,各個鄉鎮均在建立新農合定點村衛生室,準備把個體診所併到村衛生室裏並對其實行相應的管理政策。但個人診所在加入村衛生室之前一定要有“鄉村醫師資格證”。

1、在xx鎮走訪的個人診所中,有的不願加入新農合定點村衛生室,覺得加入之後收入受限制,沒有個體戶自由和賺錢,尤其是需要繳納一萬元的風險費,覺得不能接受,準備在村衛生室建好之前,改行做生意,不再開診所。一些資歷較高的老醫師,行醫40多年,覺得新農合是一項黨關心老百姓的好政策,對建立農村衛生室也有很高的贊同,但覺得自己年事已高,加不加入都無所謂。

2、在xx鎮xx走訪的個體診所,對加入村衛生室都有着很高的積極性。這些個人診所由於離農民距離較近,服務態度良好,與村民關係密切,收入並沒有減少太多。同時,在於村民接觸的過程中也能感受到新農合給百姓帶來的好處,認爲這項政策真正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但有些地方由於離新建的村衛生室距離太遠,離鄉鎮也很遠,有些個人診所併到衛生室後,這些村莊的村民看病拿藥會極不方便,他們希望有關負責單位能在他們那裏新建一所村衛生室,以解決他們的這個難題。

3、在xx鄉走訪的個人診所中,他們普遍認爲新農合的政策和用意是好的,但在鄉鎮實施的過程中,出現與政策相違背的手段方法,使得新農合沒有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對加入村衛生室也抱着一種觀望的態度,有的診所醫生還希望國家能大力提倡個人行醫,在他們看來,建立村衛生室,需要花費國家大量的財力和物力,而且由於藥價的提高,農民很可能得不到應有的實惠,而個人行醫,則會爲國家減輕負擔,好的個人診所對基層人民還是有很打大好處的,新農合解決的是一些“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對於百姓常見的小病並沒有起到幫助,而且在個人診所中,村民可以得到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務。

同時,在上述三個鄉鎮中,個人診所加入村衛生室所交地風險金也不相同,在xx鎮、xx鎮xx均是一萬元,而在趙橋鄉卻高達三萬元。對此,這種相同政策不同收費的做法,給有些診所帶來了相當大的壓力。

在調查、訪談過程中,個人診所對新農合的政策給予了很高的評價,都認爲這是一項體現了黨對人民關愛政策,是一件值得去大力實施推廣的政策。但在基層實施的過程中,卻並沒有完全按政策辦事,很多鄉鎮醫院在推廣農合的時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爲此,他們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1、新農合這項政策本身就有着改革激發公立醫院活力的作用,讓很多原先瀕臨解體的鄉鎮醫院有了新的發展,各個方面都有了提高。這本身應該讓農民特別受益的事,但很多鄉鎮醫院存在亂收費現象,護理費比先前提高了幾倍,以前一個手術幾百塊,現在高達幾千塊。希望有關單位能及時管制。

2、新農合實施以後,醫生的工資都提高了,希望醫生的職業道德和職業責任感也能跟着提高,醫護人員的自身素質也要提高,要不斷加強學習,牢記“爲人民服務”的信念。同時,醫院要紀律嚴明、賞罰分明,堅決杜絕不良現象的發生,對不負責任的醫生和護士不能姑息。

3、新農合開展以來,由於看病有補償的緣故,很多農民都願意去鄉鎮醫院看病,但有些醫院存在小病大治、醫生勸說病人住院的情況,有些農民只是普通的小病,卻要住上一星期的醫院,花了很多不必要的錢財和時間。而且,各項檢查都增加了,農民看病之前都要經過一系列的檢查,這些費用又不在補償範圍之內,希望醫院能本着“救死扶傷”的原則,不要把盈利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關心百姓、愛護病人。

作爲一項利民惠民的大工程,很多人都很支持這項政策,個人診所也希望政策在基層的實施真正能爲百姓帶來利益,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

綜上羣體我們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着廣闊的發展前景,但仍需要不斷豐富其內涵與功能,使之逐步完善。最終體現出“以滿足農民的需求爲中心”的原則。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3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於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於貧困,也由於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爲探討“以大病統籌爲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陝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陝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於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陝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爲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後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餘師鄉

課題組分別於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幹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幹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餘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並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爲“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後,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麼,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併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爲標誌,意味着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爲“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爲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佔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於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後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症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餘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餘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範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覈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餘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餘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彙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後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爲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爲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爲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爲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鑑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於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着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並不衝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於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爲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裏,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於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儘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並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於“大病統籌”,即主要用於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爲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爲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於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願”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願參保,因爲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儘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於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後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羣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於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於“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爲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着眼於抓關鍵,急於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於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爲,“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瞭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儘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彙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於,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後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羣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爲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羣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儘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着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於“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着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於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迴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裏又面臨着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乾”、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爲“定點醫院”,而有羣衆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於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願,變“高”的參與率爲“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爲“預防保健爲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着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爲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並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於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爲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採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鍼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於人。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4

改進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險,既是我國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又是廣大農民羣衆的迫切要求。爲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羣衆積極參與,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

今年寒假期間,本人發動“保山市隆陽區蒲縹大學生聯合會”成員專門對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現狀進行調研,採取訪談、問卷、文獻等多種調查方式,對農民、政府工作人員等進行深入調查,努力探尋現行農村醫療保險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可行的解決對策,希望對完善農村醫療保險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調查時間:

20xx年1月26日——20xx年2月22日

調查地點:

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

調查對象:

農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員、醫療工作者

調查方法:

問卷、文獻、訪談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發展宏觀現狀:

隨着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全局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爲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羣衆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爲“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典範”。

合作醫療在將近50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後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

二、“新農合”在保山市隆陽區的發展:

(一)區域概況:

保山市隆陽區,位於雲南省西部,橫斷山脈南段。境內山脈起伏盤錯,海拔3655.9米,最低海拔648米。東距省會昆明593千米,西離中緬邊境279千米,全境東西寬78千米,南北長96千米,全區總幅員面積爲5011平方千米,其中山區、半山區佔總面積的92.6%。隆陽區轄2個街道、6個鎮、6個鄉、4個民族鄉。全區總人口85.8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3.68萬人,佔總人口的85.83%;少數民族人口11.55萬人,佔總人口的13.46%。

改革開放以來,隆陽區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城鎮建設、所有制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已形成了糧油、菸草、蔗糖、畜禽、林果、蔬菜、咖啡、絲麻、山葵、藥材花卉等十類優勢農業產業,全區一、二、三產業的比重由1978年的57.8:21.1:21.1調整爲20xx年的32.58:.37。20xx年,全區實現國內生產總值(現價)48.9億元,同比增長15.1%,其中:第一產業15.93億元,第二產業13.23億元,第三產業19.74億元;實現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2.22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121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xx9元。優越的立體氣候,造就了豐富多樣的生物資源,給隆陽區帶來了立體農業之利,已被國家列爲滇西農業綜合開發區和全國糧棉大縣(區)之一。隨着對外開放的擴大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隆陽區將逐步成爲我國內地向西南邊疆實行經濟技術轉移的支撐點和接力點。

(二)“新農合”發展成效:

自20xx年[]隆陽區被列爲首批“新農合”試點以來,隆陽區把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作爲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在具體工作中,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作爲每年黨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納入市、縣、鄉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爲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考覈指標進行考覈。各級政府都分別成立了領導小組和監督委員會,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管理網絡,切實加強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各級政府還認真落實“新農合”機構和人員編制,市、縣、鄉三級均成立了合管辦,落實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專職人員,落實了辦公設施,建立健全了合作醫療各項工作制度。

爲了讓廣大羣衆真正瞭解“新農合”,消除農民羣衆的顧慮,逐步認識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樹立互助共濟意識,各縣區採取多種方式開展“新農合”宣傳,通過對享受到“新農合”補償的農民的專訪,並在新聞報紙上作專題報道,強化了“新農合”宣傳的直觀性和輻射能力,讓羣衆親眼看到“新農合”帶來的好處。爲進一步做好“新農合”工作,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保山市各試點縣區均認真組織開展了基線調查和“新農合”運行情況分析,並在全面分析、評估、測算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同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各縣區根據運行情況,及時調整試點方案。

至去年年底,隆陽區按照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各項工作任務。目前,全區實際參合約850000人,參合率達98.33%,共籌措資金1億多元,使六十多萬農民得到了補償。

隨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在全區的全面鋪開,廣大農村羣衆得到了的實惠:提高了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全區共有2800名孕產婦得到住院補償,20xx年全區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80.24%;減輕了患傳染病參合農民的經濟負擔,全區共有7xx人次因患傳染病得到“新農合”補償,共補償資金41.89萬元;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共減免住院病人費用9xx48人次,其中得到9001-xx000元的8人次,xx000元以上的7人次。

三、隆陽區在發展“新農合”中取得的經驗:

隆陽區自20xx年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關心支持下,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推進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向前發展,在方案設計、制度建設與執行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幾點:

1.制定和完善實施方案,讓農民羣衆“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爲不斷完善實施方案,擴大羣衆受益面,隆陽區先後對實施方案進行了兩次調整,實現了人民羣衆利益化。截止20xx年3月份,共籌集到1.28億元“新農合”基金,有62.95萬人次受益,基金爲農民羣衆支付6266.20萬元,農村醫療衛生保健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2.聯繫實際,以人爲本,對孕產婦實行政策傾斜。長期以來,隆陽區農村醫療衛生保健水平滯後,特別是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難以得到有效控制。隆陽區在制定“新農合”實施方案過程中,對孕產婦順產實行打包收費制度,即對孕產婦順產到鄉級醫療機住院的給予全額減免,病人不需要付任何費用;到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的,病人只需付300元,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的給予350元定額補助。自孕產婦打抱收費制度實施兩年來,孕婦和嬰兒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20xx年產婦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0.3135‰,嬰兒死亡率比上年下降0.52‰;20xx年嬰兒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1.18‰。目前,隆陽區實施的孕產婦打包收費制度已在全市得到推廣。

3.探索監督機制的多種實現形式,確保我區“新農合”穩步發展。積極探索制度監督、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的實現形式:

一是印發了《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工作職責(試行)》隆合管[20xx]1號文件,明確了區鄉合管辦的工作職責,並明確規定了其權利和義務,要求區鄉合管辦要把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放在工作的首位,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職責,確保我區“新農合”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是印發了《隆陽區衛生局關於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隆衛字[20xx]16號文件,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書,明確了其權利與義務,並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不斷規範服務,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堅決村絕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爲,對於違反“新農合”相關制度的行爲,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是印發了《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關於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的通知》隆合管[20xx]2號文件,對市區鄉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次均費用實行分別限價規定,限定藥品比例,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切實保障農民羣衆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加大對合管辦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培訓力度。三年來我區共組織“新農合”工作人員培訓xx餘次,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及區鄉合管辦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提高了經辦機構的管理能力和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

五是率先實行入戶核查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通過覈查,成功杜絕了部分醫療機構套取基金的行爲,現在入戶核查制度在全市已得以推廣。

六是嚴格審覈報銷單據,對報銷單據實行“三審制”,即醫療機構自審,鄉鎮合管辦初審,區合管辦終審,對於不合格的病歷給予清退,嚴把報銷單據審覈關。

4.積極探索社會救濟機制的有效實現形式,推進我區衛生事業救濟制度的向前發展。隆陽區地處保山市中心,是保山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但長期以來,隆陽區經濟基礎薄弱,農業仍是廣大農民羣衆主要經濟來源,特別是貧困人口所佔基數較大,如何對農村弱勢羣衆實行有效的醫療求助,關係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否能贏得民心的根本體現。對此,隆陽區把探索社會救濟制度的探索納入工作重點來抓,通過與民政部門、殘聯等部門的共同協作,對五保戶、殘疾人、特困戶等弱勢羣衆進行每年5元∕人的參合補助,2009年將提高到每年xx元∕人;對特殊羣體住院減免後,自付部分仍無力承擔的,根據由隆陽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三部門聯合發文的《隆陽區農村醫療求助實施辦法》隆民政聯[20xx]95號文件規定,按不同標準給予500元—5000元的救助。

5.加大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我區農村衛生事業。自實施“新農合”以來,我區積極向上級爭取“新農合”配套項目,不斷改善農村醫療環境,推進我區農村衛生事業向前發展。

20xx年已列入項目建設計劃的有:市二院新建住院大樓項目,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第一期工程投資xx00萬已經完成;15個衛生院改擴建項目,總投資765萬元;16個衛生院設備配置項目,總投資300多萬元;96個村衛生室建設,總投資500萬元,上述項目已全部完成,我們相信,醫療條件的不斷改善,將進一步推動我區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爲“新農合”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奠定堅實的基礎。

6.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一是鼓勵在職人員加強學習、自覺學習。

二是通過舉辦遠程視頻中專教育,解決了264個鄉村醫生長期以來無文憑的問題。

三是選送業務骨幹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三年來共進修77人。

四是鼓勵在職人員參加函授大專、本科班學習。

五是積極派人蔘加省市舉辦的各種專業技術培訓班。

六是紮實開展對口支援。武警保山醫院、市二院、區保健院對技術力量薄弱的7所山區衛生院,以“傳、幫、帶”的形式,重點支援相關衛生院婦產科和外科建設。

七是下派業務骨幹到鄉鎮衛生院任職。如隆陽區婦幼保健院原院長,外科技術骨幹,到河圖衛生院任院長2年多以來,帶領全院職工真抓實幹、勵精圖治,使河圖衛生院的整體服務功能得到不斷加強,贏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八是招聘衛生技術人員98人,充實醫療機構。

四、問卷調查結論分析:

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針對農民、村幹部進行了一系列有關“新農合”實施情況的調查,主要是採取問卷調查和訪談兩種方式,共發放問卷200份,回收192份,有效問卷188份,有效率達94%。下面就調研情況分析如下。

(一)農民看病選擇什麼地方:

當人們生病時,一般選擇什麼地方看病,在“新農合”的制度設計中有比較重要的意義,這樣才能確定參加“新農合”應該是哪些醫院,才能真正達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調查結果顯示,當農民生病時xx%的人會選擇所在的村衛生所就診,主要原因是距離近、價格便宜,可見村衛生所在農民的治療小病中發揮着不可替代的作用;48%的人選擇個體醫生,這可能是個體醫生離自己家比較近,而且免去掛號的麻煩;只有42%的人會選擇鄉級以上的醫院,這些醫院的技術是主要的優勢,大病的治療醫院還主要是鄉級以上醫院,這點也不能忽視。但對農民的參保內容應以常見病爲主,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羣衆的看病問題。

(二)對“新農合”的宣傳效果:

20xx年xx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xx年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但是基層是否有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具體宣傳呢?通過調查可以看出,64%的人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途徑是政府宣傳和電視報紙等媒體。其它宣傳途徑主要有:①廣播站和電視臺的宣傳、②下發到每戶村民的《致全縣農民羣衆的一封信》、③村委親自到村民家中進行宣傳、④召集各鎮合醫辦小組發佈當年相關政策。從中可以明顯的看出,政府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還是很到位的,宣傳效果很好。

(三)農民的參與度:

“新農合”實施已經有幾年了,但調查結果並不很令人滿意,已有96%的人蔘加了“新農合”,這其中有84%的人是自願參加的,有16%的不是自願的,可能是受了別人的影響參加的。因爲“新農合”是以“戶”爲單位的,所以一家人要參加就都參加,不參加就都不參加,不得以家庭部分成員參加。這裏的非自願不是有相關部門的人在其中強制農民參加。其中不參保的原因則主要有經濟負擔重、認爲“新農合”沒什麼用、不瞭解“新農合”以及覺得“新農合”麻煩等這幾個方面。總體來說,農民的參與度達到一定水平,但還沒有完全覆蓋。解決的方法還是要以宣傳爲主要手段,從而使人們對“新農合”有更加深入的理解,逐步轉變一部分人對“新農合”的錯誤認識,同時農民也有了更多的經濟能力來參保。

(四)“新農合”的報銷制度:

“新農合”的報銷制度對農民有着重要意義,但參保者對報銷制度還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報銷,但根本不知道怎麼去做,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民對“新農合”的參與熱情。對於“新農合”的報銷程序,42%的人認爲太麻煩了,做起來有點難。這其中可能是因爲農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再加上相關組織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農民對“新農合”一系列的報銷規定理解起來比較難,做起來就更不易。但大家對報銷情況還是滿意的。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的同時應結合農民的實際,簡化相關程序,以最簡潔易懂的語言向農民宣傳“新農合”。

(五)對“新農合”的滿意度:

參保者中有95%的人認爲“新農合”對農民羣衆有好處,他們認爲中央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背景下針對農村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對促進農村建設有很大的好處,從中央到地方也在處處爲農民着想,所以“新農合”作爲其中一項政策對農民是真正有好處的。66%的人認爲“新農合”減輕了經濟負擔,但是幅度不大,有待加強。這就說明,“新農合”對減輕農民的負擔還是起了一定的作用,農民對“新農合”還是充滿希望和期待的,是能接受並支持“新農合”的推廣的。“新農合”在理賠內容上應該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有所擴大,以更大程度地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真正做到爲人民服務。

(六)參保後,看病花費的變化:

“新農合”可以說是順應時代要求,合民意、順民心的一項政策,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新農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經濟負擔,但是醫院或其他部門有沒有變相地收取“新農合”爲農民節省的這部分費用呢?在調查的過程中,可以看到農民普遍感覺現在的醫療服務價格和原來相比有所上升,但這可能有這幾方面因素:一是這幾年物價上漲,使得醫療領域價格也在上升;二是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羣衆收入不斷增加;三是部分地區可能存在將中央的醫療政策爲農民節省下來的那部分錢變爲醫療服務價格提升中的差價,變相地收入囊中。所以,在“新農合”實施的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應該加強並完善價格監督機制,從各方面促進“新農合”政策的推進。

五、“新農合”中存在的問題:

從上面對農民的調查問卷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隆陽區的“新農合”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可以解決農民的就醫困難問題的,對農村的建設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作爲一個新事物,它不論是從制度設計上還是組織實施上都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1.保障目標依然定位爲保大病。在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爲“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從醫療衛生投入的績效看,對大病的干預所獲得的健康效果遠不如對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及時干預。

2.籌資困難和運行管理費用過高,現行籌資水平難以提供有效的大病醫療保障。恢復和重建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決資金來源問題。隨着農村稅費改革的開展,鄉鎮財政、集體收入銳減,許多村的集體經濟已所存無幾,向農民集資成爲建立合作醫療基金的主要經濟來源。但向農民集資的難易程度,主要取決於農民對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和信任程度。從全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看,參加合作醫療的比重較小,大多數地區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比較低,參與意願不強。

3.新農合統一的標準體制難以適應收入水平差距極大的農民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要求。由於地區經濟發展差異,我國農村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形成了東部、中部、西部的收入梯度,而區域內部因鄉村勞動力的急劇分化和大規模的非農化、職工化,農民對醫療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樣,這就給建立統一的農村醫療保障體制即農村醫療保障的主體、項目、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待遇標準等方面的統一設置了障礙。

(二)政府政策不穩定,投入不足,缺少法律保障:

1.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不穩定,有關政策之間相互衝突。經濟體制改革以後,國家對合作醫療採取了放任自流的態度。這就使得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門之間的利益分割和對立,使得他們的主動性大大降低,沒有足夠的動力來推動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90年代以後,國家爲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了“合作醫療”項目,這一政策與國家支持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因而加大了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難度。

2.政府財力不足,公共資財籌集難。衛生醫療事業本是公共產品,政府對其必要的投入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近些年來,國家對合作醫療沒有明確的籌資政策,各級財政對合作醫療也沒有明確的支出項目。目前我國合作醫療已經演變成爲農民個人集資爲主的模式,也就是說,用農民自己的錢給自己減免小傷小病費用,難以分擔他們因大病所引起的沉重負擔。這不僅達不到應有的互助共濟、分擔風險的目標,而且增加了合作醫療的管理成本,最終削弱了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3.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保障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沒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醫療的性質不能確定下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也難以定位,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容易產生混亂。農村醫療保險立法必須符合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負擔,以強制爲原則,必然會引起農民反感。

(三)農民思想認識有偏差,對政府缺乏足夠的信任:

1.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互助共濟是傳統美德,但現階段對於並不富裕的羣衆都要求有這樣的思想境界是不現實的。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2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於白交。生病後能拖則拖、能扛則扛,也反映出一部分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和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

2.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讓農民心存疑慮。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和推行過程中,的困難之一是農民普遍存在的對政府的信任問題。擔心合作醫療能不能長久,擔心各項政策能否真正落實,擔心合作醫療經費會不會被截留、挪用、貪污和私分,擔心在實施過程中有沒有憑關係、走後門,在報銷範圍和額度上因人而異,等等。

(四)現有的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極不合理,難以充分發揮效益:

1.按照農村的行政區劃設置衛生醫療網點,使不少網點實際上業務不足,可有可無。不少地方的農民基本可以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直接去縣或縣以上醫院。因此,一鄉(鎮)一院的佈局已明顯不能適應新的情況。這是相當多的鄉鎮衛生院業務量減少、自身生存困難的一大原因。

2.縣鄉衛生體系機構重疊、人員臃腫現象突出,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縣級衛生醫療機構,除縣級醫院外,還有中醫院、衛生防疫站、婦幼保健站、計劃生育指導站,以及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機構等,鄉鎮除了衛生院之外也都還設有計劃生育指導站。這些機構大多自成體系,自己進行小而全的建設,不僅造成醫療衛生設施的低水平重複建設和衛生技術人員的浪費。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專業人員,加大了機構運行成本。因此,必須打破部門體制的限制,促進縣鄉衛生資源的流動和重新組合。

六、對“新農合”的一點建議:

第一,要進一步加大新農合工作的宣傳力度。讓農民進一步瞭解新農合的有關政策、制度及給羣衆帶來的實惠。

第二,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要切實把好人才關,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從源頭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三,明碼標價。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佈,讓農民看到,瞭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並且加大監管力度,如有可能讓農民參與監督,防於民、用於民。

第四,提高報銷比例,降低起付點,增大報銷範圍。要想限度地給老百姓實惠,就得讓老百姓享受到“新農合”帶來的好處。

第五,加強醫療機構建設。目前,一些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滿足羣衆基本就醫,但個別衛生院基礎條件差,缺少起碼的診療設備,缺少專業技術人員,不能滿足農民羣衆的就醫需要。建議各級政府多方爭取資金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改善醫療條件,以滿足農民羣衆的就醫需求。

第六,政府要明確在農村醫療保險中的職責。政府不僅要對反饋信息做出處理,而且要主動收集信息,做出正確的預測和估算,對政策作及時的調整,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使政策得到逐步完善。

第六,深化農民對合作醫療的理解,提高參“合”度及滿意度。要大力宣傳合作醫療的出發點、目的及其社會意義和具體操作運行,使農民瞭解發生在周圍的因病致貧和合作醫療優越性的典型事例,使合作醫療制度深入人心,不斷爲農民羣衆所理解和接受,自覺參加合作醫療。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在醫藥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上漲的情況下,農民醫藥費用支出上升的幅度大大超出了農民實際收入的增長幅度,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很容易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只有努力提高農民收入,增強農民承受能力,才能真正達到普及農村醫療保險的目的。

七、總結:

農民的健康狀況一直是黨中央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切的問題。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現如今政府福利已潛入全國各個小地方,惠及的範圍也已大大增大。此次所做的關於“新農合”的調研深入地瞭解了當地的參保情況、政府宣傳、醫院福利落實情況及羣衆的滿意度等,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希望我國的新農村的建設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結碩果!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5

暑假期間,我在村集體衛生室做了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電腦錄入員的工作。看到我過近幾年來關於農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決定利用工作之便對我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進行調查。我簡單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羣衆調查問卷,查閱了關於新農合的知識,分析了農民對醫療保障的主要看法。總體瞭解如下:

一:歷史弊端

由於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擡”的情況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達到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於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19××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爲9%。1988年以後,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於停滯狀態,19××—19××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爲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爲例,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98年曆史最高爲52.11元,1999年爲51.65元,xx年間增長了2.52倍,而xx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而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對於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侷限於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以醫療保險爲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同於發達國家,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於各種原因而解體。

二: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爲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羣衆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於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爲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給付額達到xx0元。

三: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佔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98年到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後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羣衆有病未就診,23.35%的羣衆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於“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全網。因此,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曾經解決過這一問題,而且是在非常困難的條件下。1993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直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佔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絡、遍佈每個農村社區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因此,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6

爲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落實情況,11月中下旬,黃陂調查隊組織力量對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1個區級定點醫院、1個鄉級衛生院、4個村級衛生室以及3個村的農民家庭共30個樣本進行了專題調查.從調查的情況看,新農合的參合率較高,財政投入不斷加大,農民得到的實惠逐年增加,同時也存在經費不足等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農合參合率提高,農民得到的實惠更多

農村合作醫療作爲一項惠農政策,自20xx年在黃陂區實施以來,廣大農民羣衆得到的實惠一年比一年多,既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又提高了農民的健康水平,因而得到農民羣衆廣泛的稱讚和擁護.

1、農民參合比例較高.新農合給農民帶來的實際利益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農民參合積極性不斷提高.

根據黃陂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提供的資料,20xx年黃陂區應參合農戶253269戶,應參合農村人口886440人;實際參合農戶252509戶,883781人,參合率達到99.7%,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2、各級財政投入增加,籌資標準持續提高.

去年,各級財政按照參合人數將年籌資標準提高了40元/人,達到335元/人.在此基礎上,20xx年又進一步增加了投入,籌資標準達到380元/人,其中,中央、省、市、區四級財政實際人均投入增加了45元.目前20xx年的籌資方案也已出臺,籌資標準每年430元/人,其中個人70元,比20xx年多徵10元,四級財政籌資標準提高40元.

3、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

隨着新農合覆蓋率的提高,人們逐步提高了有病及時就醫的意識,門診和住院補償人次數大幅增長.今年1至10月,門診統籌補償人數比上年同期增長11.8%,達到127.38萬人次;住院人次數同比增長18.7%,達到9.97萬人次.

4、報銷補償費用快速增長,農民得到的實惠越來越多.

今年1到10月,黃陂區共報銷各項補償費用29647.0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58.63萬元,增長11.1%.

5、超過3/4的村級衛生室納入新農合報銷系統.

20xx年全區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的村級衛生室達到440個,佔全部村級衛生室總數的76.4%.村衛生室是農村醫療的最前沿,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系統後,農民就近看小病可及時報銷40%(日封頂15元,年封頂300元)醫藥費,方便了羣衆看病.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隨着新農合的普及,農民參合的意識增強,有病積極就醫,醫療負擔進一步減輕,健康觀念發生很大變化.

二、存在的問題

1、經費不足,與農民醫療剛性需求的增長不相匹配,矛盾突出.

20xx年,黃陂區按照參合者每人每年380元標準,共籌資專項基金33583.7萬元.蛋糕就這麼大,必須維持到全年,黃陂區合管辦高度關注各月經費報銷情況,以避免出現第四季度經費不足無錢可報銷的局面.至4月底,各項報銷補償支出達到12298.6萬元,佔全年籌資額的36.6%,比上年同期增長34.7%.至10月底,已經支出29647.0萬元,佔籌資款總額的88.3%,比上年增長11.1%.其中門診補償2740.3萬元,住院補償25141.2萬元.

支出增長,主要是農民健康觀念的轉變.以前農民是“小病挨,大病拖”,隨着農民收入逐年增長,新農合參合比例和報銷比例逐年提高,農民的健康觀念轉變很快.黃陂木蘭鄉諶寨村病人家屬諶喜祥說:“反正國家出大半,有病就到醫院住院.以前不願住院的病,現在也願住院治療.”有新農合做支撐,絕大多數人更看重身體健康,小病看門診,大病住醫院,只求身強體壯.因而門診量和住院人次數大幅增長,導致報銷費用增長,經費不足.

爲應對經費不足的困難,黃陂區合管辦採取的措施,一是調低醫療費報銷補償比例.按照原方案,區級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爲80-85%,街鄉鎮衛生院90%.爲了保證下半年不至於出現無錢可報的局面,黃陂區合管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適度調整、略有結餘”的原則,年中調整補償方案,將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調低了10%.如木蘭鄉諶寨村諶緒發,1月在區級定點醫院住院20天,住院總費用16214元,實報12812元,扣除起付線及自負部分,實際報銷比例超過80%;同村村民11月住院,報銷比例接近70%.二是提高起付線.起付線是住院報銷的門檻,報銷時是要從總醫療費中扣除的.10月開始,區級綜合醫療機構報銷起付線從300元提高至500元,街鄉鎮衛生院報銷起付線從100元提高至200元.起付線提高,意味着農民住院報銷比例下降.

2、相關宣傳還不完全到位.

每年年底,儘可能地組織農民按時參加下一年度的新農合,繳納新農合參合金,是村委會的重要任務之一.新農合的實施方案對農民來說比較複雜,每年也會有一些調整,比如報銷比例的調整等.對於新農合的政策和新的方案的宣傳,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特別是住院醫療費報銷比例的規定、全家參合與否與報銷比例的差別、起付線的規定、門診報銷比例與限額的規定等,比較複雜,直接與醫療費報銷結算相關,需要農民知曉.實際工作中,由於村級事務繁雜,人手有限,有的村雖然向農戶發放了宣傳資料,但農民參合主要還是受報銷比例吸引,對起付線、基藥等一些規定的宣傳重視不夠.之後一旦農民生病住院結算費用時,容易與定點醫院新農合工作人員產生糾葛,鬧不愉快.這樣的情況在各定點醫療機構都有發生.

3、農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覈定.

村幹部反映,爲了達到新農合全覆蓋,每年村級參合人數指標是按照行政村戶籍人數下達的.由於經濟的發展,農民外出打工、全家外出定居或務工等流動情況比較多,難以聯絡,行政村應參合人口基數難以覈定,從而對全區應參合人數穩定性產生影響.一些外出就業的農民,有的在工作單位辦了醫療保險,就不願意回農村辦新農合,但戶口在農村,村裏要求必須辦理新農合,繳納參合金,相關農戶對此有意見.

4、存在違反“四合理”(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的現象.

這是全國各地醫療機構普遍存在的問題.在調查中瞭解到,病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各醫院在給病人使用非基本藥物目錄上(即不能在新農合報銷)的藥物時,基本都能徵求病人及其家屬同意,纔開處方.但參合病人對一些檢查是否必要、基藥的使用、空調費、服務費等收費是否合理存在疑義,有的病人意見較大.今年,黃陂區合管辦加大了對醫療機構費用監管,請市三級醫院專家組成專家組,從3月起,每個月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抽查1520個病例,看是否存在違反“四合理”的現象,並對違規醫療機構進行了處罰.

5、農民認爲鄉村定點醫療門診每天最高報銷限額15元或每年限額300元比較低

特別是對一些慢性病病人、健康狀況差的老年人,作用不大,認爲還是住院報銷比例高,比較划算,這樣容易造成資源浪費.有的農民反映,有些常用藥不在基藥報銷目錄,如感康、午時茶、護彤等都不是基藥,因而村衛生室沒有.

三、建議

1、各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做大基金池.

特別是中央財政,要把加大新農合資金投入作爲繼續關注民生、關注農民健康保障的重要舉措,抓好落實,以滿足農村不斷增長的醫療衛生需求.近3年來,中央財政此項投入都在40%左右,20xx年達到41.1%,20xx年將達到44.2%,這個比例提高的速度還可以再快一點.

2、提高村級新農合報銷點覆蓋率.

要加快速度,儘快將還沒有進入新農合系統的村級衛生室納入門診報銷網絡,使當地參合農民能夠及時得到門診報銷補償,減輕農民小病的醫療支出負擔.

3、進一步加強資金監管.

毫不動搖地加大監管力度,堅決查處定點醫療機構違反“四合理”的行爲,堵塞資金支出漏洞,把寶貴的、有限的資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用到減輕農民醫療負擔、切實保障農民健康上來.

4、加強新農合相關政策宣傳.

要不失時機、不間斷地加強政策宣傳,讓大多數農民知曉主要政策規定,營造社會支持新農合事業、促進新農合健康發展、相互理解、和諧發展的社會氛圍.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7

隨着我國整體經濟的長足發展,廣大的農村的經濟生活狀況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小病挨,大病託,重病才往醫院擡”的狀況卻沒得到多大的改善。究其原因,其中之一便是農村的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的不夠完善,很多的社會保障內容還把農民排擠在保障之外。雖然目前農村已經實行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但在其實施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的問題,很多方面還不盡如人意,亟待我們去發現和解決。

利用此次寒假,我作了關於新型農村醫療保險的社會調查,調查範圍是我的居住地樂至縣中天鎮一村七組。此次調查的目的主要是想通過了解本村村民對該項保險的瞭解程度和態度,以發現此項保險政策在實施過程中的存在的具體問題。在這次調查中我主要採用的方法的是問卷的形式,輔助的方法是以訪問方式和村民交流。通過此次簡單的調查,我將瞭解到的情況簡單總結如下。

一、關於新型農村醫療保險的基本情況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爲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羣衆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

二、該項保險在本村組的覆蓋情況

該項保險在本村的覆蓋率爲80%左右,有部分人是因爲家境比較寬裕買了回報率更改的商業保險,而沒有買此醫療保險。有些則是因爲懷着僥倖的心裏覺得自己用不着保險,買了是一種浪費,因此什麼保險也沒買。

三、村民對其的瞭解情況

在此次的調查中,通過對數據的分析得知,只有30%的人對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是瞭解或者非常瞭解的狀況,其他爲了解一點或者完全不瞭解。對於參保後能享有的待遇,過半數人也只是略知一二。而對於發生醫療費用後該如何報銷的問題,仍有差不多一半的人不知道該如何報銷。

四、村民對其的態度

總體上,絕大多數村民認爲該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是對農民有好處的,但是一半以上的人認爲該項保險待遇水平一般,只有30%左右的人認爲其待遇水平達到了高的標準。並且有差不多40%的村民認爲該醫療保險的起點過高,封頂線過低。

五、村民對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人員的態度

在本村,過半數的村民選擇小病自己找藥吃,只有大病才上醫院。三分之一的村民則是基本不上醫院。村民對於醫療機構中人員的服務態度也是褒貶不一,有40%的村民認爲不滿意或者很不滿意。在他們去醫院就醫時,只有20%的醫院會要求出示醫療保障卡,並且覈對身份。關於農村醫療保險報銷的規定,絕大多數醫院只是粗略的介紹一點,不會詳細的介紹。在醫院治療後,只有23%的醫院會主動的提供正規醫療費用法發票及費用詳細清單。

六、村民認爲醫療衛生體系存在的問題和需要改善的地方

在所給的問卷中反應最強烈的問題應屬監管機制不夠健全、醫務人員自身的

素質低和公益醫療機構的缺乏,有80%村民都認爲當前的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存在這些問題。當然針對存在的這些問題,村民也提出了自己認爲應該改善的方面,其中有90%的村民都提到了醫務人員的服務態度問題,80%的提到提到醫療技術水平的問題。

七、關於我國目前農村醫療保險政策的看法和建議

針對這一問題,一些村民還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包括加強醫療保險費用的監管、能不收病單更好、報銷更及時、提高報銷的水平。

通過對該分問卷所反映的數據的的瞭解和分析,可以看出我國的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政策的在本村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村民對該項政策的具體內容不夠了解

2、報銷不是很方便

3、醫療機構的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低

4、對該項政策的落實,監管工作不到位上

針對以上問題,我作爲一名大四的學生,特別是作爲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我認爲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以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

第一,應該加大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的宣傳工作。爭取讓絕大多數的村民都深切的瞭解這一政策的具體內容,而不只是僅僅瞭解這個名稱而已。目前村民瞭解醫保政策主要的渠道是宣傳資料、電視、親戚朋友介紹和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介紹。而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只是簡單的介紹,因此使村民不能很好的瞭解這一政策。爲此,我們應該對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進行醫保政策知識的培訓,或者在醫院設立專門的醫保政策解答窗口,以便更好的普及醫保政策知識。

第二,應儘快的解決報銷不方便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我認爲首先應該多設立一些公益性的醫療機構,這樣村民看病才方便,有病了去醫院看病的機率纔會更大,也纔可能談得上報銷的問題。其次應該在便民的地方設立一些專門的代理報銷點,而不是隻能到定點的醫院看病才能享受報銷。

第三,提高醫療機構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醫務人員是人們心中的白衣天使。然而現在的一些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卻讓人寒心。他們看病看對象,有錢人,熟人則是好藥好醫生,面對窮人,他們則是另一副嘴臉。爲此應該提高醫務工作者的素質,讓他們平等的對待每一位病人。

第四,加強對該項政策落實的監管,以做到專款專用。防止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濫用專款和防止一些醫院或病人編造理由報銷,損害國家和他人的利益。具體措施可以使加強相關方面的立法,也可以是要求嚴格審查報銷單據,特別是要加大醫院環節的審查。

通過以上的途徑,我相信一定可以在一定層度上解決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政策的落實和提高其落實的水平,以更好的實現惠民這一目的!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8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在農村迅速普及,廣大農民的醫療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因病致貧的問題正在逐步緩解。

這是各級政府所希望的,是廣大農民所盼望的。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就醫看病上,真正體會到了黨和政府給予的關懷和溫暖。但是,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視的問題:

1、籌資問題

資金籌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落實的基礎。到目前,全國所有試點縣的籌資基本都是以政府組織、統一籌集爲主。縣級以上政府的補助是以某時間段內參加人數爲依據的,爲了爭取上級政府更多的補助,試點縣一般要求各鄉鎮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下達的參合任務,所以政府籌資滋生了三種現象:一是村裏墊資,鄉鎮把任務下到村裏,有條件的村就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裏交到鄉鎮,然後再向農民收取,交了錢的農民可以領到鄉鎮發到村裏的《就醫證》,沒交錢的農民村裏就不給發《就醫證》;二是鄉鎮墊資,對沒有完成籌資任務的村,鄉鎮政府只能籌措資金先墊上,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到縣裏,然後再向村裏籌集;三是縣裏墊資,爲了能順利通過上級有關部門的驗收,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鄉鎮,縣裏按當初確定的參合率和應交的資金,足額打到專用帳戶。墊資完成、驗收通過,然後就是資金回抽問題。所以目前大多數試點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數缺乏真實性。

2、管理問題

(一)管理機構主、客一體,弊病很多。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的主體大部分是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內設的,服從並服務於衛生行政部門,管理主體對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約束力,也就是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確定以縣爲單位進行統籌,實施統一的交費標準以及費用發生後的審覈、報銷等等。表面看來,統籌層次很低,但從中國的現實看,絕大部分縣都有數十萬人口,能否有足夠的管理能力值得懷疑。另外,與城鎮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類似,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沒有配套的醫療服務體系改革和建設做支撐,對醫療機構可能出現的不良行爲缺乏基本制約能力,各種侵蝕問題難以避免。在這種情況下,制度設計不得不將注意力集中於對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線、封頂線以及分段按比例報銷等等,使制度變得相當複雜,進一步加劇了管理難度。

3、受益問題

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上看,讓農民受益而且讓得大病的農民受益是最終目的,但實際情況與最終目的相差很遠。其原因一是資金回抽,縣級財政對農民補助的承諾有的不能兌現,先墊後抽。二是醫療收費缺乏制約。單就藥品而言,一種藥品多種名稱、多種價格,而且是多種不斷變化着的價格,沒有辦法統一價格;診療檢查名目繁多,沒有統一收費標準,有標準的也難以執行。三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帳戶、門診報銷、分段報銷等。家庭帳戶和門診報銷的設立,起初是爲了提高參合率,照顧受益面,現在看來是與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國家對參合農民補助的錢,有相當一部分沒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農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參加了合作醫療,不知

道的,到醫院看病當然自己花錢,也不去報銷;知道參加了的,大約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報銷,受益主體不能突出。

4、基金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發展到今天,合作醫療基金已經由農民個人交納爲主發展爲以政府補助爲主,各級政府補助資金已經佔到60%到80%,所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名稱應改成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應該逐步過渡到農村醫療保障制度。

建議:

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爲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取消農民交費,把各級政府對農民補助的資金集中起來,以縣爲單位成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統一管理,每縣就設一處醫療水平最高的縣級醫院爲定點醫療機構,到縣級以上醫院治療的不報銷。農民得小病自己花錢治療,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醫療費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憑《身份證》到指定醫院報銷。假設一個50萬人口的縣,按每人補助40元計算,起付線設爲1000元,超過1000元按50%報銷,封頂線設爲20000元,以筆者所在縣計算是可行的。這樣做等於基本實現了全民半費醫療,有利於杜絕國家專項補助基金流失,有利於降低管理成本,有利於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問題,有利於更好地體現黨和政府對農民的關懷。

二.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矛盾,促進農村社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

試點地區廣大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這項制度的實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實惠,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也進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當前農民羣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還有四點盼望。

一盼資金籌集經常化。當前試點地區對參合農民的個人繳費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繳。由於許多村組近年來全家外出務工的農戶越來越多,這樣集中收繳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務工農民因錯過繳費時間,而無法享受來年的合作醫療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層幹部在籌資時的工作難度,甚至出現了爲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參合率任務,而由村組幹部墊資繳費的現象。農民盼望能儘快建立起農民年度內自由繳費的籌資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願的前提下,通過簽訂文字協議的形式,在每年發放糧食補貼、林特產補貼時代發代扣個人應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籌資工作能經常化。

二盼單獨制訂用藥目錄。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臨牀用藥的管理,是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來執行的。羣衆反映,一些療效確切、價格低廉的臨牀用藥和家庭常備藥卻未列入該《藥品目錄》。這樣不僅使醫生在臨牀用藥時無所適從,而且也加重了參合農民的個人經濟負擔。農民盼望有關部門能結合農民的用藥實際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政策規定,單獨制訂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進一步增加藥品種類,擴大報銷範圍,讓農民羣衆從中得到更多的實惠。

三盼建立門診慢性病報銷制度。在廣大農村地區,一些患有高血壓、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參合農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經常在門診治療,持續不斷地支付醫療費用;還有一些特殊的治療,如腫瘤患者進行放療、化療,尿毒症

進行腎透析等,由於每次治療實際發生費用遠遠低於合作醫療補助起付線標準,所以得不到合作醫療的補助和支持。這些都增加了農民羣衆的經濟負擔。農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計劃地逐步解決參合農民因長期門診就醫,而造成的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不斷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鄉鎮衛生院醫療條件。鄉鎮衛生院是基層直接面對廣大農民羣衆的定點醫療機構,而目前大部分鄉鎮衛生院房屋簡陋、設備落後、人才匱乏,醫療條件不能滿足參合農民的就診需求,難以承擔爲新農合患者提供醫療服務的重任。農民盼望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大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不斷改善醫療條件和硬件設施,加強醫衛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鄉鎮衛生院的醫技水平、醫護質量和管理水平,讓參合農民能夠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優質、廉價的醫療服務。

我國農村人口占64%,調查表明,因病致貧、返貧者佔農村貧困戶總數的30%~40%。正是在這樣的一種背景下,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議事日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強調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現就此問題探討如下:

三.自願參與原則存在的現實基礎

自願參與是指農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加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反對任何形式的強迫命令,這一決策考慮到了合作醫療的歷史原因以及具體工作執行上的實際困難和阻力,是現實國情下的合理選擇。

第一,我國農村合作醫療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後因得到黨中央和衛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國全面推廣,曾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高度評價,被譽爲“是發展中國家羣體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範例”。後因集體經濟的解散等衆多原因,合作醫療紛紛解體。1994年,在全國27個省14個縣(市)重新開展“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及跟蹤調查工作,結果合作醫療重建遇阻,試點多數失敗。合作醫療幾經沉浮,使人們對政府產生了不信任感,對合作醫療喪失了信心,現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多數農民對其持觀望態度,如果強制性要求其參與,會起反作用。

第二,歷史經驗表明,要辦好農村的事情,必須尊重農民的意願,維護農民的權益,得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靠強迫命令讓農民辦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會持久。現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政府首次決定採取財政補貼方式,能有效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壓力,但人們真正認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作用和意義仍需要一個過程。

四.自願參與原則蘊含的弊端

自願參與原則與“大數法則”的矛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部分,是一種具有保險性質的醫療互助制度。而保險就是面臨風險的人們通過保險人組織起來,使得個人風險得以在羣體中轉移、分散,本質上是一種互助行爲,大數法則是其運行的核心,即覆蓋率和參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證資金的收支平衡,系統內共擔風險的能力就越強,要求建立在衆多人入保的基礎上。有關研究表明,農民對政府管理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農民的健康意識和收入水平以及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農民

五.不願意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自願參與”原則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故很難保證高參與、廣覆蓋,大大減弱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共擔風險的能力,影響其長期發展。

自願參與原則易產生逆向選擇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意願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參加的預期效用與預期成本的對比。農民的預期效用就是能夠減輕疾病的經濟負擔,而產生效用的前提條件就是患病風險,故身體健康、疾病風險小的農民,利用醫療服務的概率低,預期效用低,因而更傾向於不願意參加合作醫療。與之相反,身體健康狀況差,疾病風險大的農民,傾向於參加合作醫療。這也就是保險中的“逆向選擇”。由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必須遵循自願參與的原則,極易產生參保者的逆向選擇。湛忠清等對安徽省農民的調查表明,農民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影響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因素。如果參與合作醫療的多爲健康狀況差的人,那勢必會增大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可能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個制度將難以正常運行。

自願參與原則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具有互助共濟性,即對整體而言,是多數人共濟少數人患病的費用償付,年輕人共濟年老人,健康的共濟患病的,病少、病輕的共濟病多、病重的,對個體而言,年輕時、無病時爲年老時、有病時積蓄。是一種在社會範圍內分攤風險、互助共濟。由於自願參加而產生的農民選擇參與與否的隨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現年輕人不願參保的現象,不能保證參保的連續性,也不能保證籌資的穩定性。從長遠來看,難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濟關係。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9

一、案件的由來和調查經過:

20xx年8月14日上午9時,我局執法人員羅禮全、張援軍、王家春、雷汝新對地處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的經營場所依法進行檢查(出示行證執法證件),現場發現該營業場所門面的店招爲“米蘭整體櫥櫃”,檢查時正在營業,現場據劉紅霞講:“是他(劉紅霞)和李鋼、邵海、何思善四人平均出資20000元於20xx年6月16日開始經營米蘭整體櫥櫃的”。檢查時劉紅霞無法提供該營業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的上述行爲涉嫌無照從事整體櫥櫃的經營行爲,隨即填寫立案審批表附上現場筆錄報立案中心局領導批准立案,20xx年8月14日批准立案,並指定由王家春、張援軍負責全面調查。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

李鋼,男性、現年32歲、漢族、家住宜賓市翠屏區金江村29棟9號,身份證號:512501197509132733,電話:2030900。何思善,男性、現年31歲、漢族、家住廣東省大埔縣湖莒村村下田心小,身份證號:441422197605110013,電話:13808296661,

邵海,男性、現年37歲、漢族、家住湖北省荊州區迎賓街3號,身份證號:422421197011xx0019,電話:13659032118,

劉紅霞,女性、現年36歲、身份證號512501197110102743、家住宜賓市翠屏區金苑30幢45號,職業:個體工商戶,成立日期:20xx年3月18日,營業執照註冊號:5115023028539。字號名稱:宜賓市翠屏區禾田櫥櫃經營部,經營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舊州江北建材城17幢9號,經營範圍:櫥櫃零售。

三、違法事實

經查明:當事人劉紅霞(負責聯繫廠家和進貨的業務)、李鋼(負責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何思善(負責設計和售後服務工作)、邵海(負責策劃和銷售工作)四人,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註冊,人均出資貳萬元(合計:八萬元)向宜賓市翠屏區致和街魏常金(電話:13909098960)以3256元/月的租金租得門面兩間,面積140平方米,於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4日止擅自在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從事米蘭櫥櫃的經營活動。經營期間已訂購出去12套,共計向訂貨的客戶收取訂金8010元,於20xx年8月14日被我局執法人員查獲。

四、處罰依據及處罰建議

當事人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合夥企業成立日期。合夥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夥人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合夥業務”的規定,屬於無照從事合夥經營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以合夥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分支機構名義從事合夥業務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

1、責令其立即停止無照從事合夥經營行爲

2、罰款5000(五千元)。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0

一、調查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涉及全市100戶384人,20xx年總純收入1770600元,人均純收入4611元,95%爲非低保戶;5%爲低保戶,低保戶中有80%是因疾病損傷致貧,20%是因家中勞動力少致貧。

二、農村醫療服務狀況

1、73%的人選擇距離家最近的衛生組織是村衛生室,10%的人選擇是私人診所,9%的人選擇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的人選擇是鄉鎮衛生院,1%選擇縣級以上醫院;家到最近的衛生組織的距離60%的人選擇不足1公里,39%的人選擇在1-2公里,1%的人選擇在2-5公里。

2、99%的農戶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在被調查的100戶中,只有1戶沒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參保率達99%。

3、66%的人認爲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以保大病或保住院爲重點,33%的人認爲門診、住院都保,1%的人認爲應以保門診或保小病爲重點。

4、19%的人對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感到滿意,71%的人基本滿意,8%的人不滿意,2%的人選擇說不清楚。不滿意的地方主要有報銷醫藥費少,報銷手續煩,定點醫院收費高,定點醫院看病手續煩,定點醫院少,就醫不方便,定點醫院醫療水平低等。

5、47%的人認爲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所承擔的比例基本合適,11%的人認爲過高,10%的人認爲過低,32%的人選擇說不清楚

6、在現有合作醫療基礎上,44%的人願意再增加醫療保障支出,56%的人不願意增加。

7、如果有家庭成員患病,經常就診的醫療單位44%是村衛生室,44%是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7%是私人診所,5%是縣級或以上醫院。選擇上述單位的主要原因56%是離家近,13%是質量好,11%是定點醫療單位,8%是有熟人,7%是價格低,5%是其他原因。

8、調查前半年,22%的農戶沒有家人患病,59%的農戶有家人得了小病,10%的農戶有家人有慢性病,7%的農戶有家人患了大病、重病,2%的農戶有家人得了其它病。89%的人患病後及時就診,共花費醫藥費121743元,按照規定能報銷或減免43509.4元,實際報銷或減免20712.3元。沒有及時就診的主要原因有病輕,自己治療,經濟困難,能拖則拖,醫藥費不能報銷等。

9、43%的人認爲現在看病難,51%的人認爲不難,6%的人選擇說不清楚。認爲看病難的主要原因有經濟困難,醫院缺少名醫,醫務人員服務態度不好,手續太煩等。

10、86%的人認爲現在看病貴,5%的人認爲不貴,9%的選擇說不清楚。認爲貴的原因主要有藥品太貴,檢查太多,醫療機構亂收費,個人支付比例高等。

11、9%的農戶因家人得病向醫生送過紅包。

三、農村居民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問題

1、報銷範圍窄、比例低,報銷的醫藥費少。調查顯示,實際報銷或減免僅佔全部醫藥費的17%,農民掙錢不易,他們希望每一分錢的投入都要得到回報。而目前我市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爲主,對小病、門診補償的比例很低。 而一般來說,農民患上需住院治療的大病相對較少,而頭痛、感冒等小病時有發生,但不需住院治療。因此,農民在繳納費用後,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醫療補償,導致農民認爲付出多,回報小,不划算。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的積極性,身體健康、沒有患過大病的農民不太願意參加。調查顯示在20xx年僅17%的農戶得到補償,表明絕大部分農戶近期並沒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得到實惠。部分農戶在問卷上寫上了他們的困惑:“爲什麼只有非要得大病才能報銷?”。

2、部分定點醫院不規範經營,亂收費,農民利益受損。調查顯示藥品太貴、檢查太多及亂收費是目前看病貴的主要原因,而現在的醫療機構都是按市場經濟規律經營,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目標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有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點醫院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第一線的部位,它的服務好壞和收費高低至關農民切身利益。定點醫院收費普遍較高,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能獲得的補償相比微不足道。許多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私人醫生那裏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麼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爲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3、定點醫院少,看病手續煩。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鄉鎮衛生所、村合作醫療站以及個體醫生。因爲他們覺得這些醫療單位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收費低,服務態度好。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1

最新一份農村醫療改革網路調查報告顯示對農村醫療改革的有所認識的人佔到65.4%,而一無所知的人佔到23.1%;醫改給人們帶來益處的只佔到39.4%,56.7%的人認爲沒有帶來什麼益處;有56.7%的人認爲現今的醫改不盡人意,覺得醫改成功的人只佔1%。

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僅是推進我國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內容, 也是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本政策之一。面對農民醫藥費用得不斷攀升,農村醫療機構服務質量低下,因病致貧現象的不斷增加;面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得宏偉目標,如何建立起一個人人可及而又有效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解決農民就醫難、就醫貴的問題已成爲理論界和實踐界的當務之急。

xx年兩會上衛生部長陳竺對農村醫療和公立醫院改革表示不滿意。在農村醫療改革上政府的財政投入非常重要,我國醫療資源總體比較短缺,尤其是優質醫療資源,“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醫務人員的培養也非常的不易。從去年到今年,農村醫改的成就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總理提到保障制度的進步、基層服務能力也在逐步增強。60%基層目前正在推進基本藥物制度,藥價降低了30%,老百姓切實得到了實惠。但是還有很多地方做的不足,譬如農村欠賬太多、公立醫院改革是在太複雜。目前的醫改工作路線不太清晰,在公立醫院深層次問題上,比如四個“分開”等問題也並不十分簡單。縣級醫院能力不夠等等問題。

從開始的調查報告顯示,隨着社會老年化的加劇,人們對於切身醫療保障的意識的加強,人們開始普片關注醫療問題,但是政府對於醫改的宣傳方法不夠合理並且宣傳力度不夠致使還有相當一部分的人不瞭解醫改,尤其是農民這樣文化層次相對較低的人羣。從切身與醫改有過接觸的人來說,感到帶來益處的人只佔1/3,一半以上的人並沒有感覺到醫改給他們帶來的好處。由此絕大部分的人都認爲政府農村醫療改革是不力的。

從我瞭解我當地下塘鎮的農村醫療改革情況如下:

一、長豐縣醫療改革基本情況

有一次,我家人出了點車禍,由此便和醫院有了深層次的接觸。從中我瞭解到一些基本的情況。新醫療改革實行以後,說實在的看病也沒少花多少錢。燒了的錢是鄉村鎮衛生所裏的藥變成最基本的了,說白了就是沒有好藥新藥,只是由於現在藥品分配都是縣級及以上的醫院分配的,爲了降低藥品價格,便只給下面的小衛生院分配低廉的基本藥物。這本來是件好事,禁止醫院私自購藥,降低藥品價格。卻也帶來個些負面的影響。比方說現在的流感在中國有60%的變異,這在歐洲些國家只有4% ,這和我國消炎藥亂用濫用所致,而現在鄉村醫院裏的基本流感藥物和消炎藥卻大部分都是無效的或者效果差。如果有個人出了車禍腿部大面積受傷,這種村鎮的小醫院根本沒法醫治,這種情況是綜合所致的,醫院裏沒有好的藥物給予治療,基礎設備差,醫療改革後這種醫院的醫生工資低了很多,醫院醫生流失嚴重,已經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醫院爲了維持基本的運作,最終還是得向患者下手,不管什麼病,進去就是三項檢查,然後纔給你看病。在大醫院裏在辦理入院手續的時候,醫院會問你有沒有參加新農合,新農合是從xx年起逐步實行的,旨在減輕農民的負擔,解決一定的農村看病難問題,但是一般農民都不願意說自己參加了新農合,即使他已經參加過。這方面的原因很耐人尋味。這是我的親身經歷的事。

二、制約農村醫療改革的主要問題

全國絕大多數鄉鎮逐步把合作醫療補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許多幹部在成績面前沒有抵住誘惑,開始侵吞醫療專款,更多的卻是政府工作者的不作爲。在醫療改革中牽涉到許多複雜的利益問題,政府不願意徹頭徹尾的來個“斬草除根”,當然這也有政府的難處。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毛主席提出的“赤腳醫生”大大降低了行醫者的門檻,對當時的農村醫療情況有了一定的改觀,但是這些醫生的水平是沒法和一個正規的醫生相比的,現在中國有8億的農民,這也爲現在的遺留下了很大的隱患。中國醫療衛生髮展是種畸形的成長,農村醫療在最初的聯產承包責任制時期,由公共衛生所負責農村村民的基本醫療,這還是個社會服務型行業。之後,隨着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變,公共衛生所基本上由鄉村醫生(赤腳醫生)充當,此後,逐漸演變成私人診所,醫療設備因爲資金匱乏、醫療觀念落伍等因素影響,未能形成一系列整體性的醫療器械和一套完整的醫療服務體系,農民的醫療再次出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這是種長期積累下來的沉疾,現近改革只是把這些“赤腳醫生”聚集到村鎮衛生站來,結果只是雙敗不是雙贏,這些“赤腳醫生”也因工資低而離去,最後衛生站只不過是個空殼而已。

三、對農村醫療改革的意見

政府在在醫療公共產品方面不應缺位,政府應主動承擔的公共產品的服務。加強政府在醫改方面的監管,防止某些官員在醫改方面不作爲或者挪用醫改公款,讓屬於農民的每一分錢都落實到實處。加強農村醫療改革的資金投入,可以由政府投入和社會募集相結合,社會募集資金保守在每年3000億左右,加強資金投入用以改善村鎮醫療的基礎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的招募上。在全國建立全面的互聯的醫療信息網,醫院資金的流動和用途向社會公開,保證透明公正的原則。改革鄉鎮衛生院管理體制,轉變鄉鎮衛生院服務模式。由上級直接領導,實現“四個分開”。

四、總結

醫療改革是世界性的難題,對中國這樣的農業大國來說,對農村醫改也正處於一個艱苦探索的過程中。在實行醫改後還是有一定的成效的,60%的基層目前正在推進基本藥物制度,藥價降低了30%,老百姓切實得到了實惠。但是還有很多重大的挑戰需要我們政府和人民去面對。我們相信新的農村醫改一定取得成功的,改變現有的看病難,病則返窮的現狀。陳竺說現代醫院管理最終將走向董事會體制,大醫院和基層要形成良性互動關係。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2

在開始正文之前必須要說明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其經歷50年的發展,傳統的農村合作醫療已不再適應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於是便產生了今天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於是對當下現狀的調查,因此正文的對象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一、何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狀

首先就拿外沙鄉人們政府副鄉長袁芳在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現狀調查與思考》一文提到的數據開始。文中提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自展開以來,已取得了顯着的成績。截止20xx年,外沙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數比例已達到90%以上。通過調查,75%以上的農民表示,他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可以報銷看病的費用能夠減輕家庭的負擔。他還提到,參加醫保後,更多人走進了大醫院,大醫院不再是一個令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了。

(1)真理解了嗎?

文中第一個比較吸引人的數字是90%,那還要的那少於10%的人是怎麼回事,雖然相對於九,一顯得不值一提,但是如果以一億爲基數,就有近一千萬人沒參加,這可就不是小事了。但爲什麼呢?是出於對該制度的不理解嗎?當然90%的比率對於發展中的制度已經是不錯了,但問題是他們又是否對於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有充分的理解?畢竟,該制度的推出不是爲了顯示人們對政府制度的支持,而是爲了便民,利民,爲人民服務。

調查發現不參加的羣衆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們並不真正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僅從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慮,由於自己身體好,生病住院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而參加的羣衆又普遍反映不滿意,甚至牴觸情緒。

這首先暴露的就是它宣傳上面的問題。

記得有一次同學請我幫忙推銷洗髮卡,20元一張。她向我訴說了其許多好處,比如:可以免費洗4次頭,白送你36元,做頭髮打六折,時間不限,永不過期。聽着是不錯,但當我問及洗髮質量時,她也不瞭解;當大家認爲那36元以後洗髮能用,都挺心動時,我找她確認了一下,她告訴我那36不過是按原來洗4次頭的價位能省下來的錢,實際上就是隻能洗4次,末了,她還建議我別把事說透,就讓人這麼誤會着,否則賣不了。結果,最後一共賣出一張,我自己買的,全當幫朋友。其他人聽了事實,果然不出她所料,散了。

當收到普遍較低的對農村合作醫療的滿意度時,我們不難聯想到,那麼多人的不滿意是否就是因爲爲了有更多人蔘與,一開始就有意無意的沒說清楚,讓人產生了不該有的誤解,產生了對農村合作醫療的過高期望。若無意那就是失責,有意就是欺騙,是犯罪。

對於失責,除了上文的說多了,還有一種就是說少了:沒讓人們看到它的長遠利益。這直接影響到了那少於10%的人。

(2)真實惠了嗎?

90%之後出現的另一個百分比是75%。用同樣的方法,我們首先來分析一下它的對立面,那剩下的25%。不是給補貼了嗎,怎麼還會不減輕負擔呢?

由於新型合作醫療一大病統籌爲主,對於小病仍有農民個人負擔;對於大病,由於農村內部也存在較大的貧富差距,那些貧窮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醫院就診,能夠報銷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們依然無力償付,還是看不起病,於是就乾脆不看,那樣他們還是得不到實惠。

至於那75%,我還得問,是真的事實上減輕了負擔呢,還是意識上感覺得到了實惠呢?這兒就有個認爲得到實惠反而加重負擔的例子:

父親生病住院,在出院時,由於父親參加了農村醫療合作保險,故可以報銷一部分醫療費。回到家中,兒子給母親說到農村合作醫療的好處時,遭到了母親的反對,隨之母親就給兒子算了一筆賬。

原來,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規定中,住院是先提條件,且住院費必須高於200元。這樣,像父親這種可住可不住院的情況就必須住院纔可以享受報銷。

如果不參保,父親僅需檢查完後住院幾天就可以回家休養。這樣,費用如下:檢查費658元;住院及護理費五天合計225元;生活費,交通費,雜費共合計200元;醫療費約合3000元;總計4008元,不反而比參保省了2545元。

上下一對比不難發現,多出了的,一是住院費,二是藥費。前者好理解,這藥費又是怎麼回事,不是同樣的藥嗎?

原來,同樣的藥物,在醫院的價格是普通藥店的幾倍,參保者僅可享受藥費報銷45%,一來一回參保者實際上多消費了,卻還以爲自己的便宜了,難保這75%中就沒有這樣的人。

(3)真去大醫院了嗎?

袁芳副鄉長在文中還提到了,醫保讓更多人走進大醫院,得到更好的治療。但事實上,許多地方的鄉鎮醫院根本夠不上那個大字,就比如說前幾天,爸爸的老領導在青海旅遊時出了車禍,送達那的省院,爲了能先看病,還得塞錢給其他病人,讓他們等等,因爲器材太有限,不這麼幹還得等十幾天,可當時人可就快死了!那的省院可遠遠及不上這的市院,更何提縣院呢?而規定卻嚴格要求如果你想報銷,就只可以在當地的鄉鎮醫院看病,而一般鄉鎮醫院醫務人員短缺,且整體素質不高,長期得不到培訓,技術骨幹嚴重流失,很難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多層次的醫療需求。

(4)真的說不完

其實存在的問題還有許多,就比如對於外來務工人員,在他們的工作地就無法享受到許多,二在他鄉更沒人在這方面爲他們服務。在我們社區,在8000餘入住人口中近三分之二是外來人口,當去社區詢問居民參保情況時,工作人員爲我一一道來參加各種保種的人數,但我發現,這些人加在一起不過20xx多人,這才知道外來人口根本不在關注人口範圍內。還比如說受益面狹窄等。

就我今天只圍繞了幾個城市小範圍講,也可以發現,各城市差距大,上文提到的百分數或多或少還可以增加減少,也就說明着問題可能不我說的還嚴重。

三、對策及建議

四、結語

發現問題是爲了解決問題,解決問題是爲了更好的生活。雖然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仍然存在不少急需解決的問題,雖然沒有夠多的提及,但是它給人民羣衆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繁重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我們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將一個嶄新﹑健全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廣到全國農村,切實解決農村醫療衛生問題,造福廣大農民,爲構建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3

根據幾天來在農村的調查,經過討論,我覺得現階段就農村醫療改革來說,實施根本不徹底。通過統計,大約85%的村民只是知道這個醫療改革,但是對之卻不瞭解。更有甚者,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這個國家措施,這更加劇了政府措施落實情況的困難。經過總結我覺得在農村,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對合作醫療不瞭解和不信任是明顯影響合作醫療的要害因素,而合作醫療制度本來的規範執行情況,補償機制實施的嚴格性,又將影響廣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在這一方面應加大對合作醫療的急轉力度,使他們在瞭解政策的基礎上,走近政策,最終參與政策。這也許是村委會宣傳力度不夠或者其他原因,所以村委會應該在工作中緊緊圍繞農民最爲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監督治理,確保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加強對基金籌集,對使用情況的審計和檢查,定期向羣衆出示財務帳目,接受羣衆監督。

2。另外,經濟困難是未參加合作醫療的原因之一。雖然現在農村經濟發展不錯,但仍有不少貧困戶,對於昂貴的醫藥費根本就望而止步,除去國家報銷的,剩下的仍然是天文數字。儘管這種情況不多,但存在。因此,在被調查的農村中,農民收入狀況相對可以,所以經濟困難不是要害因素,而僅是原因之一。

3。總的來說,村民對報銷制度不是很瞭解,不知道什麼樣的病該報銷多少,在哪報銷。對於他們來說,小病去診所看看就行了,大病再去大醫院,報銷的時候再去問問相關人員。通過對村委負責人的調查知道,按照醫療待遇低於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高於新農合的原則,該市確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平均報銷比例爲55%,最高可達70%,具體報銷多少要看病的種類,住的醫院等。

4。藥品太貴,醫院檢查程序太麻煩也是村民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爲政府應該加大監督力度,要嚴格控制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和診療項目外醫藥費用,加強門診醫藥費用控制,並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爲和農民就醫行爲的監督管理,簡化不必要的程序。

5。醫療設備、設施陳舊老化,醫療衛生人才匱乏。在這次調查中我們看到,農村有些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站房屋破舊、設施簡陋、醫療器械破損得不到補充和改善,難以達到正常醫療保健的目標。村級衛生醫療機構和鄉醫負擔重,而各級政府對鄉醫從事的公共衛生和預防保健工作沒有任何補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醫開展預防保健工作的積極性。對於這,政府要切實把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推進鄉(鎮)衛生院運行機制的改革,建立人才流入機制。

總之,農村醫療衛生狀況的改善和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需要農民的積極配合和政府沒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相結合,應在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加大合作醫療的宣傳力度,加強治理,使農村中農民真正熟悉到合作醫療對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重大意義,讓農民消除疑慮,把政府的政策變爲農民的自覺行動。相信在國家對衛生制度不斷改革的實踐中,農村醫療狀況將會有大的改觀。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4

1:有關背景及實地調查情況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新農村建設逐漸成爲最重要的工程之1。其中,發展並完善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已成爲建設新農村的最重要措施之1。自20xx年以來,我國1直提倡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衛生體制進1步完善,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也是農村醫療保障的重要方面。

爲了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家鄉的推行情況,借“101”長假之機,我回到老家橫河村,作了1次有關農村醫療保障的調查,通過走訪、同村民交談、填寫問卷等調查形式,我對全村的醫療保障有了更直觀的瞭解。每到1戶,村民們都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對我的提問是有問必答。但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此次的調查人數較少,共計47人。但以點蓋面也充分表明了橫河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現狀。以下是調查的基本情況:

1、村裏共有1100多人,其中95%以上的村民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從被調查的47戶農戶看,已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有45戶,佔調查戶的95.74%。

2、大部分參加農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調查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45戶農戶中有44戶覺得繳納的費用可以承受得起;只有1戶覺得勉強承受;沒有1戶覺得繳納的費用不能承受。

3、81%的參加農戶認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很合理,8.1%的參加農戶認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程序過於複雜,10.8%的參加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不瞭解。在被調查的47戶農戶中有38戶認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很合理,佔被調查戶的81%;有4戶認爲設置程序過於複雜,佔被調查戶的8.5%;有5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設置不瞭解,佔被調查戶的10.5%。

4、86.5%的參加農戶知道身邊確實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明顯受益的典型事例,只有13.5%的參加農戶表示不知道。

2:20xx年至今“新農合”在本地的推行與發展

除了走訪村民之外,我還向村委諮詢了下有關情況,並特地查閱了本市及橫河村隸屬的飛雲鎮的有關具體政策和醫療設施,以及從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的點滴變化。

本村從20xx年開始推行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至今已推行4年。20xx年之前,統籌資金標準爲每人每年繳納25元,各級財政補貼25元;20xx後,統籌資金調整爲每人每年60元,其中個人繳納30元。參合者,住院醫療費用補償覈銷下有起報點、上有封頂線,採用“當年累計、分段計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對於5種特種病,補償比例爲20%,全年每人報銷最高總額爲20xx元。並且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報銷比例從20%—50%不等。門診醫療費的小額補償採取即鄉鎮衛生院對本鄉鎮的參合農民憑證看病給予門診所有費用10%的優惠。此外,參合者每兩年還可到當地衛生院免費常規體檢1次,併爲其建立健康檔案。

據瞭解,20xx年,本地的的合作醫療報銷政策發生了1些變化:瑞安市爲有效提高受益面及補償水平,根據“以收定支,保障有力,略有節餘”的補償原則,對住院補償方案進行完善:

①市外醫院住院可報費用按70%標準計入市人民醫院補償基數

②中醫中藥住院可報費用同段別補償增加20%。

3門診優惠定點單位爲鄉鎮(街道)衛生院、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目錄內藥品鄉鎮衛生院優惠20%,中心衛生院和片區醫院優惠10%;

提高門診優惠基金爲人均8元(按門診刷卡人次,每次最高補助8元)。特種病按25%補償計算,年度封頂額3000元……

通過各種調整政策,抱愧普通門診的優惠,特種病門診的報銷,尤其是起報線的下降,直接擴大了受益面,提高了農民羣衆的參合積極性。此外,近段時間,瑞安市不斷地健全結報網絡,積極服務羣衆,使參合人數又有很大增長。爲了提高結報時效,市農醫辦在全市設立7個片區臨時結報點。這1措施,也直接方便了村民的報銷。據最新數據統計顯示,橫河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xx年1季度補償共有25人次報銷,報銷金額累計達20653.05元。可見,這1醫療制度的實施還是真正落實惠及於民的。

3、“新農合”在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民們對這1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呼聲很高,但在調查過程中我還是聽到了1些消極的聲音。下面,我把被調查的農戶中反映最強烈的極大問題列舉出來進行探討:

1.在政府與農民之間的關係上,很多農民基於過去的經驗,對政府的信任度不高。在橫河村的第1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過程中,籌資這1環節出現了1定的困難。儘管村中幹部將宣傳做到每家每戶,仍存在很多盲區無法將資金統籌到位。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3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白交。

2、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1知半解。從調查和座談中我瞭解到,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手續等知之不詳,導致農民普遍覺得報銷手續10分繁瑣,有的農民原本自認爲能夠報銷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

3、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從被調查的47戶情況看,有10戶覺得存在“交錢容易要錢難”的問題,佔被調查戶的21.3%。其他農戶雖不這麼認爲,但從座談中我們瞭解到,他們在村衛生所看病後立刻就能得到報銷,但去鎮裏或區裏看病後報銷醫藥費就沒那麼容易了。

4、定點鄉鎮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並且費用高,服務水平差。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村衛生所,因爲他們覺得村衛生所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農民普遍反映: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因醫藥費偏高,即使能得到補助,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得不償失。

5、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衛技人員缺乏、素質普遍不高,醫療設施陳舊,農民羣衆不能從鄉鎮衛生院得到正常醫療保障。這也是農民羣衆反映最爲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衛生院作爲農民羣衆第1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幅度最大。由於基層醫療機構基礎薄弱,農民羣衆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減輕醫藥負擔。

4:對進1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建議

1、深入宣傳發動,進1步提高農民羣衆參合積極性。可以從以下3點做到:

1抓住典型並以多種方式宣傳農民受益事例。

2要通過補償公示來宣傳,特別在村1級要定期向農民公佈補償兌現情況。

3要通過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宣傳醫保政策(如: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義務、審覈結算流程等)。通過宣傳能夠使醫保各項規定家喻戶曉,提高農民的自我保健意識和互助共濟意識,打消各種顧慮,提高參加新農醫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2、進1步完善制度設計。

1是加強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貧困農民的覆蓋面。

2是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多方面拓展融資渠道,提高賠付上線標準,才能真正有效解決農民因患大病出現的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現象,提高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

3、簡化報銷途徑。及時、足額地領取到醫療補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加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認同感和參與程度。尤其是在制度開始初期,取得農民信任顯得尤爲重要.及時報銷小額費用,可以通過把補償過程轉入管理部門的內部循環系統完成.如由財政統1撥款建立合作醫療信息系統,在各個定點醫療機構實現計算機聯網,對參保農民建立家庭名冊、健康狀況、結算補償金額等基礎性數據,農民可隨時查看。當農民住院看病時,直接按規定實行電腦結算.補償部分由醫療機構定期彙總統計上報,簡化農民的報銷手續.

4、加強對“農醫”的培訓,提高其服務及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羣衆醫療費用負擔。

5:本次調查的感想

在幾天的社會實踐調查中,我感受到了農村醫療制度建設給農民帶來的切實利益,尤其是新農村合作醫療的在廣大農村地區的嘗試以及其取得的偉大成果,這也是1個非常值得我們研究探索的問題:新農合與社保並軌;新農合屬於大社保,並軌運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網絡、人力資源、管理技術,做到資源共享,完善整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

同時,在調查過程中,我發現了“新農合”在實施中遇到的1些困難和問題,也深刻體會到農民們在實際生活中所面臨的種種困難,許多參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這1政策帶來的優惠……當然,每1項新的政策的實施總會不可避免的會出現1些問題。出現了問題並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認識到問題,瞭解存在的困難,要想方設法去更好的解決好問題。農村醫療制度建設需要各級政府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農村公共衛生的投入,也需要全體農戶提高自身醫療意識,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決農村落後的社會保障問題,早日實現農村小康社會。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15

爲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羣衆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爲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20xx年,我市共有鄉鎮132個,村(居)委會3914個,常住人口549.07萬。其中農業人口380萬,戶數141.74萬,農民人均純收入 6221元。鄉鎮衛生院155個,村衛生室2838個,鄉村醫生3273人。自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農醫試點工作以來,至今除海曙區外,其他各縣(市)區已全面推開。截止今年12月底,全市參保鄉鎮109個,佔83%,參保村2694個,佔69%,參保人數達275.4萬人,佔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範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XX、XX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爲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並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覈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新農醫制度的優越性,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羣衆參加;衛生、財政、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積極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解釋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協等部門也給予了高度的關注、支持和監督;基層鄉鎮、村(社區)的廣大黨員幹部分片包乾,承擔了組織發動、人員登記、經費收繳和醫保卡發放等大量基礎工作。由於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領導重視,工作紮實,羣衆參與熱情高,確保了各地籌資工作的圓滿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範管理。各縣(市、區)成立了新農醫管委會,設立了專門的新農醫辦公室,各鄉鎮也相應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設立了新農醫聯絡員,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爲新農醫制度的規範管理提供了組織保證。各級經辦機構在制度正式實施後,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報審覈流程,實施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同時切實加強基金監管,制訂基金管理辦法,設立基金收支專門帳戶,嚴格費用審覈,建立重大結報金額複審制度,杜絕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補償支出,定期通報和公佈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透明度,並接受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廣大羣衆的監督。

三是實施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後,各地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鑑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活動。鎮海、餘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採取必檢項目和農民自選項目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競聘後,改建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3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電等費用則由集體經濟給予補助。北侖區設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專項基金,按照參加大病統籌人數每人每年4元予以投入,主要用於下鄉巡迴醫療、健康宣教和扶持邊遠地區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等,解決邊遠農村居民看病難的問題。另外,全市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標準化建設已啓動,52家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列入標準化建設,市政府將每年投入1000萬,縣鎮政府1:2配套。

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羣衆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爲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於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爲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願參加的不多。

(二)審覈結算流程仍顯複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於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啓動等原因,羣衆對審覈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儘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覈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澱過多。由於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澱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羣衆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範。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範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農醫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審計監督,還沒有形成規範的程序,對委託商業保險公司運作的資金如何加強監督更缺乏依據,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基金監管的規範性和權威性。

另外,隨着各地新農醫制度的推廣實施,也出現了許多需要特別關注和研究的新情況。主要有:

一是“醫保盲區”的問題。新農醫制度的主體對象是農民,城鎮醫保的對象是城鎮職工,那些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包括歷史遺留下來的農轉非人員、被徵地未參加養老保障人員、鄉鎮企業退休職工以及長期在本地居住的外來人員等人羣)成了“醫保盲區”,應儘快研究解決。

二是“醫療救助高門檻”的問題。目前的醫療救助制度作爲大病統籌的補充,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有效途徑。但目前在實際運行中相當部分縣(市、區)都控制在5 萬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額2萬元,而困難對象往往無法承受高額的醫療費用,無法享受這一政策,需要對醫療救助的對象和救助的低線作出新的界定。

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發展”問題。執行藥品順價作價後,全市相當部分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虧損嚴重,實施新農醫後,政府又要求這些機構對參保人員適當減免掛號費、注射費、診療費和優惠部分醫藥費,實現對參保人員的小病普惠政策,來促進新農醫的持續發展,在財政補償機制暫時還不到位、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尚未健全的情況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揹負了過重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能,面臨着生存發展危機,需給予應有的關注和財政補助政策的及時到位。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XX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年前後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並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總體工作思路:

着力建設“三大體系”

一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爲主導,抓住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突破口;

二是醫療救助爲補充,突出農村弱勢羣體的醫療救助力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彌補現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的不可及性;

三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相配套,擴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強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益面窄的弱點。

清晰確立“三個定位”

一是目標定位:最終目標是建立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與城鎮醫保並軌,實現城鄉統籌,實施中把握制度的發展目的和方向;

二是階段定位:“低水平、廣覆蓋” 起步,制度將有一個較長的初級發展階段,實施中重視制度的穩定和鞏固;

三是過程定位:在鞏固初級階段成效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擴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實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切實保證“三個到位”

一是政府責任到位,既要落實個人義務,更要強調政府責任,建立健全的組織管理體系;

二是宣傳引導到位,既要尊重農民意願,又要強調科學引導,形成農民主動參與的氛圍;

三是資金支持到位,既要堅持個人出資,又要保證合理的財政資助,建立科學的籌資機制。

具體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

一是從社會保障角度,明確界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性質,強化政府責任、突出社會管理、強調個人自主參與,明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二是出臺中長期的發展規劃和階段性的指導意見,處理好制度近期目標與遠期目標,手段與目的,穩定與發展的關係,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宏觀把握髮展方向,建立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積極探索新的個人籌資模式,科學引導農民羣衆主動地自願地繳費,減輕基層幹部工作壓力;四是有關業務部門、相關學術機構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在制度設計和實踐相對成熟的基礎上,醞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法治的角度加以規範。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提高農村羣衆參保積極性。

一是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各種渠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保辦法、參保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審覈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羣衆真正瞭解、熟悉這一制度;二是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現身說法,弘揚講奉獻、獻愛心,互助共濟的傳統美德,使羣衆切實感受到制度的意義和好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進一步提高自覺參保意識;三是積極爭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抓好鞏固完善,增強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

一是切實鞏固實施成果。總結經驗,科學測算,充分論證,合理確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澱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延續性,根據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則上每二至三年對籌資標準和補助標準作適當調整,適時理順會計年度;二是努力擴大籌資渠道,增強基金實力,逐年提高補償水平。各級政府根據財力,合理增加財政投入,個人籌資根據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對制度的認同程度,穩妥地提高,村(社區)自治組織要根據集體經濟狀況給予一定投入,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多渠道地增強基金實力,逐步提高參保病人的補償水平;三是加強信息化建設,簡化審覈結算手續,減少不合理的中間環節,努力方便羣衆就醫結報,提高服務水平和效率;四是認真調研,會同有關部門探索解決非農非城鎮醫保對象的醫療保障問題。同時,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羣衆對農村醫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設置不同個人籌資檔次和不同補償水平的補償機制。

(四)健全管理監督機制,真正做到取信於民。

一是充分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或管理委員會職責,切實履行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等工作,定期向同級人大彙報,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按規定落實人員編制、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加強規範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監管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規定,形成定期審計監督制度,確保基金運作規範、透明、高效,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強醫療服務,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診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和非有效醫療費用比,減少不合理的醫療支出。

(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建設,擴大受益面。

一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優化重組現有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推進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和急救、婦保、兒保、防保、產科等服務功能建設,促進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功能轉型;二是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功能,農村計生指導和殘疾康復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建設,逐步開展慢病動態管理、社區健康教育、健康體檢等服務;三是出臺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廣小病受惠機制,增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強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出臺優惠政策,保證農村公共衛生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鼓勵醫學院校畢業生從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工作,開展衛生支農活動,加強在職人員理論和實踐培訓,建立人員的培養、准入、淘汰和更新機制;五是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示範點建設,出臺支持政策,制定具體的建設標準,分階段推進農村社區衛生機構和功能建設。

(六)切實加強醫療救助體系建設,提高弱勢羣體醫療救助力度。

一是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醫療救助實施辦法,適當擴大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醫療救助,與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並軌,並統一實施,建議加大財政資助力度,積極爭取社會捐助,建立醫療救助專項基金;三是建立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結合機制,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爲享受醫療救助的前置義務,對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等弱勢羣體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出資部分由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補助;四是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弱勢羣體門診費用補償機制,對患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惡性特殊疾病的弱勢羣體,實施門診補償,着力提高醫療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