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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優秀】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報告成爲了一種新興產業。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優秀】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

一、案件的由來和調查經過:

20xx年8月14日上午9時,我局執法人員羅禮全、張援軍、王家春、雷汝新對地處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的經營場所依法進行檢查(出示行證執法證件),現場發現該營業場所門面的店招爲“米蘭整體櫥櫃”,檢查時正在營業,現場據劉紅霞講:“是他(劉紅霞)和李鋼、邵海、何思善四人平均出資20000元於20xx年6月16日開始經營米蘭整體櫥櫃的”。檢查時劉紅霞無法提供該營業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二條的規定,的上述行爲涉嫌無照從事整體櫥櫃的經營行爲,隨即填寫立案審批表附上現場筆錄報立案中心局領導批准立案,20xx年8月14日批准立案,並指定由王家春、張援軍負責全面調查。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

李鋼,男性、現年32歲、漢族、家住宜賓市翠屏區金江村29棟9號,身份證號:512501197509132733,電話:2030900。何思善,男性、現年31歲、漢族、家住廣東省大埔縣湖莒村村下田心小,身份證號:441422197605110013,電話:13808296661,

邵海,男性、現年37歲、漢族、家住湖北省荊州區迎賓街3號,身份證號:422421197011xx0019,電話:13659032118,

劉紅霞,女性、現年36歲、身份證號512501197110102743、家住宜賓市翠屏區金苑30幢45號,職業:個體工商戶,成立日期:20xx年3月18日,營業執照註冊號:5115023028539。字號名稱:宜賓市翠屏區禾田櫥櫃經營部,經營形式:個人經營,經營場所:舊州江北建材城17幢9號,經營範圍:櫥櫃零售。

三、違法事實

經查明:當事人劉紅霞(負責聯繫廠家和進貨的業務)、李鋼(負責銷售和售後服務工作)、何思善(負責設計和售後服務工作)、邵海(負責策劃和銷售工作)四人,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註冊,人均出資貳萬元(合計:八萬元)向宜賓市翠屏區致和街魏常金(電話:13909098960)以3256元/月的租金租得門面兩間,面積140平方米,於20xx年6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4日止擅自在宜賓市江北振興建材城20幢1樓34—35號從事米蘭櫥櫃的經營活動。經營期間已訂購出去12套,共計向訂貨的客戶收取訂金8010元,於20xx年8月14日被我局執法人員查獲。

四、處罰依據及處罰建議

當事人的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合夥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合夥企業成立日期。合夥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夥人不得以合夥企業名義從事合夥業務”的規定,屬於無照從事合夥經營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以合夥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分支機構名義從事合夥業務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

1、責令其立即停止無照從事合夥經營行爲

2、罰款5000(五千元)。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2

一、工作發展設想

1、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宣傳方面,爲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增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月補償的宣傳工作,做好門診登記工作。

2.參合農民看病確認身份後,使用新農合專用處方,認真填寫新農合醫療證明和門診登記,嚴格控制大處方的開藥,不濫收費用,並親自在賠償賬簿上簽名並按指紋,以防止欺詐性的資金索賠。

3、嚴禁假藥、過期藥品和劣藥。毒品必須通過正規渠道。

4、堅持以病人爲中心的服務標準,嚴格執行新農合藥品目錄,合理規範用藥。

二、存在問題

對新優惠政策瞭解不夠,部分羣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宣傳不到位,少數羣衆不參與。今後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使參加“家喻戶曉”的農民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不參加的要積極參加。

三、未來工作計劃

1加強對轄區內指定醫療機構門診患者處方和救助場景的入戶覈查。

2.在今後的工作中,審覈人應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報銷費用。

3.是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經辦人員要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政策和業務知識的.宣傳。

4、加強二次補償的宣傳,讓參保羣衆進一步瞭解新農合對羣衆的好處。

通過自查自糾,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並予以糾正,進一步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監督審計,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資金安全,促進我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3

一、調查背景與方法

貧困山區農民普遍面臨“看病難”的問題。一方面醫療衛生資源愈來愈集中於城市,地處偏遠的農民看病(主要指大病或疑難病)不方便;更主要的,貧困農民普遍無力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與此同時,由於貧困,也由於缺乏健康知識和自我保健意識,他們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陷入惡性循環。醫療保障的缺失成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邊遠貧困地區發展的嚴重阻礙。在此背景下,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要求,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爲探討“以大病統籌爲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究竟如何建構,受福特基金會資助,陝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課題組,對陝西南部秦巴山區一個國家級貧困縣的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

商洛市鎮安縣位於秦嶺南麓中段,全縣總面積3477平方公里,“九山半水半分田”。總人口29.3萬,其中農業人口25萬。至今農民人均年收入僅1426元。全縣有25個鄉鎮,421個行政村。除縣醫院、縣中醫院、縣防疫站、婦幼保健站等5個縣級醫療衛生單位外,有鎮中心衛生院11個,鄉鎮衛生院14個。全縣有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1265人,其中村級衛生技術人員457人。鎮安縣是陝西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首批三個試點縣之一,另兩縣分別爲延安市洛川縣和咸陽市彬縣。我們的調查點選擇在鎮安縣的結子鄉和回龍鎮,後期又增加了距離縣城更偏遠的餘師鄉

課題組分別於10月、3月、8月、11月、1月、3月共6次赴該縣展開深入的實地調查。調查對象包括村民、村幹部、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等部門和縣衛生局幹部。課題組在縣、鄉、村召開專題座談會共11次。共入戶230餘戶,訪問近千人次,其中對83人進行了深度訪談,並作了詳細口述記錄。除圍繞合作醫療展開調查外,我們還就貧困山區農民基本健康需求及社區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在項目村進行了參與式需求評估(pra)。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效應

調查表明,由政府主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受到農民審慎的歡迎,產生了積極效應。

⑴首先,從中央到省、市、縣都高度重視和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表明了政府的態度,即政府應當對公共衛生和農民健康承擔責任。而這一點在以前很長一段時期都是不夠明確的。衛生健康服務被稱爲“公共產品”,然而實際上農村居民的醫療費用一直主要是由個人自己負擔。有學者指出,“1979年以後,政府就基本上放棄了對農民醫療保健的責任”(張德元,)。那麼,以10月中央召開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併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爲標誌,意味着這種狀況開始有了根本的轉變。

⑵突破了資金來源的“瓶頸”。農村醫療衛生和健康保障受到制約最根本的還是資金不足問題。根據1月國家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鎮安縣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籌資來源爲“三個十”,即中央財政爲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每人每年補助10元,地方財政也補助10元,其中省、市、縣政府分別拿出4元、3元、3元,農民自己交納10元。在這“三個十”的政策中,政府補貼畢竟佔了大頭。除農民交納和縣財政配套資金外,鎮安縣每年可從中央、省市財政得到391萬元左右的合作醫療專項資金。對於這個全縣地方財政年總收入僅3895萬元的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無疑是雪中送炭。

⑶部分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的問題。實行農村合作醫療後的上半年,鎮安縣醫院農民住院人數比往年同期成倍增加,其中1—3月份收住入院的農村癌症患者人數比—三年住院癌症病人總數還多5人,僅由此就可以看出貧困山區農民對醫療保障需求的迫切性。至6月底該縣70000餘農民第一次享受“報銷”了醫療費用,其中住院患者餘人,合作醫療開始運行的前三個月統計,735名住院患者人均報銷醫藥費用949.8元,個人最高報銷金額達近8000元。部分農民從合作醫療中開始受益,產生了積極的示範效應。

⑷摸索出一套比較切合實際的管理經驗,如“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辦法以及就診審覈報銷程序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式實施之前,鎮安縣衛生局抽調20餘人歷時兩個多月,深入全縣30多個鄉鎮以上的醫療衛生單位,對從起的三年來縣鄉兩級醫療機構6500餘人次的農民住院情況逐一進行了摸排統計和彙總分析,包括住院病種,人次,用藥,最高最低和平均費用等。得出的全縣農民疾病譜以及平均住院費用等基礎資料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今後的農村醫療衛生體制進一步改革提供了科學可靠的依據。在管理上,他們實行大病統籌基金與家庭醫療賬戶相結合。家庭醫療賬戶基金以鄉鎮爲單位管理,每月報賬一次,每戶花完自己的家庭醫療賬戶資金爲止;大病統籌基金實行以縣爲單位的封閉式管理,“籌錢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用錢,用錢的不見錢”,千方百計堵塞漏洞保障資金安全。他們重點推行了“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辦法,力求“農民自控、醫院自律、基本無審批”的“直通車”報銷方式。相繼出臺了《鎮安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管理辦法》、《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農村合作醫療住院病種目錄及單病種定額包乾補助標準》、《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家庭醫療賬戶基金管理細則》、《農村合作醫療住院單病種入、出院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操作系統。不僅使該縣的合作醫療有章可循,公開透明,也爲其他貧困地區提供了值得借鑑的參考。

⑸農村縣鄉一級醫療衛生機構有望得到加強。在鎮安縣我們看到,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際上醫療衛生部門的積極性遠高於農民的積極性。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和縣、鄉鎮醫院都把新型合作醫療的推行看作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這一“發展機遇”意味着政府所屬醫療衛生部門可能是新型合作醫療最大最直接的受益者。農村公辦醫療衛生部門的受益與農民受益並不衝突。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構成覆蓋農村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然而三級網絡的基礎部分十分薄弱。長期以來,無論硬件軟件建設,鄉鎮一級衛生院實在欠賬太多。籍合作醫療試點適當強化縣鄉醫療機構尤其鄉鎮衛生院建設,是完全應當的,也是對城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嚴重不均的現象向合理化方向的一點糾正。

三、值得注意的幾個問題

調查中也發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

⑴農民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處於被動地位,“參與率”高而“參與度”低。

鎮安縣全縣總人口29.3萬人,其中農業人口25萬人。據統計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居民達23萬多人,參保比率超過90%。然而我們在入戶訪問和小組座談中感到,不少農民對待合作醫療實際持懷疑和觀望態度。

作爲一項“政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這裏,政府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理所當然是運作主體,縣鄉兩級公立醫療機構也是積極主動的,農民則完全處於被動狀態,被宣傳、被動員、被要求……始終被動的農民似乎不知道自己應當是合作醫療的主人和受益者。儘管通過行政手段獲得較高甚至很高的“參與率”,(且不說有無“水分”),但實際上農民的`“參與度”並不高,即內心的認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熱情不高。

⑵資金仍然不足,實際覆蓋面偏小。

資金仍然不足、覆蓋面過小也是影響農民積極性的重要因素。每人每年30元的醫療費用,的確不夠一次感冒的花費。而總共30元醫療費中,農民能夠自己支配(鄉衛生院定點支配)的門診費用只有8元,實際作用可想而知。合作醫療定位於“大病統籌”,即主要用於保大病。假定一次“大病”住院治療的費用爲3000元,就需要花去100個人全年的所有醫藥費,也就是說覆蓋率僅爲1/100左右。這種以保險業的原理和運作方式展開的合作醫療,對於仍處在貧困之中的農民吸引力十分有限。如果完全遵循“自願”原則,往往可能出現“逆向選擇”。實際在調查中我們常常看到,一種情況是家中沒有病人就不願參保,因爲他們擔心“自己交的那部分錢都用不回來”,更不用說享受國家補貼;另一種情況是家中有病人希望參保但沒有錢參保,儘管每人只交十元似乎不多,但在農村家有常年病人的戶往往是家徒四壁的特困戶。

⑶仍是“富人看病”,窮人反而被排斥。

對於那些尚處在溫飽線邊緣徘徊的農民,不僅僅是無錢參加合作醫療的問題。即使已經參保,具體看病時還得先自己墊資然後部分報銷。報銷有“封頂線”,自己支付“門檻費”,還有“好藥不能報”的限制,或者“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享受“單病種定額補助”。七算八算,患者自己需要承擔的數額仍然不小。真正的窮人依然看不起病,能夠享受到合作醫療優越性即享受政府補貼的還是農村中相對較富裕的羣體。這就形成了實際上的“扶富不扶窮”,這種結果顯失公平,也有悖於合作醫療的初衷。

⑷“大病”“小病”難以兼顧,“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資金十分有限的情況下,是優先用於“大病統籌”還是“預防爲主”?這是一個兩難選擇。政府推行的合作醫療選擇了前者,可能着眼於抓關鍵,急於打破貧——病惡性循環,希望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這樣做一定程度上起到鼓勵“大病”的作用。由於覆蓋面過低,實際結果很可能“大病”保不住,“小病”又沒顧上,發展成更多的“大病”。從鎮安的情況看,“大病”都是由“小病”——常見病、多發病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拖出來的。因此我們認爲,“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合作醫療模式缺乏可持續性。

⑸組織管理難度大,管理成本偏高。

調查中瞭解到,不少人對藥價偏高、報銷目錄的限制表示不滿,還有一些農民因擔心報銷手續繁瑣對合作醫療望而卻步。儘管鎮安縣有關部門在簡化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審批手續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推行了“直通車”式報銷方式。但從保障資金安全的角度,仍有許多監督管理環節必不可少。像“分段按比例報銷”或者“單病種定額補助”的操作流程都不可能太簡單,管理難度可想而知。前面提到建立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實際上該縣將合作醫療政策彙編成冊的“工具書”就達四、五本之多。要全面理解準確把握這些政策精神也屬不易,縣鄉兩級經辦人員組織了多次培訓。縣成立“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鎮安縣農村合作醫療經辦中心”,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副科級建制,正式編制6人,全額預算。可見在管理上付出了極大精力。

宣傳動員、組織管理都需要付出成本,而較高的成本必然會影響到合作醫療的效率和持久性。問題還在於,如果政府部門的“成本意識”不強,甚至完全不計成本,則可持續性和長期後果堪憂。

四、政策反思與建議

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需要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與公民權利之間尋求平衡

鎮安縣提出合作醫療試點的初期目標被概括成“農民得實惠,政府增威信,試點出經驗,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這就表明,不同的利益羣體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其關注點不一樣,至少是有差異的。當然,從理論上、總體上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根本目標,就是爲廣大農民提供健康保障,解決弱勢羣體貧困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在這一點上是完全一致的。但具體分析起來,農民最關注的是“實惠”,是要儘量少掏錢看好病;政府需要“政績”,“增威信”和“出經驗”生動地表達了政府的訴求;“衛生事業得發展機遇”則反映了醫療機構的呼聲,“發展機遇”意味着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持,而這些都來自於“新型合作醫療”。既然不同主體的目標有差異,也就是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過程中存在着政府、醫療機構和農民的三方博弈。

正在推行的農村合作醫療完全是由政府主導的。政府撥款或“財政轉移支付”構成合作醫療資金的大部分,可以說資金來源主要是“計劃經濟”方式。但另一部分面向農民的籌款方式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上類同於商業保險模式,“誰投資、誰受益”。這種“計劃”與“市場”的矛盾、“政府”與“市場”的矛盾無法迴避。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制度設計中,縣上的“管委會”是由政府(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代表組成,“三方博弈”中最重要的一方——農民則在管理、監督中缺位。負責具體實施的“農村合作醫療技術委員會”和“管委會報銷辦”更直接設在縣醫院。某種意義上,縣級醫療機構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裏又面臨着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的矛盾。理所當然,保障農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救死扶傷是醫療機構的本職。然而,在貧困地區,在“財政包乾”、自負盈虧的背景下,醫院要生存要發展實屬不易。醫療機構面向的是市場,市場機制就要追求利潤。難怪合作醫療伊始醫療機構都爭相要成爲“定點醫院”,而有羣衆則懷疑“定點醫院”看病的藥費比“外邊”要貴。鎮安縣提出了“農民自控、醫療機構自律、人大政協監督、社會反饋監督”的思路,但農民如何做到“自控”?醫療機構如何能夠有效“自律”?如何防止新的“壟斷”現象?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課題。

“三方博弈”中兩方聯合、一方缺位,合作醫療的主人——農民始終處於被動狀態,這樣的制度設計不能說是合理的。基本思路是,應當在政府職能、市場機制和公民權利(農民健康)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

⑵幾點政策建議

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構和制度設計本文不擬作深入討論。僅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十分注重農民的參與,切實尊重農民的意願,變“高”的參與率爲“深”的參與度。包括從政策設計、具體實施、籌資與監督管理各個環節都應當體現參與性和公開性。在此基礎上,因地制宜地發展不同模式的農村合作醫療。不宜搞“一刀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點應當及時由“保大病”調整爲“預防保健爲主”。一方面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防疫、健康教育,尤其是農村醫療衛生知識普及的投資力度。另方面合作醫療資金使用方向着重放在社區能夠治療、不需住院的常見病和多發病,杜絕“小病拖大”、“大病等死”。

——變“大病統籌”爲在貧困山區農村實行普遍的“大病救助”。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負責,並可吸收民間捐贈。管理上須與“合作醫療”完全分開。“大病救助”不同於目前已經實行的“農村特困醫療救助”,覆蓋面應當更廣些。建議由政府扶貧開發部門或民政部門負責,另設專項基金。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應當與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同步進行,重點在農村現有醫療資源的重新整合。體制上強化村級衛生室和社區醫生的功能,相應弱化鄉鎮衛生院。可考慮將鄉鎮衛生院醫生全部轉爲包村的社區醫生,農民對社區醫生有選擇權,同時鼓勵有資質的民間醫生私人醫生參與社區醫療保健市場競爭。

——採取措施進一步平抑農村藥價。在縣一級醫院推行醫藥分開,扶持建設平價藥房。鼓勵發掘和發展中草藥、鍼灸等民間醫療方法,大幅降低醫療成本。

核心是: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健康的投資,投資方向應直接投資於人。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4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爲全面瞭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並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採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羣衆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並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於今年元月1日正式啓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佔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是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啓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幹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爲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於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幹部和羣衆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二是機構健全,運行規範。縣裏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於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並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三是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羣幹羣關係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爲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羣體和弱勢羣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羣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症”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羣衆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羣關係、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瞭解到,由於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於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於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並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幹部工作方式過於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牴觸情緒。少數鄉村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裏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於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緻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爲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牴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並且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並有2.33萬人處於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着能不能儘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裏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裏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爲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於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症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後並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爲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裏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幹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羣衆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佈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5

有句俗話說的好,農民頭上三把刀醫療、教育、打官司。但在這三項當中筆者覺得醫療是懸在農民頭上的最無法迴避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人們常講天災人禍,而疾病又恰恰是人禍中最重要的一樣。縱觀我們當今的農村,有多少人是因疾病而致窮的啊!有多少人是小病抗,中病扛,大病躺,重病等着見閻王的啊!有多少人是因爲治不起病而離開了他還不應該離開的世界啊!看病有報銷是農民朋友期盼多年的願望,尤其是得了大病以後,能及時得到較大數額報銷,可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針對農村這一狀況,我們知道現在有實行的新型農村醫療合作醫療保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農民看病難的問題。也正是鑑於這一問題的現實性意義,我在今年暑假花了三週的時間到我們村、鎮和縣的有關單位瞭解情況,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行了調查探討。

我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一般以戶爲單位參保,自下而上彙總。如果居民在村裏,那麼由村委會組織參保、徵收保險費用。如果居民在鎮裏,則由社區組織參保,徵收保險費用。

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以戶爲單位繳納一定費用,領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即可從下一年度開始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看病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後,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農民在全縣範圍內可任意選擇定點醫療機構看病;需要住院時可在全縣範圍內自主選擇定點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院住院治療。目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者報銷辦法各縣稍有區別,以我的家鄉蒼山縣爲例:在村衛生室就診的報銷藥費的25%,在鎮衛生院就診的,醫藥費在3000元以下的報銷醫療費的30%,3000元以上及在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另有規定;每人每年最高補償2萬元(報銷所得)。

對參保對象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住院發生的治療費、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牀體位費等,由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委會委託市人壽保險公司履行報銷手續。參保人因病在市區住院的,可以自由選擇市區合作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診治。在辦理住院手續的同時,應憑農保證和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該院的農保專員處登記。辦理出院手續時,應與該院農保專管員聯繫,辦理醫療費報銷手續,領取補償款。

當然,如果參保人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靈活就醫,但仍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參保人如果因爲急救的原因住院的,可在就近醫療機構治療。出院後,憑參保人的相關證明、農保證、急診住院證明、住院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醫療費用明細清單、病歷、出院記錄到農保中心辦理報銷手續。

時光飛逝,3年彈指一揮間,我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從試點到現在已經有將近3年的時間,在這三年中,它取得了多方面較好的成效。關於這一方面的調查是最讓我感動的時刻。我有幸目睹了幾位大爺、大媽、大嬸拿到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款後的喜悅勁,那不是用熱淚盈眶所能描述的,他們是以出聲哭泣的方式來感謝我們的黨和政府的!

二是一定程度上調節了收入差距,完善了社會的公平機制。由於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是實行參保戶(農民)出小頭,國家地方財政出大頭的方式籌集經費的,所以國家財政資金投入在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上,這就是在縮小城鄉的貧富收入差距,是對我國公平機制的一種完善。

三是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在治病前和治病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可以給得病者起到吃定心丸的作用,讓他們知道國家政府可以幫他們出一點醫療費用,讓他們能徹底地安心地治病;在治療後,報銷款的發放又相當於黨和政府給康復者的一份慰問金(劑),讓農民羣衆感到黨和國家政策的好和對他們真摯的關愛!

五是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作爲一種社會成員(農民)之間互助共濟的社會政策,通過一種在參保人之間分攤一部分資源費用或者說是通過參保人對患病者的間接支援關係,體現了我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傳統美德,這一新型社會關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讓我國農民感受到了彼此之間的關愛和溫暖。

當然在認識到我們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要注意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我的調查發現,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還存在着以下幾個方面比較嚴重的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於每人只有了30元的投保資金,每年所籌集的資金差不多隻能支付當年的醫保開支,甚至還會出現不夠,因而相應的保障水平比較低。

觀念難轉變。對於大多數農民羣衆來說,一年拿10元錢並不困難,但一旦你去向他收取這10元的合作醫療基金時,就變得十分困難。原因在於過去的農村合作醫療反反覆覆,許多農民對此持懷疑態度,一陣風似地搞一兩年,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少部分農民羣衆還把對合作醫療的不信任轉嫁到對幹部、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認爲減免的一點醫藥費還不是衛生部門又通過藥費漲價、多開處方給刨回去了。除此之外,農民羣衆尋求醫療保障的意識不強,無風險規避意識,儘管深知合作醫療的好處,一旦知道自己三年五年不害病時,就是不願掏那份不必要的錢,更不願眼看自己出錢別人吃藥。

由於新型合作醫療保險 涉及到村、鄉、政府、醫院、信用社等多家機構。而且農民在報銷過程中要出示合作醫療證、身份證等證件,萬一少了一樣,農民就得從城裏趕回家拿,這樣往返幾回又得花不少的錢,而且手續流程又是很繁雜的,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中的非成本因素。許多農民去醫院辦手續時都不知道到哪個部門好,也就是城裏鄉里幾趟跑,到了醫院還不知找哪好!

在全國大興打工經濟的繁榮時期,身強力壯的、有文化的、有能力的大多外出打工去了。外出人員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在參保地就診,在縣外就診的不予報銷。這對於當地的合作醫療來說,外出打工的'這部分對象勢必流失,參保的將是些老弱病殘的老人和婦女,而其發病的機會又多,報銷的頻率數額都比較大,這無疑對本就蒼白無力的合作醫療基金造成更大的壓力,使其運行更加艱難。

我對村裏的部分民工做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調查,也相應的對他們做了這方面的知識宣傳。在我調查的幾個民工中,大部分都知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但都不是很瞭解。當問及他們對這一政策的滿意程度時,大部分人態度都不是很明確,但有個民工的話表達了大部分人的心聲:有總比沒有好。這說明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這一政策的。

對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不足之處,我想在這裏提出一些建議,其中一些也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和採自網上的建議:

明確政府在改革完善農村合作醫療中的職責。隨着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小城鎮建設如雨後春筍,農村富裕勞動力由農村一線向非農產業轉移,大量的農民工從農村涌向城鎮,城鎮人口持續上升,如果這部分農村人口的醫療保障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勢必會衝擊到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制度,影響其平穩運行。因此,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衛生投入政策,實行衛生投入向農村傾斜,保證各級財政都有足夠的衛生資金投入到農村,要將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險政策納入國家的總體社會保障規劃。

建立科學合理的農村醫療保障基金籌措機制。隨着地方經濟的發展,財政實力不斷增強,有條件的地方要隨着經濟實力的增強逐步提高國家部分的補助標準,直至對個人部分全免。要建立廣泛的經濟合作基礎,對於經濟實力發展較快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給予本地的合作醫療制度予扶持,鼓勵鄉鎮企業、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此壯大合作醫療的腰幹,逐步增強其實力,擴大受惠覆蓋面。在實施過程中,對於農村五保戶參保的個人部分可由民政部門解決,對農村貧困戶、特困戶的個人部分,可由地方財政負擔,以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選擇科學合理的醫療保險模式。農村衛生機構的設置不必與行政機構相對應,可以根據地理環境、病人流向,結合行政村合併、鄉鎮合併,撤併部分村衛生室和鄉鎮衛生院,重新調整佈局。對於欠發達地區的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建設,重點是要抓好衛生扶貧和對貧困人羣的醫療救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發生,要努力尋找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的最佳結合點,解決貧困地區的醫療衛生設施條件差和缺醫少藥的問題,大力實施對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行動,確保其健康生存權。

健全規範的合作醫療運行網絡機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報銷的部分本身就十分有限,大部分還得農民自己掏腰包,而就是這有限的部分,不多的利惠,往往有可能被醫療部門吞噬:或是開大處方,重複開藥;或是開人情處方,達車開藥;或是藥價賣得高,出售假藥;或是多出檢查程序,擡高檢查費用;或是讓流醫黑店鑽了空子,搶吃合作醫療,等等。有鑑於以往合作醫療的教訓,現有的合作醫療要突破原有的合作範圍,以縣爲基本單位,保障醫療經費,保障農民羣衆藥費的報銷。縣、鄉、村三級要層層設立專門機構,縣要成立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及工作指導

建立新型合作醫療醫藥用品的政府採購機制。當前的醫藥市場,醫療藥品真假難辨,魚目混珠,價格千差萬別。爲了切實管好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將有限的基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醫療成本,讓利於民,受惠於民,農村合作醫療的醫藥用品應該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通過完善藥品購銷制度,徹底根除藥品回扣虛高藥品價格的不正之風,發揮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物價部門的職能作用,提高藥品質量,規範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由政府牽頭、部門配合、農民代表共同參與管理的新格局,讓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羣衆對合作醫療基金的使用擁有充分的管理監督權。

另外,作爲新型合作醫療的具體實施部門---衛生系統,要積極探索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參與合作醫療的新辦法、新措施,以擴大合作醫療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農村人員參保率;要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新機制,整合各方面的資源優勢,實現資源的最佳配置,鑄起農村合作醫療的銅牆鐵壁。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6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是緩解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有效措施。我區從XX年7月1日起實施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爲廣大農民羣衆辦了一件好事、實事。爲了準確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情況,爲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由區政協學宣委牽頭,自6月20日開始,深入區衛生局、高臺子鎮、臥龍街道辦事處、牛心臺街道辦事處,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彙報、入戶走訪等形式進行了此項工作的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的基本情況

1、農民參合情況

截至XX年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制度已覆蓋全區五個涉農鎮街,26個行政村。全區農業人口32139人,參合農戶9563戶,參合農民29979人,參合率爲93.28%。

2、基金籌集情況

XX年,全區籌集到位新農合基金154.79萬元。其中,省級以上財政補助資金43.34萬元,市財政補助資金32.20萬元,區財政補助資金48.29萬元,農民個人籌資30.96萬元。

3、基金支出情況

截至XX年12月31日,已有35288人次獲得了醫療費用補償,補償費用總計127.95萬元,佔年籌資總額(提取風險基金後)的90.65%。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補償費用爲102.84萬元,佔總補償費用的80.38%,次均住院補償費用爲888.82元,佔次均住院總費用3437.14元的25.86%;門診補償34131人次,補償費用爲25.11萬元,佔總補償費用的19.62%,次均門診補償費用爲7.36元。基本體現了以大病統籌爲主的原則。

4、基金流向分佈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就醫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爲561.69萬元,其中,在區內發生醫藥費用總額爲169.61萬元,區外爲392萬元。區內住院爲150人次,區外住院爲1007人次,區外住院人次佔住院總人次的87.04%;區內門診爲33679人次,區外門診爲452人次,區內門診人次佔門診總人次的98.68%。以上數據表明,門診基金流向基本合理,住院基金流向不盡合理。

5、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截至XX年底,參合農民累計受益35288人次,其中,住院補償1157人次,門診補償34131人次,體現了兼顧受益面的原則。

6、採取有效措施,完善新農合制度

爲了不斷完善新農合制度,區衛生局主要抓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宣傳培訓,降低籌資難度。組織開展了新農合知識宣傳培訓,增強農民的參合意識;公示農合基金支出及大病患者補償情況,公開診療及藥品收費標準,讓農民放心就醫。二是調整工作方式,降低籌資成本。變層層上報參合數據的工作模式爲村組人員直接上報農閤中心,減少中間環節,實現參合信息、系統數據、繳費資金的完全統一;加強農合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規範補償程序,提高受益程度。按要求擴大了參合農民醫藥費的報銷範圍,調高了報銷比例,農民得到了更大的實惠。四是嚴格管理制度,規範服務行爲。制定並實施了調查走訪和監管制度、定點醫療機構診療和用藥制度、報銷費用三級審覈和定點醫療機構報銷費用墊付制度,病人可隨時就診、隨時結算、隨時報銷。五是健全管理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設立了農合基金社保專戶和農合基金支出專戶;成立了藥品統一採購辦公室和財務統一管理辦公室。

從總體調查情況和數據統計分析看,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做到了平穩起步,穩健運行,資金運轉安全,工作進展順利。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農民對合作醫療的信心大大增強;農民對黨的新農合政策十分擁護;農民對我區農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表示滿意。新農合制度的實施已取得了“農民得實惠,民生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的三贏效果。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1、農民個人參合資金的收繳有難度。一是部分農民疾病風險意識淡薄,沒有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和風險控制的保險意識,參合積極性有待提高。二是有的農民現實心理較強,交了參合費但沒得過病,覺得吃虧,下一年就不願意再交錢。還有的農民期望值過高,認爲入了新農合不管合不合規範,什麼都要求報銷,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不滿意,對農合政策進行反宣傳,因而動搖了一些農民的參合信心。三是有外出打工人員的家庭參合率低。在外務工人員患病不能回本市就醫,而新農合制度規定以戶爲單位,按戶參合,不允許分戶單人蔘合。四是遵循“農民自願”的原則,對懷疑和不理解農合政策的農民沒法強制要求參合,只能做宣傳動員工作。

2、宣傳力度不夠。雖然通過各種方式進行了宣傳,但調查走訪發現,許多農民只知道新農合政策,但對其制度以及參合人的權利、義務、藥費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具體內容知曉率不高,個別農民甚至存在誤解,把新農合等同於過去的合作醫療或一般的商業保險,沒有認識到這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

3、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爲不夠規範,基礎設施、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新農合制度要求:農民就診小病不出鎮,大病不出區,疑難複雜病到市級以上醫院治療。但從我區運行情況看,一些可以在鎮衛生院治療的常見病、多發病大量涌入市級醫院。一些可以在區級醫院治療的疾病卻轉到市、省級醫院。其原因:一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基礎設備陳舊、經費短缺、專業技術人員匱乏、醫療技術水平有限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不能與新農合制度完全接軌,這是導致農合患者外流的主要原因。二是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爲不夠規範:有的醫務人員不寫病志、不開處方、不填門診日誌等現象仍然存在;個別定點醫療機構還存在診療環節不透明等問題;少數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覈對卡證不細,審查把關不嚴,填寫卡證不實,給農合基金運行帶來了風險,某種程度上降低了定點醫療機構自身的信譽;三是我區地處近郊,交通便利,這也是患者外流不可忽視的客觀原因。

4、農民反映的具體問題有三個:一是藥價高。認爲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高於其他藥店,按比例報銷後,得到的實惠不是很多。二是患者在市級醫院住院的醫藥費予以報銷,門診花費不報,而農民多數是在門診就診,此問題意見較大,希望執行以往的醫藥費報銷制度。三是按農合管理中心的規定,患者必須在出院後八天內的星期三和星期四兩個工作日到農閤中心報銷醫藥費,時間倉促,希望增加報銷醫藥費的工作日。經與區衛生局溝通,問題的情況如下:關於藥價問題:農合管理中心是代表全區定點醫療機構統一從正規的醫藥供應渠道進藥,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加價15%售出;關於醫藥費報銷問題:新的農合醫藥費報銷制度是XX年市裏出臺的新規定,取消市級醫院門診藥費報銷項目後,大幅度提高了在市級醫院住院費的報銷比例,體現了大病統籌原則,同時將區級醫療機構門診藥費的報銷比例,從15%提高到了20%,目的就是促使農民小病不出區,讓農合資金儘量消化在區級醫療機構;關於報銷時間問題:目前,區衛生局已取消了醫藥費報銷時限,規定年度內發生的醫藥費在本年報結。

三、對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幾點建議

1、加大宣傳力度,爲新農合工作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一是根據農村羣衆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的特點,將經常性宣傳與集中性宣傳相結合,將新農合知識的宣傳與健康教育宣傳相結合。採取多種形式把黨和政府惠及農民羣衆的新農合,全面準確及時有效地宣傳好,使之家喻戶曉。要利用發生在身邊的`生病得資助、無病保平安的典型事例引導羣衆,幫助羣衆樹立衛生保健意識、健康風險意識、互助共濟意識和參合監督意識,在自願原則下最大化地提高農民的參合積極性和自覺性。通過宣傳,讓羣衆明白費用補償的支付辦法和程序,清楚參加新農合後應享受的權益,打消顧慮,放下包袱,使他們真正放心地參加新農合。二是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對本單位的醫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使其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基本政策、基本作法和基本要求,能夠對參合農民及其家屬進行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和說明。

2、建立農民羣衆自願參合的長效機制,研究探索籌資新方法

正確引導農民自願出資參加新農合,是推行新農合的基礎性工作。建立一個穩定的長效籌資機制,要進一步完善農民個人繳費方式,多渠道爲農民提供自覺繳費的方便。一是按“先繳後保”原則,確定來年收取參保費的時間,參保的農戶要在年底前交清下一年度的資金。採取定籌資時間、定送繳地點的方式(比如:每個村設一到兩個繳費點,每年10-11月爲繳費時間),把幹部上門一家一戶收取變爲農民自願主動送繳;二是適當延長繳費時間,在大面積繳費結尾後,留下少量人員,查缺補漏。三是積極探索和嘗試採取在農民自願參加並簽約承諾的前提下,由村民自治組織代爲收繳,或在農民個人知情並自願簽約同意的前提下,與其他公共事業收費一併收繳,或由鄉鎮財稅部門一次性代收,或與在信用社開設賬戶的農戶簽訂代扣繳費協議,出具統一規定印製的票據等等。四是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爲遷入、遷出農民辦理戶口,遷入地的相關部門在辦理落戶手續的同時收繳其參保費,使遷入羣衆及時享受新農合政策的待遇,從而提高參合率。

3、健全監管機制,強化日常監督

爲保證新農合各項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的落實,進一步規範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機構服務行爲,及時防範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應在各個環節上建立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合管理中心、定點醫療機構和參合農民三者制衡的有效機制,建立健全監管、審計、公開的有效措施,實行新農合補償跟蹤調查制度,確保新農合基金安全有效地用在參合農民身上。二是建立預警機制,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除了實行藥品集中採購或跟蹤採購、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之外,應在全區建立醫藥費用警告與通報機制,嚴格控制參合農民自負醫藥費用比例,把醫藥費用控制成效列入新農合考覈評價的重要內容,對管理不到位,醫藥費用控制不力,羣衆意見多的地區和單位定期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要重點對藥價進行監管,確保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間藥價的統一。三是根據新農合制度的性質,原則上,當年籌集的參合資金當年應支出結清,不應剩餘。如有剩餘,應研究在年內適當月份對患過病農民的醫藥費進行再報銷,讓農民當年繳資,當年受大益。

4、加強醫療機構建設,規範醫療服務行爲

一是要多渠道募集資金,抓好定點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爲新農合制度的更好實施奠定物質基礎。首先,政府應繼續加大對醫療衛生的投入。新農合制度公益性強,體現了黨的惠農政策,深受社會關注。由於農村衛生醫療機構的醫療設施老化、短缺,已不能適應新農合工作的需要,政府作爲投入的主渠道,在財政上應予以傾斜,以逐步解決其服務能力低下、以藥補醫和趨利忘義等問題。其次,多方協調,拓寬資金募集渠道。利用城鄉共建有力契機募集資金進行投入,並注意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同區域內醫療設備的重複購入;走向市場,誰投入醫療設備與誰合作,互惠互利;出臺政策,在鄉村基本建設中預留出醫療衛生服務用房,作爲公益設施無償使用;區衛生局內部也應繼續挖潛,整合好自身醫療衛生資源。通過積極努力,提高我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患者外流。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建立定點醫療機構激勵機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首先要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高醫療技術水平,以精湛的醫術贏得農民的信任。其次,抓好醫德醫風教育,增強服務意識,決不允許個別醫護人員從中牟取不當利益,以熱情的服務,慰藉患者的心靈。

5、不斷鞏固提高,進一步便民利民

一是總結經驗,科學測算,不斷完善基金收支使用方案,防止基金過多沉澱或透支。要按照農民“能承受得實惠”、醫院“能接受不虧本”、基金“能負擔不透支”的原則,穩步探索降低起付線、提高封頂線以及增加個人帳戶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擴大受益面,增強新農合制度的吸引力。二是儘快實現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計算機及網絡技術,將參保農民的個人資料、就醫情況、住院費用報銷情況等基礎資料實行計算機網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既方便各項工作的開展、各種數據的統計,也可有效杜絕一些人爲因素的影響。三是進一步加快農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村級衛生組織,爲農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條件。四是設立舉報、諮詢電話,公佈電話號碼,方便農民羣衆監督,隨時爲羣衆提供諮詢。

6、積極爭取,確保新農合資金投入

根據中央七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地方財政增加的合作醫療補助經費,應主要由省級財政承擔,原則上不由省、市、縣按比例分攤,不能增加困難縣的財政負擔”。建議區政府向市、省政府報告,能否爭取這一政策精神在我區的落實,盡力減輕我區區、鎮兩級的財政壓力,防止新農合政策因地方財政困難半途而廢。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和20xx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的要求,XX縣審計局於20xx年7月7日至7月23日對XX縣20xx年至20xx年5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縣下轄14個鄉鎮,493個行政村,全縣總人口7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2萬人。20xx年成立了由縣長爲主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制定了《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規範》、《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管理程序的規定》等一系列新農合管理制度,完善了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審覈和監督,發揮了基金的使用效益。

(一)經辦機構設立情況

20xx年4月設立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新農合辦公室),爲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XX縣衛生局管理。覈定編制6人,現有人員7人,下設綜合室、審覈室、督查室、結算室、網絡中心等五個科室。其主要職責是制定新農合醫療制度和報銷補償實施方案,監督管理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等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辦公經費20萬元。14處鄉鎮單獨設立新農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參合農民個人資金的籌集及監督新農合資金運行情況,辦公經費由鄉鎮財政支付。

(二)定點醫療機構情況

XX縣現有定點醫療機構211家,其中:縣級定點醫療機構3個,鄉級醫療機構17個,縣外定點醫療機構191個。縣級和鄉級醫療機構都實現了網上審批報銷結算,村級443處衛生室未設立新農合報銷定點醫療機構。

(三)參合及籌資標準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20,452人,參合率爲99.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0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80元(中央16元,省級20元,市級24元,縣級20元)。

20xx年,全縣新農合參合人數614,235人,參合率爲98.63%。人均全年籌資標準120元,其中:個人籌資20元,各級財政人均補助100元(中央省級44.08元,市級24元,縣級31.92元)。

(四)基金收支餘情況

20xx年籌資總額62,240,671.30元,其中:個人籌資12,409,040.00元,各級財政補助49,640,040.00元,利息收入191,591.30元。20xx年度基金支出70,470,119.52 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67,184,952.08元(住院支出66,563,885.84 元,門診支出621,066.24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3,285,167.44 元。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2,777,871.58 元。

20xx年1-5月籌資總額55,167,248.13 元,其中:個人籌資12,284,700.00元,各級財政到位資金42,748,021.20 元,利息收入134,526.93 元。20xx年1-5月基金支出30,528,848.19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9,475,258.88 元(住院支出29,178,762.03 元,門診支出252,496.85 元),家庭賬戶基金支出1,053,589.31 元,其他支出44,000.00 元。截至20xx年5月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51,282,834.29 元,家庭賬戶基金累計結餘1,724,282.27 元。

(五)參合農民受益情況

20xx年度,全縣新農合受益爲125,12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47,945人次,門診補償77,175人次。補償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有787人,有20人報銷金額達到封頂線(3萬元)。全縣住院補償比例達到53.01%,比20xx年增長了近17個百分點。其中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達61%以上,縣級醫院補償比例達55%以上,農民受益水平進一步提高。

20xx年1-5月份,全縣新農合受益爲43,490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6,485人次,門診補償17,005人次。補償金額一萬元以上的有219人,三萬元以上的有5人。

二、審計調查實施情況

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程序進行。

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工作是在進行充分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明確了審計目標和審計重點。進點時,召開了由XX縣衛生局、財政局、新農合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座談會,講明瞭本次審計調查的目的、範圍、內容和方式,與以上部門有關科室進行了多次座談。在審計實施過程中,要求該單位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書面承諾,審計的責任是對其提供這些資料發表審計意見。重點審計調查了新農合管理、監督、經辦等機構建設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及其效益情況,定點醫療機構的確定、監督管理、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政策執行情況,有關政策執行和制度運行及效益情況等。同時延伸調查了縣人民醫院、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衛生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調查中採用了審查、座談、走訪、監盤等方法進行。在審計終結階段,本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X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認真地分析評價和建議。

三、審計評價

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關於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調查報告

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XX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新農合工作,把新農合制度建設作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國家和省新農合制度的各項政策規定基本得到貫徹執行;各項制度基本建立並逐步完善健全,體制運行比較平穩有效;基金的籌集、管理、撥付、使用進一步規範;農民參合率保持了較高水平;推動了農村衛生資源的整合利用,促進了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經延伸審計調查次丘中心衛生院、康驛鎮衛生院兩個鄉鎮定點衛生院得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增加了定點衛生院的患者,擴大了業務規模,提高了定點衛生院的造血功能,緩解了鄉鎮衛生院在衛生系統中逐漸邊緣化的傾向,使其步入良性循環發展的軌道。 但審計調查中也發現,在機構建設、制度執行、基金管理、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工作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和突出性的問題。

四、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財政部門存在的問題

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891,000.00元,於20xx年4月7日全額撥付到位;20xx年市級配套資金14,741,640.00元,於20xx年5月13日全額撥付到位。此行爲不符合《山東省財政廳、衛生廳關於調整中央和省級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財社[20xx]3號)“……市縣兩級財政當年補助資金要於3月底前足額撥付到位……”之規定。建議財政部門及時撥付。

(二)新農合辦公室存在的問題

1、統籌基金累計結餘過大

截至20xx年底統籌基金累計結餘25,590,845.04元,佔當年籌資總額的41.24%,而國家規定的最高結存比例爲25%,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比例16.24個百分點,超最高結存額10,078,575.04元 。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當年籌集的合作醫療統籌基金結餘不得超過1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累計結餘不得超過25%(含提取的風險基金)……”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應採取相應措施降低基金結餘數額。

2、醫療診療項目報銷範圍過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將部分醫療診療項目全額納入了新農合統籌範圍。如:ct費不予補償的項目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人工關節未執行“國產的個人先自付30%,進口的個人先自付60%,其餘費用納入新農合基金補償範圍”的規定,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 icu病房費未剔除個人負擔20%的部分,而是全額納入了統籌範圍。此行爲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項目(試行)>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10號)“二、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診療項目》,加強診療項目審覈和監督,不得擅自增減診療項目”之規定。責令新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標準予以報銷。

3、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擴大

經抽查部分患者病案,發現部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按照三級醫院執行,未按照醫院級別區分用藥範圍,存在超醫院級別使用藥品並予以報銷的情況,擴大了一、二級醫院用藥範圍。20xx年共越級報銷5,734,181.62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14種,應報4,937,156.82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1種,應報797,024.80元);20xx年1-5月份共越級報銷3,647,446.58元(其中:一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04種,應報3,268,146.00元;二級醫院越級報銷藥品2種,應報379,300.58元)。此行爲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藥物目的通知》(魯衛農衛發〔20xx〕9號)“(二)藥品按醫療機構級別分三、二、一、村四級使用……標記“○”的藥品即爲該級別醫療機構納入新農合補償的藥品,沒有標記“○”的藥品在該級別醫療機構不能納入新農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農合辦公室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相應級別醫院的用藥範圍予以報銷。

4、新農合與醫療救助不銜接

通過對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對象與新農合患者就診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民政醫療救助對象共82人,救助金額238,400.00元,其中當年參合並住院報銷的47人,總費用1,991,453.64元,報銷金額678,256.04元,個人自負1,313,197.66元。而20xx年新農合報銷達到封頂線的20人,只有2人得到了醫療救助。由此可見醫療救助與新農合不銜接,民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缺乏信息溝通,對重大疾病保障程度低,而住院費用按規定報銷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貧困戶未得到醫療救助。不符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五、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19.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醫療救助。醫療救助對象主要是農村五保戶和貧困農民家庭。醫療救助形式可以是對救助對象患大病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之規定。建議新農合辦公室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以使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工作的相互銜接。

5、部分農村中國小生重複參保

根據縣新農合辦提供的電子數據分析,並與縣醫保處有關城鎮醫保參保情況比對發現,20xx年存在部分農村中國小生重複參保的情況:按電子數據篩選的6-14歲的學生共有30,657人蔘加新農合,另通過身份證號碼驗證確認重複參保的學生爲5,855人(其他大部分因沒有身份證號碼或號碼錯誤而無法覈對)。此行爲不符合《山東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案的實施意見》(魯衛農衛發〔20xx〕8號)“……嚴格執行新農合以戶爲單位參加,參合人員應是登記爲農業戶籍的居民。農村戶籍中國小生、外出務工農民(不包括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均屬新農合參合範圍……”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6、新農合基金補償與重大公共衛生專項補助不相銜接

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審計日,僅對患者醫藥費用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而未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國家專項補助政策。不符合《衛生部、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衛農衛發〔20xx〕68號)“……要做好新農合基金補償與公共衛生專項補助的銜接,新農合基金只能用於參合農民的醫藥費用補償,應由政府另行安排資金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不應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應先執行國家專項補助,剩餘部分中的醫藥費用再按新農合規定給予補償”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做好兩項工作的銜接。

7、新農合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

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20,452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數616,910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3,542人。20xx年度縣新農合辦公室賬表顯示參合人數614,235人,電子資料反映參合人員604,866人,參合人數信息不一致9,369人。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糾正。

8、新農合數據庫操作系統存在的問題

(1)業務軟件設計可選用的病種過多,使各醫院的錄入人員可選擇性隨意性加大,口徑難以統一,項目過多,致使業務數據的歸集整理難度加大,無法對業務數據進行歸納彙總,難以提取出有用有份量的業務信息。

(2)數據錄入信息不準確。經審計發現,參合錄入信息中存在大量信息錯誤的現象,其中:參合信息完全重複的有23人,身份證號碼完全重複的815人。

(3)新農合電子數據不對應。經審計20xx年電子數據,發現有752條記錄只有彙總數據而沒有明細數據,其中:門診659條、住院93條,涉及總費用金額241777.68元,報銷金額121924.76元。

建議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管理,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三)定點醫療機構存在的問題

1、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鄉鎮衛生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爲70.73%,中成藥平均加成率爲111.84%;縣直醫院西藥平均加成率爲24.21%,中草藥平均加成率爲46.75%。3個醫院20xx年-20xx年5月共計超規定的加成率銷售藥品7,060,977.29元。藥品加成率均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限,不符合《山東省物價局關於藥品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一、嚴格控制醫院經營藥品的加價率。省內各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含鄉鎮醫院)經營的所有藥品(不區分政府定價或市場調節價),以實際購進價格爲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差價率作價……各類性質的醫療機構(含零售藥店)經營的中藥飲片和中草藥,以實際購進價格爲基礎,順加不超過25%的加價率作價”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2、醫療收費項目不明細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20xx年-20xx年5月存在收取治療費項目不明細181,897.00元。不符合《山東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第21條 “下列行爲屬於亂收費行爲:……(四)超出《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範圍,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的……”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杜絕此類問題的再度發生。

3、部分病案自費藥品未籤知情同意書

經審計調查2個鄉鎮衛生院和1個縣直醫院發現,其中1個鄉鎮衛生院存在2個病案未簽署自費藥品知情同意書。不符合《山東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對參合農民進行治療時使用新農合管理機構制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範圍內的藥品,特殊情況必須使用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時,要徵求患者或其家屬的意見並簽字,同時在處方上註明‘自費’字樣”之規定。責令縣新農合辦公室予以改正。

通過對XX縣新農合基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調查,發現了新農合基金運行在財政、新農合辦公室和定點醫療機構中存在的問題,產生以上問題的主要原因是:

(一)財政方面產生問題的原因:由於市級財政資金緊張,新農合資金年度補償實施時間晚,造成市級配套資金撥付不及時。

(二)新農合辦產生問題的原因:一產生城鎮醫保與新農合重複參保的問題,主要是省市有關文件相牴觸,相關部門爲了追求部門利益,儘量爭取多的參保人數,以便完成任務。二造成參合人數不實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各鄉鎮爲儘快落實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對部分外出打工人員採取由其親屬預先墊支的辦法,但因時間倉促,有關信息難以及時收集,以致出現參合籌資大,而參合登記信息少的現象。三新農合數據錯誤,主要是由於網絡堵塞、服務器故障等,造成數據傳輸中斷,致使數據錯誤,而錄入信息錯誤主要是錄入系統沒有身份證識別功能,加之各鄉鎮農合辦人員業務經驗不足,致使大量身份證號碼錄入錯誤、無身份證號碼、號碼重複等問題多次出現。四是一、二級醫院擴大藥品報銷範圍,主要因爲往年沉澱資金過多,新農合辦採取提高報銷範圍的辦法,以使基金髮揮更大的作用。

(三)定點醫療機構產生問題的原因:財政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力度小,醫療機構爲了追求利益,是產生超規定加成率銷售藥品、違規收費的主要原因。

五、審計建議

(一)完善管理體制建設,確保新農合組織管理工作的到位。應確保縣級新農合辦公室人員編制、經費落實,積極履行政府職能,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加強網絡化建設,使用統一的新農合信息管理軟件,以解決管理不規範、運作效率低、報銷隨意性大等問題。

(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和調度,及時足額撥付配套資金。同時在確保農民的醫療費用補償款發放的基礎上,針對沉澱基金進行有效運作,以達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壯大新農合基金的實力,更好地服務於廣大農民。

(三)衛生部門應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准入、退出制度;新農合辦公室應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監督力度,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使用級別和醫療服務項目報銷規定,嚴格執行目錄外藥品佔住院總費用的比例。

(四)政府部門應加大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以保證公立醫療機構的公益性。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的扶植力度,建立健全穩定的基金籌集增長機制,使基金的保障能力逐年穩步提高。搞好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醫療服務保障能力的建設,強化鄉、村醫生培訓,提高服務能力。

(五)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行爲不規範、亂收費、藥品加成率高的問題,新農合管理機構和衛生、物價、審計等部門應當各負其責,加強監管,強化定點醫療機構的“公益”意識,確保新農合制度給農民帶來更多的實惠。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8

x縣於20xx年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年多來,在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績。20xx年度,該縣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達到59.18萬人,佔農村人口總數的60.67,籌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1773萬元,其中農民個人負擔資金591萬元,市、縣、鎮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省政府配套補助資金591萬元。一年來,全縣合作醫療補償130萬人次,其中門診補償128.46萬人次,住院補償1.67萬人次,爲農民提供合作醫療費用補助1537.11萬元,其中門診補償費用665.76萬元,例均補助5.18元;住院補償費用871.35萬元,例均補助達到520.92元,參合人員住院率2.83。我們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工作實踐中,深刻認識到:抓好合作醫療補償的稽查工作是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必須予以足夠重視。現就我縣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是合作醫療制度優越性的根本所在。確保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公開是保障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穩妥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不能得到保證,農民羣衆對合作醫療制度就不可能予以支持和參與,就會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農村羣衆中的形象,也背離了黨和政府推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初衷。實踐經驗告訴我們: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着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門診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門診補償採用門診基金鎮級包乾管理的模式,參合人員每門診人次按門診費用總額20予以補償,在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補償額不得超過4元。儘管我們實行了“專用處方、發票、門診補償臺帳、《醫療證》補償記錄”四項覈對的管理和結算辦法,同時按旬使用計算機審覈結報的手段,健全補償公示制度,但仍然存在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鄉村醫生套取合作醫療補償資金、剋扣參合人員門診補償資金、縣鎮兩級合管辦對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二)住院補償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縣合作醫療住院補償不設起付線,最高補償額爲3萬元。凡參合人員因病(傷)住院的,其合理住院費用按分段累進方式可獲得30至60的補償。我們在住院費用補償方面採取了“持證辦理住院手續、住院登記、專管員驗證補償、計算審覈結算”等管理辦法,但在具體補償工作中存在着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變更藥品和診療項目等問題,存在不按規定辦理轉院、備案手續影響住院費用補償的問題,非定點醫療機構不規定向參合病人提供住院費用發票、清單、出院記錄、住院病案,定點醫療機構不合理檢查、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不履行合同義務,少支付或拒支付應由定點醫院支付的補償費用的問題。

(三)管理監督方面存在的問題

縣、鎮兩級政府根據合作醫療制度要求,均成立了管理和監督領導機構(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管理和監督的頻率、範圍、效果受到職能、權限、經費、人員等條件的限制,管理和監督達到實時有效的要求難度太大。我縣在年內組織全縣範圍內的檢查監督活動多次,效果顯著,但監督檢查的成果難以鞏固。管理監督成本太大。

 二、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部分農村羣衆未參合是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之一

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參合率不可能達到100。一部分農村羣衆對合作醫療制度仍有懷疑、觀望的態度,同時又期望個人擁有一份政府提供並監管的醫療保障,因爲宣傳發動不細緻、不深入,合作醫療工作還處於試點階段,其優越性尚未充分顯現出來,農村羣衆不相信,怕吃虧,在籌資辦證階段不願交費,有的是交費時在外務工,錯過了交費期限。一旦有病需要門診、住院治療,就想採用非正常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鄉村醫生礙於情面,送人情,合作醫療基金變成了唐僧肉。極個別農戶確實交不起個人負擔資金,在遇有大病生病時,周圍幹部羣衆也樂於幫助他們用不正當手段獲得合作醫療補償。現行籌資標準(30元/人年)和補償標準相對較低(蘇北地區),合作醫療保障能力有限(補償額佔醫療費用總額25-30),與農村羣衆對合作醫療的期望值(調查結果:補償額佔醫療費用總額的50以上)還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大多數農村羣衆對於一年交費10元獲得一份醫療保障是樂於接受的,甚至個人再多負擔部分資金也願意獲得一份政府監督管理的醫療保障。但是一些農村羣衆經濟收入不高,對疾病風險估計不足,互助共濟意識比較差,自願交納參合資金的意識不強,積極性不高,甚至極個別羣衆只希望獲得補償,不願意履行交費義務。

(二)定點醫療機構片面追求經濟利益

參合農民是合作醫療的主體,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是合作醫療制度的載體,是起點,也是終點,管理和監督只是合作醫療制度決策和服務層面。目前,我縣定點醫療機構組成情況是:縣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家、縣內二級定點醫療機構2家、一級醫療機構29家,定點村級衛生服務機構449家。隨着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投入的逐年減少和農村醫療市場競爭不斷加劇,醫療機構面臨的生存和發展的壓力也空前增大,特別是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在喪失了集體經濟依託的前提下,已實質上處於個體經營狀態,各級醫療機構爲了生存和發展,在醫療市場競爭過程中,一面改善硬軟條件提供優質醫療服務,一面追求醫療服務利益的最大化,這已成了不爭的事實。合作醫療基金封閉運行,與醫療機構利益沒有直接利害關係,卻能夠直接刺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藥品收入的增長。合作醫療制度爲了最大限度地方便參保羣衆,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即時兌付的辦法。爲此,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不惜重金改善醫院計算機管理系統,達到合作醫療補償方便快捷的要求。一些定點醫療機構爲了個人和單位的利益,用非正當方式吸引病人就醫,借合作醫療補償之便,行非正當競爭之事,放鬆對病人蔘合資格、致傷原因等相關情況的審查,給非參合人員冒名頂替、隱瞞因公負傷、交通事故等第三者責任、隱瞞病(傷)情等行爲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甚至授意合作醫療專管員、經治醫生,爲弄虛作假的行爲提供方便。有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專管員、經治醫務人員,怕得罪人,怕流失病員,不敢堅持原則,對不應由合作醫療補償的醫療費用項目通過不正當手段進行調整修改,欺上瞞下,矇混過關。村級定點醫療機構由於鄉村一體管理體制不完全落實,缺乏有效監督,醫療服務業務量直接與個人收入相聯繫,村衛生室工作人員把合作醫療門診補償作爲吸引病員的有效措施,虛假合作醫療補償業務難以得到根本控制。

(三)合作醫療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一切新生事物一樣,在其運行初期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些缺陷,有待於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全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醫療衛生資源和農村實際情況不同,合作醫療制度也就不能千人一面,各地均在積極探索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辦法。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運行之初,就顯現出了在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方面不足的缺陷。如合作醫療監督機構沒有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對合作醫療補償監控的主要職能只能下移到定點醫療機構和縣鎮兩級合管辦。縣合管辦目前人力、經費、辦公條件都無法實現對全縣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有效監督控制。各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對合作醫療補償業務的監督控制力度有限,既要辦理補償業務,又要進行監督審覈,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既要考慮本單位經濟利益,又要維護合作醫療相關規定。合作醫療制度中關於合作醫療補償監督檢查歸類不準,在“組織管理與監督”和“費用控制”方面都提到了這一問題,但沒有明確稽查的主體、受體、程序和保障機制。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在現實情況下,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關係到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工作的成敗,應當予以高度重視。

(四)醫療機構經辦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定點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合作醫療補償經辦人員(專管員)不是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縣、鄉鎮和村級醫療機構經辦人員在執行合作醫療規定辦理補償結算過程中,單位利益、個人利益不可能不影響到正常的合作醫療補償業務,有的明知不對,也不聞不問,有的利用政策制度本身的缺陷爲個人和單位謀取私利,損害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羣衆中造成不良影響。我縣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中發現的許多問題都與經辦人員政治、業務素質較低有直接聯繫,20xx年度,共有三人次因稽查出的違規補償業務而取消專管員資格,其中一人受到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和取得的效果

我縣合作醫療管理、監督機構在推行合作醫療制度之初,就敏銳地捕捉到合作醫療補償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在縣委、縣政府的指導下,積極向市衛生局、市合管辦彙報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認真剖析原因,切實研究對策,認真傾聽羣衆反映,廣泛徵求羣衆意見,在現有條件下,建章立制,明確責任,理順渠道,充實人員,儘量保持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地順利開展並保持高效運作。

(一)利用縣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組織的合作醫療工作檢查活動,掌握第一手資料,爲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我縣在20__年6月由縣監委會牽頭,紀檢、財政、衛生、審計、物價等成員單位人員參加,對全縣合作醫療工作進行了爲期15天的監督檢查活動,通過問卷調查、走訪徵詢、現場抽查等多種形式,充分掌握推行合作醫療制度工作初期運行情況,找準合作醫療補償環節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規範行爲,指導工作。

(二)政府重視,強化職能,把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作爲加強合作醫療管理的突破口

根據縣政府關於“健全稽查制度,確保合作醫療健康運行”的指示精神,縣合管辦積極推行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制度。20xx年元月20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管理做好稽查工作的通知》(x合管[20xx]1號),縣合管辦制訂了《x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細則》,鎮、縣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稽查組織,各鎮從財務和醫務人員中挑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兼任合作稽查員,明確稽查工作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稽查工作程序方法、工作紀律等,定點醫療機構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營造監督管理的良好氛圍。同時完善舉報投訴制度,鼓勵羣衆參與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

(三)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成效顯著

從20xx年6月起,我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的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勇於探索,勇於進取,縣合管辦選派政治和業務能力較強的同志負責稽查工作,縣衛生局一名副局長具體分管,各鎮合管辦(縣內定點醫療機構)成立了稽查員辦公室,實行持證就診,驗證補償、定期檢房,內查外調等一系列措施,重點稽查借證補償、外傷(中毒)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從源頭上杜絕規範補償現象,從制度上解決職責不清、機制不順的問題,稽查員對所有住院醫療費用補償均予審查,專管員一人既補償又審查的情況從根本得到控制。縣合管辦稽查組把對轉往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的審查作爲重點,縣鎮兩級稽查組織形成了比較嚴密的稽查體系。各級稽查組織在進行稽查活動中,堅持以人爲本,實行人性化檢查的工作方法,實行查房與問候相結合、徵詢結果與病案記錄相結合、醫療證記錄與實際審查情況相結合,將稽查工作貫穿整個醫療服務行爲全過程,深受參合羣衆的歡迎和支持。

縣合管辦制訂稽查工作計劃和考覈標準,定期不定期對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罰合理,挽回影響。各稽查室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設有稽查工作臺帳,確保稽查活動,有章可循,記錄清楚,依據充分,稽查決定合法、合情、合理。

20xx年上半年,全縣稽查人員進行全縣範圍稽查活動兩次,抽調各鎮衛生院車輛21臺次,252人次,檢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108所,入戶調查合作醫療補償落實情況564戶,重點稽查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和公示情況,嚴肅處理了一些違規補償行爲,取消村級定點醫療機構2所,取消2名同志定點醫療機構專管員資格。縣合管辦重點加強了對縣、鎮兩級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稽查人員對縣、鎮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情況堅持每月一次的檢查或抽查,從基金管理覈算到門診、住院費用補償結算,進行了全面、系統和正規的檢查指導,從中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縣合管辦的檢查活動,取得了明顯的成績,特別是在鎮合管辦基金財務管理和規範住院費用補償程序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年初以來,全縣合作醫療稽查組織共稽查門診補償17.23萬人次,其中發現不應補償的6352人次,合作醫療門診基金避免損失近3萬元;稽查因外傷、中毒等原因住院費用補償1177人次,其中不應補償223人次,合作醫療住院基金避免損失近12萬元。

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農村羣衆對此積極擁護。我縣開展合作醫療稽查工作以來,得到了參合羣衆的大力支持,農村羣衆通過各種渠道提供信息,幫助我們進行調查覈實。

四、關於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期待法律支持

試點工作實踐證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解決“三農”問題能夠起到巨大作用,深受農民羣衆擁護。但是,在合作醫療補償稽查方面存在無法可依的問題,過多地依靠行政行爲不是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出路。合作醫療補償工作關係千家萬戶,牽涉到社會方方面面,外傷(中毒)病人相關取證工作面臨諸多制約因素,給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稽查違規補償需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合作醫療制度本身無法解決相關法律許可的問題,由誰處罰,處罰多少,罰金應交由誰管理等問題目前尚沒有法律依據。對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補償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主要有兩條:一是按合同或協議約定條款,追究違約經濟責任;二是按醫療衛生管理辦法,進行內部管理罰款。目前,這個問題已經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但各地的做法不盡相同,實際操作中執行標準和效果差距很大,迫切需要予以規範,迫切需要法律法規的支持。

(二)考覈招聘合作醫療稽查人員,實行稽查人員衛生系統內部人事代理制度。

在合作醫療管理和監督機構人員編制緊張,辦公經費短缺的情況下,全縣稽查人員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定期不定期輪換,實行業績考覈與日常工作考覈相結合的考覈制度,業績考覈成績與獎金掛勾。稽查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與獎金來源泉渠道從定點醫療機構中按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採取這一辦法的好處在於剝離稽查人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的隸屬關係,排除單位因素對稽查人員稽查工作的影響。

(三)建立健全籌資機制,提高籌資和補償標準,增強合作醫療保障能力,保障合作醫療制度擁有強大生命力

建立健全合作醫療制度,客觀上要求這項制度具有一定的預見性、前瞻性,要考慮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進步和人民羣衆認識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合作醫療籌資水平偏低、保障水平有限,合作醫療補償的公平性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對農村羣衆吸引力還不夠大。農村是個廣闊天地,大數法則是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生命之源,客觀上需要合作醫療立法,從根本上解決籌資、管理、監督和保障效果等方面的問題,從而逐步向社會醫療保障體制過渡。但目前必須重點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建立起一套效率高、低成本的籌資機制。二、提高籌資標準,做大基金規模,增強抗風險能力。三、科學合理制訂補償方案,讓羣衆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四是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維護合作醫療補償的真實性、公平性。

(四)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和監督,是合作醫療補償真實性和公平性的關鍵

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投入,加強農村醫藥市場整頓力度,規範醫療服務行爲,切實降低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是農村羣衆的迫切要求,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離不開農村醫療衛生髮展的現實。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是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當前,合作醫療工作實際情況,讓我們感到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和監督難度較大,定點醫療機構在爲合作醫療補償無條件提供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的同時,對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工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地方政府改善監督機制,加強合作醫療補償稽查力量,對合作醫療補償進行內部、外部監督和檢查,已到了十分迫切的程度。我縣合作醫療經辦機構重點加強對縣、鎮、村三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通過合同方式要求定點醫療機構不斷改善就醫條件,提高服務質量,改進管理手段,堵塞管理和監督環節中的漏洞,推廣並普及計算機信息管理模式,切實發揮現代化管理設備和管理軟件的作用,抓緊抓好合作醫療補償和稽查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讓參合羣衆從合作醫療制度中實實在在地獲得實惠。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9

今年來,___區委、政府把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健全組織機構,全面宣傳發動,籌措參合資金,強化基金管理,嚴格審覈補助程序,保證了新農合工地的順利開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收到省衛生廳副廳長和省新農合辦公室主任的稱讚和表揚。省新農合工地督查領導也認爲灣成區工作紮實、到位,在全省範圍內有借鑑意義。

一是推進過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時,全區14個鄉鎮辦共有51.95萬人參加新農合,籌措資金519.51萬元,平均參合率達92.4,超過去年12個百分點。二是補助資金多。目前,基金專用帳戶共有1348.95萬元,其中省級補助448.10萬元,市級補助179.22萬元,區自補助268.83萬元。三是保障新農村建立貢獻大。全區參合農民共發生醫藥總費用2903.33萬元,總補助金額844.52萬元。其中門診13萬人次,醫藥總費用248.16萬元,補助費用225.90萬元;住院1.2萬人次,醫藥總費用2639.74萬元,補助費用658.83萬元。其中15有名參合農民分別領取了最高封頂線1萬元的補助,在羣衆中產生了很大影響,都說實施合作醫療後,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難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勁頭和信心更足了。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提供組織保障

爲了認真做好我區新農合工地,保證2月1日正式啓動審覈補助程序,使參合農民因病發生的醫藥費用能夠及時得到補助,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區委、區政府多次召開會議,認真研究,安排部署新農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了___區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區長爲主任,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爲副主任,衛生、、財政、農業、民政、發改、教育、人勞、計劃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監督委員會由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爲主任,區人大副主任、區政協副主席爲副主任,區委宣傳部、監察、審計、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物價、廣電中心、醫藥等部門負責人和參合羣衆代表爲成員。二是完善了經辦機構各鄉鎮成立了強有力的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同時,爲了強化責任確保新農合工作落到實處,區政府與各鄉鎮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列入年度綜合工作目標。

三是加強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爲了新農合工作便於管護,我區結合實際,經區政府研究,區編委下發文件成立“___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經辦機構爲事業單位,股級規格,人員編制8人,辦公機構設在衛生局,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護。現有辦公用房6間,辦公設施配套,設有區外大額、區內大額、區內小額、補助覈算、信息管理等部門。區財政前期撥付啓動經費3萬元,隨後又撥付辦公經費35萬元,保證了工作需要。各鄉鎮經辦機構設在衛生院,人員編制2人,人員、辦公用房和設施已基本落實到位。四是確定定點醫療機構。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根據方便羣衆就醫、技術功能合理的原則,經過醫療機構申報、專家評估、向社會公示等程序,我們確定了區級定點醫療機構4個(區一院、區婦幼保健院、區中醫院、區結防所)、13個鄉鎮衛生院爲鄉級定點醫療機構,225個村衛生所爲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區衛生局同各定點醫療機構簽定了服務協議,制訂了行爲規範,明確了各項工作制度,爲新農合醫療制度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基礎。

二、宣傳到位,措施得力,籌措資金又好又快

新農合醫療的籌資工作是重點,也是難點,加之我區動員會召開會,距上級要求完整籌資任務的時間僅有9天。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區委、區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嚴格落實鄉包村、村包組、組包戶的工作責任制,認真做好籌資工作。一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利用標語、橫幅、宣傳車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組織人員進村入戶講政策,講新農合的好處,提高羣衆參與意識。二是區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人員派駐到各鄉鎮進行督導,區衛生局作爲新農合牽頭單位,組織機關全體人員分包到各鄉鎮開展籌資工作;三是各鄉鎮村幹部積極主動深入到戶,反覆做思想工作,釋疑解惑,真正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村組幹部帶頭參加,影響和吸引羣衆積極參合。在籌資過程中,有的鄉鎮善於講求方法,採取有效措施,籌資工作非常順利。如:溧河鄉對按時完成籌資任務的行政村獎勵500—1000元;瓦店鎮各村委統一爲五保戶、特困戶繳納參合資金。針對全區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的實情,我們採取打電話、發電報的'形式,進行廣泛動員籌資。由於宣傳到位,措施得力,各鄉鎮都能按時、按要求完成籌資任務。

三、規範程序,達到農民受益的最終目的

在新農合試點工作實施補償過程中,我們始終堅持從方便羣衆、取信於民上做工作。爲了方便羣衆,我區實行“一證通”(合作醫療就診證),參合農民持證可在區內任何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治療,不需要辦理任何轉診手續。對需要到區外以上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我們及時辦理轉診手續。對於急診等特殊患者,我們開設“綠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後辦手續。具體辦法是:

(1)參合農民在村、鄉(鎮)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其家庭帳戶中的金額數日進行遞減,最大限度地方便羣衆。

(2)參合農民在區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由患者持醫院開具的收費票據到戶口所在地鄉鎮合管辦審覈領取補助金。

(3)參合農民在區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費用,出院當天由定點醫療機構合管辦進行審覈,並給予補助。

(4)外地務工人員可在地公立醫療機構診治,出院後半年內持相關憑證到區合管辦審覈、領取補助。急診病人到區外定點醫療住院的三日內到區合管辦辦理轉診手續,出院後帶有關手續到合管辦審覈領取補助。同時,我們要求區、鄉定點醫療機構每月25日前到區合管辦報帳,區合管辦審覈後並寫出撥付資金的申請報告上報區財局,區財局覈實確認後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新農合支出帳戶,由支出帳戶再撥入各定點醫療機構基金帳戶。

對在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費用,區合管辦審覈後,由患者到合管辦領取領款條到指定銀行領取補助,按照市衛生局的統一安排,7月1日後,在市直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參合病人,由定點機構直補,每月25日前,定點機構將補助情況報區合管辦審覈無誤後,通過銀行將定點機構墊支的補助資金予以撥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奮力、管用分開、資金封閉運行。我區試點工作運行以來,區合管辦嚴格程序,認真審覈,做到人卡相符,人證統一,按規定範圍補助,先後退回不合理收費單據60份,資金累計6萬餘元;涉嫌冒名頂替10人次,杜絕了新農合資金的不合理流失。

四、強化監管,構築三位一體農村醫療保障模式

在監管方面,區合管辦加大監管力度,採取經常性督查與集中督查相結合的辦法,深入各定點醫療機構,督查醫療機構是否執行診療規範,藥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費用補償是否規範等方面。同時,我們還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認證相符,杜絕冒名頂替,套取資金。並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對門診小額補助、住院大額補助進行公示,張貼在村、鄉定點醫療機構及村委會,同時建立舉報鮮花和舉報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合作醫療公平、公正、公開。已審覈補助的13萬多人次約884萬元,未出現一例差錯,無一人上訪現象,達到了政府放心,醫療機構贊同,羣衆滿意的效果。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0

沒有健康,就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就沒有全面小康。9億農民的“看病難”、“因病致貧”、“困病返貧”的問題深深牽動着中央領導的心。爲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鄉村衛生醫療條件,積極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對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爲了推進這項造福於億萬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順利開展,我們來到了湖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批試點縣,漣源市茅塘鎮,進行了相關的問卷調查。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開展情況,以及農民的切身感受,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對漣源市茅塘鎮的道童村,柿鄉村,光陽村等四個村的117份問卷調查中,調查者的學歷,年齡:

表一:

學歷 文盲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中專 大學以上

人數(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齡(歲) 18歲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數(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鎮是漣源市一個經濟較爲發達的鄉鎮,尤其以鄉鎮企業發展出名,全鎮有3萬-4萬人,而在外地經商或打工的人佔了調查者人數的67.6%,依靠農作物作爲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當少的一部分。

在調查問卷中問及農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佔有54%,800-1000元的佔有14.9%,1000元以上的佔有31%,而家庭醫療費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佔有44%,300-900元的佔有34.9%,每年醫藥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佔有20.6%,近幾年,農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別像茅塘鎮這種鄉鎮企業較爲發達的小鎮,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時,農民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這是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1990年至1999年,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從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農民看病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也分別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說農民在收入僅增長3.32倍的情況下,門診費和住院費的費用分別增長了4.4倍和3.7倍。這意味着農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醫療費用的支出增加過快,增幅過大,致使許多農民生病後不去醫院就診,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貧病交加。

在問及當前農民看病就醫存的最大問題時,有43.9%的人認爲現在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家庭難以承擔,我們在農村調查時,農民還反映農村醫療保險定點的鄉鎮衛生院醫藥費用更貴(相對於私人的診所醫院)。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只有在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才能得到補償。農民並沒有得到實惠。另有33.2%的人認爲鄉鎮醫院就醫程序複雜,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技術水平較差,醫療設備陳舊,農民根本不能從其獲得醫療保障。農民大病小病不願去鄉鎮一級醫院就醫。同時也有7.9%的人認爲鄉鎮醫院路途太遠,不方便就醫,只有15%的人對當前鄉鎮醫療狀況還比較滿意。

國家對農村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有80%的農民表示支持認同這一政策,減輕了農民遭遇重大疾病時的醫藥負擔。可以看出農民對於參保的積極性很高、期望也比較大。15.4%的人認爲這項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問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何顧慮時;有42.7%的人擔心新型農村醫保政策不穩定,怕錢白投了,12.6%人對其獲得補償時,擔心資金無法兌現,辦理時程序複雜。也有25.5%的人對此無顧慮,相信政策帶來的巨大實惠性和穩定性。

調查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瞭解,有58.8%的人聽說過,自己也參了保,但對其政策具體的內容如補償辦法等卻不清楚,21.8%的人對這一政策,一點都不瞭解,甚至沒聽說過。

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獲得補償,這是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也是農民最爲敏感的的問題,同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保執行和落實的關鍵所在。有41.6%的人認爲從管理機構獲得補償不方便,要獲得補償,比較難辦,程序也比較複雜,辦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認是自己對農村醫療保政策的不瞭解倒致獲得賠償時不方便,只有24%的人認爲辦理農村醫保補償,還比較方便,很滿意。

由以上對問卷調查的統計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出的初級階段。農民得到實惠,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着許多問題,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尤其是農村醫保的定點鄉鎮醫院,醫藥費用更貴,服務質量卻比較差。農民不願去定點的鄉鎮醫院看病。而根據農村醫保政策,只有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農村醫保管理單位纔會予以補償。農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補償,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這種農村醫保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沒有給農民帶來廉價的醫療服務 ,也沒有給農民帶來最大的實惠。

二、農村的鄉鎮醫院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醫療技術水平落後,醫院的醫療設施陳舊,農民從鄉鎮醫院得不到醫療保障。這是我們在茅塘鎮調查時農民反映最爲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醫院作爲農民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額度在30-60%,報銷幅度最大。縣級醫療機構報銷額度在30-40%之間。農民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切實減輕醫藥負擔。

三、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障中獲得補償時普遍反應不方便,程序複雜,原因應該有兩方面:①從調查中可以看出農民雖然知道這項政策,但對於政策的相關內容卻不是很瞭解。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於投保和報銷都有明文規定。只有符合報銷條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補償。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報銷,如打架、鬥摳、交通肇事以及性傳播疾病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規定的自費藥等都是不能從農村醫保中獲得補償的。但我們在調查中幾乎沒有農民知道這些規定。②農民從醫療保險中獲得補償時,必須經過三級政府機構的審批覈查。雖然當地縣鄉政府都專門設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管理辦公室,但辦事效率不高,不專業,沒有一批專業統一的審覈機構。甚至有農民反應個別管理幹部損公肥私,“拿回扣”。以上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的繼續向前發展,降低了農民對農村醫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農民得到最大實惠,不但要使農民有地方看病,還要有錢看病。就要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正確對待擺在我們面前,客觀存在的種種問題。以下是個人的一些建議:

一、深化鄉鎮醫院改革

首先要解決的是要讓農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醫療保障,這是辦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前提。這就必須要深化農村鄉鎮醫院改革規範醫療服務行爲,更新醫療設備,提高醫療業務水平。鄉鎮醫院的改革一直時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改革的“老大難”。我國現在的鄉鎮衛生院絕大多數都是以行政鄉的建制發展而來,有的鄉鎮只有3萬到4萬人,完全可以同周邊鄉鎮一起建,充分利用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漣源市茅塘鎮這種3萬到4萬人的小鎮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鄉鎮合併建院,然後再向每村配置駐村醫生。這樣既可以優化資源配置,又方便農民看病。同時,鄉鎮醫院也可以投入市場,任其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國家來養活衛生院,將鄉鎮衛生院承包或拍賣,能夠解決鄉鎮衛生院的投資發展,但醫學人才的引進,也是鄉鎮醫院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國每年有許多醫學大學生寧願在大城市作醫藥代表,也不去鄉鎮醫院當醫生,不外乎是鄉鎮衛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現在高校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茅塘鎮衛生院還沒有一個正規大學生,甚至大專生也沒有,國家應該出臺政策,宣傳和鼓勵醫學大學生到鄉鎮醫院就業。這樣才能爲鄉鎮醫院的發展注入活力。農民的醫療保健也纔能有保障。

二、加強藥品購銷監管

有較低廉的藥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鄉村醫院醫藥費用太貴,特別是定點的鄉鎮醫院,必須加強對藥品的購銷監管。可以實行鄉鎮醫院村衛生所,由上一級醫療機構牽頭,直接向廠家統一採購藥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進價,鼓勵使用低成本、低價格,療效又肯定的藥物。要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實行藥品價格公示,加大農民羣衆的監督,讓農民明明白白看病買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三、加強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

我們在茅塘鎮以及附近幾個鄉鎮調查時知道,每個鄉鎮的衛生院都是被農村醫保部門自動指定爲醫保定點醫院。對於醫療和藥品定點機構的確定,必須加強對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不管哪種所有制形式,只要條件俱備,人民羣衆滿意的醫院和藥店都可以作爲定點醫療和藥品供應機構。而對於那些不及時提高自身素質,管理鬆弛,私自漲價,弄虛作假的定點醫院和藥品供應機構要及時取消農村醫保定點資格,加強動態監督。否則,這種定點醫院靠醫保養身,農民有苦難訴的現象 ,將嚴重阻礙農村合作醫保繼續向前發展

四、加大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

農民反映獲得補償不方便,對農村醫保的各種顧慮,關鍵還是要加大醫保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進一步提高農民羣衆參加合作醫療的各種積極性。鄉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如,電視、報紙、傳單、公開信,幹部下鄉等使合作醫療的政策優越性,實施補償辦法以及各項規定家喻戶曉,人人明白,這樣既可以使農民打消各種顧慮,提高積極性,又可使醫保管理部門提高辦事效率,切實使農民方便滿意。

搞好合作醫療,有利於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緩解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利於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的全面發展,是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施的初級階段,雖然我們遇到了許多困難,但我們只要提高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正確的對待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事實來打消農民心中的疑慮與困惑,相信這項爲農民服務的政策必將深入民心。從而推動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向前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1

一、歷史弊端

由於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在農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醫院擡”的情景司空見慣,目前因病致困返貧現象嚴重,農村需住院而未住者到達41%;西部因病致貧者達300-500萬。農村的貧困戶中70%是因病導致的。自1985年以來,雖然農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但增長幅度明顯小於城鎮居民。剔除物價因素,19xx-19xx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3.1%,而同期城鎮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4。5%,國內生產總值年增長速度爲9%。19xx年以後,農村居民實際收入增長基本處於停滯狀態,19xx-19xx年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僅爲1。4%。但與此同時,農民醫療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爲例,20xx年前三季,農村人均醫療支出42.82元,與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醫療衛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xx年人均全年壓療支出14.41元,19xx年曆史爲52。11元,19xx年爲51.65元,10年間增長了2.52倍,而10年間農民純收入增長也僅是2.52倍。

並且在全國的保障制度中,農民被排擠在保障體系之外。農村社會保障始終處於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有相當部分社會保障的資料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系以外。我國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多數農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本事弱,相對於城鎮社會保險改革進度而言,農村社會保險僅侷限於部分富裕地區試點階段,家庭保障仍是農村社會保障的主體。以醫療保險爲例,我國當前進行的醫療保險改革不一樣於發達國家,的原因就在於它不是全民醫保,而只是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改革,目前是解決公費醫療負擔過重問題,保障基本醫療服務。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雖然曾在農村被廣泛實踐過,但幾經周折,最終由於各種原因而解體。

二、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團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團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我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爲世界各國,異常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供給了一個範本,不僅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羣衆的歡迎,並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xx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預計到20xx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有關精神,農民大病統籌工作改稱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個人繳費、團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籌資標準不能低於30元人,其中縣財政補助10元,鄉鎮財政補助5元,農民籌資15元。歸納起來是籌資提高,政府補助多,農民受益面大,爲患大病的農民建立了保障,給付額到達20000元。

三、建設新農合的意義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農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然而,經濟的發展並沒有給農民在看病問題上帶來太多的實惠。我國人口占世界的22%,但醫療衛生資源僅佔世界的2%。就這僅有的2%的醫療資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從19xx年到20xx年農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長2.48%,但醫療衛生支出年均增長11.48%,後者的增長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據有關媒體報道,至今中國農村有一半的農民因經濟原因看不起病。在廣東那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也有40。08%的羣衆有病未就診,23.35%的羣衆應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國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還很窄,不足以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

在廣大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基本上處於“空白地帶”。疾病,像一把利劍掛在農民兄弟的頭上,“看病難、看病貴”是目前中國農村比較普遍的現象。“十一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轉型過程將進一步加劇,要使這一轉型能夠平穩推進,整個社會需要構建嚴密而可靠的安。所以,農民的醫療衛生問題已經遠遠超出了問題本身,解決農民的看病難,不僅僅僅是尊重農民起碼的生存權的問題,更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如何解決農民的看病難回顧歷史,我們以往解決過這一問題,並且是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

19xx年世界銀行年度發展報告《投資與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國)一向是低收入國家的一個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紀70年代末期,醫療保險幾乎覆蓋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農村人口,這是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舉世無雙的成就。”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農村人口還佔全國人口80%,但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36歲提高到了68歲。專家們承認,這種健康業績的基礎,是在“將醫療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去”的資源配置大格局中,輔之縣鄉村三級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網絡、遍佈每個農村社區的土生土長的“赤腳醫生”隊伍和合作醫療制度的“三大法寶”。所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發展農村合作醫療,是新時期建設新農村題中應有之意,是十分必要的。

四、實施中的一些問題:

1、社會滿意度低

社會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點就在於,它強調的不是個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險金的社會滿意度[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爲一種社會保險,受益的農民和政府補助資金來源的納稅人的滿意度對其成功與否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而調查中發現一些農民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主要是基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低,農民瞭解不深,怕政策有變,認爲是把自我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等的研究。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不滿主要是因爲保障水平低,參加和理賠程序繁瑣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導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滿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爲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這個定義顯示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救助農民的疾病醫療費用的而門診、跌打損傷等不在該保險範圍內,這項規定使得農民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麼大。

3、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不到位

現有的宣傳多集中在介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農民帶來的表面好處上,沒有樹立起農民的風險意識,也沒有體現出重點,沒有對那些不參加的農民進行調查,使得宣傳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許多農民並不真正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他們僅從自我短期得失的角度研究,由於自我身體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沒有必要花那個冤枉錢。還有一些農民認爲它跟以前的義務教育保證金一樣,最終被政府騙走了,認爲是把自我的保險金拿去補償別人了。宣傳也沒有把具體的理賠標準發給農民,使得他們在理賠時,看到那麼多藥費不能理賠一些農民有被欺騙上當的感覺。

4、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登記、理賠程序過於繁瑣

首先,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登記程序繁瑣。其次農村合作醫療的理賠程序也很繁瑣。城鎮居民的醫保都是能夠拿來抵押一部分醫藥費的,能夠直接在卡上交醫療費的,事後再來結算。國外的醫療保險更是讓醫院、醫生與保險公司而不是患者發生直接的利益關係。而有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要農民先墊付,這樣如果一些農民借不到錢還是看不起病,然後持着有關手續到合作醫療報帳中心申報,最終又要去信用社領錢。有的村莊離報帳中心和信用社很遠,來回的車費都比較貴。繁瑣的登記、理賠程序增加了農民許多不畢業的麻煩,降低了農民的滿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很多閱讀了相關資料後,結合工作中和調查中瞭解的一些實際問題。對此次全國性的醫療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實踐中工作的同時我也深深的被打動着,我國對三農的重視。近幾年來國家一步步的免除了農業稅,學費,還有此刻進行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民政策。

聽衛生室的護士說此刻好多種疫苗也是免費爲兒童接種的。順便提議一下,我在工作中發現的一個弊端:醫生拿過來讓我錄入電腦的紙質聯單都是很複雜的多張聯單。我覺得既然已經錄入電腦保存就不需要浪費很多的紙張來開四聯單了,一張存單就能夠了。對此醫生也甚感煩瑣,畢竟在惠民的同時我們也要注意環保。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2

爲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一年多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羣衆積極參與,我市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醫)體系。爲切實鞏固這一制度,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農醫的運行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總結概括制度的現狀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和成效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範管理,初步建立了新農醫制度的良性運行機制。

一是加強領導。市委市政府和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農醫,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落實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xx、20xx連續兩年把實施新農醫工作列入政府實事工程,各縣(市)區根據市政府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了新農醫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由常務副縣(市、區)長爲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新農醫協調小組,並設立經辦機構。市和縣(市、區)兩級政府都把實施進度和實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覈內容;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醫政府資助資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實施。各級政府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確定(三)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着力構建三位一體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雛形。

三是實施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逐步實現了農民的小病普惠。實施新農醫制度後,各地將農村社區衛生服務與新農醫有機結合,借鑑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做法,開展了多種形式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活動。鎮海、餘姚、江北等地安排專項資金,通過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適度讓利,採取必檢項目和農民自選項目相結合,上門體檢和集中體檢相結合的方法對參保人員進行健康體檢,並建立健康檔案。慈溪市探索小病受惠機制,將村衛生室通過競聘後,改建爲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縣鎮兩級財政對每個服務站每年給予平均3萬元的補助,服務站對參加新農醫的.村民提供門診優惠,藥品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讓利,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注射費,業務用房、水、總之,新農醫制度的實施,初步構建了我市農村基本醫療保障的雛形,廣大農民羣衆切切實實得到了實惠,對促進我市城鄉社會經濟統籌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拿一位農民的話說,這是記憶中最深的,繼農村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黨和政府又爲農民辦的一件大好事,據對全市302戶家庭995人抽樣調查顯示,對制度的滿意率達到了93.1%。

二、困難和問題

新農醫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社會保障工程,實施之初,還存在許多困難和問題,概括地講,主要有四個方面:

(一)宣傳引導工作不夠深入,農民參保積極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農醫制度過程中,一方面由於時間緊、任務重,政策宣傳和引導工作尚不夠深入,另一方面農民對以大病統籌爲主的新農醫缺乏經驗體會,與老的制度相模糊,對長期實施信心不足,導致部分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主動自願參加的不多。

(二)審覈結算流程仍顯複雜,農民結報補償手續有待進一步簡化。由於制度實施時間較短,具體規定還不夠完善,成熟地覆蓋一個縣(市、區),乃至全市的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尚未啓動等原因,羣衆對審覈結算的流程和服務,意見仍然較多,儘管各地適時作了調整和完善,但審覈結算流程、服務尚需進一步簡化和優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區資金沉澱過多。由於新農醫剛剛起步,對具體方案設置缺乏現成的經驗,基金測算相對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現了一些不夠科學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現在部分縣(市、區)資金沉澱過多,影響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羣衆的參保積極性。

(四)監管組織建設有待加強,監管職能履行需要規範。新農醫管委會和基金監督管委會責權不是十分明確,各地雖已成立了相應組織,但應承擔哪些義務和權利沒有明確規定,缺乏規範化運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門直接承擔,缺乏民主

三、對策與建議

總體發展目標:20xx年全面實施,覆蓋面達到全市農村居民應保對象的85%以上;20xx-20xx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擴大覆蓋面,增強保障能力;20xx年前後建立較完善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並逐步與城鎮醫保接軌,最終建立與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3

一、活動目的:青春獻和諧 關注合作醫療 關注新農村

二、活動對象:xx省xx市xx鎮xx村全體村民

三、活動項目及目的:制定關於合作醫療的調查表,將其發放到村民手中,通過村民的填寫情況對合作醫療的實施情況有客觀清醒的認識,通過此次活動增強農民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此次實踐主旨在通過農村及醫療機構的調查,深入農村,深入農民,深入農村醫療現狀,採農民心聲,從而瞭解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情況、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知曉度和了解情況、以及相關的醫療情況滿意程度。發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以便爲政府解決問題,新方案的制定、數據的採集和相關信息的來源提供所能及的幫助。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得到完善、更加滿足廣大農民羣衆的需求,更好的爲廣大農民服務。在此次實踐中,也爲更好提升自身社會實踐服務本領與經驗,爲新農村及和諧社會 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暑假,我參與了我鎮由社區兩委班子組織、社區成員共同參加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小型調研活動,通過走訪轄區居民、瞭解農戶、聽取社區老幹部情況介紹,對這項工作有了初步瞭解。 20xx年10月,國務院召開了有中央政府各部門和省級政府主要領導人蔘加的全國農村衛生工作會議,會後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優化衛生資源配置,

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建立和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等等。市政協很快在20xx年初組織進行了農村衛生工作專題調研,其中關於新型合作醫療的摸底調查是調研的主題之一。我參加了此次調研,親身感受到了當時大多數農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持懷疑、觀望態度,包括我們的一些基層幹部也對開展這項工作信心不足,在這裏談一下自己的感想。

一、居民對此項政策的態度

大多數居民對這項政策的實施表示支持和參與,我社區居民參與率達95%以上。也有部分居民對此制度缺乏瞭解,持觀望態度。由於舊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瓦解和衰落給農民帶來了諸多不便,農村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工作明顯削弱,新的公共衛生問題不斷出現。醫藥費用不斷上漲,廣大農民不堪重負,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相當普遍。調查顯示,羣衆有病時,有38%的人應就診而不去就診,有29%的人該住院而不住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農戶明顯增多。農民迫切希望改變現狀,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正是從爲羣衆解決這些難題爲出發點,爲羣衆辦好事辦實事,使大多農民的觀念和心態了發生了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積極主動地要求參合。

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

與過去實行的舊合作醫療制度相比,有許多不同點,主要是:

1、新型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而過去的合作醫療則主要依靠鄉村社區自行組織。

2、新型合作醫療的資金來源,主要靠以政府投入爲主的多方籌資;而過去的合作醫療資金,主要靠個人繳納和村級集體經濟補貼,政府各級財政不負籌資責任。

3、新型合作醫療以“大病統籌”爲主,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出現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主要解決小傷小病,抗風險能力差。

4、新型合作醫療實行以縣爲單位進行統籌和管理的體制,統籌的範圍大,互助共濟的作用就大;而過去的合作醫療一般都以村爲單位統籌,少數以鄉爲單位統籌,互助共濟的能力較小。

三、存在問題及相對建議

一、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醫療衛生基礎仍然薄弱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求農村醫療衛生體系的各項要素優化配套。雖全縣各個鄉鎮都有衛生院,但醫生素質不高,大多衛校畢業,衛生院衛生條件差,醫療器械不足,高科技儀器嚴重缺乏。農民雖然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基本的醫療保障條件跟不上,醫療條件並未改善。

(二)農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技文化水平有待提高

我市農民由於受文化素質和經濟收入的制約,受傳統生活觀念的影響,特別是在目前經濟條件還不寬裕的情況下,要自己出錢來保障自己健康的意識不強,部分農牧戶有怕吃虧的思想。儘管在調查中發現,

絕大部分農牧民希望有基本醫療保障,但對醫療消費存在着僥倖心理,與吃飯、穿衣、孩子上學等剛性支出相比,認爲看病花錢目前還是次要的,偶然的,對潛在的醫療風險缺乏足夠認識。

(三)宣傳工作不到位

調查發現有93的農戶只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而對這一制度的具體內容知之甚少。調查中,參保農戶不知道合作醫療起報點、最高補償限額和報銷比例分別佔89.15、75和96。絕大部分農牧民只知道個人繳納10元,就認爲可以報銷醫療費,而對基本籌集來源,醫療補償標準,基金管理,費用補償程序等主要內容一概不知或者知之甚少,使部分農民產生了看了病報銷不了,花的錢多報銷的少,報銷程序繁雜,甚至還說存在優親厚友的不公平現象。從而不同程度的產生怨言,這都是宣傳的廣度不夠,宣傳時多是簡單地、機械地發些宣傳材料,而沒有耐心細緻的做宣傳工作。不僅要使這一制度家喻戶曉,而且要將主要內容做到人人皆知。

(四)報銷手續比較複雜、報銷比例較低。

在調查對所開展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有何希望時,100的農民羣衆都選擇了"提高報銷標準"和"簡化報銷手續"這兩條。羣衆反映,病人就診後到拿到報銷的醫藥費,特別是轉院治療的,需要經過層層環節,需要較長時間。另外,報銷範圍小,補償的標準也較低,起報線較高,目前我市最高補償金額爲1萬元。

(五)管理工作滯後。

市上雖然成立了管理機構,但沒有專職人員編制,目前市合管辦只有

幾名兼職人員,工作量大,人員嚴重不足。鄉政府也是一名兼職幹部,且人員變動大,業務不熟悉。市鄉兩級網絡化管理更談不上,管理工作嚴重滯後。

作爲一項新生事物,在運行初期必然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調研中我們還了解到:

1、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還不夠深入人心,農民對政策的理解不透徹。

各級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領會透徹,端正爲農民服務的態度,提高服務意識,讓農民通過與這些工作人員的接觸,理解政策,相信政府,增強積極參合的信心。

2、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設備大多數沒有達到規範標準,不能根本解決農民就近醫療的問題。

政府應該把鄉鎮醫療機構作爲農村合作醫療的基地,給予足夠的投入,改善基礎設施,增加必須的醫療設備,使每一個鄉鎮醫院都能達到統一的硬件標準。 3、基層醫療機構的人才短缺問題。鄉鎮醫院醫務人員學歷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人才流失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各相關單位應該採取相對措施引進人才和培養人才,提高基層醫院醫務人員的待遇,讓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14

爲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根據一年多來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在廣大農村羣衆的積極參與下,我市初步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爲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型農村醫療制度)。爲了鞏固這一體系,進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我市新型農藥經營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經過調查,總結系統的現狀和有效性,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發展對策。

一、現狀與成就

20xx年,全區有132個鄉鎮,3914個村(居)委會,常住人口549.0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0萬,家庭141.74萬戶,農民人均純收入6221元。有155所鄉鎮衛生院、2838所村衛生室和3273名鄉村醫生。自20xx年7月1日鎮海區率先開展新型農藥試點工作以來,到目前爲止,除海曙區外,其他縣(市)區已全面啓動。截至今年12月底,參保鄉鎮109個,佔83%;參保村2694個,佔69%;參保人數275.4萬人,佔全市農業人口的76.4%。

主要成果:

(一)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規範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型農業醫療體系良性運行機制。

第一,加強領導。

市委、市政府、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新型農藥。他們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戰略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研究政策制度,完善組織,落實支持保障措施。20xx和20xx市政府已連續兩年將新型農業藥物的實施納入政府實踐項目。根據市政府的指導,結合當地實際,各縣(市)、區制定了農業新藥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成立了以常務副縣(市、區)長爲首、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的新型農藥協調小組,併成立了機構。市、縣(市、區)政府已將實施進度和實施結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覈數據,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確保新農新藥政府補助資金到位。

第二,認真執行。

各級政府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會,廣泛宣傳新農業和新醫療體系的優勢,積極引導和動員農村羣衆參與衛生、金融、民政、農業,宣傳等有關部門,做好業務指導、政策宣傳和解釋,要求人大、政協等部門高度重視對基層鄉鎮(社區)黨員幹部的支持和監督,承擔多項基礎工作,如組織動員、人員登記、資金籌集、醫保卡發放等。由於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紮實的工作和高度的羣衆參與熱情,確保了地方集資工作的順利完成和制度的順利實施。

三是規範管理。

各縣(市,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管理委員會,成立了專門的新農業醫療辦公室,各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行政村(社區)成立了新的農業醫療聯絡處,,三級組織網絡的建立爲新型農業醫療體系的規範化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制度正式實施後,各級經辦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簡化結算申報審覈流程,落實服務承諾,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建立資金收支專戶,嚴格費用審查,建立重大結算申報金額審查制度,杜絕不合理,違法的補償支出,,定期報告和公佈基金運行情況,提高基金運行的透明度,瞭解同級財政、審計等部門和羣衆的監督情況。

(二)堅持原則,因地制宜,不分形式,創造性地開發了多種農業新藥經營模式。

一是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堅持落實原則。在籌資過程中,各地堅持政府的組織、指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入戶。由於宣傳指導工作到位,在全面推進的縣(市、區)參保率達到80%以上,其中鎮海、北侖、鄞州、江北達到90%以上,大大突破了預期目標。在籌資機制上,堅持農民個人繳費、羣體支持和政府支持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22109.3萬大病統籌基金中,個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