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政範文 > 辦公行政

行政管理制度[優選15篇]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行政管理制度[優選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警衛人員對於出入人員、車輛、物品要進行認真檢查、登記,如無批准條和放行單放行,每次給予50元/次罰款,情節嚴重者則根據帶出物品的價值罰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時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於一次,並要有檢查記錄,每週無記錄,按5元/次罰款。

4、做好辦公用品的申購、發放與保管工作,如有丟失、錯發等情況出現,則按物品原價賠償。

5、對於公司檔案進行儲存、歸檔、借閱的登記,如發現有未登記或檔案資料不齊,按10元/次罰款,一般資料造成遺失罰款200元,重要資料遺失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並送司法機關處理。

6、對於報刊信件的收發不能及時傳遞,按5元/次罰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時投遞,一般信件、專遞在一個工作日內投遞,延誤投遞時間按5元/次罰款。

7、對於小車管理,凡無出車手續或領導同意,私自出車,罰款50元/次。

8、職工食堂必須嚴格管理物資進出,有專人過秤驗收登記,未驗收登記者不予報帳。

9、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個人及飲食衛生,杜絕食物中毒,一經發現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個人衛生者,罰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費用。

10、保持生活區及行政衛生環境,一經發現一處未清潔,罰款5元/次。

11、負責公司網絡安全管理,當計算機出現故障未及時維護、修理,按5元/次罰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資料罰款200元,重要資料罰款500元,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給予除名並送司法機關處理。

12、及時做好辦公耗材的採購及設備維護,如申購耗材不及時而影響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罰款。

13、沒有按規定和程序私蓋公章或開出介紹信造成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4、做好上級與公司的文件及時傳閱和電話通知,延誤一次罰款10元。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覈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爲規範。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覈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爲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性和創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一月一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2

一、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1、負責公司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辦理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調動、辭退、離職等手續。

2、負責公司的考勤管理,監管公司勞動紀律,每月5日前按時公佈、上報上月全員考勤,統計公佈違章記分表。

3、負責公司內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歸檔及公司文件的上報,歸檔工作。

4、負責技術資料及技術書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檔、借閱、歸還等。

5、處理日常行政對外事務,包括辦理暫住證、戶口、租賃收費、交費等。

6、負責安排、監管公司前臺服務工作,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協助生產部經理做好文明生產管理,檢查落實生產衛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複印公司各類文件、資料,收發文件資料。

9、負責公司員工宿舍、食堂等後勤工作的管理,包括衛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檔案,計劃等),對相關泄密事件負責。

二、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各部門每月需用辦公用品,須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購計劃,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申購計劃參考庫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後彙總,填寫申購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2、公司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專責人員負責管理,每月辦公用品購買後,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辦公用品的採購和保管人員要分開。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按工作需要辦理領用手續,經本部門經理審覈,常務副總經理批准後領用。對工作沒有直接需要的崗位和個人,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領用。

4、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剪刀、訂書機、裁紙刀、直尺、文件夾、筆筒等,由部門經理領取,本部門員工共同使用,部門內不可重複領用。

5、對消耗性物品辦公用品,如簽字筆、圓珠筆、鉛筆、軟面抄、膠水等,一個月最多申領一次,再次領用時需以舊換新。信紙等用品領用一次不得少於兩個月。

6、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不慎遺失,由本人負責賠償,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領用。

7、嚴禁把公司領用的辦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領用人員離職時,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併交還行政人事部,再由該部門人員到行政區人事部領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對辦公用品進行一次盤點,並將盤點結果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三、關於公司電話和inter網管理的有關規定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在各部門有關崗位安排程控交換電話和計算機網線,對內線、外線和局域網等實行不限量使用,對長途電話實行限量限額管理,對inter網實行定時管理。

2、一般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不能使用inter網,如工作需要可以經申請後,經公司辦公室領導批准後,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統計上報長途電話使用情況,必要時輸出長途話單,檢查長途電話使用情況。

4、所有員工上班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需要打私人電話可以在下班以後使用。因私使用長途電話時,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覈查使用金額後,報財務部在工資中代扣。

5、未經申請登記私自使用長途電話電話者,經查證後罰款30元,並在工資中扣除所打的長途電話費用。

6、所有已經授權的計算機可以在指定的時間內上inter網瀏覽信息,查閱資料,發送電子郵件。對一些不良網站禁止瀏覽。

7、如果發現不按公司規定上“英特爾”網的處罰30元。

8、所有公司員工不得利用inter網泄露公司技術、商務情報,損害公司利益。對上述行爲一經查實,必將嚴肅處理。

四、辦公室制度

1、 辦公室員工上班應穿戴整潔,有廠服應時常穿廠服,在上班時間不準穿拖鞋和穿一些豔詐、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時間要帶廠牌,並且廠牌要掛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裏。

2、 在上下班時間要時常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要分清要用的資料和不用的資料、急要處理的文件和待處理的文件;在下班時要整理好文件,把文件儘量放入辦公抽屜,使辦公室桌乾淨整齊。

3、 在公司中任何時間任何人不得坐在辦公桌上,也不能隨便脫鞋或把腳放在辦公桌上影響公司的形象。

4、 辦公室人員不得擅自用公司給外來人員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發現給予10元的`處罰 。

5、 辦公室人員在下班時應自覺關掉自己所用的辦公設備,辦公室每天值班人員應負責電器和燈的關閉情況;如果公司發現下班沒有關燈和辦公電器的罰值班人10元,辦公室人員值班進行輪流值班。

6、 辦公室人員需要丟掉的東西應丟進辦公垃圾籃裏,要時常保持辦公室清潔乾淨。

7、 辦公室內的廁所應時常保持清潔,上完廁所後應進行衝廁,時常保持良好的素養。

8、 辦公室人員應愛護一切辦公設備,時常保持辦公設備的清潔,不能有意損壞辦公設備,如發現有意損壞辦公設備的應給予賠償和處罰。

9、 辦公室提倡無煙辦公環境,如果需要吸菸可以去辦公室外面吸菸,以便給他人造成影響。

10、 辦公室人員在接電話時應先問聲好再報公司名,然後談正題。

行政管理制度3

一、行政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編制

1、行政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編制要求、程序、預算報表格式(見附表)編制年度預算(包括預算說明),並按規定的報送時間經主管部門審覈彙總後報同級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報送財政部門)。同時,單位要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文件的規定填報預算外資金(如行政性收費、基金等)收支計劃。

2、行政單位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經財政部門覈定由單位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項內容;支出預算包括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項內容,經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支出等項目,專項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別編列到有關項目。

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即行政單位經批准用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自籌基本建設發生的支出,行政單位自籌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應先落實資金來源,並按審批權限,報經有關部門列入基本建設計劃。

3、行政單位在編制預算時,應按規定合理劃分不同類型的收入,將應列入預算的各項收入(其他收入按節級科目分項填列,見表三)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遺漏(沒有收入數額的項目可以空置)。

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罰沒收入和行政性收費(包括基金)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預算,不得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各項支出;按規定暫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按規定進行處理,除經批准由單位留用的外,應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能作爲單位收入,直接列入收入預算。由財政專戶撥付給單位的預算外資金收入,應作爲單位收入,列入收入預算;其他收入,包括非獨立覈算後勤機構取得的各項收入以及其他服務性收入等,應列入單位收入預算,用於本單位的`支出。

單位應按照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即在保證人員支出和開展公務活動必不可少的開支的前提下,安排其他各項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應在保證正常工作支出需要,保證正常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覈批。覈定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

專項資金安排的支出,應有詳細的說明。

二、行政單位預算的核批

1、財政部門在收到經主管部門審覈彙總(或一級預算單位)報送的行政單位預算後,應進行審覈,對符合預算編制要求的,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批覆。對有主管部門的行政單位預算,財政部門一般只覈批到主管部門,具備條件的,也可以覈批到具體單位。

2、財政部門在批覆行政單位預算時,應按照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統一覈定行政單位各項收入和支出預算。

對收入預算,應明確覈定財政撥款收入、由財政專戶撥付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覈准留用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項收入指標。

對支出預算,要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在覈定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等分類支出數額情況下,必要時應覈定到工資、補助工資、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等重點支出項目。

3、財政部門在覈定行政單位預算時,財政撥款標準應根據以保證行政單位基本工作任務需要,結合國家財力可能確定。

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應根據收支統管的要求,與財政預算撥款收入一併覈定,統一下達。其數額應根據行政單位財政收支狀況,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及按規定實行結餘上繳專戶或按規定比例留用不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數額確定。

財政撥款收入和預算外資金收入必須指定用途的,財政部門在覈批行政單位收支預算時,應予以明確。

三、預算執行

行政單位預算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覈批以後,即成爲預算執行的依據。行政單位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工作。

1、行政單位要加強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各項收入要及時入帳,不得坐支。按規定應上繳財政預算的要及時足額上繳;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不能直接作爲單位收入。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應繳未繳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的資金要督促催繳。

2、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中要嚴格控制各項支出。各項支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規定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和支出規模。財政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有指定用途的,應按規定的支出項目開支。

四、預算調整

經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正式批覆的行政單位預算,行政單位不得隨意調整。在執行過程中,確因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行政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撥款收入和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一般不予調整。但因爲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行政單位可以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2、行政單位的其他各項收入預算需要調整時,可根據收支平衡的原則自行調整收支預算,但必須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3、收入預算調整後,要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五、預算報表格式

根據以上規定,隨文附發《中央級行政單位預算表》格式。地方行政單位的預算報表格式,由地方財政部門參照該預算報表格式制定佈置。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表按財政部財綜字[1997]8號通知要求,一併填報。

六、請各部門、單位在3月31日之前將單位預算報財政部門主管財務司

單位概算可參照預算報表格式在上年預算年度結束前(12月10日前)報送財政部主管財務司。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條、總則

1、爲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爲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第六條、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賬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賬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爲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5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行政管理制度6

一、認真執行各項財經法規,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傳統,發揮經費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局長、辦公室、經辦人審批簽字。局內一切費用支出、貨款劃撥必須經局長批准、辦公室和經辦人簽字後,方可支付。未經籤批而私自辦理報銷、劃撥手續的,財務人員停職追回。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

三、實行當週報賬制。每週的單據於週一由局長簽字報銷,確實不能簽字時,另行通知

四、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購置,購置時,先寫申請,報局長批准後方可購買。對於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須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審批。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一人負責,私自購置的不予報銷。

五、財產由辦公室負責登記,造冊存檔。實行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做到購進有入庫單,領出有支出憑證。各科室領取辦公用品,科長領取並簽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愛護公物,誰損害誰賠償,誰丟失誰賠償。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會議,需要打印、複印的各種材料、文件、報表,原則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況特殊確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審批,由辦公室出據打印憑證並登記後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私自隨意打印者,費用自理。

七、各種會議,食宿等費用支出,必須經局長,分管局長籤批後方可安排,凡未經批准擅自安排的費用自理。

八、必要的業務招待,要本着“節約、適度、從儉”的原則,由辦公室統一出據派餐單,經局長、分管局長批准並按規定標準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種報表、例會及各鄉鎮計生辦工作人員來局請示、彙報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則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內)。未經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報銷。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費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內,住宿費控制在60元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十、各級舉辦的業務學習、培訓班,經局長同意後,方可參加。學習期間的培訓費、食宿費,按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和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報銷,車船費報銷往返一次。

十一、對外使用的收支憑證一律由財務科負責,其它任何科室無權收支現金。嚴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臨時借款的,必須填寫借款憑證、註明結帳還款日期,經局長審批簽字後,財會人員方可借付。對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給予財會人員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財會人員堅持日清月結,每月報表必須於下月5日前向局長提供。

十三、羣衆監督。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現金收付準確無誤,並自覺接受羣衆監督。幹部職工對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項可以通過正當渠道提出,經領導批准,由財務科解釋,保證經費的正確使用。

行政管理制度7

第一條爲規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爲,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市直行政事業單位。

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單位包括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不包括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市財政部門主管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規定進行會計覈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建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不得僞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任用會計人員必須符合會計管理的規定。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綜合預算,報財政部門審覈。部門綜合預算一經批准通過,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

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必須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優先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第七條財政收入執收單位(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二)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

(三)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罰沒收入;

(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七)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稅收入。

第八條執收單位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項目、範圍、標準、對象和期限,按照收繳分離、罰繳分離等規定的方式,將收取的財政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

第九條執收單位收取財政收入,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依法納稅的使用稅務發票外,其餘一律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監製)的票據。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對財政下撥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批准的項目,實行專款專用、單獨覈算,不得虛列、截留、擠佔、挪用、浪費、騙取、套取、轉移財政專項資金。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項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預算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執行。

行政事業單位發放福利、補貼和獎金,應當按照規定執行,不得擅自設立項目、提高標準和擴大範圍。

行政事業單位應嚴格執行招待費管理辦法,不得擅自提高標準和擴大範圍。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必須實行政府採購;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並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應當採取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採購;因特殊情況需採用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應當經財政部門批准。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應經財政部門同意,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賬戶管理規定,到國有、國有控股或經批准允許爲其開戶的商業銀行辦理開戶手續。

第十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必須依法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行政事業單位轉讓、處置國有資產和將國有資產用於經營投資的,應當經財政部門批准。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進行國有資產收益覈算。

第十五條財政、審計、物價部門和人民銀行在各自職權範圍內,依法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爲作出處理、處罰決定。

有違反本規定行爲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反本規定行爲的個人,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照人事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予以處理。

第十七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爲之一的,責令改正,補收應當收取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違反規定設立財政收入項目;

(二)違反規定擅自改變財政收入項目的範圍、標準、對象和期限;

(三)對已明令取消、暫停執行或者降低標準的財政收入項目,仍然依照原定項目、標準徵收或者變換名稱徵收;

(四)緩收、不收財政收入;

(五)擅自將預算收入轉爲預算外收入;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爲。

第十八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爲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二)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三)坐支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四)不依照規定的財政收入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入庫;

(五)違反規定退付國庫庫款或者財政專戶資金;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上繳規定的行爲。

第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爲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財政資金;

(二)截留、挪用財政資金;

(三)滯留應當下撥的財政資金;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

(五)其他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爲。

第二十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爲之一的,銷燬非法印製的票據,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一條採購人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安徽省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違反國家有關賬戶管理規定,擅自在金融機構開立、使用賬戶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依法撤銷擅自開立的賬戶。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第二十三條單位和個人違反財務管理的規定,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對單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公務員的,還應當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第二十四條違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擅自佔有、使用、處置國有資產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和被侵佔的國有資產。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各區、縣參照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爲準。

行政管理制度8

物業行政工作制度: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車輛使用管理制度

16.1總則

爲加強公司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制定本制度。

16.2車輛使用範圍

16.2.1公司接送往來賓客等接待用車;

16.2.2公司領導業務用車;

16.2.3員工外出開會、聯繫業務用車;

16.2.4其它緊急和特殊情況用車等。

16.3車輛使用程序

16.3.1週一上午本部各部門以電郵形式申報本週用車計劃,交由前臺文員定出'公司車輛行程安排表',以電郵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員工。

16.3.2需用車人員根據行程表做出外出辦事安排,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申請表',由部門經理批准後交資源部。

16.3.3資源部儘可能安排同線路外出辦事的同事共同用車。

16.3.4無法安排用車時,資源部將開具'無公司車輛安排回執'。

16.3.5員工外出聯繫業務儘可能考慮使用地鐵、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

16.4車輛的管理

16.4.1車輛調配權歸屬資源部。

16.4.2必須在公司指定的場所進行定期維修、保養,以確保車輛保持良好運行;司機有責任在每次出車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後方可用車。

16.4.3停放公司指定車位,鑰匙交回資源部(或存放在時代監控室)以備緊急情況使用車輛。

16.4.4車輛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資源部統一支付油費。

16.4.5車輛加油統一由司機經辦,司機在每個工作日結束前檢查油箱油量,保證緊急任務和特殊情況用車時的'需求。

16.4.6司機出車時應向用車人收回'車輛使用申請表',並在工作日誌中及時登記起點至目的地區段名和行程公里數,由用車人簽名確認。

16.4.7司機下班後應將車輛停入停車場,同時及時登記行程公里數,掌握用油情況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員下班後或週末確需用車的,應提前向資源部提出申請,確有急事應口頭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用車。自行開車者需在'公共用車登記薄'上登記起始終點及行程公里數,並簽名確認。

16.4.9司機每天做好工作日誌,詳盡記錄行程,並由經辦人簽名確認。

16.4.10司機應保持車輛外觀及車內的整潔,備用修理工具齊全;停入停車場時應保障油箱儲油不少於1/4,外出時需在正規停車場保管車輛、否則發生損毀、遺失或被盜等到情況,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16.4.11杜絕員工無證或未經允許駕駛公司車輛。

16.4.12用車人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和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行政管理制度9

公司的前臺是一個單位的臉面和名片,所以前臺工作人員必須掌握公司前臺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辦公禮儀等,這對於塑造公司形象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爲使公司前臺人員工作更加規範,特制訂本制度。

一、前臺工作內容

1)接轉總機電話。

2)負責傳真、快速、文件、報紙的收發與管理。

3)負責前臺接待、登記。

4)引見、招待、接送來賓。

5)負責公司前臺的衛生清理及桌面擺放並保持整潔乾淨。

6負責前臺花卉植物的維護和保養。

7)負責清潔員的工作監督與考覈,檢查公司清潔與衛生情況。

8)接受上級領導工作安排並協助行政辦公室員工其他工作;

9)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造成不便。

10)做好會前準備、會議記錄和會後內容整理工作及開會時需要配合的一些相關後勤工作。

11)檢查員工工作牌佩戴及着裝情況。

12)公司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文印設備,發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或供貨商修復.確保設備正常使用。並協助各部門進行文字掃盲相關設備及時添加打印紙。

二、前臺工作要求

(一)儀容儀表:

1、着工裝,服裝整潔,搭配協調。

頭髮整齊不零亂,不得批頭散發,需化淡妝,給人清新的印象,忌濃妝。

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的食品。

(二)工作要求:

1、凡與公司業務無關人員應拒絕入內。

2、上班時間,不得有閒雜人等在前臺區域高談闊論,影響公司形象。

3、接待公司客人應禮貌請其座下,再通知部門相關人員是否接見。

4、上班時間不準打私人電話或電話聊天不準看書籍和報紙。

5、上班時間禁止做其他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以免影響工作質量。

6、負責管理會客室的`整潔,並主動給參加會議的人倒茶水,會議結束後,立即通知保潔清理會議室。

(三)負責前臺電話轉接,接電話禮儀要求:

1、鈴聲響起三聲之內,應立即接起電話。

2、接電話時不允許出現“喂,喂”或“你找誰”或查問對方“你是誰,你有什麼事”等。

3、如果找公司領導,不能隨意報出領導在哪,更不能隨意報出領導的電話。

4、代接電話時對方如有留言,應當場用紙筆記錄對方姓名,電話及內容,之後複述一遍,以免有誤。並告訴對方會及進轉告。

5.遇到對方撥錯號碼時,不可大聲怒斥,或用力掛電話,應禮貌告知對方,如果是自己撥錯了號碼應向對方表示歉意。

(四)前臺工作態度:

前臺對待員工或其他客人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對來找高層管理者的客人,要問清事先有無預約,並主動通知被找者。

三、來訪接待禮儀

客戶或來訪者進門,前臺馬上起身接待,並致以問候或歡迎辭。如站着則先於客人問話而致以問候或歡迎辭。

1.引導客戶或來訪者到諮詢廳就座,遞上茶水,送上公司營銷宣傳資料;

2.當場解答或電話通知相關業務接待人員出現;

3.引領客戶或來訪者接觸相關人員,行走時走在客戶或來訪者側前位置,並隨時用手示意。途中與同事相遇,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迴應再進。進入後,回手關門;

5.介紹雙方,退出。如相關人員抽不開身迴應,則安撫客戶或來訪者稍等,退出。

四、其他工作內容

1、會議、活動組織:

負責公司高管會議、公司例會組織、安排、服務工作。負責辦公環境的美化,企業文化海報上牆。

2、物品管理:

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採購申請、入庫覈對,發放登記、庫存盤點;制定辦公用品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做好每月的分發、調配、保管工作,建全登記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3、安全保衛:

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定安全防火制度,負責公司防火、防盜等安全保衛工作,安排值班。

4、設備管理:

負責公司設備(打印機、飲水機等)的管理及設備維護。

5、事務工作:

負責交納電話費、物業費,保證公司各部室飲用水供應,處理相關事務。

6、費用分攤,包括飲用水、綠植等。

7、車輛、停車場使用及管理。

8、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相關規章制度,並督促、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公文、文件審批管理

第一條 公司的各類公文、文件、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 收文、發文的籤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文件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並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後,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閱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閱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閱籤批後,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文件,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籤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並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並存檔。

第三條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籤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 文件借閱和複製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或複製公司存檔的各類文件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閱與複製”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 檔案管理

第五條 歸檔範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文件。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 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範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後,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並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並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 檔案的借閱與複製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閱檔案、文件時,在填寫《文件借閱、複製記錄表》後,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提檔或複製,閱後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閱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文件借閱、複製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准後,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閱、提檔或複製手續。

(三)公司檔案、文件的借閱人,應當愛護並保持借閱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塗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文件進行摘錄和複製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准後,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複製。

第八條 檔案的'標識

對於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並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 檔案的銷燬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保存檔案資料。 (二)對於超過規定保存期限無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燬。銷燬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燬報告並附銷燬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覈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准,方可組織銷燬。銷燬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蔘加。

第三章 介紹信和印鑑管理

第十條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 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請單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條 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 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合同文本、協議文本,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覈,並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 行政部應建立印信臺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並存檔。

第十六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覈批准,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於不屬於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文件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准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覈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 介紹信的填寫,必須註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 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 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 經公司加蓋印鑑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後果時,應當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徵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准,並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註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後,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 經董事長批准方可銷燬印章,銷燬時必須有兩人監督,並做好登記。

第四章 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並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 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 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 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係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並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 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 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 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 爲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覈,副總經理批准後,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採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准後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傢俱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傢俱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總則 爲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 保密範圍和密級確定

(一) 公司祕密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1. 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 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3. 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 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 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6. 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 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於保密範圍。

(二) 公司祕密的密級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祕密是一般的公司祕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 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爲絕密級。

2. 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爲機密級。

3. 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爲祕密級。

4.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並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 保密措施

(一) 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由主管經理委託專人執行。

(二) 對於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 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於公司祕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 具有屬於公司祕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 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範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 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範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七) 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 責任與處罰

(一)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祕密內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爲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 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臺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覈,單車覈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准後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准後,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並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後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後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行政管理制度11

1、學校行政倉庫實行專人專管制,負責教育教學、辦公、衛生等物品的保管。

2、對倉庫所有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損壞物品一律照價賠償。

3、對倉庫物品要做到日結月清,每月將“倉庫物品盤存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總務處,並隨時接受總務處對物品抽查盤點。

4、對學校所購所有物品,一律先入庫後領用制度。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大型物品,要到現場察看驗收,方可辦入庫手續。

5、領物人必須憑主管部門簽發的領物申請單方可發貨。

6、因現代教育的需求,對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部門與保管人覈查後報校長室同意,方可消帳。

7、對領物人要熱情服務,不得擅自離崗。

xx市實驗國小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爲規範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建設的意見》(x辦發[20xx]12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大x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x委發[20xx]22號)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服務項目,是指依法進行的各項行政審批、審批上報、核發(證)照、備案等行政行爲。

第四條、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協調與管理。

第五條、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確定:

(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要求;

(二)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辦理過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據,窗口單位不得隨意增設辦理服務項目的前置條件;

(三)辦事程序的設定應包括項目辦理的全部過程;

(四)承諾時限應在法定的期限內根據高效原則和項目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縮減;

(五)收費項目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費文件和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六條、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

(一)窗口單位依法設立、取消或部門間調整、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申報確認;

(二)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可根據服務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第七條、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相關窗口單位應及時制定相應的'內部運作程序和制度,並根據情況授予服務窗口及人員相應的辦理權限。

第八條、服務項目實行“服務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六公開。

第九條、服務項目的辦理:

(一)服務項目的受理、初審、繳費、轉報、核發證(照)等環節,應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已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證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原單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調整項目收費及變動相關手續,應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服務項目公佈爲免費的,一律不得收費。

第十條、凡違反本制度,經查實後,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行政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藥品行政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依照條例履行藥品行政保護職能的行政機關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三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立藥品行政保護辦公室,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一)受理和審查藥品行政保護申請、藥品行政保護撤銷申請、侵權處理申請;

(二)提出授權或駁回的意見;

(三)提出對藥品行政保護撤銷和侵權處理的意見;

(四)設立登記簿,對藥品行政保護的申請、授權、駁回、撤銷、終止等事項進行登記;

(五)對藥品行政保護的受理、授權、駁回、撤銷、終止等有關事宜進行公告;

(六)辦理與藥品行政保護有關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 條例所稱藥品獨佔權人是指對申請行政保護的藥品的製造、使用和銷售享有完全權利的人。

第五條 條例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第二章 行政保護的申請

第六條 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尚未在中國銷售是指提出行政保護申請的藥品尚未合法地進入中國境內的藥品流通市場。

第七條 條例第七條規定的代理機構是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機構。

第八條 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以及其他行政保護文書的格式,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制定。

第九條 條例第八條規定的外文是指申請人所在國的官方語言。

第十條 申請人辦理申請藥品行政保護事宜時,應當委託中國的代理機構辦理,並簽訂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

代理機構遞交條例第八條和本細則規定的申請文件時,應當同時遞交申請人的委託書。

第十一條 一項藥品行政保護申請只限於一種藥品。

第十二條 條例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的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名稱、地址;

(二)申請人的國籍;

(三)申請人是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其總部所在的國家或者地區;

(四)申請行政保護的藥品的名稱(通用名、商品名、化學名)、化學結構式、配方、劑型、適應症、用法、用量、工藝製備方法簡介;

(五)申請人和代理機構的簽名(印章);

(六)申請文件的清單;

(七)其他需要註明的事項。

第十三條 申請文件應當整齊清晰,附圖應當標準規範,不得塗改。

申請文件中涉及的科技術語應當採用中國統一的規範用語。

第十四條 申請人遞交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二)、(三)項文件,應在其所在國辦理相應的公證、認證或證明手續。

申請人遞交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四)項文件,應在中國的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 申請人遞交的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的第(四)項文件是製造藥品合同書的,與其簽訂合同的中國企業法人必須持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申請人遞交的是銷售藥品合同書的,與其簽訂合同的中國企業法人必須持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申請人遞交製造或者銷售合同書時必須附有中國企業法人的上述證、照複印件。

第十六條 申請人提出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應當提交有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規定的格式或者填寫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照規定提交有關文件的。

第十七條 在獲得藥品行政保護證書之前,申請人要求撤回藥品行政保護申請的,應當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寫明申請人的名稱和藥品名稱。

第三章 行政保護的期限、終止、撤銷和效力

第十八條 條例第十三條所稱藥品行政保護證書頒發之日,是指藥品行政保護證書上寫明的日期。

第十九條 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公告事項,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

第二十條 在藥品行政保護期內,藥品獨佔權人應及時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其藥品獨佔權持續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 依照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請求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應當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遞交《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和有關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請求人的名稱、地址及國籍;

(二)被請求人的名稱及地址;

(三)被請求撤銷的藥品的名稱及授權號;

(四)請求撤銷的理由及證據。

一項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申請只限於一種受行政保護的藥品。

第二十二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到《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後,應當進行審查。《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中未寫明撤銷藥品行政保護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條例規定的,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併發給受理通知書。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將受理的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的副本和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藥品獨佔權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被請求人沒有如期陳述意見的,不影響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

第二十三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請求審查終結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撤銷藥品行政保護或者駁回撤銷請求維持藥品行政保護的決定,送達有關當事人,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條 在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日前獲准進行臨牀研究,且在藥品行政保護授權日前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生產的同一藥品,在藥品行政保護授權之後,可以在批准範圍內繼續生產、銷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第四章 侵權處理

第二十五條 獲得藥品行政保護的獨佔權人請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制止侵權行爲的時效爲二年,自該獨佔權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受行政保護的藥品被侵權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 藥品獨佔權人申請制止侵權行爲,應當提交《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

爲申請書》。

《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爲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名稱、地址及國籍;

(二)被申請人名稱、地址;

(三)被侵權的藥品的名稱及行政保護授權號;

(四)請求處理事項;

(五)侵權的事實及證據。

《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爲申請書》應當按照被申請人的數量備具副本。

一項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爲申請只限於一種藥品。

第二十七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符合條件的制止侵權申請,應當受理,並將《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內作出答辯。

第二十八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需要,可以召開由制止侵權行爲的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蔘加的聽證會,對侵權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和辯論。

第二十九條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就被申請人的行爲是否構成侵權作出認定。

被申請人的行爲不構成侵權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駁回申請人的申請。

被申請人的行爲構成侵權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依法制止其侵權行爲。

第三十條 因藥品行政保護侵權引起的經濟賠償問題,藥品獨佔權人可以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侵權認定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賠償訴訟。

第三十一條 在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處理過程中,被申請人或者第三人對該項藥品行政保護提出撤銷申請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中止侵權處理程序,待撤銷程序終結後,再根據情況恢復或者終止侵權處理程序。

第五章 費 用

第三十二條 申請藥品行政保護或辦理其他有關事項,應當分別繳納下列費用:

(一)申請費;

(二)審查費;

(三)年費;

(四)公告費;

(五)證書費;

(六)請求撤銷費;

(七)侵權處理費;

上述各種費用繳納標準,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另行公佈。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應當在遞交藥品行政保護申請書的同時繳納申請費;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公告費和審查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繳納不足的,其申請被視爲撤回。

第三十四條 獲得藥品行政保護的藥品獨佔權人應當在藥品行政保護證書頒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證書費、公告費和當年的年費;在藥品行政保護有效期內,應當於每年度最初的兩個月內繳納當年的年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繳納或者繳納不足的,視爲自動放棄行政保護。

第三十五條 請求撤銷藥品行政保護的,應當在遞交《撤銷藥品行政保護請求書》的同時繳納請求撤銷費。

第三十六條 申請制止侵權行爲的獨佔權人應當在遞交《制止藥品行政保護侵權行爲申請書》的同時繳納侵權處理費。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各種費用由代理機構代收。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條例和本細則規定的各種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第一日不計算在內。

期限以年或月計算的,以其最後一月的相應日爲期限屆滿日;該月無相應日的,以該月最後一日爲屆滿日。

期限屆滿日是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爲期限屆滿日。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行政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1、爲了加強公司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鑑管理,辦公設施管理,辦公車輛管理,文檔管理,辦公用品管理,勞保用品管理,員工着裝管理,辦公電腦管理,辦公電話管理,衛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行政辦主任負責保管,公司財務印鑑由財務部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副總以上領導許可後方可使用,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該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三、辦公設施管理

1、複印機的使用,應由各部門的辦公文員來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組織培訓,操作後按登記表自覺登記,沒有文員的部門由行政文員操作,要求雙面複印減少單面複印,對印錯紙張,要查明原因。

2、各部門所需發送的傳真,登記後由行政文員操作發送。採購部的傳真機由採購文員管理,並做好登記。登記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備查。

四、文檔管理

1、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人事檔案由人事部負責管理,公文檔案由行政文員負責管理。

2、所有的.檔案應分類編號管理。檔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蟲、防盜。

3、借閱檔案時,要有主管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五、辦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門將本部所需要的辦公用品計劃交行政部。

2、行政文員根據各部門計劃彙總,經審批後購買,按計劃登記發放,領用人簽字領取。

3、對辦公用品的採購行政文員要做到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價格合理、開支適當,對超常規計劃要嚴格控制。

4、辦公用品要建立入庫登記、出庫登記、個人使用登記表,每月底盤點對帳。

六、電腦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腦要由專人操作管理,工作時間禁止無關人員上電腦操縱,不準讀取無關資料。

2、電腦發生故障要及時與電腦部聯繫,不得私自處理。

七、電話管理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是進行業務聯繫的主要工具,員工要養成長話短說的習慣,避免長時間佔線,影響他人使用。

2、一次通話時間不超5分鐘,超時的通話要使用傳真機聯繫。

3、各部門電話爲部門專用,反對其他人使用。

4、長途電話要嚴格管理,對超長通話和非業務通話要嚴格控制,長話要求即打即鎖,長話鎖碼不得泄露。

5、將各部電話的電話費按月登記,對話費過高的電話,要查明原因。

行政管理制度15

爲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強化各級政府的宏觀調控力度,加強財政性資金管理,提高財政性資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維護和促進商品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和合法競爭,促進廉政建設。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財政廳<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設備政府採購暫行辦法>的通知》(遼政辦發[xxx8]5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政府採購的範圍

市財政局覈定使用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在市場購置的各類設備及服務項目,列入政府統一採購範圍。

(一)設備採購

1、小汽車、大客車、貨車、摩托車、其他用車;

2、電梯、鍋爐、食堂炊具、空調;

3、微機、複印機、電傳機、打印機、音響和攝像編輯設備、照相機及鏡頭;

4、農機、林業、水利機械設備;

5、建築施工工程機械設備;

6、其他設備及備品材料等。

(二)工程採購 由財政撥款的基建項目、市政建設項目一律由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組織招標。

(三)服務採購

市直黨政機關和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各類服務項目支出。

1、機動車輛定點維修;

2、機動車輛定點供油。

二、政府採購管理

在市財政局設立阜新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並根據政事分開的原則,組建市政府採購中心。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制定有關政府採購政策、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全市政府採購工作;審覈批准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供應商的資格審查和批准,處理採購投訴;負責對政府採購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其他有關政府採購的行政事務。市政府採購中心職責:編制本級政府實行集中採購的計劃和目錄;設立本級政府採購資金專戶,負責政府採購資金專戶的會計覈算與管理;確定採購方式,組織集中政府採購業務,組織培訓採購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承辦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委託的其他有關政府採購事務;日常管理工作。

三、政府採購程序

(一)政府採購程序

1、貨物採購:

(1)市直單位採購金額在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小數目採購,只要“貨比三家”,採購人認爲價格合理,並能滿足需要,填報有關《政府採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送市政府採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任何廠商採購。

(2)市直單位採購金額在 1000元以上,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一次性批量採購總值50000元以下(不含50000元)的中等金額採購,各有關採購人必須進行採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後,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採購審批表》,報送市政府採購中心備案,可以自行直接向選定的廠商採購。

(3)市直單位採購貨物單位價值5000元以上(含5000 元),一次性批量採購總值在50000 元以上(含50000 元)的較大金額採購, 必須由市政府採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採購。

下列貨物採購應當由市政府採購中心集中採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辦公自動化設備;醫療、教學和通訊設備;政府採購中心認爲應當集中採購的其他貨物。

2、工程採購: 一般由管理辦公室組織統一實行招標採購。

3、服務採購:

(1)市直單位合同價值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服務項目,各有關採購人必須進行採購報價,至少必須邀請3家廠商投標,對他們的報價進行比較後,擇定供應廠商,填報有關《政府採購審批表》,報送財務主管部門審查。財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送市政府採購中心,市政府採購中心協助向共同選定的廠商採購。

(2)市直單位合同價值 10萬元以上(含 10萬元)的服務項目,必須由市政府採購中心組織統一實行招標採購。

下列服務採購應當由市政府採購中心集中採購,不受前款限制:公務用機動車輛維修和供油;政府公用物業的管理;政府採購中心認爲應當集中採購的其他服務。

(二)政府採購方式

凡經管理辦公室審查批准的採購項目,均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採購方式。

1、對沒有競爭性、供貨途徑單一的貨物採購、工程採購或者服務採購,由採購中心或委託有資格的採購實體組織集中或詢價採購。在採購過程中,要吸納有關專家或部門的專業人員參加採購工作,以確保採購的質量和良好的售後服務。

2、對具有市場競爭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大額採購,由政府採購中心委託招標機構實行招標。其方式可以採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的方式。管理辦公室要加強對招標機構的監督和檢查工作,以確保招標採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性。

(三)採購原則

在實施政府採購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凡購置符合政府採購範圍的貨物,應在質量、價格和產品功能大體等同的情況下優先選購本市企業生產的產品;

2、凡購置符合政府採購範圍,但本市不能製造或本市產品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可在其他省、市選購;

3、凡購置符合政府採購或者委託招標採購範圍,但在國內不能製造或國內產品的.質量和功能不能滿足需要的貨物,須將外購商品購貨單經同級政府經貿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在國際選購。

(四)招標管理

經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批准的招標採購項目,政府採購中心直接或委託依法獲得資格的專職招標機構向社會招標。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招標機構的執業資格,資信及技術力量等方面的綜合考評與監督。

1、市政府採購中心根據覈准的書面文件與招標機構簽訂招標採購委託合同書。委託合同書主要內容應包括:招標項目名稱、項目所要達到的技術要求、項目預算、交貨期、付款方式等。

2、受委託的招標機構要會同有關專家在對委託合同書中採購項目進行市場調查,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招標文件,並在所制定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前,將招標文件送達市政府採購中心進行審覈。如市政府採購中心對招標文件提出合理要求,招標機構應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經市政府採購中心同意後,招標機構方可將修改後的招標文件向有關供貨商發標,並進行其他環節的招標工作。

3、招標機構與有關專家、主管部門、公證部門和項目單位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經濟性、有效性、公開性、公正性的原則,參加開標、評標及定標過程,並對投標價格、設備質量和售後服務及投標商(供貨商)的資格進行評審,形成評標報告報市政府採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

管理辦公室與市監察局對招標全過程依法進行監督。對招標機構違反《委託合同書》和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而確定的招標結果,有權予以否決。 4、由招標機構負責組織中標的供貨商與採購實體簽訂合同書。合同書要報送採購中心、財務主管部門備案。

5、凡中標的供貨商所出售的商品,如採購實體在實際運行中,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欺詐行爲,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除要求其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應將有關情況上報給採購中心和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在2年內不允許其參加政府採購招標活動,並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6、管理辦公室在管理工作中要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工作程序,高效、優質、快捷、主動地爲採購實體服務,清正廉潔、自覺維護國家的利益,樹立政府職能部門良好的形象,保證政府採購工作的順利實施。

7、受委託的招標機構在招標工作中,應嚴格遵循招標立項、標書製作、招標發標、廠商投標、揭標中標、商務談判、合同簽約等規範程序,公正地對待委託方和投標方,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對受委託的招標機構在招標過程中出現不公正對待委託方和投標方的問題,採購中心除終止其委託招標外,可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曝光,情節嚴重的要訴諸法律。

四、政府採購資金管理

(一)財政預算內外支出中能夠實行政府採購的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按覈定的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外專戶撥款比照辦理)預先撥入政府採購專戶。

(二)實行政府採購的專項資金,如資金來源屬財政和採購實體自籌資金配套的採購項目,採購實體必須將自籌資金部分在採購啓動前存入財政專戶。

(三)上述資金來源全部落實後,由政府採購中心根據《評審委員會對專項招標採購覈准表》和最終審定的中標價格,按項目標書確定的定金額度撥付給供貨商,待對所購置的專項設備按合同要求驗收合格後,採購中心直接將其餘款撥付給供貨商。

(四)政府採購節省的資金,按來源不同分別處理。屬全額財政補助資金部分,由市財政局統一調劑使用,同時調整單位預算;屬財政部分補助和採購實體自籌資金的項目,節省資金由採購中心按財政、採購實體自籌資金所佔比例的份額進行劃分;屬財務主管部門和採購實體節省的資金予以返還,並按市財政局指定用途使用。

(五)採購實體要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安裝、使用及效益的各項記錄臺帳,並按規定上報項目使用情況反饋表。

五、其他事項

(一)採購實體每年隨年度決算上報《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招標設備使用情況反饋表》,管理辦公室與主管部門每年要對政府採購執行和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對應實行而未按本辦法執行政府採購的採購實體,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

(三)政府採購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由管理辦公室、採購中心會同主管部門、採購實體、招標機構等協商解決。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