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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禮儀修養之辦公禮儀規範集錦2篇

公務員禮儀修養之辦公禮儀規範1

 會議之後

公務員禮儀修養之辦公禮儀規範集錦2篇

會議結束,應做好必要的後續性工作,以便使之有始有終。後續性工作大致包括三項:

1.形成文件。這些文件包括會議決議、會議紀要等。一般要求儘快形成,會議一結束就要下發或公佈。

2.處理材料。根據工作需要與有關保密制度的規定,在會議結束後應對與其有關的一切圖文、聲像材料進行細緻的收集、整理工作。收集、整理會議的材料時,應遵守規定與慣例,應該彙總的材料,一定要認真彙總;應該存檔的材料,要一律歸檔;應該回收的材料,一定要如數收回;應該銷燬的材料,則一定要仔細銷燬。

3.協助返程。大型會議結束後,其主辦單位一般應爲外來的與會者提供一切返程的便利。若有必要,應主動爲對方聯絡、提供交通工具,或是替對方訂購、確認返程的機票、船票、車票。當團隊與會者或與會的特殊人士離開本地時,還可安排專人爲其送行,並幫助其托運行李。

會場的排座

舉行正式會議時,通常應事先排定與會者,尤其是其中重要身份者的具體座次。越是重要的會議,它的座次排定往往就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對有關會場排座的禮儀規範,基層公務員不但需要有所瞭解,而且必須認真遵守。在實際操辦會議時,由於會議的.具體規模多有不同,因此其具體的座次排定便存在一定的差異。

小型會議

小型會議,一般指參加者較少、規模不大的會議。它的主要特徵,是全體與會者均應排座,不設立專用的主席臺。小型會議的排座,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種具體形式。

1.自由擇座。它的基本做法,是不排定固定的具體座次,而由全體與會者完全自由地選擇座位就座。

2.面門設座。它一般以面對會議室正門之位爲會議主席之座。其他的與會者可在其兩側自左而右地依次就座

3.依景設座。所謂依景設座,是指會議主席的具體位置,不必面對會議室正門,而是應當背依會議室之內的主要景緻之所在,如字畫、講臺等。其他與會者的排座,則略同於前者。

公務員禮儀修養之辦公禮儀規範2

會面,通常是指在較爲正式的場合與別人相見。在日常工作中,基層公務員往往需要會見各式各樣的客人。在會見他人時,尤其是當基層公務員以主人的身份在工作崗位上會見正式來訪的客人時,既要對對方熱情、友好,又要講究基本的會面禮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假如不講究基本的會面禮節,那麼基層公務員對會見對象的熱情友好往往便難以得到體現。在工作崗位上,會見客人的禮節甚多。對一般的基層公務員而言,稱呼、問候、介紹、握手、座次、合影等,當屬人人皆須掌握的最基本的會面禮節。

一、稱呼的習慣

稱呼,一般是指人們在交往應酬中彼此之間所採用的稱謂語。選擇正確的、適當的稱呼,既反映着自身的教養,又體現着對他人的重視程度,有時甚至還體現着雙方關係所發展到的具體程度。

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所使用的稱呼,主要應注意如下兩點。

(一)稱呼正規

在工作崗位上,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行政職務。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對外界的交往中,此類稱呼最爲常用。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2.稱呼技術職稱。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職業名稱。一般來說,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4.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爲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5.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二)稱呼之忌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都是基層公務員平日不宜採用的。

1.庸俗的稱呼。基層公務員在正式場合假如採用低級庸俗的稱呼,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2.他人的綽號。在任何情況下,當面以綽號稱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3.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師傅”、“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徵不宜不分對象地濫用。

4.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爲“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

二、問候的做法

問候,亦稱問好、打招呼。一般而言,它是人們與他人相見時以語言向對方進行致意的一種方式。通常認爲,一個人在接觸他人時,假定不主動問候對方,或者對對方的問候不予以迴應,便是十分失禮的。

在有必要問候他人時,基層公務員主要需要在問候的次序、問候的態度、問候的內容等三個方面加以注意。

(一)問候次序

在正式會面時,賓主之間的問候,在具體的次序上有一定的講究。

1.一個人問候另一個人。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之間的問候,通常應爲“位低者先行”。即雙方之間身份較低者首先問候身份較高者,纔是適當的。

2.一個人問候多人。一個人有必要問候多個人時,既可以籠統地加以問候,也可以逐個加以問候。當一個人逐一問候許多人時,既可以由“尊”而“卑”、由長而幼地依次而行,也可以由近而遠地依次而行。

(二)問候態度

問候是敬意的一種表現。當問候他人時,在具體態度上需要注意四點:

1.主動。問候他人,應該積極、主動。當他人首先問候自己之後,應立即予以迴應。

2.熱情。在問候他人時,通常應表現得熱情而友好。毫無表情,或者表情冷漠,都是應當避免的。

3.自然。問候他人時的主動、熱情的態度,必須表現得自然而大方。矯揉造作、神態誇張,或者扭扭捏擔,都不會給他人以好的印象。

4.專注。基層公務員在對其交往對象進行問候時,應當面含笑意,以雙目注視對方的兩眼,以示口到、眼到、意到,專心致志。

(三)問候內容

問候他人,在具體內容上大致有兩種形式,它們各有自己適用的不同範圍。

1.直接式。所謂直接式問候,就是直截了當地以問好作爲問候的主要內容。它適用於正式的人際交往,尤其是賓主雙方初次相見。

2.間接式。所謂間接式問候,就是以某些約定俗語成的問候語,或者在當時條件下可以引起的話題,諸如,“忙什麼呢”、“您去哪裏”,來替代直接式問好。它主要適用於非正式交往,尤其是經常見面的熟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