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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運輸協議書範文彙編十篇

運輸1.36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運輸協議書範文彙編十篇

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託運 ,共 件,價值人民幣(大寫) 元,由乙方安全把貨物送到 交付接收。運費 元,已付 元,剩餘 元。貨物安全送到,經驗收無差錯,運費一次性付清。如運輸中出現貨物損失,由乙方全部負擔,並賠償全部損失。

本合同簽字生效,雙方負法律責任,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客商電話:

甲方:乙方:

地址:車號:

電話:發動機號:

手機:檔案編號:

聯繫人:駕駛證號:

家庭住址:

手機:

運輸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所銷售的草皮、草種及其它貨物的運輸工作簽訂以下合作協議條款,雙方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一)甲乙雙方形成貨物運輸合作關係,乙方爲貨物運輸司機。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於通知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通知地點將貨物(草皮、喬灌木等)裝車,路線由乙方自定,然後在規定時間運送到達指定目的地,貨物到達客戶工地一般不需要二次轉運。

(三)按照甲方要求規範填寫一式三聯的送貨單,乙方幫助甲方交完貨後,將送貨單拿到客戶方指定人員簽收後,客戶聯交給客戶,回單聯或現金在一個星期內交回公司財務部。

二、費用結算

(一)運價確定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若乙方與甲方建立有長期的合作關係,運輸價格應該比平均市場運輸費用低。

(二)結算方式:乙方每月10日之前與甲方財務對上月的運輸情況進行覈對。同時,甲方給乙方出具對賬結果,蓋章有效。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額:乙方拿到甲方出具的對賬結果到出納處領取運費,每半年結一次帳。若遇到特殊情況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部分款項,該款項不超過總款項的50%。

三、合作義務和責任

(一)甲乙雙方合作期間應該嚴格遵守一切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

(二)乙方爲甲方運輸貨物,在甲方客戶面前直接代表甲方的形象,故乙方應該以甲方利益爲第一齣發點,友好、真誠對待客戶,不能與客戶有任何不必要的衝突。

(三)乙方需在出發前與客戶聯繫,按照客戶方要求準時到達交貨地點,不得向甲方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露任何客戶的信息。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貨款。

(四)乙方有義務幫助甲方監督調貨質量,乙方到達裝貨地點後,發現草皮、苗木等質量較一般貨質量差,應及時反應給甲方。

乙方送貨到工地,若因質量問題客戶拒絕收貨:

1、將貨返回基地,甲方只支付乙方單程運費。

2、將此車貨運到另外的工地,甲方只在原來的運費基礎上增加適當的油費。

(五)乙方裝好貨物應該蓋好篷布,保護植物不會因爲雨、風、太陽等因素萎焉。若因乙方過失,不蓋篷布造成植物死亡或者影響客戶栽植的成活率,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有義務幫助甲方交貨:在客戶提出貨物數量有問題時,乙方則應該幫忙清點貨物數量;若客戶提出貨物質量有問題,則應如實反應給甲方指定銷售員,並協助解決交貨問題。同時,乙方應準確無誤的向甲方反應客戶的意見及訴求。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票據和現金,如因乙方遺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在貨物運輸工作完成後7天之內,應及時將回執單、票據等上繳給甲方財務處。

四、運輸安全要求

(一)乙方應該對其運輸過程中的人生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在出發前應該對運輸車輛的各項性能進行仔細檢查,以避免運輸途中車輛出現安全事故。若因車輛故障、損壞等因素造成貨物質量受影響,乙方因承擔全部責任。

(三)乙方在到達工地後應該提高警惕,若因乙方疏忽造成綠地、路面、花壇等破壞,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應將發現的相關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給銷售人員,以便雙方協調解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運輸責任定義

(一)運輸前,甲方有義務將該貨物的具體情況給乙方交底;

(二)因乙方運輸前未與客戶聯繫造成運輸位置發生偏差,應該有乙方自身承擔損失。

(三)在運輸過程中,因乙方自身違反交通法規或者駕駛不當而產生的任何事故和貨物損失,應該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向甲方賠償貨物損失。

(四)若乙方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未遵守協議中列舉的各項紀律,則每項將給予乙方扣除當次運輸費用20%的懲罰。

(五)違約責任:若有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繳納1000元違約金。

六、糾紛處理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簽訂期限

本合同一年一簽。在年底結清運輸費用後,甲乙雙方均有權利決定來年是否繼續和對方合作,如雙方均沒異議,便籤訂下一年的合作協議。

八、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3

託運方(甲方):梁山龍騰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

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承運方(乙方):範保民

合同雙方在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龍騰養護公司東平湖圍壩(韓村)石屑運輸作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運輸任務

乙方負責購買石屑及運輸作業任務,並保證所供石屑質量符合甲方質量要求,石屑量以甲方實際收到石屑數量結算。

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作業時間、地點、工作面、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20xx年4月5日起,至20xx年4月16日止。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石屑工程運輸車輛,並負責運輸車輛的維修保養;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

3、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指揮。嚴格執行施工現場交通規則,保證施工現場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不得對周邊環境造成揚塵污染和噪音污染;

5、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運輸任務;

6、乙方的食宿和車輛停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

7、乙方車輛的運輸作業時間由甲方安排。因車輛檢修或確需暫停運輸作業的,應提前告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方可暫停作業。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運輸作業所需的燃油(報油料時與土方款同時報銷,油料比例不得超過20%,否則不予報銷);

2、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

3、甲方負責提供供乙方施工所需的場地,並及時收方。

五、運費結算

運費及石屑價格按60元/m3計算。本合同乙方負責買石屑,乙方負責石屑運輸所產生的稅、費。甲方支付運費及土方款時,乙方應出具相應的稅務發票。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就合同爭議向甲方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持一份。

託運方(簽章)承運方(簽章)

簽約日期:年 月日簽約日期: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4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證:(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以下簡稱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5

甲方(發包方) 名稱:

乙方(承包方)名稱:

註冊地址:

茲有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甲方)與 (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現行合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爲依據,確立雙

一、一般條款

1.1整車運輸服務定義

乙方按照甲方發車指令,用甲方指定的運載工具或駕送司機按規定的運輸方式和時間將商品車從起運地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的運輸服務。

1.2質量、服務、結算和技術要求

1.2.1乙方須保證運力資源滿足甲方的發運需求;

1.2.2乙方須派專人負責甲方業務調度,保證準時發車;

1.2.3乙方須按甲方時間要求及時送達商品車;

1.2.4乙方須按甲方要求將商品車準確送達至指定地點;

1.2.5乙方須按甲方操作標準和規範裝載和運輸商品車,保證商品車完好;

1.2.6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結算標準和規定,保證回單及時;

1.2.7乙方須按商品車狀態交車,保證客戶滿意;

1.2.8乙方須具備對在途車輛及時、有效的通訊與監控能力。

二、雙方責任和義務

2.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甲方負責下達商品車的發車指令;

2.1.2甲方負責按結算標準予乙方結算;

2.1.3甲方負責商品車發運前的故障排除及維修;

2.1.4甲方負責不可抗因素下發生的非正常情況的協調。

2.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無條件按甲方合同要求承運商品車,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數量,安全及時地將商品車運送到指定地點;

2.2.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令於當日發運商品車,否則按沒完成發運任務給予處罰;

2.2.3乙方在合同期內,無論何種原因,都須首先保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運輸指令,對拒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運輸合同,並作出相應處罰;

2.2.4乙方負責辦理一切交接手續,保證商品車完好驗收,並承擔因運輸質量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運作要求

3.1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時間派專人至甲方處領取商品車交接驗收單,延遲給予200元/次·小時的罰款;

3.2乙方對其所承運的商品車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如發現存在製造質量問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確認,並由甲方協調相關部門進行換車或修復;

3.3乙方接到商品車交接驗收單後須按甲方要求2小時內發運商品車,延遲給予200元/輛·小時的罰款;

3.4乙方須按甲方時間要求及時將商品車送達指定地點,延遲1-3天,給予500元/輛·天的罰款以及其他經濟損失;延遲4-5天,給予600元/輛·天的罰款以及其他經濟損失;延遲5天以上,給予800元/輛·天的罰款以及其他經濟損失;如運輸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報告,經甲方確認後免於相關罰款,否則除承擔及時性罰款外,另外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3.5乙方負責將商品車沖洗擦拭乾淨,保持車輛外觀整潔、性能良好、符合發運要求:車輛不得有碰傷、磨損、缺漆少件、漏油滴油現象;電瓶、備胎、隨車工具、附件、檔案、說明書須配備齊全,原車原件,不得缺少或更換;

3.6乙方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對甲方車輛造成的碰傷、刮傷、外部磨損、缺漆少件及車輛性能上的損壞,給予200元/次的罰款,並由乙方負責將車輛修復或返回始發地點,承擔返回及再次發運的運費,賠償商品車貨損額;

3.7乙方承擔在運輸、裝卸過程中給甲方商品車造成的錯裝(甲種車送成乙種車)、錯卸(甲地送往乙地)損失。錯裝一次,給予乙方1000元/輛的罰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錯卸一次,由乙方負責將錯卸車輛運到甲方指定經銷點(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給予乙方1000元/輛的罰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輕微事故給予乙方200元/輛的罰款,一般事故給予乙方1000元/輛的罰款,重大事故給予乙方20xx元/輛的罰款,特大事故給予乙方5000元/輛的罰款並取消承運資格;且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將商品車在10日內返回甲方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並及時向公安交通部門和相應的保險公司報案,延遲給予200元/輛·天的罰款,並承擔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9乙方因交通事故等因素造成商品車不能達到發運或交接狀態的,給予乙方3000元/輛的罰款作爲滯發金和違約金,由乙方承擔返回及再次發運的運費,並由乙方負責將商品車修復至商品車狀態,達不到商品車狀態的由乙方買斷;

3.10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捎帶配件、宣傳資料等,妥善保管和交接,否則給予200-500元/次的罰款,並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3.11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運輸方式運輸,對乙方私自更改運輸方式的,給予20xx~5000元/輛的罰款,並承擔因乙方私改運輸方式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12乙方須服從甲方的運輸調度及管理規定,否則視爲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交納100~5000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給予取消運輸資格;

3.13乙方須按要求辦理商品車交車手續並及時退帳,手續不全的甲方將不予退帳,不及時退帳的,延誤給予500元/輛·天的罰款; 3.15乙方須按經銷商要求辦理商品車的交付手續,不得出現甩單現象,否則給予乙方1000元/輛的罰款,並不予以結算運費;

3.16乙方不得與經銷商(指定收車單位)相互聯合,在經銷商授權區域外出售商品車;否則,一經發現不予乙方支付相應商品車運費,同時給予乙方50000元/輛的罰款;

3.17乙方不得在沒有接到任何指令前將商品車私自交於其它經銷商,否則給予乙方100000元/輛的罰款。

四、其他條款

4.1乙方在甲方專線運輸的.車輛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參與其它區域的商品車運輸;

4.2乙方不能擅自將承包線路中的運輸業務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取消其運輸資格;

4.3對於乙方因運力不足不能達到承包線路運力需求的,甲方按單次未完成發運任務的全程運費的兩倍收取乙方的違約金,如乙方連續30輛商品車未及時發運,則視爲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調整乙方運輸份額或終止本合同;

4.4甲方有權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月度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對乙方運輸份額進行調整直至淘汰處理;

4.5乙方在車輛運輸過程中,若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相關損失;

4.6乙方責任期是從甲方發車指令下發至甲方指定收車單位驗收合格,完善各項交接手續,在甲方處退帳爲止,乙方承擔在責任期內的全部賠償責任;

4.7在合同期內,乙方的所有違規或違約責任,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均有權在乙方運費及風險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4.8在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故單方終止合同,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交申請,經甲方同意給予退戶;如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將以乙方風險保證金總額作爲違約金總額給予處罰,並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4.9在合同期內,甲方爲商品車辦理相關保險,乙方爲運輸車輛和司機辦理相關保險;

4.10在合同期內,乙方須遵守並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類管理規定,如本合同相關條款與甲方新頒佈的制度衝突,以新制度條款爲準。

4.11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必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及時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相應的保險公司報案並及時通知甲方備案。乙方在運輸途中無論何種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員傷亡、傷殘及經濟損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情節嚴重的取消現承運資格。

五、服務保證

5.1運力資源保證:乙方須爲甲方提供專門服務的運輸車輛的人工駕送司機 人,駕送司機具有合法的行駛資格;

5.2風險保證: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同時付給甲方業務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元。本合同終止後待雙方所有業務和債權債務問題(除風險保證金)全部終止無遺留問題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戶申請,待甲方批准後在三十個工作日內不計息予以退還;

5.3組織保證:乙方需派專人負責運力管理、過程管理和甲方的業務溝通,自覺提升運輸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服務範圍

6.1專線運輸範圍:

6.4經銷點所屬二級網點的發車、經銷點之間的調車均按發運起點所在的區域確定發運線路;

6.5其他運輸範圍:根據甲方臨時業務需要,乙方須按甲方指令承運非專線範圍內的商品車運輸任務。

七、運費標準

7.1運費標準:見附件一;

7.2運費里程:見附件二,以甲方發佈的里程標準爲準。

八、結算方式

雙方覈對無誤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開具正規運輸發票,自乙方將運輸發票交至甲方並經8.2乙方不按時退帳的,超過甲方時間要求的須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原因,超過三個月的視爲乙方放棄運費索取權。

九、保密

9.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對彼此的相關營運信息、數據保密,如生產數量、銷售數量和區域、庫存數量、運輸計劃、倉儲、運輸費用、運輸單據等;

9.2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的所有信息,包括操作程序和附件交與第三方知曉,否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9.3上述相關信息僅爲履行本合同使用。

十、爭議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或任何一方違約或終止合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將提交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其它事宜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議定;

11.3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的其它條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甲乙雙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關內容,必須由甲乙雙方同時在修改之處簽字或蓋章方可生效;

11.5在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主機廠的價格(里程)調整或者市場變動等因素調整運費支出標準;

11.6本合同解釋權歸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6

甲方 :

乙方 :

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

貨物名稱-甲方在乙方所購買的產品

數量 以實際結算爲準。

第二條 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送達達地點:成都菊樂製藥有限公司溫江分廠庫房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貨物運送日期及到達期限-以甲方通知爲準。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質量要求

運輸方式-甲方購買乙方貨物,乙方負責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貨物的承運車輛應符合交通部文件規定的危險品貨物運輸汽車。

運輸質量要求

1)甲方貨物的承運車輛必須是符合交通部文件規定的危險品貨物運輸車輛並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2)甲方人員及車輛在乙方公司作業時應遵守其管理制度。

3)甲方所指定的危險品車輛,除了符合上述要求外,還必須具備交通部20xx年第九號文件規定的承運危險品車輛的一切條件和物資。

Ⅰ、危險品專用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Ⅱ、危險品專用車輛需安裝GPS定位裝置。

Ⅲ、專用車輛駕駛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Ⅴ、在承運貨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甲方承運車輛及人員到達乙方時,乙方有權對其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上述第3點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甲方所提供的貨物。

第五條 運輸費用

甲方負責運輸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運輸過程中貨物短少,變質等,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第七條 協議有效期 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甲方:成都菊樂製藥有限公司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運輸協議書 篇7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內容:乙方安排車輛爲甲方運輸貨物,運輸價格採取一單一議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二、地點:運輸起止地以每批次貨物運輸的實際發生地點爲準,簽約地爲山東濟南。

三、結算:不開發票,運費打農行現金卡,結算金額以實際發貨量爲準:

四、雙方應盡的權利、義務及相關責任:

1、爲避免乙方產生不必要的損失,甲方必須提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規格、數量以及裝卸貨地址等),並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

2、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及損壞等情況,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3、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後必須將收貨方驗收並簽字蓋章的回執帶回;

5、乙方必須在約定時間內裝貨發車,並且在裝好車後於第一時間主動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貨物未能按時到達的,每耽擱24小時甲方有權以10元/噸的價格在當次協議中扣除,如果因此而造成客戶索賠或退貨等情況,其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裝貨過程中若產生其他費用(如出庫費),以及發現有目測可見明顯質量問題(如嚴重鏽蝕、變形、破包或規格、長度差異較大等情況)時,乙方必須提前通知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裝車,否則此項費用及客戶可能退貨產生的費用甲方概不承擔!

6、注意事項:不要帶給客戶任何單據!!!

五、爭議: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附則: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及複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運輸明細:此次貨物由 發往 ,運費 元/噸,約計 噸。

裝貨(簽約)時間: 年 月 日,到貨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車號1: 駕駛員: 證件號及聯繫方式:

運輸協議書 篇8

甲方:

船名航次:

電話:

聯繫人:

傳真:

乙方:上海乾翔經貿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楊高北一路25號306室

電話:15921006122

聯繫人:劉敏

傳真:021-35030675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的有關規定,現就海運進出口貨物委託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適用範圍

1.1甲乙雙方應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1.2乙方願意將貨物委託甲方辦理內河運輸手續。

1.3甲方同意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接受訂艙(船),並進行配船裝船進棧等一系列貨運工作。

1.4乙方如不履行本協議有關費用結算的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在任何時候終止本協議並立即實行付費後籤放貨的辦法。

2.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乙方應根據甲方船期提前向甲方訂艙(船),貨物備好時間由乙方通知。

2.2乙方提供的每份海(河)運委託書必須填明該票貨物的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預配的船名航次、目的港、品名和數量等,重量不得超過有關規定。危險品必須事先書面聲明,經甲方同意後才能接受訂艙(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海(河)運委託書後應儘快安排訂艙(船),並根據乙方需要安排裝船準備。

2.4如在操作過程中出現了不可預見的問題併產生費用,在甲方及時通知乙方的情況下,乙方有責任承擔相應費用。

2.5對於在甲方船上裝載的貨物,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由甲方負責安排卸貨,並在運輸過程中負責貨物的安全及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產生的後果及損失,由甲方負擔賠償。

2.6甲方應妥善安排好貨物的運輸安全,做好防水保護措施,不得有浸漏或淋溼的情況。(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7甲方對於乙方委託運輸的貨物應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目的地,如有拖延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妥善安排解決。

3.運費及結算

3.1甲方負責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運輸到乙方指定港口,費用爲RMB66/噸。

3.2貨物運輸到達目的港後由收貨人直接結算運費。

3.3乙方不得以在業務中發生的問題與爭議爲由拒付甲方運費,業務所發生的問題與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與所支付運費無關。否則由於拖欠、拒付運費所產生的任何不良後果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協議的履行

4.1協議當事人應各自指定專人負責運價申請、協議管理,並做好相應的保密工作。

4.2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履行或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應及時通知對方。

4.3當事人的一方對另一方的違約表示棄權,應以簽署書面聲明方爲有效。

5.違約責任

5.1當事人違法協議有關規定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或者協商承擔賠償責任。

5.2違法本協議的行爲應承擔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

6.其他

6.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上海乾翔經貿有限公司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爲更好地開展海運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理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乙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運輸。

第一條 乙方責任

1、 訂艙時,乙方應正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

2、 乙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若乙方託運危險貨物或者其他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則乙方必須事先徵的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辦妥一切相關手續。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3、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4、 乙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乙方或收貨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滯箱費收費以業內行規爲標準,堆存費按各港口規定,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承運人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信息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同意。

3、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貨物裝箱的,乙方應當及時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裝箱,並事先告知甲方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乙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運價及其他

本協議運價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甲方爲乙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第四條 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月結方式結算運費: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結清上月乙方所有費用併到帳,如果乙方不能按協議時間準時付費,甲方有權將甲方的結費方式改爲見款放單。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 現金的付款方式;

B、 電匯, 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 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海洋運費,雙方另行簽定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匯款賬號(指定如下)

人民幣戶

美金戶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甲方支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乙方拖欠費用,則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運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運單單證;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甲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因遇洪水、火災、地震、戰爭、罷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實而導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權威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僅適用於公司行爲。

2、乙方協議簽章請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爲憑。

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1、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一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

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運輸協議書 篇10

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年月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爲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繫付款;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繫付款;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繫付款;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聲明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乙方提交的委託書沒有簽名蓋章或乏上述部分或全部內容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補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委託。

(三)乙方委託甲方代爲辦理貨物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的,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務所需的文件和單證。乙方應對其提供的文件和單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

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爲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乙方不應在其託運的貨物中夾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有關對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的規定以國際公約、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行業協會等的明文規定爲準。如乙方謊報貨物品名,夾帶上述物品,乙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九)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十)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