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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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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運輸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運輸協議書範文彙編七篇

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駕駛員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土方運輸安全,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甲方特與乙方(駕駛員)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按時進入運輸現場,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準駕車型的資質;

三、駕駛員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後駕車;

四、駕駛員負責土方運輸期間的安全;

五、駕駛員必須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六、如在運輸和卸土過程中出現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執行,至整個土方工程運輸結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2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貨及快件經____或_____口岸出口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爲乙方代理其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和運輸業務,應保證安全及時地將貨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件公司提貨。

二、除事先約定外,乙方應自行將貨物交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應按照公佈的班車發車時間和發車地點發車,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所有交運貨物,並有權拒收一切海關禁止出入境、來歷不明或不適於卡車運輸的貨物,以及需要有關報關文件報關而乙方無法提供該文件的貨物。

四、乙方應根據甲方對進出口散貨及快件的報關資料及單證要求,準備齊全所需單證及商業發票,在明顯位置張貼規定的運輸標誌後與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戶自備國家行政機關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或配額等正式報關文件,應通知甲方正確使用該文件向中國及貨物終到國海關報關。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確通知甲方使用該文件而造成該文件失效以至該文件項下的貨物在中國海關或目的地海關無法報關、清關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規定,對攬收的散貨及快件認真檢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貨清單,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單上寫明並加蓋到付章,貨物上張貼到付標籤。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甲方依據交貨清單製作報關清單。乙方須正確申報貨物品名、價值及數量,嚴禁謊報、夾帶或衝貨行爲,如因乙方有上述行爲造成海關對貨物進行扣倉及至沒收等處罰而產生的貨款、罰款、倉租及連帶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關行爲、天氣及交通擁堵等)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或延誤,甲方可豁免責任;如因甲方未能盡忠職守而造成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貨物申報價值賠償,但每筆交接單快件最高賠償額不超過肆百元人民幣。

七、對於乙方交運的散貨及快件,甲方僅負責其獨立的外包裝的封閉狀態良好,而並不負責其內裝貨物數量的是否短少、類型是否相符、貨物是否損壞等狀況。

八、結算價格(見附表),特殊貨物根據類別另議。

a.運輸原則上以實際重量計費,但當輕泡貨物體積重量超過實重____%時,計費重量以該票貨物的實重加上體積重量之和除以____計算。

b.因貨物品類原因而產生的海關動植檢附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九、雙方簽定協議前,乙方根據貨量向甲方交納相應預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結算預付款不足時,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號前開具乙方上月交運散貨及快件的清單和運費發票給乙方。

十、本協議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對協議內容及運費標準有改動,應在不少於____天前通知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表:(略)

運輸協議書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貨物運輸代理有關事宜達成以一下協議。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爲結算依據;

2.爲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爲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戶(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 乙方 鑑證機關:(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鑑證時間: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年 月 日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鑑證員:(簽字蓋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運輸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爲更好地開展海運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爲其代理人代理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乙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運輸。

第一條 乙方責任

1、 訂艙時,乙方應正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

2、 乙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文件。若乙方託運危險貨物或者其他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則乙方必須事先徵的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辦妥一切相關手續。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3、 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4、 乙方有責任控制裝箱貨物的重量不超過甲方限定的重量,否則,因超重或隱瞞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 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如因乙方或收貨人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的責任造成收貨或提貨不及時而產生堆存費、滯箱費,滯箱費收費以業內行規爲標準,堆存費按各港口規定,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承運人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沿海內貿貨物託運委託書》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信息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同意。

3、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貨物裝箱的,乙方應當及時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裝箱,並事先告知甲方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乙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運價及其他

本協議運價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甲方爲乙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第四條 費用結算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月結方式結算運費:

1、乙方每月__15__日前結清上月乙方所有費用併到帳,如果乙方不能按協議時間準時付費,甲方有權將甲方的結費方式改爲見款放單。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 現金的付款方式;

B、 電匯, 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複印件送交給乙方;

C、 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海洋運費,雙方另行簽定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匯款賬號(指定如下)

人民幣戶

美金戶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甲方支付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乙方拖欠費用,則甲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運單等之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運單單證;

5、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乙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甲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乙方或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因遇洪水、火災、地震、戰爭、罷工、瘟疫等人力所不可抗拒的事實而導致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權威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任意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僅適用於公司行爲。

2、乙方協議簽章請依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爲憑。

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先行協商,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一致同意將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1、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一年爲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執行一年。

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運輸協議書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性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家庭電話:

手機號碼:

甲方因企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聘用乙方爲甲方駕駛員一職,乙方接受甲方的聘用,決定出任該職位。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署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爲三個月,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照價賠償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駕駛員工作。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規定,按照崗位責任的要求,完成本崗位工作的`任務,保障甲方一切用車需要。

三、勞動報酬、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元,於次月中旬發放。

2。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保障自己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駕駛執照等)真實有效。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3。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作扣薪等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4。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養和清洗,合理駕駛車輛避免車輛的磨損。若因乙方駕駛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傷和故障的,維修等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不得擅自用車,運輸完畢後車輛一律停在庫區,如有違反甲方將給予扣薪處理。

五、特別條款

爲保證車輛高效正常運轉,對於因他人行爲導致的刮蹭等事故,500元以下的小型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500到3000元之間的中型事故,乙方承擔一半,超過3000以上事故,根據具體情況乙方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

六、保密協議

1、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無論是口頭、書面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必須遵守祕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2、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祕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祕密的義務。

3、爲保障甲方的利益,乙方應將每月的業績提成扣除20%作爲保密協議押金交由甲方保管,由甲方在每年春節放假前一併發放。

4、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1、2、3款之規定,則甲方代爲保管的保密協議押金將不予發放,同時要向乙方賠償損失人民幣3000元。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或者名譽損失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形,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A、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B、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的;

C、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只是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嚴重違反甲方內部規章管理制度,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B、乙方不能勝任駕駛員崗位,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的;

C、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勞動教育、追究刑事責任的;

D、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A、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的;

B、未及時足額支付一方勞動報酬的;

4、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天協商合同續訂事宜。

八、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未果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時間:年月日

運輸協議書 篇6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傢俱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傢俱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爲主,其貨物性質屬於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於“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查看貨物及包裝,認爲可以裝運,今後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20_年二月日至20_年二月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採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往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註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台州、溫嶺、杭州、溫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瀋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雲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成都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後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於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爲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齲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並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複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託書,並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繫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繫,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爲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爲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六、貨物安全及賠償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叄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爲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收貨人逾期支付運費或逾期提貨,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並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逾期運到和逾期賠償,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

上述之違約,應以違約責任的本金爲限,逾期運到是因爲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免除承運人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根據便於訴訟和懲罰違約的原則,任何一方起訴,均可選擇原告經營所在地或被告經營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雙方爲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爲按以下方式處理:對於能及時履行,按本合同記明的電話通知對方;不能及時履行的,按本合同記明的地址用特快專遞方法通知對方,也可採取本合同記明的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對方,

3、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託運人(甲方)

託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承運人(乙方)

承運人名稱(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電子郵件、

郵政編碼:

運輸協議書 篇7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