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勞動法

公文成文日期新規定

勞動法2.11W

公文成文日期新規定

根據《關於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通知》(中辦發[2012]14號)精神,公文的成文日期爲簽發日期。

  以下詳細介紹公文的日期有哪幾種:

1、 擬稿人擬稿日期。擬稿人日期就是公文擬稿人將公文擬寫完成的日期。擬稿人一般會把這個日期擬寫在發文稿件的發文機關署名下,但是這個日期往往需要修改成簽發日期。

2、 部分負責人核稿日期。這個日期是繼擬稿人擬稿日期後的日期,也是公文形成過程中的`第二個日期。部門負責人對公文稿子進行審覈,如果需要修改會讓擬稿人返回修改,那麼核稿日期就是審覈通過的日期。

3、 會籤日期。會籤日期是分管領導對稿子的進一步審覈的日期,這個日期以通過審覈爲準。在發文稿紙上,分管領導在會籤欄簽字並書寫審覈通過的日期。

4、 辦公室審稿日期。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對稿件進行審覈,這是稿件的第三次審覈。如果需要修改,會重複上面三個步驟。

簽發日期。領導審覈後,同意發文,形成了簽發日期,公文上的成文日期以此爲準。

標籤:成文 公文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