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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派遣勞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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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人員派遣勞務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1

一、專題界定

勞務派遣業務是一種新的使用勞動力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正規勞務服務公司,獲得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專題針對勞務派遣組織主體資格的確認,勞務派遣三方的權利義務,結合相關法規和案例做了解釋和說明。

二、名詞解釋

1. 勞務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勞務派遣資質的專業勞務服務公司根據用人單位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組織社會勞動力從事各種合法勞動,並幫助其獲得勞務報酬和基本社會保障。勞動者是勞務派遣企業的職工,與派遣機構是僱傭關係,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並接受相關的管理。

2. 勞務派遣企業 是爲下崗失業人員從事靈活多樣形式就業提供服務和幫助的專門從事勞務派遣活動的新型勞動就業服務企業。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勞務派遣組織應該有合法主體資格

【案例】楊先生由於不滿公司在勞務派遣中的超強度、超長時間勞動,將勞務派遣方也就是與他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訴諸法庭。楊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貿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該公司在20xx年後出現了大量的富餘人員。20xx年5月底,楊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電器連鎖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員的勞動關係,繼續爲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爲期兩年多的勞務派遣過程中,楊先生的工作並不順利。該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存在較多問題,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先後與該公司發生了多次爭議,但勞動環境沒有絲毫改觀。在這種情況下,楊先生申請原公司解決接收公司的這些違法行爲,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對於連鎖公司的違法行爲,原公司並沒有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20xx年8月,楊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決定。

【評析】據查,原公司根本沒有勞務派遣資格。在勞務輸出過程中,員工都沒有與原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北京20xx年就將勞務派遣機構的資格與申請過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如,職業介紹機構開展勞務派遣業務實行專項管理,取得《北京市職業介紹(勞務派遣機構)許可證》的,方可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活動。申請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的企業法人資格。

而爲了保護勞動者,對於三方的權、責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勞務派遣機構應按有關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勞務派遣活動的機構應與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勞務派遣機構、員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三方的權利和義務等等。本案中,原企業在沒有派遣資格的情況下派遣員工,並且沒有簽訂派遣協議,是主體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案例2 派遣單位雙方各應對員工承擔什麼義務?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經上海某勞務派遣公司w的推薦,到某美國公司上海代表處(以下簡稱代表處)擔任部門主管,與w公司簽訂了期限三年的勞動合同,約定明子每月工資5000元,由代表處按月支付。如代表處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同時明子又與代表處簽訂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約定每月稅前工資2萬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處因結構調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關係。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時領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個月工資和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他要求代表處按季度考覈辦

法支付考覈獎16700元時,遭到了代表處的拒絕。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覈獎金。w公司認爲,雙方的勞動合同中對勞動報酬已經進行了明確約定,代表處也按約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該獎金沒有依據。

【評析】 派遣單位、受遣單位是勞務派遣關係,派遣公司與員工之間是標準的勞動關係,而受遣單位與員工之間上海認定爲特殊勞動關係。法律規定特殊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對員工承擔的義務中,有三個方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最低工資、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其他的權利義務可以由雙方來約定,比如工資報酬、保密義務。

至於考覈獎,員工與派遣公司沒有約定,而代表處有個考覈辦法,該辦法適用於代表處所有員工,如果按該辦法規定明子應該得到,那代表處不發是不對的。就考覈獎發生爭議的,員工應該向代表處要。雙方發生爭議的也是按勞動爭議處理,先去申請仲裁。最後,派遣公司與員工約定如果代表處辭退員工了,派遣公司的勞動合同也終止,該條款是不合法的,否則可能導致受遣單位和派遣公司隨意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根據我國法律用人單位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只是該案例中員工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

案例3 員工應對哪個單位承擔相應義務?

【案例】勞務派遣公司a按實際用人單位b的要求招聘勞動者甲,並與甲簽訂了五年期的服務期協議,約定將甲派往實際用人單位b公司培訓半年,培訓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後,甲認爲b公司不適合自己發展,向a公司提出換家公司。a公司非常爲難,因爲甲是特殊技術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沒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願意在b公司工作,並提出自己的服務期協議是與a簽訂的而不是與b簽訂的,他對b公司沒有服務期的義務。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務期協議,到b公司去上班,甲執意不從,並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並稱自己在履行服務期協議,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應向哪個單位履行服務期的義務?遇到這類糾紛,a公司和b公司應該如何解決?

【評析】專家認爲:甲應向a公司履行服務期的義務,因爲他是與a公司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但具體如何履行時並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應該到b公司去上班,因爲他的崗位已經約定在b公司。他現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離工作崗位,是曠工的行爲。a、b兩公司應該與甲進行溝通,協商不成的,應該這樣處理:a和b根據雙方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因爲約定的員工不來了當然會給b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而a公司可以向勞動仲裁提出申訴,要求甲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比如法院判決a公司賠償了b公司5萬元,a公司有權就此向甲進行追償。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資應該不同嗎?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擔任文書職務,她很快就適應了崗位要求。但工作後不久,王女士就產生了鬱悶感,在a公司她總是“低人一頭”,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資、獎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種的正式員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時的職工福利,如旅遊、休假等也從來沒有她的份。由於她是勞務派遣工,還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視。

王女士認爲自己是一名正常就業的勞動者,不應當受到勞動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視,以此爲據,王女士將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經過審理,裁決不支持其申訴請求。王女士不服,又將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王女士和a公司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之間是一般民事關係,王女士要求實現“同工同待遇”的勞動權利沒有法律依據,所以判決駁回王女士的訴訟請求。【評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關鍵。雙方對申訴事實均無異議。王女士認爲儘管自己是勞務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業的勞動者,理應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勞動義務的事實行爲,而自己相對地也應當享受勞動權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對於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認爲按照勞務派遣的法律關係,王女士與勞務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而與a公司僅是

依據一份“勞務協議”的一般民事合同關係,這不是《勞動法》可以調整的,故仲裁庭與人民法院據此做出不利於王女士的裁決和判決。

勞務派遣中同等勞動不同等待遇是比較常見的問題,現行《勞動法》對此卻無相應的`規定,但《蘇州市勞務派遣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卻做了規定,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一般由勞務派遣企業按月足額發放。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實際用人單位同崗位職工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除依法代扣代繳勞務派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個人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費、勞務稅和其他經營稅費等名義剋扣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勞務派遣企業應當按規定給予勞務派遣人員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工從法律上說是完全意義上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一切勞動權利,受到《勞動法》的保障。勞動者在付出同等勞動後,不應當受到任何待遇歧視和精神歧視。法律對此一定要有特殊規定,否則勞動者難以採用司法途徑得以救濟。

案例5 勞務工也該有加班費

【案例】林先生作爲勞務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從事物業管理的b公司擔任辦公大樓的保安。半年後,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節假日期間的加班工資,但被拒絕,理由是《勞動法》上的加班工資應當由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單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雙方的《勞務合同》的約定,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法律義務。無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將自己所在的勞務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兩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

經過仲裁庭調查,查明林先生確有在節假日加班而未獲加班工資的事實存在。勞務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爲林先生繳付社會保險金等義務並且從未安排其在節假日加班爲由進行答辯,b公司則抗辯稱:無論是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還是其與林先生簽訂的勞務合同,均沒有約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資的義務,並且自己與林先生和勞務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係,所以不應當成爲勞動爭議訴訟的主體,且不受《勞動法》的調整。仲裁庭多次調解不成,最終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資和經濟賠償金。【評析】本案林先生作爲正常就業的勞動者,依法應當獲得《勞

動法》規定的加班工資,但是究竟應當由勞務派遣公司還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義務呢?仲裁庭依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二十五條“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規定,裁決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法律責任。

類似於勞務派遣加班費事先沒有約定而產生的爭議,在現實生活裏還是不少。由於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三方的法律關係不明確,往往造成責任主體不明確,也造成勞動者維權難度高,處理結果爭議大的不利後果。實際上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合二爲一的時候和勞動者之間就形成完全意義上的勞動關係了。因此,將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作爲共同的責任人承擔連帶責任,是有法理根據的,同時,這樣做也有利於實踐操作。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法律對勞務派遣單位和實際用人單位之間的責任進行合理的規定,也不利於責任分擔的公平與公正,所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與實際工作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嗎

【案例】小張自20xx年1月開始在a公司工作,擔任司爐工,但從未與a公司訂立過勞動合同。a公司爲規範企業管理,與河北省b縣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務派遣協議》,由該派遣公司提供人員。20xx年11月1日b縣勞務派遣公司與小張簽訂了爲期1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系小張本人簽字和b縣勞務派遣公司加蓋印章。小張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張在工作中受傷,被送往北京醫院,經診斷爲右橈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關節脫位,右橈神經損傷,於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療,出院後在家休養,傷愈

後,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張負責看門。b縣勞務派遣公司承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並同意爲小張辦理工傷申報手續。但小張認爲本人一直爲a公司提供勞動,於今年6月9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a公司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因a公司否認與小張存在勞動關係,雙方就此產生爭議,小張於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訴,訴請確認其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仲裁結果:依法駁回小張的申訴請求。

【評析】依據《勞動法》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小張在勞動合同上的簽字,可以確定與b縣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系小張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鑑於小張與a公司從未訂立過勞動合同,故本委確認小張在今年2月20日受傷時與a公司沒有勞動關係,對其請求不予支持。篇二:勞務派遣合作協議通用版(與勞務公司簽訂)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2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單位保潔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________名保潔員,負責單位的保潔服務工作。

二、服務費用共計______元/月。

三、合同期爲: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人員服務要求:

1、工作期間統一着裝,佩帶胸卡,服裝乾淨整潔,保持良好的儀容儀表;

2、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服從甲方指定人員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3、工作期間語言、行爲按公司規範要求執行或按甲方要求執行;

4、保潔期間遇到有人使用衛生間應停止手頭工作主動避讓;

5、具體工作時間、工作標準見附頁。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乙方應按甲方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

2、對不按甲方要求履行崗位職責的人員,經乙方覈實確認後按甲方要求更換人員;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加強員工培訓,提供適合甲方要求的人員;

2、乙方更換人員須提前通知甲方主管領導,徵求甲方意見;

3、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應忠於職守、盡職盡責、禮貌待人;

4、乙方人員每人每月有四天有薪假期,但調休時應安排好工作爲前提。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協議,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有特殊情況須終止本合同,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若單方終止合同的,應賠償對方一個月保潔費總額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上一月的服務費用,節假日往後順延,逾期10日仍未支付乙方費用,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影響乙方概不承擔責任,並依法追回所得;

4、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用工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派遣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保潔員(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頁:日常保潔標準

1、每天上午兩次、下午兩次對樓內衛生間進行保潔四次。

2、打開門窗通風,清掃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簍的垃圾,換新的垃圾袋後存放原處。

3、用毛巾從門開始順時針方向依次將牆面、開關、門窗、標牌、蹲位隔板等擦拭一遍。

4、先用溼布擦窗玻璃和鏡面,後用乾布擦乾淨。

5、每天擦拭熱水器表面兩遍,表面光亮,無浮塵。

6、適量噴灑空氣清新劑。

7、發現牆壁有亂塗亂畫立即清除。

8、保持地面乾爽,定期對牆面、天花板進行單塵,確保牆面無積塵、無蜘蛛網。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有關事宜,協商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乙方及勞務人員三方關係

甲乙雙方爲經濟合同關係,乙方與勞務人員爲勞動關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勞務,並承擔對勞務人員的勞動關係責任和日常管理職責。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及數量

1、年齡爲18~40週歲,男性,國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史。

3、操作技能符合甲方的工作崗位要求,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須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數量爲人。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施工地點,因乙方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還要按每遲到一人罰款元進行處罰。

5、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及勞務人員花名冊。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調離、調換。乙方私自調離勞務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元進行處罰。

四、勞務人員作業項目及要求

1、勞務人員作業項目:。

2、乙方勞務人員要按照甲方對施工生產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工程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目標,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

3、乙方應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敬業愛崗教育,使勞務人員遵章守紀,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聲譽。

4、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發生勞務人員在甲方場所滋事,影響甲方人員正常生產、生活的,甲方可對乙方處以1000~20__0元的罰款。

五、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提供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後,甲方根據經甲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人員工資及乙方管理費用。其中:勞務人員工資按工種支付,具體如下:。管理費:甲方按乙方勞務人員工資總額的%支付乙方的管理費。

2、乙方應按月及時支付勞務人員工資。發放後應將發放單據交甲方一份,作爲甲方監督的依據,對無正常原因,乙方不發放或不及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的行爲應予以處罰。

3、勞務人員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爲乙方管理保證金,如乙方管理達到甲方要求,次月返還一半,其餘在工程竣工後一次性返還,由於乙方管理不善給甲方帶來損失,扣除罰款後返還剩餘金額。

六、勞務人員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待遇。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勞務前,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職業技能培訓,達到上崗的要求。必要時乙方可書面委託甲方培訓、取證,乙方應承擔相關費用。

2、甲方按照崗位要求,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向勞務人員發放,甲方進行監控。

3、乙方的作息時間、作業方式與甲方同步。

4、乙方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5、乙方人員因工負傷或死亡,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務合同。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勞務合同終止: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②勞務合同期限屆滿的。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後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②乙方勞務人員不能勝工作,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或嚴重違紀,身體狀況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權退回乙方或提前解除勞務用工合同。

4、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務合同:

①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人員身體健康,並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②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

5、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勞務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勞務合同,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違約方應按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九、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4

爲滿足我單位用人需求,經研究決定,二道區八里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勞務派遣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本次計劃招聘勞務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xx年二道區八里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勞務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2、用工性質:勞務派遣。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20xx年二道區八里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勞務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年齡計算時間點爲20xx年10月12日(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爲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具體條件詳見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還未取得畢業證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通過網絡郵箱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採取網絡郵箱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郵箱爲:,不設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諮詢電話:0431—81818114/81818129。

1、報名時間:20xx年10月12日8:00至20xx年10月25日16:00截止,16:00後報名視爲無效。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報名表》(附件2),每名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同時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學信網的學歷證明、資格證、執業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同《報名表》一起發送至報名郵箱進行資格審查,因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二)考試辦法

1、本次招聘採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進入面試人員的資格審查、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通過電話通知,請持電話暢通。同時資格複審及面試應按照崗位條件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執業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經崗位資格條件複審,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形式:

採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實踐操作、語言表達、邏輯思維、綜合分析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爲100分,設合格線60分,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

(三)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爲1個月,試用期測評合格後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應聘人員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檢測體溫和查驗吉祥碼和行程碼,並做好個人防護。注:應聘人員需確保近14日內無中高風險區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或其它需隔離醫學觀察的情況。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直接取消面試資格:

1、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複審;

2、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3、與崗位要求專業不符的;

4、提供虛假信息、僞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道區八里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0xx年10月11日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6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人員( )。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總則

乙方根據用人需要,確定招收人員的條件,經乙方面方試、考試,確認合格的人員,由乙方委託甲方職工派遣到乙方工作,崗位爲。甲方負責辦理用工手續。

乙方與勞務人員的勞務期限爲一年(勞務人員在勞務用工單位的試用期爲15日)。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如乙方需要,甲乙雙方應於勞務派遣合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務派遣合同。

第二條勞動關係

甲方與勞務人員依法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乙方應當按照《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規定,向甲方提供能夠滿足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約定的內容的相關信息資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例和勞動紀律

(一)乙方安排勞務人員執行的工時制度和安排勞務人員加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安排勞務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安排勞務人員公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以及安排勞務人員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二)乙方爲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三)乙方負責對勞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乙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對勞務人員的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覈等與乙方在職員工實施統一管理。

(五)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一式四份《勞動合同書》,乙方應監督勞務人員對勞務合同的履行,並將勞務人員履行情況及時反饋甲方。乙方應當爲甲方勞動合同的嚴格履行提供切實的保證。

(六)乙方必須確保勞務人員在崗履行工作職責,若乙方事後爲勞務人員虛掛崗位,勞務人員假借其崗位長期不上班,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指派專人負責協調與甲方的工作,以密切雙方合作,切實建立長期有效的回訪機制,甲方應定期回訪,共同管好、用好勞務人員。

第四條工資

(一)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的月工資標準由乙方確定。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乙方單位具體規定執行,但不得低於合肥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應當於次月日前按實發工資元/人將勞務人員工資通過銀行轉賬給甲方,並提供給甲方勞務人員當月支付工資明細表。

(三)乙方負責勞務人員的考勤,並於每月日前將上月勞務人員考勤情況和休假證明提供給甲方。扣減缺勤工資按乙方規定執行。

(四)勞務人員的工資於次月日由甲方支付給勞務人員本人,甲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務人員工資。

(五)如發生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務人員工資的情況,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用人單位解除聘用

(一)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將勞務人員退交甲方,由甲方爲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乙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勞務人員,並將該勞務人員退還甲方,由甲方爲其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

1、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勞務人員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乙方使用勞務人員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提請甲方與勞務人員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與勞務人員協商一致,解除勞務關係的`;

5、乙方的生產經營條件符合國家裁減人員規定的。

本款所列上述被乙方解聘的勞務人員,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三)勞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條(二)款規定解除勞務關係:

1、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作,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六條勞務人員解除聘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甲方可以辦理解除勞務合同手續;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未按照約定委託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二)勞務人員除上述(一)款式1、2、3條處解除勞務關係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並通知甲方,但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聘用中止

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勞務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不再繼續使用的,乙方應將勞務人員退交甲方,由甲方爲其辦理中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共同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工作。

(二)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由乙方和勞務人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與勞務人員依照法定程序申請爭議仲裁。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利益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勞務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如因違章違紀、玩忽職守等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勞務人員自行負責,甲方不負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協議與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7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郵編:

乙方(招用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現居住住址:郵編:戶口所在地:郵編:

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爲勞務派遣工,派遣乙方到(以下簡稱丙方)工作,經雙方平等協商,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約定試用期爲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到丙方( )工作,工作地點爲平陽縣,具體崗位(工種)爲,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乙方遵守丙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服從丙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積極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根據丙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實行工時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丙方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必需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丙方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試用期間的工資約定爲元/月;試用期滿後月工資爲元以上,獎金按丙方規定考覈由甲方代發;

2、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及各類補貼、津貼,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及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工資、獎金等發放清單需丙方提供,由甲方造冊代爲發放;

4、每月工資支付期限爲15日前,遇休息日和節假日提前支付。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遵守《全國職工守則》及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具體內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1、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被丙方退回甲方的,由甲方與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2、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

3、乙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經濟補償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解除和終止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規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由於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失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乙方在職期間,由丙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後,在丙方未滿服務年限(服務年限爲1年),由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按丙方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分攤支付違約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被派遣到丙方工作期間,由丙方統一管理。期間乙方若發生工傷事故,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若有違法亂紀行爲被處罰的,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在被派遣期間若違反丙方崗位職責或違規操作給丙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損害名譽的,按丙方的經濟賠償規定處理,由乙方本人負責賠償。

十二、本合同條款以及約定的其他事項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均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並對合同規定條款作相應修正。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四、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十六、本合同須用鋼筆填寫,不得塗改。本合同一式三份,經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後,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爲。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爲勞動關係,與乙方爲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稅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爲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爲派遣員工提供符合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爲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爲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爲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政府頒佈的稅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爲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爲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爲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爲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爲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爲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爲,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爲: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爲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爲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人員派遣勞務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據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提供技術工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以下稱爲派遣人員),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

爲保證甲方工程的順利完成,雙方應互相協作,認真執行合同。

第二條人員派遣

1.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計劃派遣人員。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員應提前2個月用書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種、護照號碼及____國申請入境所需要的資料。

2.乙方負責辦理乙方人員(從其居住國)的出境手續,並承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在____國的入境和居住手續由甲方辦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各項費用。

3.根據工程計劃的需要,派遣人員可隨時增加或減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員時,甲方同意提前2個月向乙方總部提出派遣人員計劃。增加人員的工資,按本協議附件1所列工資標準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種,其工資標準應由雙方駐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據工程進度,如現場需要減少人員,則應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後實施。

第三條準備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員的準備費每人________美元。準備費應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計劃的同時電匯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

第四條工資

1.派遣人員的'工資應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資表支付。工資的計算應從派遣人員離開乙方所在國________機場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之日止。乙方同意儘可能安排最短路線,以縮短路途時間。

2.派遣人員的基本工資詳見附件1.

3.基本工資以月計算,凡不滿一個月的按日計算,日工資爲月工資的1/25.

4.根據________國目前的經濟情況,派遣人員基本工資每年增長____%.

第五條工作時間及加班

1.乙方人員的工作時間爲每月____天,每週____天,每天8小時。

2.每週休假____天,具體休假日期可由雙方在現場安排。

3.由於材料短缺、氣候條件等影響不能正常施工時,經雙方協商可以臨時調整工作內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的工資。

4.如工作需要並經雙方同意,乙方人員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1)平時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25%;

(2)平時夜間加班(22點至次日晨5點)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150%;

(3)節日加班工資爲基本工資的200%;

(4)加班工資計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資/200小時)某加班小時數某加班工資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同時支付。

第六條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廚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設備,由乙方自選辦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給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費,包乾使用。

3.食堂用水、用電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資採購用車由甲方提供並支付費用。

第七條節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員有權享有____國政府的法定節日。

2.所有乙方人員在工作滿11個月零____天后,應享受____天的回國探親假,由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的往返機票由甲方支付,應儘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線。

3.如果現場施工需要乙方人員推遲迴國休假時,乙方同意說服其人員延期休假,甲方同意爲了補償乙方人員的損失,應給予適當的報酬。

4.關於補償上述損失的報酬,可根據當時的情況由雙方現場代表商定。但這項補償不應少於________國________機場至________機場之間的單程機票價金額。

5.乙方人員由於家屬不幸等原因,工作滿半年以上時,經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親假。如有關人員已享受回國休假,其往返旅費應由乙方負擔,對這一類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八條旅費及交通

1.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從________機場至工程現場之間的往返旅費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須的食宿費。但乙方應努力減少這項額外費用的開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員進入________國的入境費用(例如機場稅等)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時也提供現場代表、工程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工作用車。

3.乙方應憑機票或收據(按購票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向甲方結算。

第九條稅金

乙方人員應在________(其原居住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乙方負擔;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交納的一切稅金由甲方負擔。

第十條社會保險

1.乙方人員在合同有效期內的人身保險,由乙方自選辦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險費。

2.乙方人員在工地發生工傷,甲方只承擔其醫療費用,如發生死亡事故,乙方應負擔所有的費用,包括善後安葬和撫卹。

3.如乙方人員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時,遺體運回其原居住國或就地埋葬,遺物運回其原居住國,一切有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4.派遣人員經醫生證明因疾病或工傷而缺勤30天以內者,發給基本工資;在30天和90天之間者發給基本工資60%;超過90天者則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醫療

1.乙方所有人員在____國發生工傷或疾病時,其醫療及住院費由甲方支付。

2.現場醫務室需用的常用藥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購置計劃,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在其本國或其他地方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員在200人之內,配備醫生一名,男護士一名,超過200人時,是否增加醫務人員,由雙方現場代表研究確定。

第十二條勞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員所有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每人每年兩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鏡、安全帽、安全帶等。

第十三條支付辦法

1.除機票費和準備費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項費用,均按80%美元與20%的________國貨幣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變這一比例,須經雙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資和應付乙方的機票費應於休假當月之初支付。

3.乙方現場會計每月末編制派遣人員工資及其他各項費用表,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伙食費等項,經甲方審查和批准後於次月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電匯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號,銀行匯費由甲方承擔。20%的________國貨幣在現場支付。

4.美元與________國貨幣的兌換率,按支付日當天________國政府銀行公佈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5.乙方派遣人員到達現場後,甲方同意預支每人1個月的伙食費,如需預支其他費用,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住房和辦公用房

1.甲方將按下列標準免費提供乙方人員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師、總監工每人一間;

(2)助理工程師、技術員、醫生、會計師、翻譯及其他管理人員2人1間;

(3)其他工人每人約4平方米,但每間不超過12人。

2.住房內包括空調、衛生設備、傢俱和臥具等備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員所使用的辦公設備(如打字機、計算器、複印機等)、洗滌設備和用品。

第十五條人員轉換

1.乙方負責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的合格人員到________國現場工作,如甲方認爲派遣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雙方現場代表同意後,由乙方負責替換,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________國政府的法令和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如違反當地法令和風俗習慣而必須送回國的,經雙方協商後,由乙方負責送回,機票由乙方負擔。如需另派人員替代時,則乙方應負責________機場至現場的旅費。

3.乙方人員因疾病和公傷,經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確實不能繼續工作者,應送回其原居住國的,其旅費由甲方負擔,如身體狀況不合格者,經雙方醫生檢查證實,是因乙方體檢疏忽,必須送回其本國的,其旅費由乙方負擔。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於天災、戰爭、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甲方應負責將乙方人員送回其原居住國。

2.如遇上述情況時,甲方人員不撤退,乙方人員亦不撤退,但甲方應支付乙方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十七條爭議及仲裁

1.在執行合同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按(____)項仲裁: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在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按照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爭議一經裁決,雙方必須忠實履行,所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八條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結束,所派遣人員返回其原居住國,以及雙方帳目清後終止。

2.本合同與附件及工程內容,不經另一方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人: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