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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5篇)

合同3.05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5篇)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

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_。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_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類型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在秦居住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類型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爲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於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區域或地點爲。

第四條甲方與用工單位的勞務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勞動合同。

第五條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嚴格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對於符合國家規定的崗位(工種),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經甲方同意,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七條甲方應保證用工單位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標準派遣人員與用工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用工單位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應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婚喪、計劃生育等休假權利。甲方根據用工單位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乙方意願,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勞動報酬爲元/月或按。乙方在同一用工單位連續工作,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用工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乙方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四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工資,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補充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八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九條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條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條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工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本合同期滿時,甲方不得終止,應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止。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違法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約定以下條款: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河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3

甲方(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 年 月 日起派遣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 月 日止。

二、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二)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簽字、蓋章作爲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各類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政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爲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應執行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爲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

(三)、(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三)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乙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甲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勞務派遣)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5

(員工)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 月。

二、工作崗位:

乙方從事工作。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第四項標準發放。

(三)甲方每月20日前後發放上月工資。

(四)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乙方具體月收入費用標準按照甲方派遣單位的用工崗位月工資850元標準加上其它勞動保護費用進行覈定爲準,不得低於所在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享受保險福利。

(二)如因乙方強烈要求不買社會保險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乙方患職業病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甲方定期按照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覈,按照考覈標準對乙方服務進行評分。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同意甲方在長沙地區範圍內進行工作調遣和崗位變動

七、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寒暑假除外);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甲方:

乙方: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6

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資格證書名稱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於二年),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到 (實際用工單位名稱)的 崗位(工種)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爲 ;工作內容(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

第三條 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於第 種情形。

(一)臨時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五條 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達到實際用工單位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 條款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覈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覈批准並告知乙方。

第七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徵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行計發。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一)月薪制,每月爲 元。

(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爲 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定考覈確定。

(三)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爲 元,實際用工單位確定、調整勞動定額的標準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及標準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第十條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工資的發放形式爲 (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或實際用工單位應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被用工的,甲方應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爲職工調資的同時爲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五條 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第十九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職業病防治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爲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並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解除、終止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後及時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勞動用工網上備案(勞動工資網上備案),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署地點: 省 市 區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1、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

2、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工種)工作。

3、乙方的工作地點:

4、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5、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6、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天,每週休息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爲小時。

2、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3、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5、甲方經過與用工單位協商,同意給予乙方以下福利待遇:

1)用工單位給予乙方與本單位同等職位員工相同的節假日福利待遇。

2)用工單位爲乙方辦理簽證以及海外人身意外險,以及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用工單位爲乙方提供往返海外工作現場和乙方國內居住地所在機場的交通費用,用工單位負責爲乙方安排在海外工作現場期間的食宿,並承擔相關費用。

5)用工單位爲乙方提供每月200元的通訊補貼,以當地幣發放。

6)乙方每工作滿12個月,享有1次帶薪休假,每次30天(含路途),用工單位承擔休假期間乙方往返海外工作現場與乙方國內居住地所在機場的飛機票,以及機場到居住地的火車硬座和大巴交通費用。休假期間按正常工作時間的60%發放工資。如因用工單位或甲方原因不能休假或休假時間不足的,每延期一個月,在正常年休假時間之外額外給予3天的年休假,延期時間在一個月之內的,不給予額外年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2、甲方承諾每月日爲發薪日,月工資

3、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4、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社會保險

1、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2、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1、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3、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八,其他事項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不得塗改。

4、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8

編號:20170721

甲方: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

乙方:趙兵

簽訂日期:20xx年7月21日

甲方聯繫電話:xxxxxxxx

乙方聯繫電話:xxxxxxxxx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諮詢電話:1233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濟類型:私營登記註冊地址實際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乙方性別:男戶籍:新疆庫爾勒類型(非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20xx年7月22日

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戶籍所在地:新疆庫爾勒市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20xx年7月日22起至20xx年8月21日止(合同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甲方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20xx年6月21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到(新疆庫爾勒金潤假日酒店)的崗位從事(酒店執行總經理)工作,實際工作地點爲庫爾勒市延安路;工作內容(不屬於)國家規定有毒、有害或其他特種作業。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實際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崗位(工種)工作屬於性。

第六條甲方應當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

第七條乙方按照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依法履行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應達到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標準。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按實際用工單位以下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九條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實際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十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依法保障乙方享有休息休假權,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乙方具體休息休假時間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與乙方協商確定。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或在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實際用工單位應徵得乙方同意,補休或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安排或另外計發。第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覈實實際用工單位是否依法報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覈批准並告知乙方。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15_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爲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第十三條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試用期(20xx年7月22日至20xx年8月21日),每月爲4000元(肆仟元整)。

2、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爲6000元/月;績效獎金按乙方的業績和實際用工單位的規定考覈確定,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計成工資制,乙方超額完成甲方基本任務後,甲方按乙方超額完成酒店總營業額的5%計件工資另外計發。乙方未完成甲方月基本任務,基本工資按比例扣減。

4、乙方連續叄個月達到酒店的營業額任務,甲方須補齊乙方試用期工資20xx元(貳仟元整) 。

第十四條乙方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實際用工單位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向乙方支付工資時,必須出具工資清單,包括乙方姓名、發放時間、應付工資、實發工資、代扣和扣減工資等項目內容,由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被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在實際用工單位爲職工調資的同時爲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第十七條甲方在合同期內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無工作期間,按照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或實際用工單位對工資待遇的其他約定。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月起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爲乙方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繳費記錄。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按廠務、企務公開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公示欄中公示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和實際用工單位同崗位(工種)職工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實際用工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第二十三條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此類原因乙方行使單方終止、解除權或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爲乙方過失,由甲方和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負責依法爲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並與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二十六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權。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當地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向乙方按月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並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任意一方無故解除合同,解除方應當以乙方叄個月基本工資作爲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實際用工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依法妥善安置。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第三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9

一、改簽範圍和條件

工作表現好,身體健康的在崗勞務派遣人員(限公司引進的專科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改簽直接用工的範圍。

(一)連續與**公司簽訂兩次勞務派遣合同,期滿的(時間統計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在技術員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的(以聘任時間爲準);

(三)連續4年考覈結果均“優秀”的;

(四)獲得集團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業務能手、首席員工、總經理特別獎或連續三年獲得集團公司年度優秀管理者、優秀業務能手、優秀員工的;

(五)獲得**市及以上個人榮譽稱號(勞模、標兵、五一獎章等)的;

(六)參加**職工技能競賽,個人獲得大工種前三名(錄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種前兩名或連續三年獲取名次的;

(七)參加集團公司技術比武,個人連續三年獲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師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

二、辦理程序

(一)個人申請。個人持獲獎證件、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張)等到基層單位勞資部門報名。

(二)基層單位初審。基層單位依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填寫《錄用職工花名冊》,在規定時間將申報人員“花名冊”、“證書(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等一併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報送材料須1人1檔,並在檔案袋封面註明個人基本信息及內裝材料(用A4紙打印,仿宋3號字體)

(三)集團公司審定。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對各基層單位上報人員進行彙總、審覈,報集團公司領導辦公會審覈通過,並在集團公司進行爲期五天的公示。

(四)簽訂勞動合同。經公示無異議後,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填寫《錄用職工審批表》,並按規定簽訂直接用工勞動合同。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各單位務於**日前將申報人員材料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

(二)從勞務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關係隊伍穩定,敏感性強,各單位要及時傳遞信息,正確引導,精心組織,嚴格把關,穩妥實施。

(三)所有的複印件均需用A4紙複印。

(四)本規定於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五)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部負責解釋。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0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爲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後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___天,每週休息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爲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爲發薪日,月工資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於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爲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爲 。

2、派遣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爲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覈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爲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爲(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爲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爲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爲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

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爲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爲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爲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爲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2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註冊地址: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4

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制的區別:

1、勞動合同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A公司上班

2、勞務派遣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B公司上班

不管簽訂哪種合同,簽訂時一定要明確保險、福利、待遇,避免今後麻煩

勞動合同制和勞務派遣制的區別:

1、勞動合同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A公司上班

2、勞務派遣制,和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屬於A公司員工,在B公司上班

你好。

是這樣的勞務派遣是一個時代的產物,90年代一大批人下崗或是簽訂協保。這批人員再就業的時候單位無需爲其繳納社保、公積金,並有稅收上的優惠這批人的派遣合同就是勞務派遣合同。

勞動合同就是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合同。

勞動派遣合同就是和人力資源派遣單位簽訂用工合同,但是工作還是在現有單位。一般派遣員工享受的待遇比正式員工稍差,主要是在福利待遇上,工資應該是差不多的。

形象就是孤兒院的孩子被人領回去過週末,雖然人在別人家裏,但還是孤兒院的人。

歡迎來空間看看。

最簡單的說一個是有編制,一個是沒得編制,派遣人員,始終不屬於用工單位員工。這就是最大區別。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5

勞務派遣人員

勞 動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勞務派遣人員,即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單位派遣的勞動者(乙方)與 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認真閱讀勞動合

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三、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勞動者均應本人簽字和蓋章。

四、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要

填寫的。請打上“/”,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爲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啓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方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

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經營地址聯繫電話

第二條 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現住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戶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縣(市、區)街道(鄉鎮)

二、用工單位的基本情況

第三條 用工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繫電話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爲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日生效,於年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

容告知乙方。

第六條 用工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是:

第七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

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八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是: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由甲方報市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行政許可後實行。

第十條 因生產工作需要,經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用工單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6小時;甲方和用工單位保證乙方每週休息一天。

第十一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保證乙方按照國家、自治區的規定享受各種法定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或者委託用工單位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元。

用工單位對連續使用乙方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乙方享有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第十三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