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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合同集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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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房地產項目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產項目合同集錦15篇

房地產項目合同1

第一節概述

嚴格說來,房地產行業的合作開發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含義十分確定的概念,迄今也沒有關於這一概念的權威解釋。依本文理解,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是指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爲共同出資開發房地產項目而簽訂的合同。這是在廣義上解讀合作開發的概念。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主體共同出資從事房地產開發即可構成合作開發,出資形式既可以是資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權或其他無形財產。在形式上,無論合作各方是以股東名義出資設立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還是不設立項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開發,均屬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當然,已成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在從事房地產開發時也可理解爲是其股東之間的合作開發行爲,但這種“合作開發”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稱的合作開發房地產之列。

一、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要內容

由於合作開發房地產形式上的多樣性,其合同內容也隨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條款進行介紹。

1、當事人條款。對合作各方的基本情況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如爲企業,應註明其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如有)、住所及聯繫方式等;如爲自然人,則應明確其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所及聯繫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爲明確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權利義務的基本條款。合同應明確是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開發,還是不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開發,如不成立項目公司,是各方聯名開發,還是有一方或數方隱名參與開發。如成立項目公司,不論是否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均需對其公司的組織形式、主要機構如股東會(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則無股東會的制度安排)、董事會、經營管理人員及其運作機制進行約定。

3、合作條件。合作條件是指合作各方用於合作開發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爲出資。前已述及,用於房地產合作開發的出資主要爲資金與土地使用權,也可以是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其他形式的財產。按合作合同約定投入其約定的合作條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義務。

4、土地使用權條款。任何房地產項目成立的基礎均是土地使用權,因此土地使用權條款在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合同應明確合作開發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開發,還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支付責任如何承擔;如項目用地原爲劃撥用地,應明確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主體及相關費用的負擔。值得注意的是,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與項目的規劃存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國土部門通常按照項目的可建面積收取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規劃部門在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調整項目容積率,則極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築面積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因此如存在調整規劃的可能,則應在合同中對此問題予以明確,以免滋生糾紛。

5、項目工期房地產項目投資巨大,能否按計劃完工對投資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響。合作開發的各方由於在項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並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權投入方則會要求資金投入方儘快投入資金,確保工程儘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資金投入方則可能因融資問題,力圖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壓力減輕。因此,在合同中對項目的工期應予明確約定。如由一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則應明確其在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責任。

6、收益分配條款。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具體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樣化,但總的來說不外乎實物分配與現金分配兩種。如爲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則其收益分配應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資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限制,如非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其收益分配也應以不損害項目債權人合法權益爲原則。如採取實物分配方式,則涉及到的稅費金額可能相當巨大,對此也應作出約定。

7、違約責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違約行爲便是不按合同約定履行投資義務,相應地違約責任條款也應重點規制這種情況。除此之外,項目公司型合作開發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項目公司董事會或經營管理層中的優勢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權益,應在合同中明確此種情形的違約責任

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法律特徵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屬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由於我國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行政管理,有着衆多房地產管理行政法律法規,因而該類合同在相當程度上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也呈現出較強的中國特色。通常說來,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體現出如下法律特徵。

1、主體的複雜性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題中應有之義。與單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要複雜得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着嚴格的資質要求,而合作開發則給大量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介入房地產開發提供了空間。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呈現出較爲複雜的形態,既可以是外國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國立法並未禁止國內的自然人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但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限制,故個人只能作爲房地產項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股東參與合作開發,而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

2、較強的行政干預性。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主要體現在應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及登記手續,其效力等問題也受到土地、規劃、房屋及建築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具體說來,包括土地使用權制度及其登記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及登記制度,此外還有我國相關外商投資經營企業法關於中外合作(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應履行的審批及登記制度等。對房地產開發進行規劃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國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資准入的審批制度等則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在我國合同法領域,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相對較強,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行政干預性在房地產合同中又屬相對較強。這是我們在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不能迴避的問題。

3、合作形式的多樣性如前所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樣性。在組織形式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爲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項目公司而是由兩個以上民事主體聯合進行開發,各方對其開發所得房地產屬共有關係;既可以是內資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也可以是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進行開發,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當然,不論合作形式如何多樣化,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資。而出資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資金出資兩種,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出資,即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爲出資。我們認爲,在目前的環境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也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是無形財產的一種,以此作爲出資,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在實踐中,單純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的較少,因爲在合作各方擁有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直接申請獲得,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通常與其他出資形式共同作爲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

房地產項目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項目。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根據法律有關規定,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二)、諮詢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設計支持;

2、產品支持;

3、工程施工的支持;

4、提供專業與資源配置、專業設計和創意服務、產融服務以及對外合作項目的風險控制,持續盈利和模式創新提供專業參照與前瞻性預判等綜合服務等。

(三)、合同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合同價:本合同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合同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授權_______________爲本項目代表。

2、甲方應當負責提供本項目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有義務向乙方解釋資料中有關注意事項。

3、甲方應負責對項目進度、質量和合同執行監督檢查。

(二)乙方

1、乙方授權_____先生/女士爲本項目代表。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理指示,依法盡職盡責執行諮詢服務事務,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完成諮詢項目任務。

4、乙方應盡忠實義務,除非甲方明知並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擔任同一項目中與甲方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服務人,並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之行爲。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的主要工作轉讓第三方承擔,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雙方的權利

(一)甲方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稱職的人員。如無甲方的書面批准,不得重新僱傭。這些人員一經撤離,乙方應儘快物色稱職的並經業主批准的人員。

2、乙方違反合同或不執行甲方指令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之前預付的所有款項。

(二)乙方

1、乙方有權在項目符合合同要求,並得到甲方確認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得到應支付的款額。

2、乙方可以對甲方的任何指令、意見和通告提出疑問,但當甲方對所提疑問做出確認,否認或改變後,則乙方應按甲方的決定執行。

四、合同款支付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月度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2、乙方銀行賬戶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密

本委託項下的所涉及到的任何技術資料和情報均爲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知悉的任何關於甲方的訊息及資料均應被視爲保密信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以及合同履行完畢後_____年內,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泄露。乙方違反此項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由非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委託任務的,包括但不限於延遲或交付有瑕疵的,應事先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選擇採取以下一種或幾種措施:

A、甲方另行委託第三方提供合同項下的產品及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B、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而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而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暫停項目執行,直至收到應得款項後恢復執行工作,由此產生的延誤由甲方承擔。

七、糾紛解決方式:

雙方履行本合同時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附則

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應遵守有關法規規定辦理。所有有關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應雙方同意書面確認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同補充協議,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3

委 託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受 託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甲方爲“ ”項目之發展商,並同意乙方爲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業提供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業

1.1 項目名稱: 項目(以下稱本項目);

1.2 項目位置:位於 。總佔地面積: ㎡。項目地塊編號爲:

1.3 項目類型:住宅;

1.4 銷售策劃及銷售代理服務範圍:標的物業爲本項目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築面積共約40000平方米,具體銷售服務區域、單位、面積由甲方在項目正式公開發售前書面確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關係客戶銷售標的物業。甲方關係客戶購買標的物業可售單位(以下簡稱“關係成交單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 的範圍內,甲方無需就這些關係成交單位(以下簡稱“免傭成交單位”)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

(2)在全部標的物業總面積5%以外的關係成交單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服務費。甲方應在客戶簽署認購書的同時或之前,以書面形式確認該成交單位是否爲關係成交單位。免傭成交單位的物業面積僅在計算乙方銷售率的情況下計入乙方可服務銷售之總面積/總套數,不參與代理銷售服務費用的結算。乙方須對甲方所有關係客戶進行全程接待,不得怠於履行相關客戶服務及推售之義務,不得提供低於接待其他客戶的服務標準,否則影響甲方銷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乙方存在違法、違約行爲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銷售或委託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內爲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

由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首次正式公開發售後三個月止。

合同期滿,後續合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認。在甲乙雙方未以書面方式明確終止服務合同之前,乙方有權繼續爲本項目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甲乙雙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約定之權利和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或甲方另行書面指定的終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間銷售代理服務費率按雙方已結算的最高銷售代理服務費率計算。

第三條 工作內容

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組成專項工作小組參加甲方的營銷工作,提供前期策劃服務,指導整個銷售工作。

3.1 前期策劃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1.1 完成市場調研、物業定位、營銷推廣;

3.1.2 提供競爭項目案例分析及推薦意見書,根據甲方需要按時派遣相關工作人員配合甲方與設計單位進行工作溝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項目區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及分析,當出現突發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分析及對策建議;

3.1.4 根據甲方需要推薦物業管理、設計單位等相關專業公司;

3.2 銷售服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3.2.1 項目公開發售準備期內(以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公開發售計劃時間爲準)完成標的物業銷售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標的物業的銷售管理制度、銷售團隊的組建、完善公開銷售期各種銷售情況應對預案等,並獲得甲方的確認;

3.2.2 標的物業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戶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行爲,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後期服務工作。

第四條 雙方聲明和保證

4.1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1.1 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4.1.3 甲方保證甲方是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唯一權利人,對本項目享有完全所有權。如本項目預售許可證中載明有其它權利人,則甲方應當保證於預售許可證經批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交其它權利人認可本合同並同意甲方將預售許可證經批准的標的物業交由乙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書面文件。甲方保證本項目不存在與合作方、出資方、土地權益分享方等主體的任何糾紛,並保證上述主體不會就本合同約定之任何事項提出任何異議。甲方承諾,將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之銷售代理服務費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並不得因本項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對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之給付義務提出任何異議。如因甲方保證之事項不能實現,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未能爲標的物業提供銷售代理服務的或乙方其它主體享有權利的物業提供了銷售代理服務而無法收取銷售代理服務費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則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4.1.4 甲方對因標的物業本身之權屬或資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4.2.1 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五條 雙方權責

5.1 甲方權責:

5.1.1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書面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服務所需要的有關規劃設計的圖紙、數據等,以及項目運作的整體計劃、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項目公開發售日前,甲方必須提供本項目公開銷售所需的各項文件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和補充協議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施工許可證》以及經甲方書面蓋章確定的可售單位清單及價格表,儘可能提供房屋總平面圖及標準層平面圖、房屋結構、房屋裝修、建材配套、設備標準的說明書、所有綠化環境的設計施工、小區智能化設計施工標準的說明書、工程進度計劃、對外《銷售服務證明》資料或文件等,以確保本項目策劃和銷售服務工作的順利展開。甲方保證上述數據真實並承擔上述數據所產生的法律責任。若本項目甲方須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分期分批取得,則甲方應分別提交。

甲方須在每個客戶簽署《認購書》當日,將甲方加蓋公章的該《認購書》原件一份交給乙方,作爲乙方服務工作的確認。

標的物業之銷售代理服務權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認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標的物業自行銷售,也不得另行讓其它主體提供銷售代理服務。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權利:

甲方根據乙方在各階段提供的分析報告及相關建議,最終確定本項目在不同階段的營銷實施方案,乙方需根據甲方書面蓋章確認的實施方案完成方案中應當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派出的項目小組提出項目策劃、銷售的相關工作要求,並對乙方工作表現提出意見。甲方可要求乙方對銷售人員的不當行爲進行處理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劃及銷售人員進行更換。

甲方指定專門人員參與乙方策劃項目小組,配合乙方工作。

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工作人員瞭解項目進展情況,如遇突發事件,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以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書面文字、向甲方現場負責人口頭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甲方對與購房客戶簽訂的《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的起草、變更、終止享有決定權。

房地產項目合同4

甲 方:***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 人:

委託代理人:

乙 方:***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

地 址:

電 話:

法 人:

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銷售定義

爲了正確理解本合同內容,雙方有必要在合同的開端確定銷售的真正定義,銷售行爲定義不僅爲在沒有法律糾紛的情況下,完成銷售前的專業諮詢、手續辦理和合同簽訂,還包括銷售後期的售款催繳、房屋交接和入住等綜合問題。

第二條 合作內容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獨家銷售代理的由甲方所屬的項目位於***地塊,佔地**畝,主體**層,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包括住宅及商業項目。具體可售單位按附件執行。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共10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成雙方達成的工作任務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自動終止,如果甲方有進一步合作意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方商定後給出銷售均價,乙方所提供並經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爲本合同的附件,並按此作爲計算代理佣金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基價制定銷售價格方案,在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再實施。一般來說,甲方不鼓勵項目開盤後的市場銷售價格調整。

3、根據銷售的實際情況,需採取提價或促銷行爲時,由雙方商定銷售方案後,簽定補充協議後再執行。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價格。

第五條 佣金和支付

1、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爲項目價目表成交額的8%。 在經甲方書面同意提價,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甲乙雙方按7:3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本合同的銷售代理佣金劃分和所佔份額:

銷售交易佣金?? 80%

銷售考覈佣金?? 10%

銷售保證佣金?? 10%

3、凡以下情況均認定乙方完成銷售,甲方按照合同代理佣金的80%在下個月前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作爲乙方依法獲得的銷售交易佣金。

A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者,並交付購房款的50%;

B客戶與甲方簽訂合同者,一次性付款者付清合同金額的100%;

C分期付款者,首付款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

D按揭貸款付款者, 首付款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

4、根據第八條第三款確定的銷售指標體系考覈乙方月度銷售績效,以此作爲甲方在下個銷售月度前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銷售考覈佣金的標準。

5、銷售保證佣金待項目銷售完結後,扣除乙方相應的賠償外一次性支付乙方。

6、甲方需依照合同說明按時支付乙方佣金,乙方應遵照國家規定提供有效發票。

7、甲方的預留房源也計入乙方的銷售計劃總量,甲方應事先確定比例並在銷售前期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爲,甲方需支付乙方佣金的70%。同樣,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的退房行爲,乙方要承擔相應損失的經濟責任。

第六條? 費用分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報紙、電視、車體、路牌等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辦公耗材等)由乙方負責向第三方支付。

2、若異地銷售所發生的廣告媒體推廣和宣傳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人工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負擔售樓處的新建或租賃、裝修、空調、辦公桌椅固定資產的添置所產生的費用。售樓處內部的水、電、暖、電話等產生的其他費用則由乙方承擔。

4、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5、費用一律以轉帳或支票形式支付。

第七條 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

甲乙雙方嚴格執行銷售合同審批和房款收繳程序:

1、乙方對外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示範文本及相關的補充協議、說明等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乙方方可據此與客戶簽定合同。

2、乙方與客戶達成意向,客戶在銷售合同簽字蓋章。

3、客戶憑藉乙方簽發的交款通知單,到甲方財務單位繳納購房款項;乙方上交合同,接受甲方審批備檔留存。

4、甲方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審批,蓋章生效後,將客戶的合同及複印件轉交乙方銷售部門1份作爲銷售依據。

5、客戶在合同簽字蓋章的第3個工作日後,憑繳款收據到售樓處領取合同原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項目合同5

甲:,身份證號:。

乙:,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項目,總投資爲 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

資萬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

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

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項目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 項目債務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按比例在 內

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技術和項目現場有關事宜,甲方負責日常管理;與業主、監理方、

設計單位的各種工作聯繫(包括協商、簽證等)及日常事務。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 (簽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6

發展商:XX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投資商: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搞活經濟,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盤活甲方的土地資源、回籠資金、配合詔安縣新市區的建設,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作建設商住綜合樓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開發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政策規定,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辦事。

第二條:合作項目基本情況:

一、合作項目位於漳州市詔安縣路號。該地段土地使用權爲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權證號)。

二、該項目總佔地面積爲2676.714平方米,地塊四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詳見詔安縣規劃局紅線圖)。

三、項目內容:

該項目建設規劃爲樓高七層的商住綜合樓,使用年限40~70年,容積率3.15,建築密度68%,綠地率27%。

其中地面上沿街1層爲裙樓,使用性質爲商業鋪面,建築面積爲1100平方米,2~7層爲主樓,使用性質爲住宅,每層建築面積爲1220平方米,項目總建築面積爲8431平方米,其中商業鋪面1100平方米,住宅6800平方米,底層車庫500平方米(具體以規劃部門批准文件爲準)。

四、項目建設還包括與項目配套的停車場、公共道路、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簽約之日起至本項目工程建設或銷售完畢時爲止(二者以先到日期爲準)。

第四條:合作期間甲方的責任:

1、提供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面積2676.714平方米,並向有關部門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及用地規劃許可證。

2、負責辦理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確權及建築施工用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手續。

3、負責辦理項目地段上現有建築物的拆遷手續,負責建築物內現有辦公場所、住戶搬遷、安置工作及其費用。

4、負責辦理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與社會、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5、負責辦理乙方分得樓宇面積的房產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擔項目土地須補交的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合作期間乙方的責任:

1、負責項目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項目設計,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以及項目配套設施建設所需費用的投資。

2、負責對項目地段上現有建築物進行拆除,費用由甲方負責。

3、負責安排合法的施工單位對項目工程的建築、安裝、裝修。具體裝修標準爲:室內一般抹灰,無砌隔牆,室外按設計圖紙施工。

4、負責對項目設計圖紙的審定。

5、負責項目營銷總策劃工作,並以投資商之名義出現在各媒體上。

6、負責項目承擔廣告設計、媒體發包費用。

7、負責執行工程建設現場、售樓處業務操作,承擔售樓處日常電話通話費用及相關日常管理費用。

8、負責售樓業務人員薪資及獎金、售樓處現場辦公費用(紙、筆、計算器、筆記本等雜費開支)。

9、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第六條:資金投入的時間及投資總額:

1、甲方項目土地成本摺合人民幣160.6萬元。

2、乙方視項目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分期分批投放項目建設資金。乙方對該項目的建設費用及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約776萬元。

3、政府部門批准本項目建設時,由雙方共同對整個項目建設、銷售所需資金進行預算。項目建設完成,再由雙方在預算基礎上共同對項目建設、銷售的全部費用進行結算確認。雙方確認的結算費用即爲乙方投資總額。

第七條:利益分配:

甲乙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案進行利益分配。

1、甲乙雙方可以依照以下方案進行利益分配:

1.1、本項目建設期間,從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後,開始計算回籠資金,由甲方和乙方按土地款和項目建安成本的18:82進行銷售收入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直至項目總成本收回止。(各自分配的銷售收入的稅費各自承擔)

1.2、本項目建設期間,甲方和乙方的.土地款及項目建安成本收回後,由甲方和乙方按雙方投資比例爲18:82進行銷售收入毛利潤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各自分配的銷售收入的稅費各自承擔)

1.3、本項目建成後,由甲方和乙方按雙方投資比例爲18:82進行未銷售樓宇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

1.4、對乙方分配得到的樓宇,甲方應在樓宇竣工後一年內爲乙方辦妥樓宇的過戶登記手續,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1.5、任何一方如要對其分享的樓宇對外銷售,所需銷售費用(包括銷售稅費)全部由各自承擔,銷售收入全部歸各方所有。

2、由乙方對項目實行利潤包乾即該項目總利潤爲人民幣萬元,甲方應得利潤人民幣萬元。乙方分期分批支付甲方土地款人民幣萬元及利潤款人民幣萬元,具體時間及金額如下:(具體待定)

第八條:本項目立項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收取任何房款,也不得將此基地變相抵押他人。

第九條:帳戶管理:

本項目以甲方名義在貸款行設立專款資金帳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第十條:項目建設工期

1、本項目七層建設工期爲十八個月,即乙方應在十八個月內完成項目建設,並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2、本項目建設工期自政府批准項目建設,完成拆除項目地段現有建築物及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建設項目在政府部門批准後至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前,任何一方違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3、項目建設被政府部門批准及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果甲方違約,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按乙方投入資金的50%支付乙方違約金,同時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訂立本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本合同權利,履行本合同義務。任何一方訂立本合同後分立的,由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權利,承擔連帶義務。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3.1、當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

3.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所列之義務後或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3.3、本合同依法解除。

4、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能實現本合同。

5.2、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3、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4、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6、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訴訟判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期間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以書面方式”補充。補充協議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房地產項目合同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地產項目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條文如下:

一、服務內容:

1、受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在武漢市尋求——公司地塊開發房地產項目。項目信息具體情況如下:該項目位於武昌區和平大道673號,用地面積 畝。區域內交通十分便利,配套設施齊備,規劃中的地鐵站就設在項目旁。

2、甲方在對該項目進行評估審查後,初步同意接受乙方所中介的房地產項目。

3、爲便於甲方與乙方達成項目合作協議,乙方積極配合進行調查和分析。向甲方提供了土地業主方資料及進行溝通,供甲方參考。並陪同甲方工作人員對項目作了實地調查和現場踏勘。

二、中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鑑於乙方提供了上述房地產項目信息和相關的服務,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乙方所中介的房地產項目土地金額(市場價值) %即人民幣 萬元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用(稅後)。雙方約定,該款項在甲方與武漢氣體壓縮機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後一個星期內付清。否則,乙方有權按年息20%收取滯納金,同時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約,守約方均可向法律機關申請仲裁,或提出起訴,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3

委託方(甲方):xxx物業投資有限公司

服務方(乙方):xxxx地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項目顧問諮詢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xxx物業投資有限公司

服務方(乙方):xxx地產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xxx地塊項目”(暫定名稱)規劃設計顧問諮詢服務工作,經協商一致,簽訂該項目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的顧問諮詢服務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進行密切配合,並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責任。

一、______項目規模:

本項目總佔地面積:約___畝;

二、______服務邊界: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甲方本項目的規劃設計給予專業顧問諮詢的支持,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對本項目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全程顧問諮詢: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定位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總體佈局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功能分佈及空間佈置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及戶型配比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項目規劃設計的配套設施規劃的合理、完整性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建築風格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項目規劃設計的住宅及商業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園林規劃提出專業意見;

⑼對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局提出專業意見;

⑽對項目規劃設計的目前及未來市場風險規避、後續項目發展提出專業意見;

2、項目用地的建築方案設計全程顧問諮詢服務:

⑴對項目規劃設計的各項經濟指標提出專業意見;

⑵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建築形式、建築單體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組合、使用材質等提出專業意見;

⑶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戶型配比及戶型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⑷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商業規劃細化提出專業意見;

⑸對每期項目建築方案的環境景觀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⑹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路網布置提出專業意見;

⑺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安防消防佈置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⑻對每期項目規劃設計的交通消防分佈設計提出專業意見;

3、項目成本控制:

根據本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和建築方案設計的內容,從該項目區域發展和項目營銷策略角度,結合品質要求,提出對項目成本控制的專業意見。

4、項目形象和企業品牌建設:

通過該項目規劃的後續發展及甲方企業發展對土地的規劃需求,編制並提交:

⑴項目形象品牌建設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⑵甲方以此項目爲契機的企業品牌發展策略的專業建議。

5、其它方面:

⑴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針對性考察學習;

⑵參加關於項目的有關會議及討論;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類報告及建議書。

備註:以上服務工作所提交的成果應根據該項目開發節奏、強度,視階段性不同針對性地提出相應的調整和修改,以支撐項目的順利推進。

6、顧問諮詢服務工作要求:

⑴乙方應對顧問諮詢工作持有專業服務態度,對各提案或方案提出專業可行參考意見,發揮爲甲方項目穩定良性運作的參謀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專業建議需附帶以下內容以供甲方對乙方提出建議的可行性進行論證:

①該建議相關的規劃知識及政策法規支持;

②該建議在規劃報批通過的經驗或技巧;

③該建議在市場或同行業可借鑑的先進範例、經驗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準時參加甲方通知的各類會議;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規定準時提交各類書面報告及建議書。

___四、服務目標

___對本項目的規劃設計和項目、企業品牌建立發展戰略進行全程顧問諮詢,爲甲方該項目在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風險規避、項目形象建立、後續發展、企業品牌建設等方面起到參謀、顧問作用,使本項目實現甲方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發展。

五、服務費用

1、在本合同範圍內,本項目全程顧問諮詢服務費共計:人民幣xx萬元整(¥xxx元),該費用包括乙方人員的各種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包含乙方應納各項稅費。

2、雙方約定,如因以下情況出現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1)由甲方指定的,非廣西本省範圍內的專項考察的出差費用。

2)乙方在顧問諮詢作業過程中,應甲方要求派出人員赴非本項目所在城市與外協機構溝通的出差費用。

六付款方式

1、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用以分階段方式支付,具體分期如下:

⑴在雙方簽定合同後x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預付款:人民幣xxx萬元整(¥xxx元)。

⑵甲方本項目完成項目用地概念性規劃暨總圖設計,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xxx天內,甲方支付乙方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第二筆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項目完成每期項目用地的建築方案設計後,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十五天內,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該期項目全程顧問諮詢費人民幣xxx萬元整(¥xxx元)/每期。

⑷其餘款項在甲方完成該項目全部建築方案設計後,並通過甲方和合作單位審定後半年內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階段付款均以轉帳或現金形式支付。

銀行資料如下:

______戶名:

______帳號:

______開戶行:

七合同終止

1、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諮詢服務作業,因甲方責任非正常終止,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

2、如出現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部分全程顧問諮詢服務作業,因乙方責任非正常終止,乙方根據項目的實際工作進度情況給予甲方相應補償。

3、如經甲方評估乙方的工作確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況未能推動本項目進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餘款。

八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或爭議均應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書如需增訂或刪除,必須經雙方授權代表協商並同意後簽訂補充合同。

3、其它未盡事宜另以補充協議(合同條件)爲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簽名人簽署: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簽名人簽署: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8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公司地址: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就合作開發項目一事,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1、合作項目:新建。預計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米。

2、合作乙方只提供自己所有的地籍號爲,宗地圖號爲,佔地面積爲,以【土地使用證】爲準。的的商業土地使用證爲入股合作。除乙方提供土地使用外,甲方負責承建商業的的前期費用,建設等所需一切費用資金。

3合作利潤分配辦法;

1、甲方在此項目建設中低於【壹萬】建築平米,甲方承諾保證乙方在此項目中的收益按照市值不低於柒百伍拾萬

2、在甲、乙雙方簽訂聯合開發合同後,乙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本合同相牴觸的合同。

3、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甲方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4、從協議生效到開工時間6個月。從開工到工程竣工驗收8個月。銷售房屋2個月時間。

4、簽字之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約保證金貳拾萬元人民幣整,【20xx00元】。如甲方在上述規定期限,未辦理相關手續導致不能開工保證金歸乙方。

5、該合同不受雙方人事變更和體制變更而變動,無論何原因雙方均應確保合同條、款的執行和法律約束力;

6、除建設建築所需投入資金外,開發銷售發生的辦證費用由甲方負責等。除房屋契稅由甲乙雙方共同負擔。

7、甲乙雙方共同審查開發項目的審批文件,圖紙預算文件證照等均爲合同附件,具有合同效力。

8、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土地使用證存在或其他權屬糾紛以致影響到合同履行,乙方因承擔違約,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及元人民幣違約金。

9、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約定條、件進行。雙方享有單方解除權。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毀約,合同無效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1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16、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9

第一條 合作雙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第一條爲搞活經濟,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盤活甲方的土地資源、回籠資金、配合 市舊城改造,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作建設商住綜合樓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開發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政策規定,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辦事。

第三條 合作項目基本情況

合作項目位於 市 縣 路 號。該地段土地使用權爲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權證號:

)。

該項目總佔地面積爲 平方米,地塊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 市規劃局紅線圖)。

項目內容:項目建設規劃爲樓高七層的商住綜合樓,使用年限40~70年,容積率 ,建築密度 ,綠地率 。其中地面上沿街1層爲裙樓,使用性質爲商業鋪面,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2~7層爲主樓,使用性質爲住宅,每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項目總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商業鋪面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底層車庫 平方米(具體以規劃部門批准文件爲準)。

項目建設還包括與項目配套的停車場、公共道路、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第四條 合作期限:自簽約之日起至本項目工程建設或銷售完畢時爲止(兩者以先到日期爲準)。

第五條 合作期間甲方的責任:

提供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並向有關部門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及用地規劃許可證。

負責辦理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確權及建築施工用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手續。

負責辦理項目地段上現有建築物的拆遷手續,負責建築物內現有辦公場所、住戶搬遷、安置工作及其費用。

負責辦理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與社會、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負責辦理乙方分得樓宇面積的房產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承擔項目土地須補交的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作期間乙方的責任:

一負責項目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項目設計、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以及項目配套設施建設所需費用的投資。

負責對項目地段上現有建築物進行拆除,費用由甲方負責。

負責安排合法的施工單位對項目工程的建築、安裝、裝修。具體裝修標準爲:室內一般抹灰,無砌隔牆,室外按設計圖紙施工。

負責對項目設計圖紙的審定。

負責項目營銷總策劃工作,並以投資商之名義出現在各媒體上。

負責承擔項目廣告設計、媒體發包費用。

負責執行工程建設現場、售樓處業務操作,承擔售樓處日常電話通話費用及相關日常管理費用。

負責售樓業務人員薪資及獎金、售樓處現場辦公費用(紙、筆、計算器、筆記本等雜費開支)。

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第七條 資金投入的時間及投資總額:

甲方項目土地成本摺合人民幣 萬元。

乙方視項目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分期分批投放項目建設資金。乙方對該項目投入的建設費用及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約 萬元。

政府部門批准本項目建設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整個項目建設、銷售所需資金進行預算。項目建設完成,再由甲乙雙方在預算基礎上共同對項目建設、銷售的全部費用進行結算確認。甲乙雙方確認的結算費用即爲乙方投資總額。

第八條 利益分配:甲乙雙方可以選擇以下 方案進行利益分配。

甲乙雙方可以依照以下方案進行利益分配:

本項目建設期間,從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後,開始計算回籠資金,由甲方和乙方按土地款和項目建安成本的18∶82進行銷售收入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直至項目總成本收回止。(各自分配的銷售收入的稅費各自承擔)

本項目建設期間,甲方和乙方的土地款及項目建安成本收回後,由甲方和乙方按雙方投資比例爲18∶82進行銷售收入毛利潤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各自分配的銷售收入的稅費各自承擔)

本項目建成後,由甲方和乙方按雙方投資比例爲18∶82進行未銷售樓宇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

對乙方分配得到的樓宇,甲方應在樓宇竣工後一年內爲乙方辦妥樓宇的過戶登記手續,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任何一方如要對其分享的樓宇對外銷售,所需銷售費用(包括銷售稅費)全部由各自承擔,銷售收入全部歸各方所有。

由乙方對項目實行利潤包乾即該項目總利潤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應得利潤人民幣 萬元。乙方分期分批支付甲方土地款人民幣 萬元及利潤款人民幣 萬元,具體時間及金額如下:

第九條 本項目立項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收取任何房款,也不得將此基地變相抵押他人。

第十條 賬戶管理:本項目以甲方名義在貸款行設立專款資金賬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建設工期:

本項目七層建設工期爲18個月,即乙方應在18個月內完成項目建設,並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本項目建設工期自政府批准項目建設,完成拆除項目地段現有建築物及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建設項目在政府部門批准後至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前,任何一方違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項目建設被政府部門批准及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果甲方違約,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按乙方投入資金的50%支付乙方違約金,同時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訂立本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本合同權利,履行本合同義務。任何一方訂立本合同後分立的,由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權利,承擔連帶義務。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當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所列之義務後或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本合同依法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

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雙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期間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約定以書面方式補充。補充協議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10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乙方:

建設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帳號: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經某縣政府批准,經有關職能部門同意,甲方與乙方聯合共同開發某某項目(下稱該項目,地點位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於)。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聯合開發某某商貿市場項目的協議,特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原則

甲乙雙方的合作原則爲合法、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在合作過程中雙方若有其他分歧,應本着以上原則進行協商解決。

第二條合作標的

(一)雙方聯合開發標的位於某縣某路某某土地,面積及範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爲準(宗地圖見附件),在該地塊上擬建某某商貿市場項目。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類型爲,開發房地產手續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彙報政府和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行文執行。甲方以某某現有全部土地約10000㎡(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爲準)土地使用權宗地圖面積評估價爲限出資,四址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爲準(宗地圖見附件)。過戶該宗土地使用權由政府主管部門行文直接將該宗土地辦理完整過戶手續到乙方名下,甲方必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過戶契稅由乙方負責,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投資聯合開發的該宗土地,應合法無任何糾紛,如因該宗土地四址界限圖內遺留產生的糾紛,以及相關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如因該宗土地宗地圖外新規劃涉及到周邊相鄰單位及居民因建設所發生的糾紛由乙方解決,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該項目建設實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協商的,甲方應積極提供並參與協調。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甲方將其擁有的某某土地按某縣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進行評估,將其評估價格作爲合作出資份額。

(二)乙方負責該項目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並承擔該項目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四條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從簽訂本協議時起,到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止。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應理解爲:⑴該項目工程完全按照設計圖紙全部建設完畢。⑵該項目的銷售部分的房屋銷售完畢或甲乙雙方認爲銷售完畢的。⑶該項目完成各種行政報批手續、辦理各種竣工手續、完成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的。⑷其他雙方認爲應該完成的事項。

第五條項目規模

建築規模按乙方報審的經政府主管部門最後批准的方案爲準。

第六條利益分成

(一)在該項目方案確定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大致確定分給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樓層。

(二)在該項目竣工後,乙方根據甲方所投入的該地塊的評估價格,按當時該項目商品房價格劃分與該地塊的評估價同等價格的商品房給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應辦理的各種手續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辦理合建項目佔地的使用地規劃批文,土地使用權人爲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帶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實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

(四)若乙方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會通甲方後,以項目名義向銀行貸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該銀行貸款的情況。

(五)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有關項目報批、工程施工、銷售等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甲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委託二狗同志全權負責該項目的開發資金籌集、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銷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

(二)爲使該項目如期完工,實現較好的經濟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會信譽,乙方須設立專項帳戶,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必須進入該帳戶,實行專款專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所貸的款項,所得貸款須在甲方的監督下用於項目開發建設。項目開發銷售收入除一部分用於保持正常施工進度外,其他優先用於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它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供氣、通訊報裝手續。

(五)乙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規定的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聲明及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一)甲方爲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四)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任何一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雙方按照實際情況約定。

第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

第十二條協議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按照本協議合作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真實情況,合作的該地塊不合法致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合作的地塊有其他糾紛影響項目建設的,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開發所需要的各項手續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費用總額及該費用總額的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籌集項目開發所需資金的,甲方可視爲乙方違約而與乙方解除協議另尋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質保量完成項目建設,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該項目名義向銀行的貸款,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保密規定泄漏祕密的,造成的損失由泄漏方負責。

(八)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協議更改規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內容無效,由此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作的某一方違反本協議關於協議轉讓規定的,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牴觸。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附件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協議的效力

(一)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條款履行完畢後自然失效。本協議一式六份,一份八頁,甲乙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位於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獨家策劃代理工作,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本項目前期策劃、營銷策劃、廣告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期限

委託期限由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本項目交付使用後_______個月止。

第三部分 委託策劃代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策劃代理之部分爲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物業,可銷售面積約爲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策劃代理過程中所需的資料,並確保一切資料的及時性、有效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二、甲方負責本項目策劃代理過程中營銷推廣所需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種廣告推廣、銷售道具、建築景觀及戶型效果圖及有關銷售資料的製作、派發及發佈等費用。

(二)各類公關活動所需的展示場地(包括售樓部、展示會等)及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水電費、電話費等費用,以及視項目需要赴外地進行營銷活動所需的費用。

(三)廣告製作費:本項目的廣告製作由甲方直接與製作公司簽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製作方付款。

(四)廣告發布費:本項目的廣告發布由甲方與媒體單位直接簽署發佈合同,由甲方直接向發佈方付款。

三、全案廣告推廣費用控制在本項目可銷售總額的____%左右,分期投入。詳細廣告計劃及費用由乙方分階段提交,在徵得甲方確認後執行。

四、甲方負責收取購房人的定金、購房款,負責合同的登記備案、銀行按揭審批手續及辦理產權。

五、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策劃代理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策劃代理活動進行全程監控,對策劃案享有獨家使用權。

七、若乙方違約或不能按時完成本項目的策劃代理工作,甲方有權按約終止合同。

第五部分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乙方按項目實際進展進行相關的策劃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視項目

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一、前期策劃

(一)市場調研

1、(某地區)房地產市場現狀分析。

2、(某地區)主要路段商業狀況。

3、消費型商業業態分析。

4、現有商城營運現狀分析。

5、典型業態經營現狀分析。

6、住宅市場情況。

7、潛在客戶市場調查分析。

(二)項目定位

1、項目所在地塊的優劣勢、機會點與威脅點分析。

2、項目產品定位。

3、項目概念定位

4、目標客戶市場定位

5、項目定價範圍建議

(三)產品優化建議

1、參與項目總平規劃討論。

2、參與建築風格方案討論及建議。

3、參與戶型平面方案討論及建議。

4、參與配套設施方案討論及建議。

二、營銷策劃

(一)項目營銷總體策略;

(二)項目階段性營銷計劃;

(三)入市時機選擇;

(四)銷售分期控制;

(五)價格定位及策略;

三、廣告策劃

(一)項目推廣口號

(二)項目賣點整合包裝

(三)整體廣告計劃

(四)廣告預算及媒體組合

(五)項目形象策劃

1、項目基本形象設計:

(1)標誌

(2)標準字

(3)標準色彩

(4)標準組合

2、項目標誌形象應用設計:

(1)內部應用:名片、信封、信籤、識別卡、文件袋、賀卡、水杯、手提袋;

(2)銷售中心:裝修建議及展板設計;

(3)戶外應用:工地圍牆、引導旗、車體、廣告牌等

(六)傳播工具的創意與設計:

1、樓書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2、摺頁及海報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3、報廣創作(創意、文案、設計)

4、廣播、電視稿文案等

四、銷售代理

(一)建立銷售隊伍,依合同授權範圍內執行銷售行爲;

(二)銷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訂;

(三)銷售道具使用;

(四)銷售人員培訓;

(五)制訂銷控計劃;

(六)銷售執行的內部協調程序;

(七)客戶資源庫的建立;

(八)售後服務機制建立;

(九)定期報送各項統計報表。

五、乙方針對本項目成立項目組,並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各階段策劃、計劃、文案、創意由乙方本部負責,項目經理主持本項目具體運作和計劃實施。項目組人員構成:項目經理 名、策劃 名、文案 名、平面設計 名、現場主管 名、文檔管理專員 名、置業顧問 名。除策劃、文案、平面設計外,其他人員長駐項目所在地,並根據項目需要,適時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員到 協助工作。乙方自行負責項目組的辦公費用及其人員工資等各項開支。

六、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銷售情況統計分析。

七、乙方獨家享有本項目的“_________”策劃代理的署名權。

八、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劃代理費。

第六部分 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的基本條件

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預售許可證及相關法律文件,且整體銷售準備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劃代理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策劃代理收費標準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項目商鋪、住宅等可銷售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收取策劃代理費。成交金額以客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的金額爲準。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銷售成交都列入計算策劃代理費的金額。

二、策劃代理費計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同意在每月_____日先按人民幣_____元/月的標準預付給乙方,直至本項目開盤正式銷售當月止,期間所產生的預付款從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劃代理費中扣除。

(二)本項目正式開盤銷售後,乙方策劃代理費按月結算。在購房者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定金,即視爲乙方銷售代理成功,並計入銷售目標考覈業績。在甲方收到購房者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不低於合同總額的 %)時,即可進行策劃代理費的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總價金額進行計算。

(三)乙方總體銷售目標是本項目可銷售面積(不含____層商鋪)的____%以上,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與銷售業績掛鉤:

1、乙方銷售目標表(按可售面積計算,不含____層商鋪):

階 段 時 間 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 項目開盤後____天內 可售面積的____%

第二階段 項目結構封頂____天內 可售面積的____%

第三階段 項目交付使用後____天內 可售面積的____%

2、乙方策劃代理費的提取比例:

階 段 完成的銷售面積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階段 可售面積的____%前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____%

第二階段 可售面積的____%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____%

第三階段 可售面積的____%以上 已結算策劃代理佣金的____%

(四) 層商業部分不列入銷售目標考覈,甲方按實際銷售合同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策劃代理費。

(五)策劃代理費付款時間:策劃代理費每月結算一次。在每月的____日,雙方結算當月的款項,在次月的____日前雙方予以確認,在確認結算單後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應付策劃代理費。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戶違約,其定金由甲方沒收,甲方應將沒收總額的____%作爲乙方該次的策劃代理費(同時不重複計算該次成交的按____%提取的策劃代理佣金)。

三、溢價款(不含 層部分)的結算、分成比例、提取時間的約定

(一)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定價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銷售底價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更改,並作爲計算溢價款的依據。

(二)本項目之成交金額須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若因特殊情況,甲方認可以低於底價出售,可視爲底價銷售,統計溢價部分時的銷售金額以底價計算。

(三)本項目實際成交總額超出雙方確認的以銷售底價表計算的總額部分(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未售部分的單元以底價表金額視爲實際成交金額)視爲溢價。

(四)本項目之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____比例分配。

(五)溢價款的結算及支付時間: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的____個工作日內,雙方進行溢價款的結算,在結算後的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應得溢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八部分 雙方工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策劃代理計劃,在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的許可下不得變更,否則產生的責任由變更方負責。若需修改已確認的文件,需事先徵得對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甲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爲____________,乙方指定項目負責人爲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項目負責人簽字,雙方負責人對遞交的文件負責。雙方項目負責人若有更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分階段向甲方提交 “項目工作計劃”,“項目工作計劃”將確定每一階段的執行項目計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對乙方提交之“項目工作計劃”進行覈准確認,並由本項目負責人簽字後送交乙方。乙方依據甲方負責人簽署的“項目工作計劃” 開展工作。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乙雙方收到對方提供的意見及文件時,應在要求期限內就對方意見做出答覆。若因對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交書面答覆,致使本項目工作產生延誤,並造成實際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五、甲、乙雙方對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方案均負有對外保密責任。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一、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

受權利與承擔義務,任何一方違約均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若甲方未按規定的建築標準、質量及交房日期將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三、如因甲方與發佈、製作單位產生糾紛而導致媒體發佈及廣告工具製作不能按計劃完成,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不得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本項目的策劃代理活動。

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策劃代理工作無法進行或完成,甲方應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給乙方作爲補償金。若因乙方違約而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給甲方作爲補償金。

六、甲方應如期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及時間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劃費用超過____個工作日,甲方應按應付款額的每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七、在策劃代理期間,若乙方連續兩期未能完成預定的銷售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由於乙方在策劃過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糾紛概由乙方負責。

九、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獨佔、排它的本項目廣告媒體上的策劃代理署名權。非經甲、乙雙方許可,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冠以“策劃代理”等有關或同類字樣。

十、委託期的延續或終止在委託期限完結前____天內決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條件成熟時,本項目的總平圖、建材設備及配套設施表、工程進度表、銷售底價表由雙方加蓋公章,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文共8頁,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署地: 合同簽署地

房地產項目合同12

第一條 合作雙方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第一條爲搞活經濟,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盤活甲方的土地資源、回籠資金、配合 市舊城改造,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作建設商住綜合樓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甲乙雙方在實施本項目開發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政策規定,按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辦事。

第三條 合作項目基本情況

3.1 合作項目位於 市 縣 路 號。該地段土地使用權爲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權證號: )。

3.2 該項目總佔地面積爲 平方米,地塊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詳見 市規劃局紅線圖)。

3.3 項目內容:項目建設規劃爲樓高七層的商住綜合樓,使用年限40~70年,容積率 ,建築密度 ,綠地率 。其中地面上沿街1層爲裙樓,使用性質爲商業鋪面,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2~7層爲主樓,使用性質爲住宅,每層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項目總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其中商業鋪面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底層車庫 平方米(具體以規劃部門批准文件爲準)。

3.4 項目建設還包括與項目配套的停車場、公共道路、消防、綠化等配套設施。

第四條 合作期限:自簽約之日起至本項目工程建設或銷售完畢時爲止(兩者以先到日期爲準)。

第五條 合作期間甲方的責任:

5.1 提供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並向有關部門辦理建設用地批准書及用地規劃許可證。

5.2 負責辦理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施工許可、確權及建築施工用臨時佔道、用水、用電等手續。

5.3 負責辦理項目地段上現有建築物的拆遷手續,負責建築物內現有辦公場所、住戶搬遷、安置工作及其費用。

5.4 負責辦理項目建設過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續及負責處理與社會、政府各部門的關係。

5.5 負責辦理乙方分得樓宇面積的房產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6 承擔項目土地須補交的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作期間乙方的責任:

6.1 一負責項目工程建設所需資金的投資,包括項目設計、建築安裝、裝修、水電安裝以及項目配套設施建設所需費用的投資。

6.2 負責對項目地段上現有建築物進行拆除,費用由甲方負責。

6.3 負責安排合法的施工單位對項目工程的建築、安裝、裝修。具體裝修標準爲:室內一般抹灰,無砌隔牆,室外按設計圖紙施工。

6.4 負責對項目設計圖紙的審定。

6.5 負責項目營銷總策劃工作,並以投資商之名義出現在各媒體上。

6.6 負責承擔項目廣告設計、媒體發包費用。

6.7 負責執行工程建設現場、售樓處業務操作,承擔售樓處日常電話通話費用及相關日常管理費用。

6.8 負責售樓業務人員薪資及獎金、售樓處現場辦公費用(紙、筆、計算器、筆記本等雜費開支)。

6.9 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第七條 資金投入的時間及投資總額:

7.1 甲方項目土地成本摺合人民幣 萬元。

7.2 乙方視項目建設進度實際需要分期分批投放項目建設資金。乙方對該項目投入的建設費用及銷售費用合計人民幣約 萬元。

7.3 政府部門批准本項目建設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整個項目建設、銷售所需資金進行預算。項目建設完成,再由甲乙雙方在預算基礎上共同對項目建設、銷售的全部費用進行結算確認。甲乙雙方確認的結算費用即爲乙方投資總額。

第八條 利益分配:甲乙雙方可以選擇以下 方案進行利益分配。

8.1 甲乙雙方可以依照以下方案進行利益分配:

8.1.1 本項目建設期間,從取得預售銷售許可證後,開始計算回籠資金,由甲方和乙方按土地款和項目建安成本的18∶82進行銷售收入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直至項目總成本收回止。(各自分配的銷售收入的稅費各自承擔)

8.1.2 本項目建設期間,甲方和乙方的土地款及項目建安成本收回後,由甲方和乙方按雙方投資比例爲18∶82進行銷售收入毛利潤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各自分配的銷售收入的稅費各自承擔)

8.1.3 本項目建成後,由甲方和乙方按雙方投資比例爲18∶82進行未銷售樓宇分配,即甲方佔18%,乙方佔82%。

8.1.4 對乙方分配得到的樓宇,甲方應在樓宇竣工後一年內爲乙方辦妥樓宇的過戶登記手續,爲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8.1.5 任何一方如要對其分享的樓宇對外銷售,所需銷售費用(包括銷售稅費)全部由各自承擔,銷售收入全部歸各方所有。

8.2 由乙方對項目實行利潤包乾即該項目總利潤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應得利潤人民幣 萬元。乙方分期分批支付甲方土地款人民幣 萬元及利潤款人民幣 萬元,具體時間及金額如下:

第九條 本項目立項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收取任何房款,也不得將此基地變相抵押他人。

第十條 賬戶管理:本項目以甲方名義在借款行設立專款資金賬戶,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第十一條 項目建設工期:

11.1 本項目七層建設工期爲18個月,即乙方應在18個月內完成項目建設,並交付甲方驗收、使用。

11.2 本項目建設工期自政府批准項目建設,完成拆除項目地段現有建築物及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取得施工許可證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時,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12.2 建設項目在政府部門批准後至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前,任何一方違約,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整。

12.3 項目建設被政府部門批准及乙方投入建設資金後,如果甲方違約,除應退還乙方投入的資金外,還應按乙方投入資金的50%支付乙方違約金,同時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3.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13.2 任何一方訂立本合同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本合同權利,履行本合同義務。任何一方訂立本合同後分立的,由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權利,承擔連帶義務。

13.3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13.3.1 當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產生的相關費用。

13.3.2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所列之義務後或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13.3.3 本合同依法解除。

13.4 雙方協商一致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

13.5.2 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3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4 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6 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無過錯一方的經濟損失,並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4.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14.2 雙方對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期間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約定以書面方式補充。補充協議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13

甲方 (發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擔保方): 先生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簽約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 設立的 公司,甲方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計投資( ) 號《關於同意建設“a”商品房項目的批覆》;於 年 月 日取得 市規劃局( )規選址第 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從而取得 “a”商品房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爲了有利於該項目儘快開發建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開發的有關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條款,以共同執行。

一、定義

除本合同中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項目:指 “a”商品房項目。

2、本合同雙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簽署本合同之承發包雙方或加上擔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經對方許可的約定原因承接其債權債務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均指日曆日。

4、元: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二、項目概況

1、項目位置: 山

2、項目建設用地面積: 平方米

3、容積率爲

4、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內(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綜合開發,包括商業及住宅(別墅)。

6、項目尚未繳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

三、承包經營權

1、甲方將項目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對項目的承包採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乾、超額留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方式進行。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利潤高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項目承包經營利潤低於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開發經營完成止。前款所稱的“開發經營完成”是指項目完成銷售並收回全部銷售款項或雖未完成銷售但稅務機關已經對項目經營情況進行會算,房產交付完畢、辦妥產權登記所需的手續、物業管理移交完畢,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時間。

3、在承包期間,由乙方負責項目的策劃、報批、設計、招標、施工、售樓等全部開發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乙方還有權以項目對外融資。甲方不得干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本項目承包金爲 億元(大寫: 億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股權轉讓得以進行,則本合同約定的項目承包金等額轉化爲股權轉讓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萬元,即股權轉讓款總額爲 億元(大寫: 千萬元)。除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雙方初步估定項目土地價款爲 萬元、配套費爲 萬元,共計 萬元(大寫: 萬元),由甲方承擔並由乙方以甲方名義按有關單位要求的時間從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扣付。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超出 萬元至 萬元(含本數)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若應繳納的土地價款超過 萬元,則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擔,本合同繼續履行。該些款項由乙方墊付後,從應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權轉讓款)中先行全額扣減。 若應繳納的配套費超過 萬元,則乙方享有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若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則超出 萬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若項目存在尚未支付完畢的徵地拆遷補償費用及其相應的滯納金、罰金等,則仍應由甲方繼續負責承擔。

3、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的發票和乙方承包期間的全部支出發票一併供乙方作入項目經營開發的成本帳。若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總額超過 萬元,則由甲方承擔的超過 萬元部分所對應產生的因多交土地價款與配套費而少交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部分由乙方補償給甲方。

4、除上述土地價款、配套費 萬元(大寫: 千萬元)外,剩餘承包金 萬元(若是股權轉讓款,則爲 萬元),從乙方取得項目銷售許可證之日(最遲不超過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萬元的標準在個月內付清 萬元,餘額在項目開發完畢進行會算後15日內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銀行帳戶,由甲方自行處理。

5、本項目的營業稅由乙方承擔,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或丙方因獲取股權轉讓款)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由甲方(或丙方)承擔。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應由甲方負責承擔的費用、事項外,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與該項目有關的以下費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銷售、經營等一切事項;

(2)負責承擔項目所需的一切開發、建設、經營等資金和稅收(但不包括甲方因獲取承包金所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乙方承包經營後取得高於承包金部分的利潤由乙方享有,並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雙方保證及責任

(一)甲方保證及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稅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規而需承擔或可能承擔法律責任的情形;甲方同時保證該項目真實、合法、有效和獨立完整,該項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潛在風險;保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該項目提出權益主張;

2、保證不干擾乙方對項目的正常經營開發活動,而且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對項目的經營開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融資、售房、按揭手續工作等),應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證明、報告或使用甲方印鑑時,須及時(兩日內)且無條件提供給乙方。

3、甲方於本合同簽定後,除非乙方違約,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項目的整體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項目的任何權利進行處分,亦不得與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簽定與本合同相同或者類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不存在,而且將來未經乙方同意也不會發生將該項目爲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債務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權益的行爲或事實。

5、保證截止至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發生或潛在的其他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機關、執法機關的行爲對本合同的簽署、履行構成法律障礙的情形。

6、保證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與該項目有關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債權債務。

7、保證甲方的其他經營不致影響乙方對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並不會損害乙方權益。

8、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甲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二)乙方保證及責任:

1、保證按合同規定投入項目全部開發建設資金並承擔項目贏盈虧及風險。

2、保證在以甲方名義對外進行活動過程中不會作出任何損害甲方商業信譽或損害甲方其他經營活動的行爲。

3、項目在承包經營期間或因乙方原因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債權債務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於取得乙方公司董事會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權程序。

六、特別約定

1、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對甲方的財務進行審計,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開始對項目批文及印鑑(包括甲方營業執照、文件檔案、驗資報告、財務憑證、項目批文等資料的原件及甲方現有全部印鑑)進行共管,屆時,甲、乙雙方可對舊的印鑑共同銷燬或作記號,以示承包前後的區別,並簽署相應的備忘錄。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建設銀行廈門分行開元支行開設基本金帳戶,作爲乙方承包經營項目的資金專用賬戶,並將該專用賬戶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該帳戶中的資金全部歸屬乙方所有。爲了便於甲方的監督,乙方同意由雙方各持一枚銀行預留印鑑共同監管該專戶,但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爲項目的開發建設而利用或者使用該專戶的一切行爲。

4、甲方董事會現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由乙方指派人員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並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申辦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若因有關政策規定而暫時無法變更的,則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經過公證的甲方現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爲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規定的董事職權。授權委託期限與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項目土地權證取得後將辦公場所遷移到乙方指定的地點。

七、股權轉讓或項目轉讓

1、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甲方公司股權符合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甲方股權轉讓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屆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或者拒絕,且乙方無須就股權轉讓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項或者費用。股權轉讓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並保證,在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後的任何時機,乙方有權要求將項目過戶登記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過戶所需的一切稅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甲方、丙方應爲乙方提供政策允許的減稅方便。屆時,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款項支付問題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的規定,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或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否則即構成違約。違約一方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糾正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按規定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含可得利益損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因甲方原因致使項目被查封、凍結、拍賣;甲方在項目上設定抵押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等),影響乙方對項目的開發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丙方退還乙方投入本項目的全部資金並按不低於50%的回報率補償乙方經濟損失。

4、上述三款規定的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難以確定的,應按其在簽訂本合同時所預見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約方所能獲得的全部利益爲準。

九、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情形之一導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免除其違約責任:

1、戰爭、不可抗力因素;

2、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免責情形。

十、合同擔保

丙方同意對甲方基於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各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依申請時該會現行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14

委託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居間方受委託方委託,雙方就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向委託方提供土地的轉讓。

第二條 居間方義務

1、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託方介紹給項目業主,並及時溝通情況。

2、居間方協助委託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居間方應積極努力做好居間介紹,協調有關矛盾,促成委託方與項目業主方簽訂合資或轉讓合同。

4、居間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第三條 委託方義務

委託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委託方即應承擔向居間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第四條 居間服務費

1、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託方與投資方簽訂的針對本項目整體合資或轉讓合同總金額(不論何種形式)的(居間方開具正式合法發票)。

2、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託方與項目業主簽訂合資或項目轉讓合同,並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後(包括定金),居間費按該合同簽訂的具體價格和付款進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條 誠信原則

1、如果委託方與投資方在本合同委託期內,未能達成合作協議,沒有徵得居間方的書面同意,委託方不應再與該投資方進行協商並簽訂合作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2、如果委託方以相關企業或在_________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土地項目的業主單位)簽訂本合同標的物的轉讓合同,居間方有權請求委託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託期)爲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計算)。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本項目業主與委託方進行實質性洽談,並協助委託方和本項目業主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4、委託期內委託方未能與項目業主方達成協議時,委託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5、居間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給委託方,如在談判過程中,委託方發現居間方提供的居間信息中有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時,委託方有權向居間方索取本合同標的物最低成交總金額的居間服務費標準30%的賠償。

第六條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本協議共貳頁,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項目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爲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註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佔總股本的_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佔總股本的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1.項目四至範圍:本項目地塊座落於市_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米規劃路。

2.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3.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爲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建築密度不大於_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築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畝(計_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範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並以最新批准文件爲準。

第三條乙方確認已取得投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已全部繳清,同時乙方確認該項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權證;

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 號“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規土證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年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____.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於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築面積指標的說明”。

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第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8.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與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9.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瀋陽國用(______)字第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10.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年______號“建築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11.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衛預審字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12.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號便函。

13.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14.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15.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第(______)號“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

16.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17.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覆。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合同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萬元作爲乙方對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餘萬元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爲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爲中信實業銀行瀋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爲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爲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合同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着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並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後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第六條付款及付款條件

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爲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2.本合同簽訂後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_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後,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合同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後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後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4.在乙方將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並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將餘款____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並提交總額爲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負責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

4.協助乙方辦理好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年限調整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在簽訂本合同書之時,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書第三條規定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的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進行復驗。

2.乙方應解除與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項目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負責處理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並向甲方提供原件、備件。

3.負責完成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到瀋陽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並協助甲方辦理其他有關批文的申領、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須變更到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完成,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負責將本項目地塊的土地使用年限調整爲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業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調整而相應增加應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相關費用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上述工作乙方應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______個月內完成。

5.在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負責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爲標準將土地使用權移交給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辦理通水、通電的費用由甲方或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____.協助甲方辦理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工商註冊登記手續。

7.協助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房地產開發暫定資質的申領工作。

第八條乙方將______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年)過戶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所發生的土地契稅由乙方和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共同承擔,其中乙方承擔__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______%,其他過戶稅費如印花稅等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股權在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後個月內由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按乙方原出資金額(即按出資金額1∶1)進行收購,股權轉讓款由收購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向收購方開具相應的股權轉讓款發票。

第十條甲、乙雙方確認:開發地塊的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部分由乙方處理。甲方認可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簽訂的《拆遷合同》,甲方同意承接該合同中爲乙方(______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設定的權利義務,甲方承接乙方權利義務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後,_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報批、開發建設、施工、銷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乙方對_____街項目的方案設計的報批應予以配合,並保證經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的經濟指標。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公司的有關文件、數據等都具有保密的義務。除雙方認可的爲本項目運作而使用這些文件、數據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2.本合同書籤訂、甲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定金後,乙方不得再以本項目爲標的與第三方進行洽談、合作,否則,乙方應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3.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項的,每逾期一天則甲方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陸拾天仍未支付的,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萬元定金不予退還,但乙方應通過_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歸還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項。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的期限將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過戶、變更到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甲方支付的定金總額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陸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______置業有限公司返還前期發生的包括定金在內的所有款項。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項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瀋陽_____置業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總和的萬分之二點一向瀋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

____.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合同規定的條件轉讓股權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相應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牴觸的,則以補充合同爲準。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糾紛,各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規定的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自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獨立享受和承擔。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立。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執貳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方(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