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實用】單位合同集錦8篇

合同2.39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合同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單位合同集錦8篇

單位合同 篇1

1995年4月,李先生被分配到一家集體企業。10多年來,李先生服從單位安排,在數個部門從事清潔、保安、銷售等工作。20xx年6月初,單位發了一個通知給李先生,裏面寫到,單位和李先生的勞動合同即將在20xx年6月30日到期,因爲李先生在單位工作已滿10年,單位願意和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由於單位存在債務問題,可能面臨倒閉,所以要求李先生和單位的另一家關聯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李先生收到這份通知後,馬上找單位人事部門,表示不能認同單位的處理方式,要求直接和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單位人事並沒有答應。20xx年6月25日,李先生以快遞的方式寄給單位一份申請,再次要求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後,李先生並沒有等到他所希望的單位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知,而是在20xx年6月30日收到了單位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要求李先生在5天內到單位辦好離職退工手續。

於是,李先生拿着終止通知書,來到了勞動爭議仲裁委,要求單位支付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雙方觀點:仲裁委員會在開庭審理時,李先生出具了寄給單位的申請書以及快遞單,表明他已經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前,向單位申請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在單位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李先生也不想繼續爲單位工作了。所以李先生不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是要求單位直接賠付違法終止的賠償金。

而單位答辯稱,單位已經通知過李先生和另一家關聯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李先生自己放棄簽訂的機會。所以單位在原勞動合同期滿時,通知李先生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符合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

仲裁裁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後認爲,李先生在單位工作已經滿10年,符合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在雙方勞動合同期滿前,李先生已經明確提出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與李先生簽訂。而單位要求李先生與其他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現在單位拒絕和李先生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以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爲由,終止雙方勞動關係,違反法律規定。

最後,在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裁決,裁決單位支付李先生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實案實說: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顯然,本案中,李先生符合第一種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既然李先生符合訂立條件,單位就應當與其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以勞動合同到期爲由,終止雙方勞動關係,就無法律依據了;如果單位仍以此爲由終止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終止。

對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本案中,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李先生可以要求單位恢復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選擇要求單位直接支付賠償金。現在李先生主張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仲裁委員會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又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以上兩個條款,明確了賠償金的支付標準。另外,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所以,本案中,以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總合計算,仲裁委員會裁決單位支付李先生27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在班組:

1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定本協議,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爲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4.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時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勞動報酬採用計件方式結算,按班組確定的.計件工資據實發放,按月結算。乙方的各種福利、津貼、社保等費用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不再另行計發。

4.2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爲8小時,超過8小時應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5 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被判刑、勞教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並應提前1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3

甲方:安徽宏磊橡膠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類型及期限

1) 、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日至月 日爲乙方在甲方的勞動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崗位

1) 、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專業技能特長,爲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並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範圍。

2) 乙方的工作崗位爲照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3) 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的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必要

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 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4)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可根據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2) 、企業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3) 在國建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應該理解和服從,並給予相應報酬或安排補休。

第五條、勞動 報酬及社會保險

1) 、甲方以貨幣形式(人民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給乙方的基本酬薪爲年薪制 元/年,按月發放,如遇特殊情況如節假日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1個月。新員工入聘試用期一 ~二個月,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試用期合格後訂立合同)。

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爲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代扣代繳。

3) 嚴格考勤及考覈制度,對乙方實行多勞多得,不勞不得的原則。

4)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社會保險方面的相關規定,在條件成熟時參加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的部分應由乙方承擔,甲方代扣代繳。

5)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在合同期內凡涉及休息、請假、負傷、患病,生育等期限及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6) 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 、甲方將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的《企業管理規則制度》作爲本全同的附件。

2)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3) 乙方若違反廠規廠紀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七條:職業培訓

1)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 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3)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處罰和獎勵

1) 乙方在老公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企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2) 乙方在工作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機密、計算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及續訂

1)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 、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②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③ 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公司重大損失; ④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⑤ 不能勝任工作 ,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⑥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② 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③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④ 乙方如要解除合同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⑤ 甲乙雙方在執行勞動合同期滿後,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另行訂立。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不得塗改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蓋章): 乙方:

年 月日年月 日

甲方代表人:

附:基本資料

勞動者:性別:

聯繫電話: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單位合同 篇4

籤 約 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4.本合同應當按照企業工資結構(制度)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數額,且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投訴,並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6.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7.填寫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毛筆。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 8.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乙方不得由他人代簽。 9.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位地址:聯繫電話: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現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及詳實通信地址: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年止。

(2)、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始。

(3)、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 (四)、本合同試用期爲 月(日),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 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五)、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爲 。

(六)、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七)、乙方的工作職責是:

1.

2.

3.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八)、甲方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實行 工時制度。 A.標準工時制度;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乙方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 C.不定時工作制度;

(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確需乙方加班的,應符合國家或本市的有關規定及用人單位的審批程序。

(十)、乙方應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約定如下:

1.

2.

3.

五 勞動報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具體發薪日期爲 。

(十二)、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爲 元/月。

(十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內容約定如下:

1.

2.

3.

六 社保保險

(十四)、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保保險,履行繳納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保保險的權利。

(十五)、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六)、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

(十七)、甲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和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十八)、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十九)、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二十)、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

(二十一)、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 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

2、

單位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 元。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爲 元。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範措施。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臵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爲了加強管理,改善員工火食,提高員工就餐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員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以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雙方的其他約定事項:

三、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爲期一年,即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合同。

五、本合同在執行中惹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財務處一份、乙方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單位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民權縣中醫院 崗位工作、乙方自願接受甲方聘用爲臨時工。並服從甲方安排,保證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三、待遇與獎懲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爲乙方支付工作報酬爲月工資: 元,(包含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需要醫院繳納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房改公積金等各種費用);不安排住房;勞保、節假日福利與正式職工相同。

2、依法取得執業資質人員參與科室崗位值班後,由所在部門(科室)支付績效工資,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個人工作績效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3、協議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覈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4、所有新聘人員,必須經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分批辦理行政關係後,方可享受院方正式職工待遇。

三、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事宜

1、在甲方醫院工作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1)、提供虛證件、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信息的;

(2)、在國家規定年度內不能通過本專業國家執業證書資格考試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醫生、技師由醫政科;護士由護理部)。

4、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及賠償金,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的,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並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四、協議的終止與續簽:

1、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2、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具體部門、乙方,甲方人事科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8

一、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有6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有權取得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種情況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以下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之後,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以下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大規模裁員(需要裁員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勞動合同期滿之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了17種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並不是全部,因爲《勞動合同法》還有兜底條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此明確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注意:

一、用工單位與用工者簽訂合同要保存雙方自願簽約的證據,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對此沒有明確約定,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供勞動保護,按時發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單位制定規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規章制度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單位以勞動者違反了單位規章制度爲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用人單位不能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二、《勞動合同法》的十七項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要注意6種情況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其餘情況下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筆者曾經解除過一些諮詢者,他們因爲“老闆”、“經理”、“人事”要求自己辭職,自己就打了辭職報告。這樣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而勞動者自己的權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損害了。由誰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有上述情況之一,職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相應的補償。這是法律有明確規定的,任何單位都不能侵害職工的這種合法權益。如果單位不支付補償,職工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標籤:集錦 合同 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