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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加工合同(精選15篇)

合同3.12W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承攬加工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承攬加工合同(精選15篇)

承攬加工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

定作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約人:________

定作人承辦單位:______聯絡人: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定作人機構地址: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

承攬人:______

承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約人:________

承攬人營業執照:_________生產報刊亭許可證明:________

承攬人機構地址:________聯繫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銀行開戶許可證:________開戶行:______賬戶: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按省局要求,雙方議定乙方承攬甲方報刊亭的加工與安裝,此項承攬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標的

乙方承攬甲方所需報刊亭的加工與安裝合同標的額爲:__萬元。

第二條製作報刊亭的數量、規格、價格

注:整個承攬加工合同按每個報刊亭的單價爲結算價,該結算價格含:包工、包料、包裝運輸、安裝費、及其他相關的稅費。

第三條加工、製作與安裝、要求

1、報刊亭安裝後穩定、可靠,空間利用充分,使用面積不小於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於__厚不鏽鋼板,結構採用不鏽鋼柱、不鏽鋼方鋼骨架,透明部分不少於__%,使用__弧型熱彎加強度有機玻璃,頂部硬塑料玻璃鋼壓模一次成型,內設圖書報刊架。附屬文件包括:推拉窗、電源接線板、電錶一塊,藍色陽光板封頂,並有通風口一處。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①、乙方將報刊亭樣品製作成品後,交甲方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方可生產。

②、甲方驗收採用樣品驗收與成品交付驗收相對比,也可採取隨機抽驗.

第五條交貨時間和地點及包裝運輸要求

①、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__年__月__日前全部交貨。

②、交貨地點: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裝位置,並安裝完畢。

③、包裝運輸:乙方在交貨時,應對成品進行包裝,並保證信報箱在運輸過程中不被損壞,如有損壞或變型、劃漆等由乙方負責保修。

第六條報刊亭安裝及驗收與售後服務

①、乙方對製作的報刊亭進行安裝;

②、經乙方安裝的報刊亭,必須經甲方驗收,遇有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__日內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該報刊亭價值扣除__%做爲另行維修費用,並不返還乙方;

③、乙方承諾爲甲方製作的報刊亭因質量出現問題,__年內免費進行保修,超過__年或屬甲方原因損壞進行維修的,需付工本費;

④、乙方承諾對甲方使用的報刊亭進行終身維護。

第七條結算方式、期限及安裝費用

①、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生效後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預付款。

②、乙方交貨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賬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賬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5%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95%。

④、剩餘的合同標的額5%價款,作爲乙方向甲方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經甲方正常使用確無質量問題,甲方主動將乙方剩餘的質量保證金,一次性撥付乙方。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①、甲方在乙方爲其製作報刊亭期間隨意改變數量或到貨無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標的額__‰的違約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__‰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外,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違約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如發現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交付報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的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種方式,作爲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對具體制作報刊亭數量有變更的以書面文字通知爲準,口頭通知無效,報刊亭規格的變動以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補充條款爲準,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簽約人: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2

承攬方(甲方):_________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定作物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加工費

單位

總價

第二條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定作物名稱

完工時間

檢驗時間地點

檢驗標準與方法

包裝標準

包裝費承擔

第三條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定作物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運輸方法

運輸價款承擔

第四條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材料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圖紙、技術資料及交付時間

第五條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材料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交付數量

包裝要求

檢驗方法

運輸方法和運費承擔

第六條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

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_________‰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攬方(蓋章):_____________ 定作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加工合同3

簽定日期:xx年xx月xx日

定作方(甲方):xxxx

電話:xxxxxx

承攬方(乙方):xxxx

電話:xxxxxx

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加工承攬合同,並嚴肅履行。

品名

規格單位數量加工費單價金額

定作方供應原材料:

原材料

規格單位數量日期成品單位耗用量

1.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xxxxxxxxxx。

2.產品檢驗標準和方法:xxxxxxxxxxxx。

3.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xxxxxxxx。

4.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xxxxxxxxxxxx。

5.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蓋章):xxxx

乙方(蓋章):xxxx

承攬加工合同4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攬方):__________

鑑於:爲滿足客戶訂單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號 產品;乙方系專業產品生產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作物情況:

1.1 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

1.2 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技術要求複雜或特殊的,可以寫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圖紙定做,並將技術圖紙作爲合同附件)

1.3 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並註明單位 )

1.4 備註:(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並註明幣種)

2.2 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結等其他方式,建議貨到付款,以作爲產品質量責任的牽制)

2.3 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或者甲方具體要求,必須要寫全稱)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理化學參數)

3.3 以封存樣品爲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

第四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標準提供:(注:如空格不夠用,可以另設合同附件,寫明見合同附件二)

4.3 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____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後____日內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和保密

5.1 甲方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甲方未答覆,乙方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3甲方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嚴格保密,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術資料和圖紙、製造再現甲方技術的器材、取走與甲方技術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

第三人意或過失泄露甲方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技術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任何

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用於自身技術、設備的升級或研發。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或乙方技術圖紙標準進行驗收)

6.2 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 甲方驗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 甲方驗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 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後____日內發現質量缺陷,甲方有權要求退還。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爲準。質量檢驗機構由雙方共同指定,費用由乙方墊付,由主張未被檢驗證明支持者最終承擔。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寫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 雙方約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39;,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 運輸費用由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

10.2 在保修期內乙方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 定金及預付款

11.1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 甲方向乙方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 甲方向乙方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2.1 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 元每件的違約金。經過修理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材料損失、重做成本、延期損失等)由乙方賠償。

12.2 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和延期交貨責任。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12.3 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_____%違約金。延期交貨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材料損失、重做成本、延期損失等)由乙方賠償。

12.4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完成,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3.1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定作物總價 ‰的違約金。

13.2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3.3 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只需填寫一或者

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深圳仲裁委員會”寫爲“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

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應詳細填寫合同簽訂的地點,如:________區)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承攬加工合同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攬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議,就有關承攬加工事宜,擬結本合同,以茲雙方信守。

一、產品名稱及加工數量。

名稱:_______焊接軌道板。

數量:附加工圖紙36份,按圖紙數量要求加工。以上產品由甲方委託乙方纔承攬加工。

二、相關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應產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場所。乙方按產品圖紙規定要求進行加工,其產品質量必須符合技術文件規定要求。

2、甲方委派質檢代表跟蹤乙方加工過程及時解決質疑問題。乙方加工過程的切削餘料由甲方回收。產品出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適當的運輸車輛及司機,乙方承擔油料耗費及搬運事宜)

3、產品出廠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圖紙規定要求全面驗收,其不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4、加工後的變形度由乙方按圖紙要求校正。

三、時間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後起,乙方在30天內全部按數完成該批產品加工合同,如甲已雙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響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時,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

四、加工費用:該項目合同總體加工費用20萬元,由甲方承擔增值稅務,甲乙雙方不得中途變更。

五、付款方式:乙方交付產品後,甲方一次性付款,剩餘作爲質量保證金至業主最終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個月內全部付清餘額,如甲方違約,則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39;違約金。

六、其他事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方協商解決,如雙方達不成協議,可提交仲裁機構解決。在合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補充。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蓋章:______簽約人:______職務:______電話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______簽約人:______職務:______電話號碼: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7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爲保存,作爲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攬加工合同8

甲方(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條 加工地材名稱及單價

地材名稱單位單價(元/t)備註

利用路基挖方料自行開採

砂t

碎石t

片石t

砂石料加工爲綜合包乾單價,單價內含人工費、材料費、場內裝車費、場內運輸費、試驗檢測費、機械及料具費、動力和照明費、機械人員設備的進出場費、管理費、利潤以及除資源稅以外的稅金等。

第2條 原材料提供方式

甲方提供原材料開採區由乙方自行開採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進行加工。

第3條 加工砂石料質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達到國家標準《建築用砂》以及項目辦下發的其它相關質量標準,相關標準由甲方提供。

第4條 加工砂石料數量

本工程預計加工砂石料數量合計爲 萬噸,具體數量由甲方向乙方下達使用計劃,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計劃編制砂、碎石、片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計劃,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若業主中途調整生產計劃,乙方需服從甲方整體安排。

第5條 砂石料數量確認方法及價款支付方式

5.1 每月 日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月砂、碎石、片石等用料清理彙總,以過磅清單作爲計算依據製作計價單,該計價單由甲方合同部、工程部、物設部進行籤認,經總工程師審覈後報項目經理審批並加蓋甲方印章,作爲支付乙方價款的憑據。

5.2 甲方根據業主每期撥付款情況按比例支付計量款,並在每期計量款中扣留 作爲工作安全、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後或合同終止 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如合同履行期發生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後 日內無答覆即視爲同意扣除。

第6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實施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件取樣、試驗進行管理,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6.2 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權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攬任務,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係。

6.3 負責將施工用電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

6.4 負責交納資源稅。

6.5 負責下達砂、碎石、片石等石材需用量計劃。

6.6 負責組織車輛運輸並承擔運輸費用,甲方提供地磅進行驗收。

第7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在滿足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自有人員、設備等進行合理調配,在甲方的監督下自主組織砂石料的開採、加工等相關事項。

7.2 提供反擊破破碎機、振動篩等加工砂石料所需設備。

7.3 自行修建砂石料加工場及相關臨時住房,並承擔相應費用。

7.4 上足本工作的生產工人,保證生產需要,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崗前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

7.5 乙方在開採、加工過程中,涉及河道、山林、植被、道路、“三廢”等有關環保、水保的相關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7.6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開採及生產加工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砂石開採、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國家、地方政府、業主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確保安全生產,對因實施本合同而發生一切安全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8條 違約責任

8.1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砂石料,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2 乙方加工出的合格產品量必須完成甲方下達的使用計劃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量不能滿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場採購時,價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外,另按未完成生產量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3 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僅限於本項目建設使用,乙方不得對外銷售;生產線設施、設備,僅用於本項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對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務。否則,乙方承擔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連續兩次發生上述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進行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與履約保證金等額的違約金。

8.5 乙方應採取有效安全保衛措施,保障料場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發生被盜事件,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 履約保證

乙方採取方式 提供履約保證。

方式一:提供履約保證金 萬元;

方式二:以開採區機械設備作抵押擔保並簽訂抵押合同。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在乙方出現違約情況時,全部或部分扣除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後 個月之內,甲方應將剩餘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交由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若訴訟標的超過貴陽鐵路運輸法院的管轄權限,則由其上級法院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裁決。

第11條 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12條 附則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攬加工合同9

定作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下列產品,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4月x日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時間:簽訂合同後,20天內鋼架進場,總工期50天。

第四條、提貨方式: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加工成品的檢驗期限、地點、方法:甲方在乙方公司內提貨時檢驗加工成品的質量、規格、數量等,如有異議應於提貨後兩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內在質量異議應在1個月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否則視爲沒有異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後向乙方預付預付款計:30萬元,主鋼架到場後3天內支付70萬,主鋼架和檁條全部安裝完畢後3天內支付60萬,彩板安裝完畢後5天內支付餘款,(餘款安實際發生量結算計算)。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標地物所有權自甲方貨款全額交付時起轉移給甲方,若甲方未履行完支付價款義務時,合同標地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預付款衝抵最後一筆貨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供加工成品,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甲方逾期提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應承擔相應貨款每日1%的違約金。

2、逾期拾日視爲拒提(退貨),應承擔拒提部分相應貨物價款30%的違約金。逾期提貨時,市場原材料若發生價格漲價,甲方當按漲價後價格執行。

3、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如遇下雪、下雨、風沙、停電、戰爭、運輸中斷,交通管制及原材料在新疆市場上無法採購到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交貨期限順延。

5、甲乙雙方在正式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時,如果原材料價格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按原材料漲價或降價的比例對合同單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預付款後,乙方開始履行合同義務。

第九條、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承攬加工合同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_______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承攬甲方活動的項目

1、舞臺搭建和舞美設計佈置;

2、燈光、音響、視頻工程的安裝和調試和現場操作;

3、活動所需設備和物品的運輸、裝卸;

4、活動現場的錄像。

第二條 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的名稱:__________。

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使用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

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拆卸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

第三條 租賃設備的運輸與操作

租賃設備的進退場調試安裝、操作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租賃設備的使用及規定

1、合同期內,乙方設備由甲方統一管理使用,甲方下達合理、合法的演出設備使用任務,乙方應聽從指揮調遣,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合同的標準保質保量完成。

2、乙方應根據演出的作息時間,合理安排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自負),確保演出正常使用。

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終止或者是終斷,損失由甲方自負。

4、甲方應該積極配合乙方整理場地,提供電源,演出期間確保電路暢通,如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與治安

1、甲方必須確保演出場地周圍的安全保衛工作、因打架、鬥毆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完全負責(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

2、夜間值班,甲方須派數名保安人員協同乙方人員守好演出設備。

第六條 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整)。

2、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總額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整)。餘額演出_______個工作日結清。

第七條 雙方責任

1、乙方不能執行甲方規定的演出時間及乙方人爲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誤工,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因甲方人員人爲因素造成的停演誤工設備損壞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費用。

3、本着高度負責,長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器材明細表及節目單進行演出並保證舞臺堅固安全、音響演出效果。

4、乙方如有器材變動,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八條 其他

1、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履行中,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11

定作人: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條加工物

數量:__________

報酬:__________

交貨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物規格計量:__________

報酬:__________

交貨期限及數量: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

型號單位:__________

單價金額合計: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規格:__________

計量:__________

數量質量:__________

提供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消耗定額:__________

名稱型號單位: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四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五條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

第六條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七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日內答覆。

第九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

第十一條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二條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條定作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定作人(章):____________承攬人(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公)證機關:____________(章)

監製部門:____________

印製單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一、標的、數量、價款

二、乙方負責設計、加工、代運輸、安裝、鐵塔防腐、熱鍍鋅、17%增值稅等

三、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讓施工或變更施工地點而誤工期,甲方承擔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乙方施工人員到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地點爲 。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總額的30%,貨到5天內付合同總額的60%,餘款完工10日內付清,付款按合同賬號,傳真合同有效,如延誤付款時間,甲方承擔3‰滯納金。

七、電力塔製作安裝工期爲20 天。

八、本塔可抗颱風、防潮、三年內不出現質量問題,如出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九、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須修改或終止合同時,須事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時,原合同不得變更。

十、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終止合同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內容,乙方產成品或半成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承擔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生產費用。

十一、雙方嚴守合同,如有違約時,違約方承擔10%-30%違約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產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二、乙方施工,安裝人員需在甲方支取費用時,心須持廠內財務科證明信,否則甲方承擔責任。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13

訂做方(以下簡稱需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供方):

訂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此合同單價爲稅前價)

品名 規格 數量 單位 重量(噸) 單價元/噸 價款(元) 備註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約計重量總計總金額(大寫) 柒萬柒仟元整

二、 技術資料提供方法:

需方提供標的物所需施工圖,按需方確認的標的物圖紙加工;

三、 質量要求:

供方嚴格按圖紙加工,產品質量符合行業相關規範要求,並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四、 交貨地點:

供方廠內驗收交貨;

五、 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生效後,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貨,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貨。

六、 計量方式:

需方以標的物加工過磅重量進行結算;

七、 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需方預付材料款 貳萬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標的物時結清所提取標的物的剩餘款項(以實際加工產品數量、品種爲準)。

八、 標的物所有權

自交付全部貨款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全部貨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供方所有。

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

汽運,施工現場,供方幫助配貨,供方承擔運輸費用.工地卸車及其它費用由需方承擔。

十、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合同執行完畢或未付材料預付款。

十一、 違約責任:

由違約方負責;

十二、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協商方式,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預付材料款到帳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傳真件同樣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訂 做 方 :

承 攬 方 :

單位:

單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卡 號:

郵 編:

郵 編:

簽訂時間:

承攬加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公正的原則下,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範圍

1、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附工程詳單。

2、承包方式:甲方出資,乙方承包工、料(本鋼架棚所有材料允許誤差±0.3mm)含土建。

3、工程造價____________元________,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元。

4、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總造價30%,柱子立起再付40%,驗收後再付25%,剩餘5%工程完成後一年內全部付清。

5、土建工程結束後開始施工,天交工。(備註:除不可抗拒外因素)。年內保證維護正常使用。

6、在施工期間,乙方施工人員應由乙方全部投入_____________,如發生工傷事故等事宜,由乙方從_____________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7、甲方負責水、路兩通及其費用,負責外圍治安秩序,乙方負責按施工圖施工和保證工程質量、工期與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協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攬加工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加工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加工物|規格|計量||報酬|交貨期限及數量

數量

名稱|型號|單位||單價|金額|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規格|計量

數量|質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

名稱|型號|單位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四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五條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

第六條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七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____日內答覆。

第九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

第十一條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二條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條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定作人|承攬人|鑑(公)證意見:

定作人(章):承攬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