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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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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工承攬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工承攬合同15篇

加工承攬合同1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同法》及有關規定、鑑定本加工承攬合同,並嚴肅地履行。

品名:________

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加工費:________

單價:________

金額:________

定作方供應原材料::________

原材料品名:________

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成品單位耗用量:________

1.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產品檢驗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

4.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在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執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方能生效,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由此而造成了損失則應賠償損失。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2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定作人:(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定作人承辦單位: 聯絡人: 聯繫電話:

定作人機構地址:傳真電話:

承攬人:(以下簡稱乙方)

承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簽約人:

承攬人營業執照:生產報刊亭許可證明:

承攬人機構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銀行開戶許可證: 開戶行: 帳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按省局要求,雙方議定乙方承攬甲方報刊亭的加工與安裝,此項承攬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標的

乙方承攬甲方所需報刊亭的加工與安裝合同標的額爲:_____萬元。

第二條製作報刊亭的數量、規格、價格(價款單位:每個/人民幣萬元)

1、

2、

3、

注:整個承攬加工合同按每個報刊亭的單價爲結算價,該結算價格含:包工、包料、包裝運輸、安裝費、及其他相關的稅費。

第三條加工、製作與安裝、要求

1、 報刊亭安裝後穩定、可靠,空間利用充分,使用面積不小於_____平米。

2、使用材料:所有外表面使用大於_____mm厚不鏽鋼板,結構採用不鏽鋼柱、不鏽鋼方鋼骨架,透明部分不少於_____%,使用_____mm弧型熱彎加強度有機玻璃,頂部硬塑料玻璃鋼壓模一次成型,內設圖書報刊架。附件包括:推拉窗、電源接線板、電錶一塊,藍色陽光板封頂,並有通風口一處。

第四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①、乙方將報刊亭樣品(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材質)製作成品後,交甲方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方可生產。

②、甲方驗收採用樣品驗收與成品交付驗收相對比,也可採取隨機抽驗 。

第五條交貨時間和地點及包裝運輸要求

①、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交貨。

②、交貨地點:乙方負責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裝位置,並安裝完畢。

③、包裝運輸:乙方在交貨時,應對成品進行包裝,並保證信報箱在運輸過程中不被損壞,如有損壞或變型、劃漆等由乙方負責保修。

第六條報刊亭安裝及驗收與售後服務

①、乙方對製作的報刊亭進行安裝;

②、經乙方安裝的報刊亭,必須經甲方驗收,遇有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_____日內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該報刊亭價值扣除_____ %做爲另行維修費用,並不返還乙方(按雙方預定的標準和技術要求驗收);

③、乙方承諾爲甲方製作的報刊亭因質量出現問題,_____年內免費進行保修,超過_____年或屬甲方原因損壞進行維修的,需付工本費;

④、乙方承諾對甲方使用的報刊亭進行終身維護。

第七條結算方式、期限及安裝費用

①、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生效後15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預付款。

②、乙方交貨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帳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0%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60%。

③、乙方按期安裝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撥付合同標的額35%的價款,累積達到合同標的額的95%。

④、剩餘的合同標的額 5%(_____元)價款,作爲乙方向甲方預留的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經甲方正常使用確無質量問題,甲方主動將乙方剩餘的質量保證金,一次性撥付乙方。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①、甲方在乙方爲其製作報刊亭期間隨意改變數量或到貨無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標的額_____ ‰的違約金;

②、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向乙方撥付貨款,每逾期一天,除補交貨款外,應向乙方支付_____ ‰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按甲方的質量要求,隱瞞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質論價外,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___‰違約金;

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如發現轉包或分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③、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時間交付報刊亭,每逾期一天,甲方從應撥付乙方合同貨款中扣除_____ ‰的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的處理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爲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

②、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對具體制作報刊亭數量有變更的以書面文字通知爲準,口頭通知無效,報刊亭規格的變動以雙方共同協商後,作出

補充條款爲準,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 年 月

加工承攬合同3

甲方:

乙方:

1、前言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前提,就鑄件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執行。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鑄造清單進行鑄造並供貨。

2、供貨範圍和雙方職責

(1)供貨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鑄件清單供貨。

鑄件上要帶檢驗試棒2根(¢30﹡300);球鐵件的附鑄試塊採用“Y”型試塊並附質保書。

(2)乙方職責

完成上述規定供貨範圍的供貨。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併爲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鑄件的材料說明(A、機械性能;B、材質化驗)

(3)甲方職責

每套鑄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鑄件圖紙一套。

負責解決乙方在泡沫模型製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向乙方提供鑄造清單(明細)並說明材料,件數,交貨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A)鑄件材料:HT250、HT300、MoCr鑄鐵、QT600-3

(B)鑄件化學成份:根據提供給貴公司的化學成份標準。

(C)鑄件應清理乾淨,去除冒口殘餘,粘砂以及內腔殘餘物等。鑄件表面進行噴丸處理,要求鑄件表面光潔。

(D)鑄件不允許有影響使用性能的裂紋、氣孔冷隔、縮鬆、鐵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鑄件加工面上不允許存在加工餘量範圍內的表面缺陷。

(F)鑄件交貨時應附有合格證、質保書,其中包括:供方名稱、鑄件名稱、鑄年材料牌號、圖號及必要的檢驗結果、製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機械性能。

3、價格

(1)鑄件價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規格鑄件價格雙方協商定

4、結算方式:

(1)鑄件以甲方驗收過磅,並通知乙方認可。

(2)鑄件在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後,開具發票,甲方收到發票30天內全額付款。

(3)鑄件經甲方使用,確認滿足第六條定義的質量保證。

5、交貨期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單、週期進行鑄件並及時交貨。

(2)具本交貨日期:(泡沫模型與鑄件製造,週期,不含路途)

鑄件5噸以下16-20天。

鑄件5-8噸18-22天。

鑄件8噸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規格雙方協商定。

6、驗收

甲方應根據有關資料和技術協議、國家標準對鑄件進行驗收。

7、質量保證:

甲方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如確係乙方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由乙方補廢包換,並以急件的形式補廢,模型費由乙方負擔。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雙方的合法代表書面簽字同意後,才能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改。這些修改、補充和更改的文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做出努力,將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商定解決。

10、權力和義務的轉讓:

乙方不得將本承包合同所產生的權力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製造投入時。

實際製造進度比進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遲,按期交付無可能時。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執行合同有關規定,經甲方書面催促仍無解決誠意時。

(2)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沒有支付合同金額的能力時。

12、爭議解決:

當甲、乙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而通過協商已無法解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乙方同意雙方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煙臺)人民法院管轄。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進簽署,一併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鑄造清單、進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訊均需採用書面形式,如爲傳真或電傳,則發生當日視爲送達。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5

加承合( )字第 號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加工承攬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項目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價款或酬金元

金額: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產品的質量、包裝、加工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規格、數量、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1.承攬方的違約責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___%或酬金總額____ %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爲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二十一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2.定作方的違約責任: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設計等,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未履行部份價款總值_____%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的違約金。

其餘違約行爲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第二十二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

八、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協議,作爲附件。

九、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從雙方簽章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6

委託方:

簽訂地點:

承接方:

訂日期:年月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廣告承攬要求。

1.1 項目(製作)

1.2 廣告及活動內容及有關證件的名稱、編號

1.3 發佈地點或形式:

1.4 顏色:

1.5 規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數、起止日期及時間:

第二條:費用及支付方法

2.1 費用

本次活動總金額爲_______(大寫_______圓整)

2.2 結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條:驗收方式及時間: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 委託方中途廢止合同,向承攬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10%的違約金;逾期支付廣告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1%償付違約金。

4.2 承攬方不能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向委託方償付未履行部分廣告費10%的違約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項的1%償付違約金。

4.3 其他違約責任,按《加工承攬合同條例》執行。

第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發生合同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按下列第(2)項規定辦理。

1. 向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 向 當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附則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委託方:

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承攬方:

單位名稱(蓋章)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加工承攬合同7

定做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承攬方: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組成及內容

1.1 本合同規範由定做方委託承攬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爲。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承攬方確認之定做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攬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攬方委託加工承攬方目前和將來的可批量生產的產品,可批量生產之外的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三、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3.1 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質量標準爲檢驗合格的標準,經檢驗,定做方有權拒收任何低於該樣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3.2 承攬方需爲每單件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如果國家或者行業標準有另行規定,以相應的標準爲準,承攬方應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關的資料文件。

四、訂單確認

4.1 定做方以訂貨單形式將訂貨信息傳真或者快遞給承攬方。

4.2 承攬方收到定做方訂單在_____工作日內確認交貨期及交貨數量。在正常情況下_____天內交貨。大宗訂單,指單品訂購數量_____套以上,特殊產品,指非承攬方正常產品(正常產品指定做方對承攬方原有產品沒有改動的情況下)及新產品,雙方另行協商交貨期。

4.3 定做方指定訂貨負責人,訂單必須由該負責人簽字或蓋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則承攬方不認可該訂單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傳真給承攬方訂單經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訂單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包裝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託承攬方加工的產品訂單經雙方確認日起____天內,定做方首付該訂單總額的____%給承攬方作爲預付款,餘下____%在定做方驗收貨物後____天內付清給承攬方。

5.2 產品包裝要求:採用承攬方的中性包裝,並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聯繫方式等,具體的包裝,以具體的訂單要求爲準。

六、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6.2 (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七、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7.1 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7.2 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7.4 由承攬方提供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發生變更的,承攬方應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認可後方可按照訂單生產。

八、價款

按照具體的訂貨單進行價款結算。

九、驗收標準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9.2 承攬方需提供每款新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國家和行業強制要求的報告。

9.3 每批產品,定做方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作爲檢驗標準進行驗收,如不符合樣品的產品,定做方通知承攬方,承攬方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退換符合樣品標準的產品。

9.4 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9.5 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十、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十一、包裝、運輸及費用

11.1 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11.2 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11.3 承攬方對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對承攬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承攬方負擔。

十二、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若有)

加工貿易手冊由定做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承攬方向定做方提供資料性文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定做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承攬方全數承擔。

十三、保密條款

13.1 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置於承攬方工廠展示給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攬方未經定做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印刷於承攬方自身或與承攬方有關的樣本、介紹、圖冊等宣傳品上。

13.3 未經定做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在展銷會、展覽會上展覽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將承攬方所報產品價格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13.5 承攬方同意對所有定做方口頭或書面的披露或提交給承攬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價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對承攬方有責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輕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攬方同意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採用技術措施保護存在計算機中的數據,以避免任何第三方從外部輕易地得到上述數據。

13.7 雙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均在上述義務的範圍內。

13.8 承攬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還上述的樣品和文件時,承攬方立即返還。即使定做方在這期間與承攬方有關係,但承攬方也無權保留。當根據承攬方的文件澆鑄、再製造、抽選等樣品或其複製品時承攬方同意將上述物品與原始文件一起返還給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信息,承攬方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給第三方使用,或者再爲第三方加工產品時使用。

13.10 應非常小心地對待專門爲生產所發送的樣品,同時不能夠讓任何第三方輕易地得到。只有當執行定單所需時才能使用照片、掃描或者其他光學記錄等。無論如何,將上述物品轉給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執行完訂單後,上述樣品應無需要求立即返還給定做方。

13.11 承攬方和其合法繼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樣品和文件或以摘錄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給他或他們時,不將此用於給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場生產製造。

13.12 在生產訂單的過程中定做方和承攬方共同研發的結果和其技術祕密應爲定做方的無限制的財產,未經允許,承攬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書面聲明來約束與訂單生產有關的所有和其任何員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條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時間檢查承攬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違約責任

14.1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3 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14.5 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14.7 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4.8 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14.9 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10 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4.11 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4.12 承攬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當賠償定做方的所有損失,並加付合同標的額的20%的違約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16.2 如承攬方在規定交貨期遲延的_____日內仍然無法交付貨物,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承攬方所收定做方款項應如數退還,如_____日內不能退還,承攬方還應在確定還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十七、糾紛的處理

對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攬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8

承攬方:

地址:

電話:

定作方:

地址:

電話: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轉包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9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料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丙方爲甲方____________加工原材料的指定供料方,乙方在甲方處所承攬的加工成品所需原材料須在丙方處採購。經三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工程量:

四、工程總額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額:

2、付款方式:

3、甲方支付完畢工程款項,擁有製品所有權。

五、工程期限:

1、合同簽定次日起覈算,7個工作日。

風險提示:

加工承攬業務切忌質量約定不清或口頭約定質量,目的在於避免發生糾紛。質量條款要約定明確仔細。

如果質量是以樣品爲準,除了雙方封存樣品外,還應有樣品質量描述的書面材料。以免樣品滅失或自然毀損或對樣品內部質量有異議而發生糾紛。

六、乙方工作:

1、保證在工程期限內完成工程的製作.安裝工作。

2、施工所有材料嚴格執行工程項目預算書所規定的規格、品型。

七、甲方工作:

1、保證如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項。

2、乙方進入現場施工時,施工場地應具備施工條件。

3、施工過程中協同乙方進行物業管理或相關管理單位的協調工作。

4、負責合同約定門面標識的所有審批工作。

八、丙方工作

風險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攬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約定對原材料的質量要求。特別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況下,承攬方更要注意對原材料的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攬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毀損、滅失的,承攬方應該負損害賠償責任。爲此,承攬方應該提高保管材料的風險意識。

1、丙方應當提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符合同規定的,如果不符合規定,甲方聲明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甲乙丙三方再次協商定價。

2、丙方交貨質量有瑕疵丙方還應承擔返工返修、產品本身、物料或產品報廢的費用、質量問題所造成的乙方交貨不及時承擔責任等。

九、驗收:

1、材料以工程預算書中所標明規格、品型驗收。

2、廣告製作的規格、尺寸按施工圖紙及說明驗收(效果圖僅作爲視覺參考,不做爲驗收標準)。

3、項目施工完畢由乙方工程監理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後上交工程驗收單,由甲乙雙方進行驗收。

4、甲方在驗收過程中對質量如有意見,須在驗收單中說明,經雙方現場勘察,確有質量問題的,乙方進行後期整改。

5、工程驗收單支付甲方時,甲方應在接收單手續上簽字或蓋章,收到工程驗收單三日內,甲方無意見說明或無任何書面意見,視爲驗收合格。

十、保修:

1、甲方如發現製品損壞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12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製品檢修,通報維修情況。24小時內保證製品的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責任:

1、乙方施工戶外廣告製品機構安全責任1年。

2、施工過程中,乙方由於自身原因造成員工或第三者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3、因使用不當、擅自改造、災害及不可抗力造成製品損壞,乙方免除安全責任。

十二、合同變更:

1、合同內容及條款的變更,需雙方代理另立合同附件,簽章有效。

2、因合同變更造成與本合同相關內容不符時,以合同變更後的附件爲依準。

十三、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施工期內完成工程,逾期一天扣罰工程總額1%。

2、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項,逾期一天扣罰工程總額1%。

3、因審批手續造成工程延期或罰款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4、在甲方逾期未付應付款項時,乙方擁有製品所有權。

5、如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而違反約定,另一方可不再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6、在雙方發生糾紛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朝陽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附件:

1、雙方公司經營執照(加蓋公章)

2、工程項目預算,施工圖及效果圖。

十四、合同成立和生效

1、本合同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和解決均適應中國法律。

2、附件及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

十五、其他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的,經甲乙雙方或甲乙丙三方協商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有關方蓋章簽字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後補充協議爲準。若協商不成的,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解釋的規定。

(以下無正文)

甲方: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10

在法律實務中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有着明顯的區別,同時兩者也有着極大的相似性,其中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中承攬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爲相象,比如中央空調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於二者的相似性,給合同的定性和處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因此在處理具體案件時,首先應當對一份具體合同的性質做出準確判斷,然後才能選擇適用具體案件的法律依據,基於此掌握兩類合同的區分標準就成爲一種必須。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換句話說,在紛繁複雜的契約法律關係中,由於立法者更側重於對某一秩序的干預和調整,或對某一利益的保護,因此通過成文法賦予了相關一方當事人某種不同與其他人的權利和義務,正是由於這些權利義務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種各樣的有名合同。 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加工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還是有着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爲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其結果幾乎使定作人達到了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程度。其實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說,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爲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說,只有在定作人有控

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纔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如果雙方雖然達成了某種合同合意,但該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對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的內容,則雙方達成的就不是“承攬”合意而是別的合同合意,雙方簽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攬合同而是別的合同。因此,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序法來看。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爲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這與買賣合同一般以標的物交付地爲合同履行地是有明顯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規定,一般來說,,爲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過訴訟管轄權的制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而最高法院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爲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並進而將加工地作爲訴訟管轄地,這說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也說明法院系統亦認爲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纔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

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區分買賣合同和承攬合同的具體方式方法。

現實中的案件事實是多種多樣的,如何適用這一標準處理具體案件仍須進一步 探討,否則即便掌握了區分標準也無任何益處。,在實務中應針對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

第一,在審查一份合同時,應首先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具體合同中可能寫作購買人或承攬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爲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爲承攬合同。

第二,標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應作爲兩類合同的區分標準,只能作爲最後的輔助參考標準。但不是實質區分標準。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標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沒有體現定作方的任何生產控制權(比如合同雖然約定由定作人提供圖紙,但合同沒有約定或明確排斥了定作人的監督權和隨意解除權,則可以視爲雙方只有買賣特定物的合意,並無承攬的合意),也不能認定是承攬合同。

第三、在前述兩種情況仍不能確定合同性質時,如何處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並加以區別對待:因爲買賣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攬合同相對來說屬於一種“特殊”合同,因爲買賣合同的規定基本上

都適用承攬合同,而承攬合同的不一定是用於買賣合同,既然該合同不具備承攬合同的特殊要件,應當按照買賣合同來來處理,這樣更爲簡便易行。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我國《合同法》出臺前,承攬合同被習慣稱之爲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說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設備、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由於原材料是由承攬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較難區分。而且由於法律對加工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糾紛方面約定的地域管轄不同,主張合同性質的爭議在合同主體之間經常出現。特別對於分處兩個不同城市的企業之間在發生合同糾紛時更容易出現對合同性質的爭議,也主要是爲了取得在當地法院管轄的便利。因此,在律師實務中,準確的區分買賣合同與加工承攬合同,有着重要意義。

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爲承攬合同與買賣合同有4點區別:

1、買賣合同中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中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承攬合同中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4、買賣合同的買受人有權請求出賣人按約定的條件交付標的物,無權過問出賣人生產經營或標的物取得情況;承攬合同的定作人有權在不影響承攬人工作的前提下,對承攬人的工作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加工承攬合同11

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製品廠

乙方:(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紙箱印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爲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務共四項。

1、印件名稱一: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色數: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印件名稱二: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色數: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3、印件名稱三: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色數: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4、印件名稱四: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色數: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總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

2、由甲方將紙箱印製品材料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給乙方,並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條:交貨時間

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設計稿,如甲方未按時間向乙方提供設計製作材料,乙方有權選擇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到達甲方後,乙方有權選擇限時交付或順延合同所列甲方委託項目的完成及交付時間。

第三條:交貨方式地點

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第四條:付款結算方式及時間

本合同總金額爲________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元,作爲定金及預付款,餘款在乙方加工完成並交付之時,由甲方把餘款一次性打到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對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能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留置加工承攬物並在加工方拒付款項達到十日後,自行處理加工承攬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加工、製作等。乙方完成相應工作後,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投入生產,乙方順延相應加工承攬物交付時間。

2、乙方在完成甲方項目設計後,經甲方認可,投入製作生產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應及時驗收並按照合同支付相應款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預付款,乙方有權不安排生產計劃。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貨或未按甲方質量要求交貨,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預付款。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均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共同選定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12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爲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爲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爲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

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加工承攬合同13

定作方: 合同編號:

承攬方: 簽訂日期: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 加工成品:

二、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三、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在下料之前必須進行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下料後再提出原料質量問題的,造成定作方損失的,承攬方應予賠償。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原材料的消耗每噸(件)成品不得超過 。

2、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應保證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定作方的要求,且滿足承攬的需要。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及時回覆,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五、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如下約定計算:

六、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爲驗收標準。

2、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在質保期內發生問題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七、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定作方工廠內

八、包裝要求

1、成品按照 包裝費用由承攬方承擔。

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運輸由承攬方負責,費用承攬方承擔。

十、費用結算

結算時間:

十一、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 %償付違約金。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給定作方造成的損失。

6、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十二、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其它約定

1、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定作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已方: 蓋章:

簽約人: 職務: 電話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14

地址:

電話: 傳真:

容器類委託加工承攬合同 NO:

委託方: _____X公司 簽訂地點:

受託方: 簽訂時間:

標的、數量、價款:

1. 驗收標準:按雙方確定的樣品驗收。受託方須將送貨單隨貨同行,並將送貨單及物流單一起交給委託方收貨人員,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單品件數及單品數量,按委託方提供原樣驗收,如果由於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受託方負責賠償,並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2.質量要求:應提供蓋有鮮章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包括質材、檢驗依據、執行標準等),特殊產品須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隨貨同行或提前送達)。

3.結算方式:委託方支付30%預付款,收到貨驗收合格入庫後再支付60%,餘10%作爲質量保 證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時支付,但時間不超過45天下單,如未下單即付清上筆合同10%尾款。

4.包裝標準:貨物外包裝必須在外包裝的醒目位置整齊標註,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 單品數量(每層數量_數/每排數量_數)。

5.(交)提貨方式及地點:委託方廠房內。

6.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承擔:受託方承擔。

7.交貨地點、日期及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發貨,逾期按合同總額1%支付違約金。

8.保密條款:雙方應當對本協議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因商業祕密泄露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託 方承擔,同時委託方有終止一切合作的權力。

9.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後製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傳真或掃描件有效)

委 託 方: ___X公司 受 託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傳 真: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地 址:

加工承攬合同15

定做方:(簡稱甲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鋼構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加工製作內容:

1、 按甲方提供之圖紙加工,甲方提供圖紙項目全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製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鋼構:由定做方提供鋼板材質:___________;系列___________;噸位:___________;單價約___________;

2)次鋼構材質:___________;噸位:___________;單價約___________;

3)其他:以上單價主構件進行拋丸除鏽,由定做方提供油漆,刷______面漆____道,____底漆 ____ 道。

二、 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暫定爲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實際決算爲準)。

2、合同簽訂當日甲方付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爲合同定金(最後一次提貨時抵充貨款,如甲方定金當日未到乙方公司賬戶,本合同不予生效)。

3、結算方式:按合同規定及甲方圖紙製作,成品按理論重量進行決算(以現金或轉賬)。最後一次提貨前將所剩價款一次性付清,否則不得提貨。

三、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鋼結構製作、驗收規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5-20xx)認真加工製作,確保構件質量達到鋼結構規範要求。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原材料質量保證書、合格證,且質量、厚度偏差均符合國家相關質量要求。

3、要求第三方檢測單位爲:

1)檢測內容:抗滑移係數實驗□ 超聲波探傷檢測□ 鋼材力學性能複驗□

2)其他檢測項目:

3)試驗檢測費用:合同價格□ 甲方自理□

四、交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地點:甲方在 乙方廠房內 提貨。

2、交貨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提貨。

五、包裝及運輸:

1、乙方負責裝車,裝車時應按照規定要求進行裝運。要求運輸公司使用足夠數量的墊木,儘量避免運輸工程中出現構件變形、油漆損傷,裝車費含在合同價內。

2、甲方負責運輸,運輸標誌應該按要求實施(具體要求由甲方在發運前另行交底)。

3、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構件到位後甲方負責卸車。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構件圖紙兩套,並簽字認可。由乙方按照甲方圖紙進行加工製作。

2、甲方應對乙方加工製作過程中的疑問及時給予解答,並提供修改變更通知。否則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以順延。

3、甲方如現場發現嚴重質量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4、乙方質量問題導致返工,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返工費及直接費用。

七、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糾紛處理方式: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銅陵市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1、本合同_____式 _____ 份,雙方各執_____ 份。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此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開戶行:

賬號: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鋼構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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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承攬 合同 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