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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制度

服務業1.2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餐飲業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業制度

餐飲業制度1

爲加強公司易製毒類化學品的出入庫管理,防止被盜、丟失、安全及環境污染意外事故的發生,杜絕流入非法渠道而製毒,特制定本制度。

一、易製毒化學品的儲存保管嚴格執行公司《易製毒化學品內部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

二、公司易製毒化學品主管部門爲易製毒化學品使用的監督和發放部門,專管員和庫管員要了解易製毒化學品的化學性質和安全操作方法。

三、易製毒化學品運抵公司後,必須由專管員、庫管員、採購員在場監視卸貨、入庫,數量覈對無誤後,由送貨人、專管員、庫管員、採購員分別在易製毒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採購員同時做好合格證、說明書等材料的備案工作。

四、使用部門(車間)須開具易製毒化學品領用單,由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後,報易製毒化學毒品專管員審覈登記後,向庫管員領用易製毒化學品。出庫時專管員須到現場監督,領用人、專管員、庫管員覈對數量後分別在易製毒化學品出入庫登記簿上簽名。出庫後由專管員陪同領用人將易製毒化學品送到使用部門(車間)。易製毒化學品使用部門(車間)應建立登記臺帳,單獨裝訂成冊備查。用槽罐儲存易製毒化學品的,從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離槽罐)即視爲出庫,做出庫登記。

五、使用部門(車間)應按當天使用計劃,合理領用易製毒化學品。原則上誰使用由誰領用,負責領用人下班,易製毒化學品還有剩餘即視爲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門(車間)負責人應安排二個人將多餘的'易製毒化學品送回倉庫,由庫管員、專管員對送回的易製毒化學品進行稱量後作爲入庫原料進行登記,送回人、專管員、庫管員分別在登記簿上簽名。不得將領用原料暫存在其他庫房,使用部門(車間);不得私自存放易製毒化學品在本部門(車間)。使用部門(車間)再次領用已送回的易製毒化學品應按第四條規定重新辦理領用手續。

六、出入庫臺帳登記清楚、全面、準確,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易製毒化學品倉庫。庫管員和專管員應每月盤點當月的使用數量和庫存數量。如在盤點中發現存在數量不對應,應立即報告,由生產部、廠辦和使用部門進行復核。如發現被盜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七、倉庫內和儲存區要保持乾燥通風,物品碼放整齊,取用方便。倉庫內和儲存區消防設施要安全有效,庫房管理員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八、進入化學品倉庫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

九、嚴禁任何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借、轉賣易製毒化學品。

十、易製毒化學品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收集到一定量時出售給生產企業或公司組織銷燬,不允許賣給私人和個體單位,並嚴禁流失到廠內其他部門。

餐飲業制度2

廚房是製造食物的場所,爲保障酒店客人的身體健康和食用安全,現對廚房的.整體衛生作出以下同幾點要求:

一、爐面、爐底無油漬殘渣,煙道竈口無油泥。(調料桶乾淨整潔、爐臺用具清潔衛生)

二、案、荷檯面底無油漬、殘渣,物品存放整齊有序。餐具不在荷臺過夜。

三、冰箱內外清潔,存放有序,不進冰箱的食品應有防護措施。每週除霜二次,保證冰箱內無變味、變質的食品。

四、保證餐具櫃清潔,無積水、無油漬,餐具存放整齊有序,定期消毒,破損率控制在3—5%以內,超過部分由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五、地面無積水、油泥、無殘渣,牆面無灰塵、無煙垢。

六、每週日全面大掃除。

七、個人衛生合乎要求。

每日抽查衛生情況,如違反上述規定,當場籤罰單。所收罰單累計超過兩張,對當事人處以50—100元的罰款。屢教不改、情節嚴徵者立即除名。

餐飲業制度3

1.採購人員必須熟悉所用的各種食品與原料的品種及相關的.衛生標準、衛生管理辦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檢查方法。

2.採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採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採購肉類、水產品要注意其新鮮度。

3.採購人員不得采購腐敗變質、黴變、超過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異味的禽、畜、獸、水產品等及其製品等;不得采購《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不得采購無產品標識食品或來路不明的食品。

4.採購人員採購時應向供應商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並做好採購記錄,便於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採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本批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

5.採購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商標(或說明書)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質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標識內容。

6.採購蔬菜等散裝農副食品及魚類等鮮活產品應保證由正規渠道進貨,最好是定點採購,確保無農藥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

7.採購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

8.採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設備,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有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證明,外包裝配有中文標識。

9.所採購食用物品入庫前應進行驗收,出入庫時應登記,作好記錄,建立臺帳。

餐飲業制度4

一、飲食行業的衛生設施要求

1.通風換氣設備

應保持足夠的換氣量,及時驅除生產性蒸汽、油煙,保持空氣新鮮。

2.照明設備

採用自然照明,窗戶面積與地面面積比例不少於1:6。若人工照明.照明度設計要恰

當,照明要均勻,避免閃爍,照明源本身要便於清潔,安裝在保護罩內,以免發生破碎.污

染食品。

3.防塵、防鼠、防蠅設施

食品製售必須在室內,冷菜、冰激凌、蛋糕應在密封門窗的室內製作。食品應遮蓋。防止積塵。食品操作間應安裝紗門、紗窗或風幕等防蠅設施。

4.消毒設施

每個飲食企業必須有相應工具、器具、容器、餐具洗刷消毒間,消毒間要有洗、刷、衝、消毒4道工序的設備和足夠的貯存室。

5.污水、污物處理設備

要求管道通暢,口頸適合,並有存放垃圾、廢棄物的垃圾箱或垃圾桶,密封存放,及時清運。

6.食品機械、容器及用具

應無毒無害、耐腐蝕,儘可能採用不鏽鋼、搪瓷、玻璃及無毒材料製品。

二、飲食業的各項衛生制度

1.食品採購、運輸衛生制度

(1)採購食品的車輛要專用,車輛容器要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

止污染。

(2)不得采購腐敗、黴變、有異味、生蟲、污穢不潔或《食品衛生法》第九條所規定的禁止經營的食品。

(3)裝卸食品時,食品不能直接接觸地面,不在馬路上堆放直接人口食品。

(4)採購食品來源要清楚,從國外或外埠採購的食品,必須索取進口口岸或當地縣以上衛生機構檢驗合格證,肉類製品要有檢疫合格證,標明檢驗率。

(5)運送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用密閉的'專用容器盛裝。食品上車後,要加鎖密閉,並要車不離人。所有運輸車輛必須防塵、防曬、防蠅、防雨。

2.食品儲藏保管衛生制度

(1)食品入庫要驗收、登記。驗收時要檢查食品的質量、衛生狀況、數量、票記(要與

食品批號相符),登記食品的保質期,並注意以下幾點:

(1)不收有腐敗變質、黴變、有臭味、生蟲、污穢不潔的食品。

(2)黃鱔魚、甲魚、烏鱧(黑魚)、河蟹、青蟹、烤蟹、各種貝類,凡是已死的有權拒收。

(3)過去沒有食用過的水產品、野味、蘑菇等,經檢查驗收後,對人體無害的方可驗收

入庫。

4)驗收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開。

(2)儲存的食品應隔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排列整齊,掛牌存放。豆制食品要冷藏。做到主食、副食、原料、半成品分庫存放,沒條件分庫的,要分類上架,防止交叉污染。庫內不得存放變質、有臭味、污穢不潔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放糧食等幹雜食品庫要通風良好,溫溼度低.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無蠅無鼠,無蟑螂和其他昆蟲。存放醬油、糖、鹼、副食調料要做到容器中物見本色,無油垢,無蟲蛀。

(4)冷庫應達到應有的溫度,熟食品庫要保持在-4℃左右,黃油要保存在

-10℃—-15℃冰庫內。有外包裝的熟食不準進熟食庫。生魚、肉類庫短期(幾天)保存則

需要在-6℃—-10℃之間,長期保存(一個月以上)時,冷藏的溫度要在-18℃以下。有

條件的單位應在冷庫外建預冷間,食品須預冷後再進入低溫庫內。

(5)庫房內無私人物品,無有毒有害物品和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應採取保質措施,切實做好質量檢查和質量預報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徵兆的食品。

3.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不加工已變質或有異味的蔬菜、肉、魚、蛋、禽等半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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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工用的刀、墩、菜板、餃肉機、洗菜池、盒盤等用具、容器,用後要洗刷乾淨。定位存放,並定期消毒,達到刀無鏽,墩無黴,炊事機械無污物、無異味,菜筐、菜池無泥垢、無殘渣,並要做到葷素分開加工。廢棄物要放在垃圾桶內不積壓,不暴露,及時處理。

(3)各種蔬菜要擇洗乾淨,無蟲,無雜物,無泥沙。蔬菜要先洗後切.對發芽土豆要挖

去芽眼,削去發綠的皮肉。

(4)雞、鴨、魚、肉、頭、蹄、下水等食品要做到隨進隨加工,掏淨、剔淨、洗淨.並及時冷藏。餃肉不帶血,不帶毛,不帶皮,不帶淋巴結。鮮活水產品加工後要立即烹調食用。

(5)允許生食的水產品(龍蝦、生魚片等)和半成熟肉食品(如牛肉等),在粗加工時要制定專門的衛生管理辦法,限制食用品種,嚴格衛生要求,防止食物中毒。

餐飲業制度5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業食品安全規章制度6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乾燥,採取防鼠、防蟲、防黴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並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爲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於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餐飲業制度6

1、配餐間、冷葷涼菜間、燒滷熟食切配間、裱花間、沙律間、生食水產品、集體用餐分裝間、備餐間等加工操作,應做到“五專”(專人負責、專室製作、工具專用、洗手消毒專用和冷藏專用)。

2、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專間。食品應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傳遞。不得放置煤氣竈等污染性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 ℃。

3、專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在預進間二次更衣,穿戴潔淨的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範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後,必須嚴格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後,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4、每天應進行紫外線空氣消毒30分鐘,紫外線燈應安裝在工作臺正上方2米內,按30W/10~15 m2設置,定期監測輻射強度,每次記錄使用時間和累計時間,及時更換。消毒時,室內應乾燥、無灰塵、無水霧,門窗密閉,人必須離開,以防灼傷。

5、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後洗淨。消毒應嚴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紅外線消毒或用含氯製劑浸泡消毒等方法。

6、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應立即做出撤換等相應處理。

7、瓜果蔬菜消毒應按要求使用含氯製劑和高錳酸鉀(PP粉)浸泡等清潔消毒方法,有果皮的,最好剝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飲品的容器必須經過嚴格消毒保潔。

8、各種涼菜現配現用,儘量當餐用完。生食水產品加工後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應於當天加工、當天使用。應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及時存放於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標籤註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菜,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食用前須按規定進行充分加熱。

9、保持專間清潔,每天嚴格做好有關工用具和空氣消毒工作,並按格式並記錄。

餐飲業制度7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1、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並在許可範圍內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不得僞造、塗改、出借衛生許可證,並懸掛於店堂內。

2、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定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健康證集中保管隨時備查。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每天對員工的健康狀況及個人衛生情況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備查,發現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及時調離崗位,經治療複查無傳染病後方可恢復工作。

4、管理人員必須熟悉食品衛生法,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生知識,各部門負責人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工作標準、衛生制度懸掛於各崗位。

5、定期對本企業的食品衛生工作逐級進行檢查(每月5號、15號、25號檢查),並有記錄。

6、按照量化分級評分標準定期對本企業的食品衛生狀況進行自查評分,(每月10號、20號自查),並有記錄。

7、對各項食品衛生工作制定具體的`懲罰制度,分別給予獎勵和處罰,並記錄。

8、員工個人餐具、茶具集中存放,擺放整齊,乾淨。

9、食品庫房、加工間、餐廳等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更不能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餐廳衛生制度

1、每餐後進行徹底打掃,保持桌面、檯面、地面、牆壁整潔。

2、餐廳須先搞衛生後襬臺,擺臺應在就餐前1小時內進行,防止餐具污染。

3、服務員在擺臺、送餐、摺疊餐巾紙前將手用流動水、肥皂或洗手液洗乾淨,消毒後方可工作。

4、服務員在送餐前應檢查食品質量,不符合《食品衛生法》要求的食品不得給顧客食用。

5、小件餐具存放櫃須做到專用,保持清潔,防蠅、防塵,不得存放其它雜物或私人物品。

6、餐廳所用的調料容器須每天清洗消毒一次,以保證調料容器的清潔。

7、桌椅餐前要擦拭乾淨,餐廳衛生要達到窗明几淨,牆壁、裝飾、燈具、空調外觀等清潔衛生。

8、撤臺做到餐用具分類存放

餐飲業制度8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須熟練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 鹼水(或餐洗淨)→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藥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衝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餐洗淨、消毒劑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及時將其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要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餐飲業衛生的管理制度3

第一條、堅決貫徹《食品衛生法》、和飲食衛生《五·四》制。

第二條、由原料致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一)採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材料;

(二)保管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材料;

(三)炊事員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材料;

(四)服務員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

第三條、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

(一)生與熟隔離;

(二)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三)食物與雜物、藥物隔離;

(四)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第四條、用具、餐具實行“四過關”、“一保潔”:一刷、二洗、三衝、四消毒,一保潔。

第五條、環境衛生實行“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包乾負責。

(一)環境衛生範圍:包括餐廳、操作間、庫房、洗消間、辦公室、更衣室、衛生間及餐飲中心周圍的道路等。

(二)餐廳操作間衛生要求落手清,牆、屋頂、地板要求時常保持乾淨,無黑垢,無蜘蛛網。門窗乾淨,玻璃明亮,紗窗完好,無灰塵油垢,電扇、燈具、風幕見本色。並做好防鼠、防蠅、防塵。

(三)所有操作檯、放物架、售飯窗口要求潔淨,水池要求無泥沙,無髒垢,無異味,各種炊事機械及各種炊事用具位置固定、擺放整齊、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所有抹布,使用後要及時清洗,每天要用鹼水煮沸,清洗消毒。

第六條、個人衛生

(一)新員工上崗前一定要體檢,在崗員工每年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餐廳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

(二)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四勤”,嚴格遵守三天洗澡、更換工作服一次、20天理髮一次的制度,員工上崗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並保持整潔;班前便後、開飯前用肥皂及流動水洗手;嚴禁留長髮、長鬍子,隨地吐痰、擤鼻涕;操作間、賣飯間不許吸菸,上班不許戴戒指,不許塗指甲油。

(三)每學期請防疫站或校醫院的專家對員工進行一次衛生知識講座,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第七條、食品加工出售衛生:

(一)加工前,先驗質,然後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加工。

(二)用於加工、盛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必須標誌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消毒,保持清潔。

(三)半成品嚴禁裝筐,應專用容器裝盛,嚴禁隨意堆放食品、物品,更不許將食品落地擺放。

(四)冷庫、冰箱中存放的食品要生、熟分開,各種容器不得重疊存放,冷庫、冰箱要求清潔,無臭味。

(五)出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售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六)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應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七)剩菜、剩飯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經廚師長確認在沒在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涼菜不得隔餐出售。

(八)涼菜間必須按時進行紫外線空氣殺菌消毒;涼菜必須由專人按要求在涼菜間加工操作,非涼菜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涼菜間;加工涼菜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後必須洗淨並保持清潔。

第八條、實行留樣制度:

每餐所有供應的主副食品種應各取不少於50克的樣品,留置於冰櫃中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九條 衛生管理是評定各餐廳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之一,衛生工作與餐廳獎懲掛鉤,衛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餐廳、經理、廚師長、班組長等相關負責人按責任處罰。

餐飲業制度9

第一條 餐廳員工培訓可分爲兩個方面,一是對新招員工進行崗位前的培訓:二是對老員工進行在職培訓。

崗前培訓主要內容是學習本餐廳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地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

員工在職培訓主要是根據崗位的實際要求,學習相應業務,從實際出發,更新業務知識,學習新的業務技術。

第二條 員工培訓按計劃,分批分階段,按不同工種及崗位需要進行培訓:結合實際,注重實用性,逐步提高員工隊伍素質。

第三條 培訓內容

1 員工培訓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實際工作需要,以崗位培訓和專業培訓爲主:前廳服務員按公司制定的培訓教材培訓。

2 管理人員應學習和掌握現代管理理論和技巧,提高指揮。協調。督導和策劃能力。

3 廚師等專業術人員,應接受各自的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第四條 方法與形式

1由工司人事部門 派人或由各部門指定培訓負責人組織培訓。

2培訓採用授課,講課,討論會,實踐學習等多種形式進行,以加強培訓的效果。

3培訓的內容和時間安排應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

4根據餐廳需要,適當組織員工進行脫產培訓。

第五條 培訓檔案的管理

1餐廳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及時將員工的培訓內容,培訓的方式考覈成績記錄在案。

2根據員工培訓檔案所反映情況找出員工薄弱的業務項目,及時修改培訓內容,進行再培訓。

二新員工入職培訓

第一條 每位新員工均須參加餐廳舉辦的新員工入職培訓,從而對餐廳運作有整體的瞭解。適應餐廳企業文化及價直觀,統一思想,規範行爲,讓新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達到上崗要求:培訓內容及時間由主管理處統一按排。

第二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是員工所屬部門經理及管理處的共同責任,最遲不應超過報到後一個月內執行。

第三條 每位新員工參加培訓後均應通過考覈。若未通過。允許有一次補考機會,若補考仍不合格者,建意部門不予錄用。

第四條 培訓過程中如有請假缺課的將不予考覈,待下期培訓時補完相應課程後再進行考覈。

第五條 培訓結束後,管理處將對每位員工的培訓情況進行評估,並將結果反饋給部門總監,經理,同時記錄歸檔。

第六條 未經過新員工入職培訓班的員工,不得參加進一步的其它培訓。

第七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實施,課時不得少於14課時。

三 在崗培訓

第一條 凡在本餐廳試用期滿且正式錄用的員工,爲提升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必須接受在崗培訓,使每位員工都最大和度地掌握應有的專業知識,也使餐廳的每個崗位上都有最適合該工作的員工,做到人盡其才。

第二條 在崗培訓主要包括管理處每個月舉辦和各項專題培訓和各部門組織的崗位技能培訓。

第三條 在崗培訓由管理處或各部門擬定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由管理處或各部門組織的崗位相關講師執行。以達到最佳效果。

第四條 具體培訓內容根據培訓需求而定。

四,餐廳服務員培訓制度

第一章 儀容儀表

第一條 儀容儀表的概念

儀容:指容貌,是員工的本身素質的體現,反映了企業的管理水平,能滿面足客人的需要。也反映了我們員工的自尊自愛。發佈時間:20xx-03-06

儀表: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服飾和資態方面,是個人精神面貌的外觀體現。

第二條 儀容儀表的標準

1, 整齊清潔,自然,大方得體,精神奕奕,充滿活力。

2, 頭髮;頭髮整齊,清潔,不可染色,不得披頭散髮。短髮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後不及衣領。長髮劉海不過眉。過肩要紮起(使用公司統一發夾,用髮網網住,夾於腦後),整齊扎於頭巾內,不得使用誇張耀眼的.髮夾。

3, 耳飾;只可戴小耳環(無墜)。顏色清淡。

4, 面貌;精神飽滿,表情自然,不帶個人情緒,面着淡妝,不用有濃烈氣味的化裝品,不可用顏色誇張的口紅,眼影,脣線;口紅脫落,要及時補妝。

5, 手;不留長指甲,指甲長度以不超過手指頭爲標準;不準塗指甲油,經常保待清潔;除手錶外,不允許佩戴任何餓我物。

6, 衣服;合身,燙平,清潔,無油污,員工牌配戴於左胸,長衣袖,褲管不能捲起,夏裝襯衣下襬須扎進裙內,佩帶項鍊,飾物不得露出制服以外。

7, 圍兜;清潔無油污,無破損,燙直,繫於腰間。

8, 鞋;穿着公司統一配發的布鞋,保持清潔,無破損,不得趿着鞋走路。

9, 襪子;襪子無勾絲,無破損,只可穿無花,淨色的絲襪。

10, 身體;勤洗澡,無體味,不得使用濃烈的香水。

第二章 禮貌,禮節

第三條 待客熱情友好,說話親切和藹,舉止穩重大方,處事禮貌謹慎,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團結互助,忠誠老實,富有職業自豪感和奉獻精神。

第四條 常用禮貌用語

1遇到客人進來時,早晚茶時;“歡迎光臨,早(晚)上好”,正餐時;“歡迎光光臨,請到吧檯點單”。說話時要求面帶微笑,身體稍用向前傾,並配以手勢,手勢必須有力,給客人非常明確的指示。

2客人離開時;“謝謝光臨,歡迎下次光臨”,面帶微笑,目送客人離開。

3在餐廳內任何地方碰到客人都必須面帶微笑,說;“您好”。

4在餐廳內不許和客人搶道,如確實需要客人讓道時,說;“對不起,請您讓一下”,讓道後,對客人說;“謝謝”。

5在得到客人的幫助時必須說“謝謝”。

6給客人帶來不便時,如服務員掃地,拖地或給客人挪位時應說;“對不起,麻煩您。。。。。。”

7看到客人直接坐到位置上,但沒有點單時,應上前說;“先生(小姐)請問您點單了沒有?麻煩您到吧檯點單”。

8當客人叫服務員或打手勢時,應該立即上前,面帶微笑地詢問客人;“先生(小姐),請問有什麼吩咐?”或“請問您需要什麼?”

9任何時時候員工不得和顧客搶佔衛生間和洗手間,遇到客人等候時,應說;“請您先用”。

10遇到公司領導,必須主動,熱情地招呼。

注意;

① 不講失禮的話,如“討厭”,“煩躁”。等等。

② 不講諷刺,挖苦的話。

③ 誇大,失實的話不講。

④ 催促,埋怨的話不講。

⑤ 不得和客人發生爭執,爭吵。

⑥ 對等客人要一視同仁,不分貴賤,老少,美醜等。

第三章 站立和行走要求

第五條 站臺要求

1面帶微笑,挺胸收腹,肩平。

2兩腿立正或稍稍分開,兩手自然下垂,放在前面或背後。發佈時間:20xx-03-06

3兩眼隨時注意觀察餐廳內客人就餐的情況,以便迅速作出反應。

4不準靠牆,桌椅或邊櫃,不準交頭接耳或走神發呆。

5不準吃東西,伸懶腰,剔牙,挖鼻孔,搔頭髮,咬指頭等。第六條 行走要求

1面帶微笑,精神抖擻,動作敏捷,利落。

2空手時,要求服務員在餐廳內以小跑步行,忌走路慢騰騰,無精打采,有氣無力。

3手上拿東西時,要求服務員快步行走,托盤裏的東西要分類碼放,擺放整齊,並且要注意安全,不要撞到客人或防止打爛餐具。

五,主管技能培訓制度

第一條 每位主管級人員必須接受導師培訓和各項和主管技能培訓。

第二條 每年度至少舉辦三期的導師培訓和兩期的主管技能培訓。其中導師培訓爲期連續三天,主管技能共九個專題(角色認知,溝通技巧,團隊管理,時間管理,授權管理,情緒管理,面試技巧,自我更新,領導能力)每週一個專題,共延續兩個半月。

第三條 每位受訓人員均必須參加相應的考覈,考覈末通過可以有一次補考機會,經過一次補考仍末能通過者,管理處將建議部門給予降級或調職處理。

第四條 考覈合格者將獲得相應的資歷格證書,證書在餐廳內有效,獲得導師資格證書的員工在獲得證書後,如在一年內沒有做出任何由管理處評估爲合格的培訓課程者,將被取消導師資格。

第五條 主管技能培訓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及實施。

六 員工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第一條 從業人員必須參咖健康檢查,一年一次,衛生知識培訓兩次。

第二條 衛生知識培訓,每次培訓要進行測驗,考覈,並作爲考覈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 加強餐飲業從業和服務人員的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並有專業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應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搞好本單位員工的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

第五條 爲確保顧客的健康,對拒絕參加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的人,予以辭退。

第六條 對能夠積極參加衛生知識培訓且成績優異者,予以表揚和獎勵。

七 餐廳員工考覈制度

第一條 爲了不斷提高餐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確保向賓客提供,高效,優質,禮貌,熱情,周到和規範化的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覈內容;考覈內容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分爲業

務知識,領導能力,協作精神,工作態度,儀表儀容,禮貌禮節,工作規範,勞動紀律,清潔衛生等。

第三條 考覈方法;設計考覈表格,建立考覈標準。分

別對餐廳經理,大堂經理,主管,領班,服務員等進行每月工作計劃考覈;採用逐級考覈,逐級打分的方法。

第四條 考覈結果與員工當期經濟效益直接掛鉤,對錶現考覈表格分爲;餐廳經理日考覈表,大堂經理考覈表,主管考覈表,領班考覈表,服務員日考覈表。

第五條 較差的員工必須根據考覈情況進行培訓,培訓合格後再上崗,對各方面表現優良的員工進行適當獎勵。

第六條 建主完善的考覈制度,不斷完善考覈制度和考覈內容,培訓考覈人員,確保考覈工作公正嚴明。

第七條 將員工考覈情況納入前廳規範質量分析內容中去,每月在進行服務質量分析的同時,分析評估考覈情況,使考覈工作制度化。

第八條 考覈評估表由人事部門專門進和行統計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覈情況分析報告,報總經理審閱;部門經理的考覈情況分析報表,上報總經理審閱。發佈時間:20xx-03-06

第九條 評估實施細節

評估以月度,季度,年度爲週期,分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日常評估佔60%階段性評估佔40%,日常評估實行每日逐級考覈,月末彙總,階段性評估每月末由各級管理人員組織直接下屬以不記名方式進行,由同事評估,下屬評估兩部分組成,同事評估佔據25% 下屬評估佔有15%;基層員工由同事評估構成階段性評估結果。

1各崗位日常評估內容見員工日考覈表,每週一份,由直接上級在每日營業終結根據員工當日表現逐項打分,並由被評估者簽字認可後,交由直接上級保管。

2階段性評估內容見月度評估表,由各級管理人員月末組織屬下進行,評估結果由上級審覈簽字後,報人事部門。

3人事部每月將員工日常評估和階段性評估結果彙總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人事部留底。

餐飲業制度10

顧客投訴是指賓客主觀上認爲由於酒店服務或產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煩、不愉快或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等情況向服務人員、管理人員及有關部門表示的不滿。投訴會讓我們失去一部分賓客,更會給酒店帶來不好的聲譽。但是一次有效的不僅可以讓賓客滿意,也可以讓我們有重新改正的機會,可以提高飯店的服務水平。爲提升飯店整體服務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投訴,提高賓客滿意度,結合博雅飯店管理實際,特制定以下投訴管理辦法:

一、賓客投訴原因:

1、對服務員態度的投訴

包括:粗魯的語言,不負責任的答覆或行爲,冷冰冰的態度,若無其事,愛理不理的接待方式,過分的熱情,待客不主動,不熱情,不注意語言修養,衝撞賓客,挖苦、辱罵賓客;拿物品給賓客不是遞而是扔或丟;無根據地亂懷疑賓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誤以爲他們沒有結帳就離開等。

2、對的投訴

包括:服務員沒有照賓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務,電話長時間無人接聽,取送物品不及時甚至送錯,未經賓客同意私闖客人房間,不尊重賓客的風俗習慣,忘記或搞錯了賓客交代辦理的事情,損壞、遺失賓客的物品等。

3、對清潔衛生、食物的投訴

包括:房間牀鋪不乾淨、未按賓客要求更換布草,房間/浴缸內有頭髮絲或污垢,餐廳菜品有異物或毛髮,食品有異味不新鮮,菜品不合口味等。

4、對安全事故及異常事件的投訴

包括:停水(電)、偷竊、傷病、醉酒、電梯卡人、房內反鎖等情況引起的投訴等。

5、對個人隱私受侵犯的投訴

包括:偷聽賓客談話,未經允許進入賓客房間,打聽賓客年齡或收入,泄露賓客等。

6、對設施設備的投訴

包括:淋浴熱水不熱,空調不製冷,電梯運行不正常,馬桶堵塞,衛生間漏水,照明不足等。

7、對環境的投訴

包括:環境嘲雜、噪音、房間不隔音等。

在消費過程中的額外要求。

包括:要求贈送小吃、菜品、飲料酒水、鮮花、水果、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

二、投訴的分類

(1)有效投訴

指經過認真調查覈實,賓客投訴的問題是由於酒店方違反有關的標準、規定或程序,即屬酒店責任的投訴。

(2)合理的額外要求

指賓客確因喜歡本飯店的產品而提出的額外要求,或者現場員工實施了管理授權確能增加賓客的期望值和滿意度。

(3)無效投訴

指經過查證最後覈實,非酒店責任的投訴。

(4)重大投訴

A、經濟糾紛在20xx元以上的投訴事件。

B、由服務員的態度、部門間的協調、酒店的制度、條例等引起客人的強烈不滿。

C、顧客向酒店的上級部門、消協、媒體等部門提出申訴、索賠的投訴。

D、由於顧客強烈不滿的投訴,影響了本酒店的聲譽,導致日後公關銷售工作的困難,或反映出部門內部管理和服務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三、投訴處理要求

因爲博雅飯店是園林式飯店,經營場所相對分散,暫時未設,故常常讓賓客感覺投訴無門的情況。根據飯店實際,特做以下要求:

1、酒店任何一級員工接到賓客投訴(電話、口頭或書面)都必須認真對待,服務員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報告(或逐級報告)部門當值上司,如果賓客未接受部門的處理意見,部門要將情況及時上報飯店質量管理辦公室,下稱質量辦(目前暫設在人資部,負責人暫定爲人資部經理)。因員工或部門原因推委、延遲或隱瞞了賓客投訴處理,給予直接責任部門負責人5-20分質檢,造成了嚴重後果的,按照飯店制度另行處理。

2、日間賓客投訴由各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負責處理,並做記錄、及時填寫《賓客投訴記錄表》,於次日上報質量辦。

3、夜間賓客投訴,遇部門當值最高負責人也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飯店總值班經理。遇值班經理也處理不了的,值班經理應及時與該部門最高負責人聯繫;即使如此仍然無法解決的,值班經理應及時上報飯店值班領導,直至問題解決。夜間投訴原則上由值班經理負責處理,並填寫《顧客投訴記錄表》於次日上報質量辦。

4、週六、日和節假日賓客投訴,部門當值的最高層管理者也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駐店領導處理,並由駐店領導填寫《賓客投訴記錄表》於次日上報質量辦。

5、質量辦應根據《賓客投訴記錄表》反映的情況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時反饋給責任處理部門,並全程監督跟進各部門、人員處理投訴情況,直至問題解決,並在投訴記錄表上註明投訴最終的處理情況。因質量辦督查不力,延遲了賓客投訴的處理時間或導致賓客投訴未果的,給予質量辦負責人5-20分質檢,造成了嚴重後果的,按照飯店制度另行處理。

6、對酒店信譽或經濟利益有重大影響的顧客投訴,由在《顧客投訴記錄表》上批示,必要時可親自主持處理。

7、《顧客投訴記錄表》由質量辦存檔,並按照飯店檔案制度,於年末交檔案室統一歸檔。

8、博雅飯店總投訴受理部門爲質量管理辦公室,投訴固定電話26123456轉,24小時投訴熱線13547293223,13547293001。飯店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每年年末將所有的賓客投訴彙總編寫成《案例分析》,作爲人資部日後的。

四、投訴處理的時限

1)住客投訴的處理時限原則在24小時內。

2)離店賓客投訴的處理時限原則在72小時內。

3)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處理的,要與賓客協商,儘量縮短賓客的等候時間,讓賓客對我們的處理感到滿意。

餐飲業制度11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覈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僱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爲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國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製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製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覈定。

第四條 爲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僱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僱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僱用及解僱

第五條 僱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採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籤請負責人覈定。

第六條 僱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爲原則。

第七條 僱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覈,期滿後依據試用成績,籤請正式僱用或解僱。

第八條 僱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僱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並具有國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爲合格,但僱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爲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於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僱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並填繳下列書表,由僱用單位存查或覈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於新僱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覈,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僱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僱:

1. 有犯罪行爲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覈准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後,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爲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僱或解僱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並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於查對,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爲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並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爲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覈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爲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爲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後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並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覈准後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爲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註銷。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爲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並公佈。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後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爲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後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准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爲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於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覈,並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繫。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覈准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後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後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後,由監督人員於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後,加班員工應於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註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覈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後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並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主管覈准後,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於原籤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於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並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覈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籤請主管覈准。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卹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卹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於事前呈經主管覈准: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後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裏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幹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爲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爲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覈准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准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僱。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願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後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覈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係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爲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於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並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於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併經會議評議,認爲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衆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鬥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菸處以外之處所吸菸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藉端聚衆**、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籤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覈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爲之。並負責爲檢舉人保守祕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爲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於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覈定。考評項目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爲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餘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後,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爲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爲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通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後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爲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並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後,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爲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於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後,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爲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於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爲1.國文。2.數學。3.常識(各佔10分)。

(二)本業智能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餘按畢業程度爲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覈定後公佈。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徵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後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於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並於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爲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爲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爲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爲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卹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爲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覈准後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覈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業制度12

酒店餐飲業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會計制度×××餐飲有限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第一節總則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第三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第四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分店(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二節內部會計管理體系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會計工作的職責

(一)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二)督促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負責預算方案的實施,並督促財務部門下達落實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考覈指標。

(四)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五)在財務報告上簽名並蓋章,並對此承擔責任。

(六)表彰獎勵會計人員。

第六條財務部機構設置

(一)財務部設置原則公司按照“三統一分”的.原則來設置,即“人員統一、機構統一、覈算分離”。公司財務部對所有實體的財務機構實行隸屬關係的集中統一領導,實體財務人員業務上受公司財務部領導,行政上受各實體領導。按照業務工作量、經營規模等對大的實體可稱“財務部”設財務部經理崗位,小的實體可稱“財務室”,設會計主管崗位。

(二)會計工作組織機構會計工作組織機構設置如下:(略)第七條內部會計覈算形式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分散覈算”的結賬體制,具體覈算形式如下:

(一)各實體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獨立覈算,每週統計一次收入、餐飲成本、一次性費用等財務指標,於週日下午報公司財務部彙總;每月結賬按要求編制各月報,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彙總合併會計報表。(二)週報及月報要求:週報統計時間範圍爲上週日至本週六;月報覈算時間爲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貨購進採用實際成本法,從倉庫領用商品採用先進先出法,吧檯領用商品的核算採用零售價法。存貨盤點採用永續盤存制。

(四)收入、費用的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

(五)對外業務部門,如稅務、工商、銀行、財政等相關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政府職能部門到各實體收費,實體只有接待權,無決策支付權,並應及時向公司各職能部門彙報。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執行新頒佈的《企業會計制度》。第三節會計人員崗位職責第八條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如下會計崗位: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副經理、主管會計、成本會計、往來款會計、資產會計、出納員、稽覈主管、稽覈員、收銀員、保管員、檔案管理員等。

第九條財務部的職責。

(一)按照國家財務、稅務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給合本公司行業特徵,科學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制定統一、健全的財務規章體系。

(二)依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中有關投資計劃和項目進度安排計劃,負責擬訂相應的資金需求量預測計劃和各種財務預算計劃,爲滿足公司運營資金和投資建設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調度資金、積極籌措資金。

(三)遵照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等,合理組織會計覈算工作,實行會計監督,對各種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債權、債務發生的核算,基金的增減和經營收支、費用成本的計算,要按會計覈算程序,正確辦理會計手續,如實登記入帳,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據制定批准的財務開支計劃和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認真審覈各項原材料設備採購計劃,準確、及時地做好成本覈算的審查、控制、結算,努力降低成本。

餐飲業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爲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於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範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爲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爲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並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爲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並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爲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營業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築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築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築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3、參與分管範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安保經理安全職責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覈辦法,經批准後負責落實。

3、瞭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幹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6、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複審、考覈、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並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餐飲業制度14

1、教學及辦公所需物品,由財產保管員根據庫存及實際需要情況,每月制訂購貨計劃(填寫請購單),經總務主任批准後辦理。

2、如因教學或辦公需要請購計劃外物品時,必須填寫請購單,並按規定由覈准部門主管申請,總務處覈准後辦理,未經覈准的一律不予報銷。

3、各組室所需物品應提前三天填寫請購單,總務處在接到經批准的`請購單之日起三天內力爭辦理完畢。(如市場售缺須及時向請購人說明情況)。特殊情況按急事急辦原則處理。

4、購物後,發票、物品必須經財產保管員驗收簽章。再由總務主任簽字後由採購員向財會人員辦理報銷。所購物品不得直接交給請購人。

5、在驗收物品時,發現所缺應及時查究,發生重大差錯必須及時向校長彙報。

6、校財產保管員必須檢查請購之物品有無重複庫存,避免浪費。

餐飲業制度15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爲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酒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2、宣傳教育培訓採取酒店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3、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5、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6、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7、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定期防火檢查制度:

1、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後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蔘加,保衛部負責通知,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2、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3、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應當責成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菸等行爲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5、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3、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啓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溼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上崗證。

6、每日營業結束,各櫃組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7、營業結束後,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週定期抽查、覈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4、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3、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5、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6、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啓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啓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啓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7、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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