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法律

談談孝子能否被法律逼成

法律3.24W

一首《常回家看看》,曾唱得每個渴望親情的老人心理感動;可如今,“常回家看看”要入法律,我卻覺得,全然不是回事。

談談孝子能否被法律逼成

中國自古就有“百善孝爲先”的傳統,子女回家也是老人情感上的需求,所以,一直以來,探望父母成爲子女盡孝的最基本要求之一。但這種情感上的訴求還是與物質需求不同,當它與法律掛上鉤,未必能夠達到爲父母驅散孤獨的目的。

首先,老人希望子女常回家,是追求心靈上的交流,而不僅僅是見個面。換句話說,如果兒女因爲工作和生計的壓力而遠離父母,回家的時間很少,但經常用電話和父母交流,雖不能做到常回家,同樣能有慰藉父母的作用。

其次,用法律來要求“常回家看看”,可能會造成這樣一種形式主義的“僞孝”:一個盡到贍養義務的子女因工作繁忙無法經常回家,是“違了法”;一個經常登門“啃老”的不孝子,卻是“守法”的良好公民。倘真如此,豈不是與立法初衷背道而馳嗎?

再次,法律都具有強制性,需要在操作上便於司法介入,但什麼算是不“常”回家?這很難界定。一個身在重要崗位,無法常常回家的大孝子,難道也違法嗎?更重要的'是,孝道這個本屬道德範疇的事情,偏偏淪落到要靠法律強加,這不僅是典型的越俎代庖,還是社會道德標準的悲哀退讓。

我以爲,“常回家看看”是道德範疇,就該用道德來約束,不必法律來“添亂”。此外,關於空巢老人的問題,國家和社會應主動分擔一些責任,而不是單純地甩給子女。當然,否定將“常回家看看”入法,並非否定經常回家看父母這種行爲,我們每一個當兒女的,還是應該想辦法擠時間,儘量多回家和父母聚聚,說說話。因爲這是最起碼的孝道。畢竟,我們每個人都會有老去的一天。

標籤:逼成 孝子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