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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高溫補貼標準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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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高溫補貼標準2015

東莞高溫補貼標準2015

熱辣辣的夏天已經到來了,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朋友們開始關注起高溫補貼的相關事宜。特別是對於氣溫較高、務工人員又多的廣東省來說,高溫補貼標準將會是怎麼樣的呢?下面不妨一起來了解一下2015年廣東高溫補貼標準。

2015年廣東高溫補貼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高溫補貼發放的時間爲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

判斷是否屬高溫津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津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溫津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相關規定,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廣東省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安排勞動者工作,以及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工作,均需要發放高溫津貼。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2014年廣東高溫補貼標準

目前,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未按照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如何維權?《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 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 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

2015年夏季的高溫天氣又要來了,東莞勞動者什麼時候可以領到高溫補貼呢?高溫補貼的標準是多少?如果用人單位不發放高溫補貼應該怎麼維權?小編告訴您,在高溫天氣下作業,用人單位應該發放高溫補貼,如果沒有收到高溫補貼,可以撥打12333投訴。

東莞高溫補貼標準2015

1、發放高溫補貼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

2、高溫補貼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高溫補貼發放時間在每年的6月至10月。

3、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則是每人每天6.9元。

4、不發高溫補貼怎麼維權?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津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

5、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處罰?

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補發。逾期不發將處2000~10000元的罰款。

6、高溫天氣下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1)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高溫津貼。

(2)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且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標籤:東莞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