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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溫補貼標準2016

社會1.22W

自2013年5月1日起,江蘇將高溫津貼納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將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行爲確定爲違法行爲。高溫津貼發放的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爲室外、工作環境溫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還是上夜班等無關。只要符合條件,均可拿到高溫津貼。

江蘇高溫補貼標準2016

2013年5月1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施行後,江蘇省“高溫津貼”不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軟性福利,是屬於工資範疇,如果符合發放條件,單位拒不發放就是違法剋扣工資。

江蘇規定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自2011年起至今,江蘇一直執行每人每月200元標準,支付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按月發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最遲在當年10月底必須發放到位。

2016年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016年夏季來了!高溫津貼話題引起衆多人的關注。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提醒勞動者,自2013年5月1日起,江蘇將高溫津貼納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將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行爲確定爲違法行爲。高溫津貼發放的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爲室外、工作環境溫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還是上夜班等無關。只要符合條件,均可拿到高溫津貼。

2013年5月1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施行後,江蘇省“高溫津貼”不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軟性福利,是屬於工資範疇,如果符合發放條件,單位拒不發放就是違法剋扣工資。

江蘇規定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自2011年起至今,江蘇一直執行每人每月200元標準,支付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按月發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最遲在當年10月底必須發放到位。

又是一年夏季來臨,剛過完五一小長假還沒過癮,就被烈日照的頭昏眼花,江蘇各地這些日也開始升起高溫,高溫補貼的話題又開始作爲戶外工作者的飯後話題,下面是聘才網小編整理的2016江蘇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希望能夠幫到你。

2016年夏季來了!高溫津貼話題引起衆多人的關注。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提醒勞動者,自2013年5月1日起,江蘇將高溫津貼納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將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行爲確定爲違法行爲。高溫津貼發放的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爲室外、工作環境溫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還是上夜班等無關。只要符合條件,均可拿到高溫津貼。

2013年5月1日,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施行後,江蘇省“高溫津貼”不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軟性福利,是屬於工資範疇,如果符合發放條件,單位拒不發放就是違法剋扣工資。

江蘇規定發放條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自2011年起至今,江蘇一直執行每人每月200元標準,支付時間爲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按月發放,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最遲在當年10月底必須發放到位。

標籤:補貼 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