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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社保1.67W

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鑑於2014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爲無法在2015年頭宣佈,響應的2015年度繳費基數基準值暫不能確定,爲利便參保單元和個人實時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影響退休和衰亡報酬審定計發事變,該廳就2015年度基準值發佈前後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和報酬審定計發相干題目作出劃定。

2015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在2015年度基準值宣佈前,城鎮個別工商戶、機動就業職員按高等4025元/月、低檔2415元/月預繳。參保單元的職工個人以其上年度繳費基數的110%,並按12075元/月封頂、2415元/月保底(暫定基準值爲4025元/月)爲基數預繳;參保單元按該單元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爲基數預繳。

已納入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國有農墾企業(包羅撤場建區、打點區、州里的原國有農墾企業)從事農業出產的職工個人暫緩繳費。而到齡治理退休的職員按2013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爲(3658元/月)預核並預發報酬,衰亡職員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養老金(1650元/月)預核並預發喪葬補貼費、撫卹金,均不得延期治理。

在2015年度基準值宣佈後,參保單元應實時舉辦繳費和報酬審定。有預繳的個繳職員以2015年度基準值計較其繳費指數,繳費基數可不再變換。如繳費指數小於0.6或1的,本人樂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準值補繳調增至0.6或1(不加收利錢和滯納金),過時不再補繳調增;參保單元及其職工個人此前的.繳費,按2015年度基準值並團結2015年度繳費基數申報審定功效同一舉辦調解、結算。已按預繳基數繳費後轉出的,不再調解、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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