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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創新是保險業發展的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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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險創新是保險業發展的重要途徑

保險創新是保險業發展的戰略

1 .保險創新是保險公司實現自我發展的重要前提

我國保險業自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發展至今已走過了近 2 0個年頭 ,在此期間 ,經歷了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和從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方式的轉變。計劃經濟體制下實行的粗放經營方式使幾起幾落先天不足的保險業又走上了畸形發展的路子 ,從開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就把多收保費作爲經營目的 ,由於實行上下統收統支 ,按固定賠付率計算賠款 ,使保險公司毫無盈利或虧損的後顧之憂 ,由此使保險公司形成了重收不重支 ,管理鬆散和泡沫經營惡性循環。伴隨着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保險業打破了人保公司獨家經營的局面 ,把保險企業逐步推向了市場 ,開始了保險實行企業化經營的改革與探索。要使保險業真正實現企業化經營 ,就必須徹底擺脫舊體制的束縛 ,一切從市場經濟這個客觀實際出發 ,從保險企業的發展需要出發 ,從經營觀點上、經營機制上、營銷手段和管理方式上實行創新。

2 .保險創新是進一步完善保險市場機制的必要條件。

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 ,這一過程本身就意味着艱難曲折 ,加上保險業在我國起步較晚 ,使本來就弱小的民族保險業又迎接了市場經濟的挑戰。正是由於粗放式經營的滯後影響 ,經營效益觀念的弱化 ,很快就形成了以保險價格爲焦點的初級的保險市場競爭 ,保險公司之間競相降低費率 ,提高手續費支出比率 ,使手續費支出超過了極限 ,甚至出現一筆業務一旦成交就意味着虧損的局面。要使基礎較爲薄弱的我國保險市場儘快建立和完善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的保險市場機制 ,就必須依照我國保險市場的現狀 ,規範保險經營者行爲 ,實行保險市場監管的創新。

3.保險創新是實施黨和國家各項宏觀調控措施的有力保證。隨着市場經濟的確立 ,各行業、各部門之間的經濟聯繫越來越密切 ,保險作爲國民經濟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與其他部門的聯繫也越加密切。特別是保險資金運用規模、運用形式、運用範圍、險種所涉及的領域、費率釐定等作爲保險全行業的宏觀調控措施 ,不同程度上影響和制約着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保險消費作爲逐漸被人們接受的新的消費熱點 ,其發展規模對於引導消費基金分流 ,活躍消費市場也會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 ;企業的保險消費投入隨着各類風險的加大也將成爲企業資金投入的一個分支 ,保險公司通過爲企業提供財產、責任、保證等各類險種 ,可以促進企業的生產與經營。因此 ,保險全行業的宏觀調控必須 結合保險業的基礎與現狀制定和完善各項措施 ,實現保險業宏觀調控方面的創新 ,以促進國家各項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

二、保險創新的幾點思考

1 .實現經營機制的改革

人保、人壽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總、分公司兩級的管理機制。現行的總公司、分公司、支公司三級管理體制造成管理工作重疊 ,機構重複 ,展業力量相對薄弱。鑑於此 ,可試行總、分公司兩級管理機制 ,將現行的區縣一級支公司變爲單純的展業機構 ,分公司成立承保、理賠、財會等各環節管理服務中心 ,通過電腦實行網絡化監控與管理 ,以達到加強管理 ,強化自身展業的目的。

2 .實現經營觀念的創新

要實現保險經營的創新 ,首先要實現經營觀念上的創新 ,要擺脫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粗放經營的模式 ,真正實行集約經營方式 ;將片面追求保費收入 ,追求高指標的經營思想轉變到重收入、重理賠、重效益的規模效益的良性循環上來。保險創新應跨越增收保費 ,擴大規模這種外延的增長模式 ,而力求提高經營質量和在此基礎上的正常增長水平。恢復國內保險業務近2 0年 ,在業務增收上實現了一次又一次的突破 ,這在特定的時期內是正常的。然而 ,按照國際慣例和經濟發展規律 ,保險業的發展必須依託國民經濟的增長而增長。必須確立規模效益和市場效益的觀點 ,走市場經濟下保險經營的新路子。

3.實現經營管理上的創新

隨着保險業的改革與發展 ,保險業務的經營管理要更加科學化 ,專業化 ,規範化 ,徹底改變業務經營管理粗放型 ,實務管理隨意性和業務操作手工化的.低水平管理局面。一方面在業務經營的各個環節應儘快實現網上操作和網上管理與監控 ;另一方面在覈保、核賠、定損等各項實務操作中實行量化管理和指標控制 ,在此基礎上實現集業務發展規模、市場潛力預測、經營成本覈算 ,企業經營效益爲一體的經營管理監控體系 ,真正實現集約化經營。

4.實現經營策略上的創新

“大一統”的經營策略表現爲重視集中的、大宗的業務 ,輕視分散性業務 ,忽視新開發業務。實現經營策略上的創新就要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 ,以市場爲導向 ,把握國民經濟發展的主調 ,確立以險種爲突破口的經營思想 ,開發、發展適合國民經濟發展需要的配套險種。特別要儘快開發一批爲高新技術領域實行配套服務的險種 ,以填補高科技領域保險服務的空白 ;鞏固和發展一批較爲成熟的險種和相應的附加險 ,實現險種上的名牌效應和名牌效益。

5.實現營銷機制上的創新

營銷機制的創新主要指險種推銷方法和推銷手段的創新。計劃經濟體制下 ,由於險種較爲單一 ,保險標的集中和保險業的獨家經營 ,險種銷售體現爲固定型的點上銷售 ,如固定的保險機構 ,辦事處 ,代辦點 ,固定的客戶 ,固定的銷售和保費收入渠道 ,無論是自營業務和代理業務均較爲穩定。隨着保險市場的形成 ,保險的收入渠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 ,原有的客戶由於企業改組、改革和市場的競爭呈現出極強的不穩定性。因此 ,我們的營銷策略和手段必須隨之變化。一是按險種的性質和規模確定相應的展業方式和展業方法 ,如保費大戶可由員工直銷 ,分散險種可由營銷員採取定額保單銷售 ,建立多種方式的銷售體系 ,使之與多樣化的險種和多層次的市場需求相配套。二是大力發展自營或直銷業務 ,一旦支公司轉變爲展業職能的公司 ,就可以在現有的基礎上細化和強化直銷業務。對員工實行企業員工和代辦相結合的管理及分配辦法 ,以提高直銷業務的比重 ,增強企業自身的經營實力。二是鞏固和發展多種代辦業務。既要提高代辦業務的質量 ,又要穩定代辦員。同時還要適時地發展營銷業務和經紀人業務 ,通過多種營銷形式爲保戶提供服務。

6.實現保險業宏觀調控的創新

自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 ,宏觀調控政策表現爲 :政策上管得嚴。作爲負債經營的保險公司 ,其資金運用的範圍和規模被控制得較嚴 ,這對於保險資金安全運營具有意義 ,但也制約了保險資金的運用。由於國家連續下調利率 ,再加上取消了保險存款的優惠政策 ,使保險資金的收益受到影響。保險業宏觀調控應面對保險行業的經營特點和現狀及行業間的比較給予創新。

7.實現保險市場監管的創新

現階段的保險市場極不成熟 ,對保險市場的監管必須結合實際走創新之路。一是採取區域管理與行業統一管理相結合的方式 ;二是採取價格與行政手段相結合的管理方式 ;三是採取行業管理與主管部門管理相結合的方法 ,促進保險市場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