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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期合同未到期換新房東合同仍有效

案例回放:張先生於2003年租了劉某的三間房,租期5年。後劉某稱畢某將房買走,並且已經過戶。現畢某要求張先生騰房。租期未到,張先生非得搬走嗎?

房屋租期合同未到期換新房東合同仍有效

律師點評:《合同法》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現畢某爲新的房屋主人,但租賃合同仍有效且租期未屆滿,畢某無權讓張先生騰房。

案例回放:李先生借給親戚6000元錢,當時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因爲不着急用,又是親戚,就一直拖着沒去要。後來聽說打官司有訴訟時效。李先生借錢都三年了,能要回來嗎?

律師點評: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權利。訴訟時效的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如果李先生一直沒有向親戚主張還款,那麼他的權利就沒有受到侵害,可隨時要求對方還款。如果他向對方催要了或者對方表示什麼時間還款,就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從此時起重新計算。

案例回放:王先生和張某因買賣合同發生爭議,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願意賠償5萬元。但張某沒有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十日內支付款項,王先生是否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律師點評: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不是執行根據,因此不能依據調解協議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王先生可以以起訴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請要求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