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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7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錦集7篇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

甲方姓名: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到甲方家帶小孩、做家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用工帶小孩止。試用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每天上午8點到晚上7點到甲方家帶小孩,做家務,煮中餐、晚餐。工作要誠實肯幹,帶小孩要有耐心、有愛心,負責小孩的安全。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勞動保護

乙方必須持有身體健康證,注意來往路途及工作安全,安全責任自負。甲方每月給乙方放假2天。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爲 元;熟練期月工資爲 元。工作滿一年每月增加五十元

五、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工作的。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執行。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一些外省務工人員反映,他們在海南省居住超過6年,其子女能夠滿足6年學籍,但由於他們有的是靈活就業人員,有的工作變動大,繳納社保的時間不到6年,能否補繳社保?

對此,海南省人社廳社會保險一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靈活就業人員只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兩項保險,省政府文件規定,這部分人不能向前追補社會保險,只能向後延交。至於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如果出現單位漏保的情況,可以持單位原始的會計工資憑證和勞動合同書等材料,通過單位補繳各項社會保險。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怎麼辦?”海南省人社廳勞動監察處有關負責人說,“只要和單位有實際的勞動關係,比如說有領工資的憑證,就可以補籤勞動合同。”

還有家長問,如何理解方案中提及的“有合法穩定職業”,對此,社保一處負責人說,“穩定”,當然是指每月有固定收入。“合法”,是指收入來源是合法的。

還有外來務工人員非常關心“6年社保”和“3年社保”的具體截止時間,是按大學聯考報名之時起算,還是按大學聯考開考之日起算。對此,海南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韓小雨說,海南省還將就“異地大學聯考”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勞動合同 篇3

(商貿、餐飲服務業)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 冊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乙方 (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爲明確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月日起,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完成 工作任務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 )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月休息日 由乙方提報,甲方審批的原則安排 。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爲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工種(或崗位)。甲方應合理安排職工的工作和休息、休假時間,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 爲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確定乙方工資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試用期薪資標準: 。

1、實行月(日)固定工資制,標準爲元/月(日)。

2、實行底薪加提成工資制。底薪爲 元 ,提成標準。

3、其他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本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可以根據乙方所在崗位的變化進行調整和變更,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要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甲方必須於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到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甲方應當在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幫扣幫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七、保守商業祕密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如違反約定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勞動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備案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勞動合同法》的主要內容:

勞動合同法是調整勞動關係最重要的法律,是勞動法律體系的核心。屬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七大部門中社會法的範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6月29日頒佈,20xx年1月1日起實施。20xx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勞動合同法》進行了修正。勞動合同法對我國勞動關係現狀以及發展趨勢做了較爲準確判斷,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勞動力市場作了進一步的規範,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和諧勞動關係,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共8章98條,較之1994年頒佈的勞動法,有以下新的亮點。

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範圍。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納入調整範圍(第2條),實質上把除了由財政保障經費的機關和事業單位之外的,在中國依法成立登記註冊的各類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全部納入了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

規定了認定勞動法律關係的標準。將原來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協議”認定勞動關係的標準,改爲以單位實際用工來認定勞動關係(第7條),爲仲裁和司法審判認定勞動法律關係,處理勞動爭議提供了明確的依據,消除了歧義。

規定了企業不與勞動者籤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罰措施。規定單位用工一個月後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第82條)。這個剛性條款對於遏制單位用工不籤書面勞動合同起到了震懾作用,大幅度增加了我國書面勞動合同的比例。

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用工制度。一是標準用工制度。特點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是最爲普遍的勞動合同形式。二是勞務派遣用工制度。特點是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三方主體的勞動法律關係。三是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特點是每天工作時間小於4小時,勞動待遇的法定標準比兩種用工制度低。

規定了三種勞動合同制度下的權利義務。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合同約定有明確的起止日期,新法爲遏制勞動合同短期化,規定了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則有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14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合同只約定啓動日期,沒有約定終止的日期。新法爲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將原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在原單位連續工作十年,可以與單位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改爲無需協商,勞動者爲單方權利,單位爲單方義務(第14條)。完成一定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特點是以項目啓動到完成爲期限,項目結束合同終止(第15條),目的是適應和規範我國普遍存在的項目制用工形式。

規定了勞動關係消滅的三種形式。一是勞動合同解除。除沿襲勞動法的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外,增加了單位違法或者犯罪時,勞動者有權揚長而去並獲得賠償的即刻解除(第38條、46條)。二是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條件,禁止了原勞動法允許的勞動合同約定終止。三是規定了裁員及其法定條件(第41條)。裁員的本質是解除,但非個別解除,而是批量解除,社會影響較大,公權力進行了明顯的干預。

規定了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及其計算方式。新法對解除、終止、裁員的經濟補償金做出了合理的規定與限制(第47條)。新規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在立法時曾經引起外國商會強烈反對,意見直呈中央高層。但由於新法定稿時對補償金進行了最多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的三倍和12年的工齡的限制,平衡了勞資利益,充分體現出立法合理與可行的科學性。

將勞資集體協商納入了法制軌道。集體協商在國外並非是法律強行干預。我國爲了推進和保障集體協商,立法時在全國總工會的力挺下,將集體協商納入了勞動法制軌道。主要內容是規定了集體協商的主體、內容、程序、效力,以及協商後的集體協議得不到兌現的法律救濟程序(第5章第1節)。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的社會反響。

第一,企業界爲之震動。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力度明顯加大,引起了企業界的巨大震動。社會評論紛飛。但無論出自於守法還是規避,全國企業都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學習勞動合同法熱潮,增進了企業守法的自覺性,書面合同簽訂率從立法前全國人大調研的25%成倍增加,大型企業達到96%。

第二,企業規避現象嚴重。有的企業用錢買斷工齡,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的企業大量採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使得同工同酬更難實現。這些現象促使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的出臺。修正案加大了對勞務派遣用工的准入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規章明確了勞務派遣用工的三個特徵: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爲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第三,勞動者維權意識增強同時存在盲目維權的現象。新法實施後,各地勞動爭議案件增幅在50%-300%之間,經濟較發展城市的勞動爭議仲裁庭加班加點也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

限內結案。同時也倒逼了各地政府對勞動爭議處理的極度重視,紛紛增加了勞動仲裁人員編制,建立了獨立的勞動人事仲裁院,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完善了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

第四,勞動合同法適用上曾出現亂象。由於勞動合同法的個別條款清晰度不足,在勞資利益性爭議極強的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上,出現斷案標準不統一的糾結:如工齡怎麼計算?加班費基數怎麼計算?不籤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適用一年時效?等等。由於最高院的相應的司法解釋姍姍來遲,造成全國勞動仲裁和基層法院不得不自救,裁審標準一時呈現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亂象。客觀上損害了法律權威。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出現的一些非正常現象,充分反映出勞資利益紛爭的劇烈程度,科學立法和準確執法的重要性,以及在法律貫徹實施過程中及早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必要性。

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的建議。一是強化推進有實效的勞資集體協商。二是加強對小微企業主勞動法律知識培訓。三是主動引領中國西部勞動法制建設。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參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

登記 註冊

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

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全日制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爲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爲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爲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合同範本《全日制勞動合同》。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爲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爲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分公司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應簽章,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爲_____(從以下三種期限中選擇並填寫完整)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完成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錄用條件爲: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於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四條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3、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4、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等,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資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的工作地點爲(實際工作的單位、地域)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爲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並且告知員工,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4、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等,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5、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於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等。

6、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_____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八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乙方工資爲______元/月。

2、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爲按實際情況填寫。

4、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出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5、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第九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3、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5、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其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十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四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二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爲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的勞動合同將於年月日到期,爲了保證勞資關係的穩定,請您於收到本通知後30日內填寫本通知的回覆函後交回公司辦公室,明確表明您是否願意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您的回覆採取如下不同措施進行處理:1、若您同意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則公司將會於收到您的回覆函後30日內與您協商《勞動合同》的具體條款;因公司本年度將實行績效考覈管理,故若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內公佈績效考覈管理規定時,與您之間的《勞動合同》將會順延簽訂時間。2、若您選擇不再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則公司將會依法終止與您之間的勞動關係,請您在公司通知的期限內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祝您工作順利!

員工簽字:

xxx公司行政部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