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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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假離職證明問題

我去年畢業後,在杭州的一家公司(50人左右規模)工作,工作到今年一月份,然後離職了,公司給交了3個月保險,從10月到12月,並給我開了離職證明,證明我一月份離職(就是一張A4的紙打出來的,蓋了個公司的`公章),但離職證明丟了!前幾天我在哈爾濱找到了一份工作(200人規模左右),在簡歷和面試的過程中,我說自己是4月份離職的,
那如果新公司向我要離職證明怎麼辦,我能不能做個假的,原公司就給我交了三個月保險,新公司能不能看出來,我可不可以不要原先的保險,在哈爾濱重新開賬戶。

關於假離職證明問題

標籤: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