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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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農村財政財務管理的論文

爲全面瞭解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情況,湖北省咸寧市近期深入所轄六縣(市、區)財政局和15個鄉鎮財政所進行專題調研。調研表明,近年來,咸寧市通過強力推進“兩基”(基礎工作和基層建設)建設和“兩化”(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基層財政管理體制基本理順,鄉鎮財政機構和隊伍建設日益強化,農村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但與此同時,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能適應新形勢要求的問題,需要研究解決。

咸寧市農村財政財務管理的論文

  一、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成效顯著

一是鄉鎮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隊伍建設逐步加強。鄉鎮財政所管理體制徹底理順,鄉鎮財政幹部隊伍建設問題納入各地財政部門的議事日程。

二是“鄉財縣管”改革不斷深化,鄉鎮財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強。切實加強鄉鎮部門預算管理,建立緩解鄉鎮財政困難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不斷規範鄉鎮財政供養人員經費管理。嚴格鄉鎮賬戶設置,規範鄉鎮票據管理。

三是鄉鎮財政專管員制度建設強力推進,專管員管理體系初步形成。實現專管員全覆蓋,建立健全專管員信息管理制度,紮實開展專管員培訓,積極落實專管員下鄉補助政策。

四是鄉鎮財政資金監管體系基本建立,監管成效顯著。

各縣(市、區)乃至各個鄉鎮都成立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領導小組,強化組織領導。注重落實領導專班的運轉效能,充分發揮農村財政管理局履行日常監管工作的職能作用,加強財政內部科(股)室的協調溝通機制,從根本上理順鄉鎮財政資金監管體制。

建立監管機制,通過統一監管臺賬、統一監管檔案、統一監管流程、統一監管制度,加強票據管理、印鑑管理、資金撥款審批、資金盤庫等各項基礎管理,確保監管工作有序進行。

創新監管方法,突出抓好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實效性。

五是規範化財政所創建工作全面啓動,財政所面貌煥然一新。

明確創建目標,統一創建內容;落實創建措施,加大創建投入;嚴格申報程序,把握創建質量;統一使用標識,提升創建水平。

六是村級財務和“三資”監管代理程序規範,服務指導到位。

各地在財政所設立了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和“三資”監管代理服務中心,打造“一條龍、一站式”服務窗口,實現了服務代理工作的全覆蓋。

出臺村級會計委託代理制度和“三資”監管辦法,全面推行村級財務會計電算化,對村級財務軟件進行全面升級,做到“三資”監管代理與村級財務委託代理同覈算、共軟件,並實行縣鄉聯網。

規範財務管理,維護基層穩定,提高保障水平。

  二、農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尚存問題

一是鄉鎮財政所履職條件差。

可概括爲“五多五少”:工作職能多,人員編制少。目前鄉鎮財政所承擔工作任務有20多項,其中僅惠農補貼就達30多個項目,而絕大部分財政所在職人員數與編制要求相差甚遠,有些偏遠地區財政所甚至只有3至5人;工作成本多,經費安排少。據測算,一個管轄3萬農戶的鄉鎮財政所,要保證工作正常運轉和專管員切實履行農村財政監督、管理、服務職能,一年約需日常公用經費25萬元左右。目前,除了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等惠農補貼省裏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外,市級以上財政部門對財政所幾乎沒有經費安排,而縣市區本級預算安排的經費又太少,財政所普遍存在經費缺口;貫徹落實的政策任務多,年輕化、知識化和技能型的專管員少。全市基層財政所平均人數只有11人,35歲以上的'佔總人數的61%,大專以上學歷的佔總人數的39%,有的財政所平均年齡51歲,最年輕的也有48歲;舊房危房多,必要的辦公用房和辦公設施少。全市鄉鎮財政所現有辦公用房中,使用年限20年以上的所45個,有19個財政所辦公用房屬危房,28個財政所無單獨辦公用房,財政所建設資金需求大,而上級財政部門安排的資金數額太小;工作任務多,待遇報酬少。目前,鄉鎮財政所的工作職能越來越多,專管員的工作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但工資待遇卻不高。雖然鄉鎮財政所履行的是行政職能,但財政所定性爲事業單位,也未實行參公管理,以至於鄉鎮財政專管員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無法落實,與鄉鎮同類單位相比差別較大,影響了基層財政幹部的工作積極性。

二是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手段不強。表現在:資金信息難掌握,鄉鎮財政主要掌握經過財政所直接發放的補貼資金以及財政部門下撥的有關資金信息,而沒有經過鄉鎮或是直接由主管部門下撥的資金,很多鄉鎮難以掌握其信息,導致資金監管存在盲區;審覈把關難到位,由於專管員力量不足,加上監管條件和監管手段落後,對補助資金和項目資金的事前審覈難度較大;專管員權責不對等。基層的同志普遍反映,制度規定專管員職責多,但賦予的手段少、事權小。

  三、進一步加強農村財政財務管理的建議

一是以專管員制度建設爲抓手,着力加強鄉鎮財政隊伍建設。

要進一步充實專管員力量,按照定人、定崗、定村、定責的“四定”辦法,落實財政所人員編制,有計劃、有步驟地公開招考錄用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並建立專管員輪崗、交流制度,合理調配人員,充實基層力量,逐步建立一支搭配合理、業務熟練、紮根基層的鄉鎮財政幹部隊伍。要進一步加強專管員宣傳教育,加強專管員服務於民、廉潔自律的意識和職業道德教育。要進一步強化專管員培訓,制定切實可行的市、縣、鄉三級培訓計劃,努力提升專管員政策水平、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要進一步完善專管員創先爭優和獎懲激勵機制,大力開展專管員“學標兵,創業績”活動,積極推行痕跡工作法、專管與協管同步工作法、盲區清除法、流動紅旗法、星級評定法,創新活動內容和方式方法。

二是以資金監管爲主線,不斷強化“兩基”建設。

要完善管理制度。要按照“目標清晰、受益直接、類型多樣、操作簡便”的要求,整合現行惠農補貼項目,簡化工作流程,實行統一發放,高效率、低成本地將補貼資金髮放到農民手中。

要進一步明確各個環節的職責,做到信息暢通,徹底解決“看得見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見”的問題。

要創新管理辦法,建議按鄉鎮成立“鄉村財務代理服務中心”,專門負責農村公益事業“以錢養事”和村級財務代理服務工作。

要加大懲戒力度,將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制度化、常態化、網絡化,強化村級財務常規性審計和幹部離任審計制度,增強村幹部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

三是以規範化創建爲重點,切實改善鄉鎮財政工作條件和資金監管手段。

要進一步加大制度建設力度,從基礎資料、基本信息、基本流程、業務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體系,使創建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要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爲鄉鎮財政所配備必要的辦公、文體設施和交通工具。要加大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實行信息通達和反饋的網絡化,提高資金監管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