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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財務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大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大學財務管理制度

大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學校工會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爲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會計法》以及財政部頒發的《工會會計制度》、《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會的性質和業務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工會是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的羣衆組織。學校工會財務管理部門在學校工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校財務部門指導監督下,負責全校工會經費覈算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經費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活動經費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工會經費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工會經常性收入與支出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投資事項按學校有關規定申報。

第六條學校工會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人員負責財會工作。會計、出納、稽覈崗位不能由同一人擔任。

第七條學校工會財會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預決算管理

第八條學校工會財務預算是指學校工會根據工會發展規劃和年度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第九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和全面性原則;支出預算貫徹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原則。

第十條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學校工會財務預算由學校工會辦公室會同財務管理部門編制。編制完成的預算草案經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覈、工會常委會討論、工會委員會通過後上報上級工會,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決算的編制。年度決算是對學校工會全年財務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在預算年度結束時,工會財務管理部門應認真總結,按有關要求,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編制決算,經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覈無誤,報學校工會主席審批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覈。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收入是指學校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工會收入按來源分爲會員會費收入、學校行政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和其他收入。

第十三條嚴格按照《工會法》的要求,確保學校工會的各項收入能夠及時足額入賬。各項工會收入的確認,以收付實現製爲基礎,權責發生製爲補充。工會的各項收入按實際發生額入賬。學校工會在每個季度末將撥繳經費收入的40%及時足額上解省教育工會。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工會經費支出是工會爲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工會經費支出按照功能分爲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十五條學校工會經費支出必須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爲教職工提供的公益服務和開展的各項工會活動。

第十六條學校工會經費的具體使用遵循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各項管理辦法,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爲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七條學校工會經費支出的確認,以收付實現製爲基礎,對個別事項或特殊事項的處理,也可採用權責發生製作爲補充確認的基礎。

第六章資產與負債管理

第十八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第十九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和庫存物品等。

學校工會的貨幣資金,除保留限額內的庫存現金之外,其餘都必須存入開戶銀行。工會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賬戶必須由工會財務管理部門統一開設和管理,避免多頭開戶。工會組織要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現金收支業務,在規定的使用範圍內使用現金結算,並且不得坐支現金。

庫存物品指學校工會取得的將在日常活動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條學校工會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學校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責任到人,物盡其用的原則。工會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學校資產管理部門應每年年終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使賬實、賬卡、賬賬保持一致,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清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工會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和有價調撥要嚴格按規定履行申報鑑定審批程序。對於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有關部門鑑定,工會主席審批後,按有關規定程序報批;一般設備的報廢、轉讓由工會主管部門提出,報工會主席審批後,工會財務管理部門予以覈銷。

第二十三條負債是指學校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它代表着工會的償債責任和債權人對工會的權益,包括應付個人收入、借入款、應付款項和代管經費等。

第二十四條學校工會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

第七章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第二十五條財務分析是學校工會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工會財務管理部門應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根據財務管理的需要,編制年度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的執行、資產的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淨資產的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財務監督是指以國家的法律規範爲準繩,以會計信息資料爲主要依據,對即將進行或已經進行的經濟活動的合法性進行評價,規範工會的會計行爲,並據以施加限制或影響的過程。學校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財務管理部門應自覺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學校財務部門和上級工會按規定和要求進行的財務審計和財務監督。

第二十七條學校工會的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爲,有權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適用於學校工會及各二級學院和部門工會組織。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爲,使賬目清晰、明瞭,收入支出有據可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自治能力,促進事業發展,結合本會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社團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集體和個人兩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任務:依法多渠道籌措資金;合理審覈項目活動預算,並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監督和管理;科學配置會內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範會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本會財務狀況。

第四條會長擔任財務主管,下設會計和出納,一般情況下均由常委擔任。

財務主管全面負責財務工作,主要覈審發票是否屬實,是否符合規定,如屬實則簽字報銷;

會計負責掌管賬簿,按序記賬,簡明扼要地註明資金用途,發票分類管理、粘貼,同時保管部分報銷備用金。會計每月向常委會彙報財務開支情況一次。

出納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日記賬。

財務主管、會計、出納相互不能同班級、同寢室。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條收入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本會收入包括:

1、會員會費(包括會員在社團中繳納的其他費用)在收取會員費用時,須向會員開出收據,第一聯存根聯收款人保管,第二聯副聯交會計記賬,第三聯發票聯加蓋公章交會員保管。

2、上級主管部門撥款上級主管部門所撥款項目歸各社團作爲社團活動經費,由校團委管理使用。

3、贊助本會不得與贊助商進行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優先用於被贊助的活動,除從中提取5%給聯繫贊助商的工作人員作爲獎勵外,如有剩餘則轉入本會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如捐贈等)其它收入可由本會自行管理使用,有特殊要求的情況除外,並做好賬目記錄。

第六條全會各部門各會員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除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和部分其他收入外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會內統一管理和核算,不得設置小金庫。

第七條各部門各會員以農研會的名義取得的收入必須及時、全額上繳財務入賬覈算。禁止截留、私存或挪作他用。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條支出是指本會開展調研,主辦、承辦論壇、講座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本會支出包括:

1、日常管理支出主要有辦公室電費、辦公用品,會員大會、換屆費用,會內刊物出版等費用。

2、論壇講座等學術性支出

3、實踐性支出主要是各項社會實踐前期籌備工作的費用。

4、其他支出(如捐贈等)其他支出如一次總金額超過100元須經常委會審覈。

除用於辦公室的費用外,其他費用須由負責人向會計提交預算,實踐性支出向常委會提交預算。

第九條實行預算審批制。本會預算是指對某項活動的開支至少提前三天做出計劃安排。項目活動的一切費用由相關負責人做出詳細預算,經常委會或會計初步審覈,再交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實際開支與預算開支相差不大可按程序給予全部報銷,無特殊情況超出預算由相關負責人自負責任。

第十條預算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菸酒支出一律不可報銷。

第十一條大型活動或經費預算超過200元的活動可以向常委會或財務管理人員申請預支部分經費,預支額度爲已審批的預算的60%。預支須開具借條,寫明借款原因、借款時間、借款金額、借款人和經手人。

第十二條預算內所有活動經費憑票據可找會計報銷,報銷憑證必須爲正規發票,日常一次總金額小於50元的零星開支可用收據代替發票,但必須簽有付款人完整姓名。

第十三條所有報銷憑證背面必須詳細寫明用途、時間和付款人,必須有財務主管和項目活動負責人同時簽字同意後方可報銷,並將報銷憑證依次重疊90%粘貼在同一張比報銷憑證稍大的白紙上。

第十四條對於購入的會內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記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

第十五條每週一值班時間爲固定報銷時間,沒有特殊情況其他時間不受理,經批准的預支經費可單獨找出納或會計處理。

第十六條每年1月10日至春季開學期間和6月20日至秋季開學期間財務封庫,停止一切開支。

第十七條財務交接後,上屆未報銷的費用需上屆財務管理人員和活動負責人以及本屆財務管理人員同時審覈批准後方可報銷。

第四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十八條專用基金是指本會按照規定提取或接受其他來源的資金,設置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二十八條現有專用基金由農研會發展基金。本會可以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九條各項基金實行自主的管理辦法。農研會發展基金由老會員聯誼會祕書處專人管理。

第五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一條本會財務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全體會員的監督,實行公開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三種形式。可根據本會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第二十三條會計如實規範記賬,然後總結、結出賬面餘額,每屆的賬簿要求至少保留三年,並且備案。換屆時,財務要按照有關規定交接。

第二十四條財務分析報告是反映本會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主要內容包括本會一定時期收支情況分析、資金效益分析、財務管理情況等。

第二十五條出納與會計定期進行財務覈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如有意隱瞞或纂改發票套取現金者,金額50元內追回現金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100元以上追回現金並上報校團委給予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所有會員有權查閱本會會計賬簿財和財務分析報告。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第十六屆常委會通過並公佈之日起施行。以前公佈的相關規章制度中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爲準。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第十六屆常委會負責解釋。

大學財務管理制度3

爲了加強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並做到有效使用,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特制定協會經費收繳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會期間,依據本協會章程和年度工作計劃,由協會祕書處負責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事務,每年向理事會提出報告,接受理事會監督;

二、協會爲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爲: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贊助與捐款;通過正當方式自籌;

三、協會經費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和“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嚴格按照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開支。協會經費主要用於協會的日常辦公、會議、活動及其它必要開支。任何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會員每年向協會繳納一次會費。繳費時間是:會員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繳清,新會員應在被通知入會的半個月內繳清。繳費方式有兩種:

1、直接將會費交本協會祕書處;

2、將會費存入協會專用帳戶;

五、協會會員會費繳納的數額具體標準是: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元;

六、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會員,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會長辦公室審定後,按自動退會處理;

七、 經費報銷:

1 必須有正式的單據即發票或收據,單據的內容即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等必須齊全。

2 報銷金額在30元以內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會長、祕書長的審覈簽字:報銷金額超過30元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覈簽名;

八、 定期公開財務支出和收入,接受全體會員和領導的監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學生攝影愛好者協會

  20xx年11月3日

大學財務管理制度4

總則第一條

爲了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規範協會的會計制度,更好地落實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積極組織收入,努力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

(三)加強經濟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維護財產物質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質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按“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協會法人統一領導下,一切財務收支活動都由協會財務負責管理。第五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管理、財務收入管理、項目費用管理、財產物資管理、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分析與評價。

一、社團賬目管理

1.各社團內部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由兩名成員組成。一人負責掌管賬本,按時記賬,管理髮票;一人負責保管現金,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現金去向用途,作好現金記賬。

2.各社團的出納與彙總定期進行財務覈對,如發現有問題,應及時處理。

3.社團每學期至少向社團成員公佈財務狀況一次,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4、協會舉辦大型活動或添置大型設備及固定資產的經費支出(經費超過千元),須作書面報告,交主席團審覈通過。具體經辦由會長籤核。

二、社團經費來源管理

1.會員會費社團吸納新會員時可按規定向其收取一定數額的會費。在收取會員費用前,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收費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收費,並向會員開出收據;收取會費後,須向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上報會費收取情況。

2.贊助各社團不得參與贊助商純商業性的經營活動,贊助費只能用於被贊助的活動,如有剩餘則轉入本社團經費並登記

入賬。

3.上級主管部門撥款對社團參加或舉辦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準和良好影響的活動,學院及學校可酌情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所撥款項登記入賬後歸各社團作爲社團活動經費。

4.其它收入社團舉行如捐贈、義賣等活動所得的收入在上報濟南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後,由社團自行管理使用,並做好賬目記錄。

三、社團公共財產管理

各社團對購入的公共財產除按常規支出作帳外,還要標明其品種、數量、規格、價格等。社團財產爲社團所有,社團任何成員不得隨便處理或佔有,社團解散時,其財產歸屬由校團委監督處理。

四、社團發票管理

儘量取用帶有正規公章的全國統一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後纔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由社團指導老師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

五、社團賬本轉交

各社團在換屆時應及時上一屆負責人的更換名單;交接賬本時,應在賬本上註明轉交時間、原因,註明剩餘現金的數量,轉交時要有財務負責人簽字。

山東建築大學跆拳道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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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學校的收支行爲,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學校的預算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正常運行,促進我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xx年修正版)和有關法規,結合我校預算管理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規程。

第二條我校預算管理實行綜合財務預算。綜合財務預算的內容包括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科研經費、各種基金、

基建投資和其他專項經費等在內的全部資金預算。預算管理分爲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我校的一切財務收支均應納入綜合財務預算管理的範圍。

第三條預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收支平衡。

2.統一領導,公開透明,綜合預算,剛性約束。

第四條我校部門支出預算經費根據部門收入預算完成情況實行總額包乾、以收定支、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預算指標根據學校收入完成情況,分期下達使用,預算執行實行項目賬實時控制。

第五條預算每年編制一次。預算年度從每年的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預算管理職權

第六條學校黨委會議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決策機構,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預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執行辦法;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管理體制和制度,確定學校預算編制的原則,審查批准學校預算建議草案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學校預算調整方案並上報主管部門。

第七條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是學校財務預算的日常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爲:

1.研究論證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2.確定預算調整方案

3.根據年度決算進行經濟考覈、評價

4.審覈批准超預算支出項目和學校預備費經費開支

第八條學校計劃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下列職權:

1.具體負責編制學校預算草案

2.具體負責學校預算執行中的控制、監督和會計覈算

3.定期向學校財務預算管理機構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預算安排情況

第九條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預算管理工作具有建議和監督權,學校財務預算管理機構應充分聽取教職工代表對預算管理的意見,發揮其民主監督的作用。

第三章預算的編制

第十條預算編制應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結合主管部門下達的財政經費撥款和學校自籌經費的規模,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必須堅持應收盡收,量入爲出,收支平衡,嚴禁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一條在保證財政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前提下,學校經費預算安排的基本原則是:確保人員經費、水、電、暖剛性開支和基本公用經費的正常開支;優先安排教學經費,學生經費;合理安排民生項目開支;有計劃地安排必要的修繕、設備費用等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最後根據財力可能,安排部分基本建設項目和還貸資金。

第十二條學校年度預算可按照學校資金情況安排一定數額的預備費資金,用於解決學校預算執行中預料不到的特殊開支及學校各部門確需追加的資金。

第四章預算的確定

第十三條年度預算編制草案經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研究論證,報經學校黨委會議批准後,方可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學校計財處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批覆的預算方案編制校內明細預算。原則上政府採購預算不得調整,個別確需進行微調的預算經校財經領導小組審覈確定後,下達各單位執行。

第五章預算的執行

第十五條我校的預算執行實行校長總負責,分管財務的校領導、項目分管校領導和院(處)領導分級負責,計財處負責審覈把關並組織實施,校內各單位具體執行。

第十六條預算經費的審批權限

1.年度內學校預算安排的政策性常規經費,如:工資、崗位津貼、課時津貼、社保經費、臨工工資、喪葬遺屬補助、水、電、暖、貸款本金及利息等開支,經各業務管理部門審覈無誤後,由計財處按規定直接執行。

2.學校預算分配到各部門業務費和各類項目開支,2萬元(含2萬元)以下的開支,由各部門主管財務工作的院(處)領導審批;2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5萬元)的開支,經院(處)領導簽署意見,由分管院(處)的校領導審批;5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經院(處)領導和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10萬元以上的開支,經院(處)領導、分管院(處)的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簽署意見後,由校長審批。

3.學校預算管理的行政差旅費、業務接待費、辦公費、辦公設備購置、電話費、福利費等項目開支均由部門提出申請報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審批。

4.學校發放的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補助等經各業務管理部門編制審覈無誤後,報分管業務部門校領導審批。

5.學校預算安排的維修項目開支,經業務部門審覈無誤後,15萬元(含15萬元)以下的,分管財務的校領導簽署意見,由校長審批;15萬元以上的開支,提交財經領導小組審批。項目工程完工支付尾款,需附審計處出具的維修工程審覈定案書後,方可支付。

6.經營單位的經費開支用於維持正常成本費用(含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等),由所屬部門領導審批,其他開支均按照預算經費的審批權限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預備費資金開支在2萬元(含2萬元)以內的,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2萬元以上資金,提交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八條各部門創收基金的開支均由各部門主管財務工作的院(處)領導按照學校創收基金管理辦法的使用範圍審批。

第十九條學校科研經費(包括:橫向課題和縱向課題)的開支,應嚴格按照課題屬性規定的資金使用範圍執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課題組負責人審批,財務審覈執行;5000元至2萬元(含2萬元)的開支由該課題組負責人審覈後報科研處處長審批;2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5萬元)的開支,經課題組負責人和科技處處長簽署意見後,由分管科研的校領導審批;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開支,經課題組負責人,科技處處長,分管科研的校領導簽署意見後,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10萬元以上的開支,在完成上述程序後,由校長審批。

第二十條學校黨費、團費以及工會經費使用的審批權限仍按照原資金審批權限執行。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有關事項的審批程序

1.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必須經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通過,工程預、決算必須報校長辦公會或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研究審覈通過。

2.基本建設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經主管部門審覈無誤後,由主管後勤工作的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負責人審批。

3.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變更以及追加、追減預算,應由基建部門提出方案,經資產處、審計處審覈,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審批。

第二十二條計財處根據資金性質嚴格把關,認真監督,確保資金合法有效運行。除政策性常規經費和維持正常成本費用的開支經費,按本法規執行外,其他各類資金,2萬元以下(含2萬元)的開支,由計財處嚴格按照財務審覈程序執行,2萬元以上的開支由計財處處長審覈執行。

第二十三條實行獨立預算、覈算、決算、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企業,不屬於學校二級預算單位,可不按此規程執行。日常工作由所屬部門管理,資產處負責經濟目標考覈,審計處負責具體監督。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部門年度內的各項開支,必須先從本部門的預算中支出,如卻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部門預算不足需要追加預算時,按照追加預算的程序辦理。

第六章決算

第二十五條學校所屬的二級預算單位,在預算年度終了後,必須按要求編制年度決算,由計財處彙總編制學校年度決算。基建財務決算由計財處單獨編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年度決算在報主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規程規定,造成學校重大經濟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及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程由計財處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原《新疆醫科大學財務預算管理規程》補充規定與本規程條款相矛盾的以本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