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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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到試用期,也沒提前三天申請辭職

我在一家公司。7月份我幹了前三個星期。但是在7月22日就直接跟我的'直屬領導辭職了。當時他並沒有跟我說讓我填寫離職報告。我自己也

我沒到試用期,也沒提前三天申請辭職

不知道應該填寫離職報告,所以7月25日就沒有上班。到8月8日我查詢我工資時發現沒有到賬,我給經理打電話。他說他在這段時間裏面打

電話通知我了,但是我沒接他電話(他根本沒有打過電話,我也沒接到。我知道他這是藉口),所以他說這段時間他算我曠工,就因爲我沒

有及時填寫離職報告,不給我結這三週的工資了,我該怎麼辦呢。但是我勞動已經付出了!!我知道自己是因爲經驗太少,欺負我。但是他

就是裝孫子不給我錢。我現在讀了勞動法,明白了一些道理。但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