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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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裏這樣做符合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嗎?

我是一個小電子廠的`職工,公司沒合同,我們這個廠沒有很固定的上班時間,就是來了一點訂單,馬上就要生產,7月3號我們早8點上到中午12點,廠裏又要求我們12點半上班,只有半小時吃飯時間,然後下午上班至5點30分,晚上又加班,從6點30分加到凌晨1點,當時有很多人受不了,於是我和另外幾個人不做事了,和主管吵起來,主管就讓我們下班,第二天卻要罰200元,說是不服從管理,請問我怎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注;這是深圳的一家小廠,普工底薪700,含生活費150,勤工獎(就是不遲到早退)30,每月上滿208小時後算加班,每小時3.5元。廠裏這樣做符合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嗎?符合勞動法嗎?像這樣的廠深圳好多好多啊,不知有誰關心過我們打工仔!希望給些實際的回答,謝謝!

廠裏這樣做符合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