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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2015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

關於調整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的'通告

梅州2015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

梅州市各繳費單位(繳費個人):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關於延遲執行2014社保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函〔2014〕1584號)規定, 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標準2408元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繳費單位(繳費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低於2408元的,須按2408元申報計算繳費。繳費工資上限仍按《關於申報繳納2014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梅市社保〔2014〕13號)規定執行。如省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

根據市人社局、財政局《關於調整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的通知》(梅市人社〔2014〕110 號)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從原每人每月10元調整爲13元(其中單位繳納8元,個人繳納5元;靈活就業人員全部由個人繳納)。

以儲費劃繳方式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需在扣費銀行賬戶保持充足餘額,以確保按時繳費。

特此通告

諮詢電話:市社保局:12333

市地稅局:12366-2

梅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