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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2015上半年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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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尺度調解

鄭州2015上半年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尺度

7月14日訊 本月起,全市企業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將執行新尺度。昨日,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時代,省會參保職工個人社保繳費基數範疇規定,每人每月最多繳納892.44元,起碼繳納178.49元。

據先容,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城市城鎮企業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舉辦調解,調解依據爲統計部分宣佈的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爲,鄭州市2013年全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均勻人爲44622元,因此,7月1日起,省會參保職工養老繳費基數隨之調解。

憑證劃定,參保職工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個人現實人爲總額爲基準,若高於全市在崗職工均勻人爲,則最高繳費基數按不高出內地在崗職工均勻人爲的300%確定上限;若低於全市在崗職工均勻人爲,則最低繳費基數按不低於內地在崗職工均勻人爲的60%確定下限。依據這一尺度,本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時代,全市企業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上限爲11155.5元,下限爲2231.1元。因爲今朝職工本人必要包袱繳費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總計爲職工人爲的8%,因此,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後,職工個人每月應繳納的養老保險用度最高892.44元,最低178.49元。

市人社部分暗示,參保職工個人養老繳費基數下限,只是職工繳費基數尺度的“底線”,企業應憑證職工人爲收入如實申報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