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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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拖欠我的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我的情況比較複雜,詳細情況是這樣的:因朋友介紹於2010年9月2日開始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至今日2010年12月3日已經滿三個月了,工作性質是駐4S店出保單,之前因沒有接觸過此類工作,來的時候是一業務經理(也就是我的上級領導)直接分派我到一家4S店接受培訓學習,當時對我說現在公司老總說不需要招人,讓我現在先在4S店學習,正常進公司前三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是600/月,我就先在這裏學習,等老總放話可以招人了就可以直接轉正,不需要試用了,而且說不會超過三個月,沒有提學習期工資的事情,我當時以爲學習期就算試用期,可以正常開工資的,但是到第二個月快結束時才瞭解,這個學習期是沒有工資的,而且學習期間培訓的人只帶了我不到兩個星期就走了,接下來就只有我獨立駐店工作。而且工作期間,我的上級領導一直對我說就快給我籤合同了,讓我再等等,不要着急,並且過節時公司分發的福利也沒有我的份,但是我領導把他的`福利分給我了一部分,而且我平常打車吃飯的錢,都是我領導給我報銷,但就是不開工資。最近說公司要成立一個新的部門,專門管理駐店出單人員和事務,現在不歸老總管,人員進出的事老總說了不算了,但是已經把我的名額給上報了,已經記錄在案了,現在正在籌備中,只是個時間問題。

公司一直以各種理由拖欠我的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現在我想知道的問題有這麼幾點:

1.我現在與保險公司是不是屬於僱傭關係,如果不是,是否和我的上級領導屬於僱傭關係

2.我手裏沒有工資卡也沒有工資條,工作時使用的人員代碼也是借用別人的,工作證件什麼的都沒有,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能否讓其支付我這三個月的工資

3.如果可以支付的話,是按照什麼標準支付

4.按照本市勞動法規定的最低試用期工資標準,其公司試用期600/月的工資標準低於勞動局規定的,可以要求其補償嗎

問題有點多,希望專業人士給予解答,謝謝大家了


標籤:拖欠 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