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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省退休養老金上調的消息

長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春市已全面啓動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工作,調整後的1至8月養老金補發部分與9月份養老金預計於本月28日同步發放到位。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市近60萬企業退休人員。

2016吉林省退休養老金上調的消息

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

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 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

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

上述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

2.養老金水平掛鉤

月增加額爲2015年底本人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的1%。

特殊調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爲限

年滿70至74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

年滿75至79週歲的每月增加50元;

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爲2015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4.4%。

傾斜調整: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按照《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及相關規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員,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移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前,暫按審批部門臨時覈定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爲基數計算掛鉤調整金額,待基本養老金標準正式覈定確認後,重新計算調整數額,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